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7章 多多囤食物
穿越遠古後成了野人娘子 作者:君心九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2087章 多多囤食物
阿茶哦了一聲,坐到蕭瑟身邊,指著木板上的字問她:“這是什麽字?”
“這是葛根的葛字。”蕭瑟手中炭筆點在葛字上,“把它們挖出來加工,可以做成好吃的。”
她暗自輕歎一聲:“咱們的部落越來越大,人數越來越多,這食物也要囤很多很多,不然都不夠吃。”
她手中炭筆輕點在木板上,雙眉緊蹙:“你想想,如果船上沒了食物,你很餓很餓,已經餓了三天,你一眼望過去的除了水就是人,你怎麽辦?”
阿茶想像一下那個畫麵,忍不住打了個寒顫:“人隻喝水可喝不飽……”
她眼裏有著懼色,人喝水喝不飽,卻又很餓那怎麽辦?
那時候眼裏能吃的就是人……然後發生人吃人的景像,光是想想都覺得顫的慌。
蕭瑟握住阿茶的手,給予她安慰:“不怕,所以我要努力囤食物,保證船上的每一個人每一天都有一口食物吃,絕對不會發生人吃人的慘事。”
誰也不知道共水時長是多少,所以她首先就要控製食物。
別再說什麽一日三餐,一日兩餐都不可能。
一日一餐才是最適量的。
共水到來時,天連地,地連天都是水。
在隻有水的情況下,不能打野獸,就不必浪費糧食來保持體力。
當然,巡邏隊另算。
現在的船沒有發動機,沒有螺旋漿,也沒有那麽大的水漿,隻是一個裝人的殼子。
所以,造出來的船隻是用來做一個避風港,不出力也就不用吃飯。
可哪怕一天一餐,也要堅持到共水退去,讓他們重新登到陸地上。
不然,一卻就白瞎。
蕭瑟憂心勞苦:“這食物必須夠,不夠的話容易發生混亂,發生砍殺,最後因為奪糧而死人。”
阿茶抿了抿唇,說了她最不想說的事:“那就不能把那些人都不帶上?”
蕭瑟笑問她:“你能做到看到水裏有小娃崽求救你不救她?”
阿茶沉默了。
小娃崽不能見死不救,老人不能見死不救,雌性不能見死不救,個別的雄性也不能見死不救。
嗯,在那種要死亡的情況下,再狠戾的雄性也是脆弱的,你看不出他是好是壞。
隻知道在那種情況下,他脆弱的朝你喊救命,你不忍心不救他。
蕭瑟拍拍她的手:“為什麽要收這麽多族人?還不是人手不夠。既然到後麵咱們都要用他們,不如就現在用。”
“別等到咱們辛辛苦苦的做好一切,讓他們到船上來躺著等吃的。”
“現在他們是咱們的族人,咱們保證給他們一口吃的,他們會聽話。”
“聽話就能活下來,其實他們也沒壞心思,不過就是想吃飽。”
“那我就努力多囤食物,讓他們吃飽。”
“到時咱們一起努力渡過共水活下來。”
阿茶嗯了一聲,笑盈盈道:“我聽你的。”
是的,她當初也是想吃飽,所以對阿瑟越來越好,最後完全臣服於阿瑟。
阿瑟第一次做的烤肉,阿茶到現在都還能回味起當時的味道。
其實所有的族人都隻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吃飽。
隻要能吃飽,讓他們做什麽都可以。
這個話題就此打住,阿茶坐在蕭瑟身旁,聽她共水來臨後的計劃,看她寫字,劃橫。
太陽漸漸往下,整個部落都沸騰起來。
打魚獸的族人們,一邊打魚獸,一邊把魚獸洗好晾曬起來。
這個時候的天氣猛的狠,魚獸肉曬的很好,保存的好,吃上個一兩年絕對沒問題。
撿板栗的族人,把撿來的板栗倒在地上,裂開口子的有老人還有腿腳不便的族人們在那裏剝開。
這些剝開的板栗,有些要早點吃掉,不然就壞了。
可以多放些時間的就放一下,大部份好的都是直接裝到籮筐裏,等到以後吃。
現在就是存糧食時,自然是把能存的都存起來。
阿喜管理著廚房,哪些能存,哪些不能放,她清楚的很。
她要了解著這些,然後規劃這些,再保證每一個族人都吃到食物。
這可不是一件輕鬆簡單的事,這很累很麻煩,但阿喜就喜歡這種感覺。
外出打獵的豐收他們回來了,不但帶了野獸回來,還帶來了冬瓜和蘿卜。
蕭瑟看著冬瓜和蘿卜,喜出望外:“終於找到這兩個了,這裏可真是物產豐富!”
