阿骨以前在的部落,也叫骨頭部落,卻並不是她創造的隻有雌性的骨頭部落,而是她的老部落。


    骨頭山之所以叫骨頭山,是因為那座山,在老一輩們的嘴裏,是用骨頭生長出來的。


    老一輩們傳下來說啊,這骨頭山的骨頭又大又粗,光一個腳趾就能踩死一個人類。


    一個頭顱的眼睛,就可以站一個人類上去。


    可以想像一個,這個骨頭生前是有多大。


    十幾頭野獸的骨頭就可以成為一座山,而這骨頭山的骨頭有好多好多,連綿一片。


    從骨頭山這邊走到那一邊……沒人知道,但有族人曾經試過,走的太陽下山又上山……


    走到花開又落雪還沒走到,可見這骨頭山有多大。


    阿骨她們這些小娃崽聽後就會問老一輩們,為什麽大野獸死了,她們人類還活著。


    老一輩們的人就說,他們人類之所以能活著,是因為那些大野獸喜歡吃他們人類,吃的人類都快滅絕了。


    天神看不下去,才降下一個大火球,把這些喜歡吃人類的大野獸給劈死。


    還放了一個大火球燒死那些大野獸,燒的大野獸亂竄躲起來。


    由於大野獸太多,那些自天雷下躲過,自大火球下躲過的大野獸還是很多。


    天神就不停的下雨,要把它們都淹死去。


    老一輩說啊,那雨下的很大很大,不管黑天白夜的都在下。


    然後那些大野獸就全部都淹死了。


    死後的大野獸堆積在一起,就化成了骨頭山。


    人類之所以沒死,是因為人類個子太小。


    大雨來後,他們躲到一棵飄浮的大樹上,靠吃樹葉吃樹皮吃樹心屑,還有水裏的各種食物活下來。


    活下來的人類就住在骨頭山下方,他們覺得天神會保佑他們。


    時間一天天過去,骨頭山被植物占領……最後長成一座大山,把白森森的骨頭全部都掩蓋不見,隻剩下鬱鬱蔥蔥的植物。


    也就成了現如今她們看到的骨頭山,全都是大樹和植物。


    但老一輩們又說,那些灰色的石頭,其實就是大野獸的骨頭。


    阿骨曾經找到過那些灰色石頭,覺得很神秘,就又埋了起來。


    至於為什麽說骨頭山很安全,老一輩們都說,大野獸就算是死了,它們骨頭也能散發一種恐怖的味道。


    那些後來在大雨中活下來的小蟲子,也就是現在的野獸,聞著大野獸的骨頭,就不敢靠近。


    所以骨頭山上的所有部落都是最安全的,因著如此,住在骨頭山上的人類也就慢慢的發展更多。


    先前能生娃崽的雌性地位是很高的,因為有她們,才能讓部落族人越來越多。


    後麵族人太多,食物不夠分,有些負責打獵的雄性甲就很不服氣。


    說為什麽雌性隻負責生娃崽,待在部落裏不去打獵。


    而他們雄性卻要在野外和野獸對抗,還要把野獸肉帶回部落來和她們一起吃。


    雄性甲很不服。


    雄性乙就說:“咱們雄性在野外打獵很危險,雌性在野外采摘果子也很危險,生娃崽更危險。”


    (


    “她們還那麽弱,碰一下就死了,怎麽能讓她們去野外打獵?”


    雄性甲不服:“她們的危險是咱們造成的嗎?再說,不就是摘點果子嗎,離部落那麽近,有什麽危險?”


    “還有生娃崽,那不是她們自己生的嗎,關我們雄性什麽事,這也能算危險?”


    “生娃崽就是她們雌性的事,死了怪誰,怪她自己不會生,這危險是她個人造成的,不要算到我們雄性頭上來。”


    雄性乙很生氣:“你不是雌性生的,你就這樣對你阿姆嗎?”


    “是她生的,又不是我讓她生的。”雄性甲看向其他雄性們,憤憤不平,“雌性采摘果子是她不會保護自己,生娃崽死了是她自己造成的。”


    “憑什麽要讓咱們打野獸肉分給她們吃,我都吃不飽呢。”


    這話得到了許多雄性們的支持,他們吃不飽,他們不想分獸肉給雌性吃。


    也不要雌性分果子給他們,更不會要她們的娃崽。


    骨頭部落的族人就分成了兩部份。


    一部份雄性覺得雌性不出去打獵,那就分開,各過各的。


    不打獵就不許分野獸肉吃。


    一部份雄性覺得雌性弱小,生娃崽很辛苦,就該好好保護她們。


    這兩部份的雄性怒目而視,差點要打起來時,地震來了。


    地震很大,震的地麵裂開,把那些曾經很要好,後來怒目而視的族人們吞沒又合攏。


    七歲大的阿骨抱著阿姆的腦袋,跟著族人們慌亂逃命。


    命大沒死。


    但在不是自己的地盤,要麽投靠別部落,要麽被野獸吃掉。


    投靠別部落,運氣好當個普通族人。


    運氣不好當奴隸,打野獸衝在第一位死亡。


    命大活下來的骨頭部落的族人們還是想回自己的部落。


    雖然部落死了很多很多族人,可畢竟那裏是他們的地盤,不會有野獸吃他們,也不會有人打罵他們。


    於是,那些族人帶著滿身精疲力盡回到骨頭部落。


    重整骨頭部落,從三十多個人慢慢發展到五十多人時,部落又就十年前的事發生了內戰。


    依然是兩部份,一部份雄性說雌性必須要聽雄性的。


    一部份雄性說就不該有雌性,就該把雌性全部都殺光去。


    他們打的野獸肉還要分給她們吃,若是沒有她們和娃崽,他們想怎麽吃就怎麽吃。


    至於部落的發展,去搶別的部落娃崽和雌性就可以。


    這次,不該有雌性的雄性勝了,他們狂歡大笑,好似真的擺脫了一個痛苦。


    他們殺了一批他們討厭的雌性,那些不服的雄性無奈區服他們。


    那時阿骨十七歲,是個好看又倔強清冷還低調的雌性。


    因為她能打,那些想和她配對的雄性,打不過她,所以配對不成功。


    趁著這個時候,那些雄性聯合起來,說若是她不從了他們,就殺了她。


    阿骨沒有逃,也沒有哭喊,拿著石刀去挑戰族長。


    把那個蔑視她們雌性,又說要殺光她們雌性的族長殺了,把他的脖子砍下來。


    阿骨踩著前族長的屍體,高舉著前族長的頭顱,在族人們宣布她是族長,誰不服就上來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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