算起來,在這裏找到了稻穀,小麥,葛根,板栗,甘蔗,冬瓜,蘿卜,還不包括十幾種水果。
這裏的地勢比他們以往住地方要平一點,雖然有山,但不是這裏一坨那裏一坨,地勢要開闊很多。
所以這裏的蔬菜和野草等物,那都是一生長就是一大片的。
野菜被采摘來曬幹做鹹菜幹,等到要吃的時候再吃,妥妥的美味一道菜。
這裏的河水是一整條河流,而不像他們那裏,這一條大湖泊,那一個大湖泊。
所以魚獸和鱷魚都集中在一處地方,打獵的族人們,隻要繞過那處地方,就不會碰到鱷魚。
想要打魚獸也是方便的很,到那個位置去打魚獸就成。
蕭瑟看著冬瓜和蘿卜,笑對阿喜說道:“今晚再加一道冬瓜,讓他們嚐嚐味,明天讓他們再多搬運點來。”
阿喜大聲道:“好勒,好吃的冬瓜很快就好了哦!”
冬瓜易爛易煮,切薄一點和肉絲炒一下再放水燉,放點鹽添味,鮮的讓人吞掉舌頭。
蘿卜煮的時間稍微久一點,那今晚就不吃。
光有冬瓜這一道菜,就能讓族人知道,這兩個菜都是美味的,明天定是用十二萬分之心去把它們都搬回來。
搬來的冬瓜也正好夠大家吃一頓,添了肉絲和水,煮了滿滿十鍋。
吃一口油膩的烤肉,再喝上這一口鮮香的冬瓜湯,所有族人都笑眯了眼。
“原來這叫冬瓜,居然這麽好吃,我以前見著時,它有一股怪味,我就特討厭,原來它這麽好吃。”
“那股怪味是冬瓜爛掉了,得在它沒爛的時候扯下來吃。”
“它沒爛的時候我扯上來吃過,咬一口,被它上麵的刺給割了嘴,一點也不好吃。”
“那是它還沒熟,有刺,還是硬的。”
“對,有些硬,有些軟,一點味道也沒有,我也不喜歡。”
“我以前餓極了時吃過,那吃的都想吐,還不如我吃生肉。”
“現在不想吐了吧,所以說啊,還得是阿瑟,沒有阿瑟,你們能知道冬瓜這麽好吃?”
“我阿姆說她喜歡吃冬瓜,不像烤肉那麽硬,吃的很舒服。”
“我,我明天想去搬冬瓜。”
“我也去。”
阿茶哦了一聲,坐到蕭瑟身邊,指著木板上的字問她:“這是什麽字?”
“這是葛根的葛字。”蕭瑟手中炭筆點在葛字上,“把它們挖出來加工,可以做成好吃的。”
她暗自輕歎一聲:“咱們的部落越來越大,人數越來越多,這食物也要囤很多很多,不然都不夠吃。”
她手中炭筆輕點在木板上,雙眉緊蹙:“你想想,如果船上沒了食物,你很餓很餓,已經餓了三天,你一眼望過去的除了水就是人,你怎麽辦?”
阿茶想像一下那個畫麵,忍不住打了個寒顫:“人隻喝水可喝不飽……”
她眼裏有著懼色,人喝水喝不飽,卻又很餓那怎麽辦?
那時候眼裏能吃的就是人……然後發生人吃人的景像,光是想想都覺得顫的慌。
蕭瑟握住阿茶的手,給予她安慰:“不怕,所以我要努力囤食物,保證船上的每一個人每一天都有一口食物吃,絕對不會發生人吃人的慘事。”
誰也不知道共水時長是多少,所以她首先就要控製食物。
別再說什麽一日三餐,一日兩餐都不可能。
一日一餐才是最適量的。
共水到來時,天連地,地連天都是水。
在隻有水的情況下,不能打野獸,就不必浪費糧食來保持體力。
當然,巡邏隊另算。
現在的船沒有發動機,沒有螺旋漿,也沒有那麽大的水漿,隻是一個裝人的殼子。
所以,造出來的船隻是用來做一個避風港,不出力也就不用吃飯。
可哪怕一天一餐,也要堅持到共水退去,讓他們重新登到陸地上。
不然,一卻就白瞎。
蕭瑟憂心勞苦:“這食物必須夠,不夠的話容易發生混亂,發生砍殺,最後因為奪糧而死人。”
阿茶抿了抿唇,說了她最不想說的事:“那就不能把那些人都不帶上?”
蕭瑟笑問她:“你能做到看到水裏有小娃崽求救你不救她?”
阿茶沉默了。
小娃崽不能見死不救,老人不能見死不救,雌性不能見死不救,個別的雄性也不能見死不救。
嗯,在那種要死亡的情況下,再狠戾的雄性也是脆弱的,你看不出他是好是壞。
隻知道在那種情況下,他脆弱的朝你喊救命,你不忍心不救他。
蕭瑟拍拍她的手:“為什麽要收這麽多族人?還不是人手不夠。既然到後麵咱們都要用他們,不如就現在用。”
“別等到咱們辛辛苦苦的做好一切,讓他們到船上來躺著等吃的。”
“現在他們是咱們的族人,咱們保證給他們一口吃的,他們會聽話。”
“聽話就能活下來,其實他們也沒壞心思,不過就是想吃飽。”
“那我就努力多囤食物,讓他們吃飽。”
“到時咱們一起努力渡過共水活下來。”
阿茶嗯了一聲,笑盈盈道:“我聽你的。”
是的,她當初也是想吃飽,所以對阿瑟越來越好,最後完全臣服於阿瑟。
阿瑟第一次做的烤肉,阿茶到現在都還能回味起當時的味道。
其實所有的族人都隻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吃飽。
隻要能吃飽,讓他們做什麽都可以。
這個話題就此打住,阿茶坐在蕭瑟身旁,聽她共水來臨後的計劃,看她寫字,劃橫。
太陽漸漸往下,整個部落都沸騰起來。
打魚獸的族人們,一邊打魚獸,一邊把魚獸洗好晾曬起來。
這個時候的天氣猛的狠,魚獸肉曬的很好,保存的好,吃上個一兩年絕對沒問題。
撿板栗的族人,把撿來的板栗倒在地上,裂開口子的有老人還有腿腳不便的族人們在那裏剝開。
這些剝開的板栗,有些要早點吃掉,不然就壞了。
可以多放些時間的就放一下,大部份好的都是直接裝到籮筐裏,等到以後吃。
現在就是存糧食時,自然是把能存的都存起來。
阿喜管理著廚房,哪些能存,哪些不能放,她清楚的很。
她要了解著這些,然後規劃這些,再保證每一個族人都吃到食物。
這可不是一件輕鬆簡單的事,這很累很麻煩,但阿喜就喜歡這種感覺。
外出打獵的豐收他們回來了,不但帶了野獸回來,還帶來了冬瓜和蘿卜。
蕭瑟看著冬瓜和蘿卜,喜出望外:“終於找到這兩個了,這裏可真是物產豐富!”
算起來,在這裏找到了稻穀,小麥,葛根,板栗,甘蔗,冬瓜,蘿卜,還不包括十幾種水果。
這裏的地勢比他們以往住地方要平一點,雖然有山,但不是這裏一坨那裏一坨,地勢要開闊很多。
所以這裏的蔬菜和野草等物,那都是一生長就是一大片的。
野菜被采摘來曬幹做鹹菜幹,等到要吃的時候再吃,妥妥的美味一道菜。
這裏的河水是一整條河流,而不像他們那裏,這一條大湖泊,那一個大湖泊。
所以魚獸和鱷魚都集中在一處地方,打獵的族人們,隻要繞過那處地方,就不會碰到鱷魚。
想要打魚獸也是方便的很,到那個位置去打魚獸就成。
蕭瑟看著冬瓜和蘿卜,笑對阿喜說道:“今晚再加一道冬瓜,讓他們嚐嚐味,明天讓他們再多搬運點來。”
阿喜大聲道:“好勒,好吃的冬瓜很快就好了哦!”
冬瓜易爛易煮,切薄一點和肉絲炒一下再放水燉,放點鹽添味,鮮的讓人吞掉舌頭。
蘿卜煮的時間稍微久一點,那今晚就不吃。
光有冬瓜這一道菜,就能讓族人知道,這兩個菜都是美味的,明天定是用十二萬分之心去把它們都搬回來。
搬來的冬瓜也正好夠大家吃一頓,添了肉絲和水,煮了滿滿十鍋。
吃一口油膩的烤肉,再喝上這一口鮮香的冬瓜湯,所有族人都笑眯了眼。
“原來這叫冬瓜,居然這麽好吃,我以前見著時,它有一股怪味,我就特討厭,原來它這麽好吃。”
“那股怪味是冬瓜爛掉了,得在它沒爛的時候扯下來吃。”
“它沒爛的時候我扯上來吃過,咬一口,被它上麵的刺給割了嘴,一點也不好吃。”
“那是它還沒熟,有刺,還是硬的。”
“對,有些硬,有些軟,一點味道也沒有,我也不喜歡。”
“我以前餓極了時吃過,那吃的都想吐,還不如我吃生肉。”
“現在不想吐了吧,所以說啊,還得是阿瑟,沒有阿瑟,你們能知道冬瓜這麽好吃?”
“我阿姆說她喜歡吃冬瓜,不像烤肉那麽硬,吃的很舒服。”
“我,我明天想去搬冬瓜。”
“我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