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8章 長跑健將是怎麽煉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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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勞利斯一直跟在隊伍後麵,這是他的習慣。
當然,麥勞利斯的習慣並非一萬米長跑,而是打獵。
他這是第一次參加一萬米跑,而原因是酋長說隻要他能跑到最前麵,就可以得到兩頭牛。
那可是兩頭牛呀!
牛,對於原始部落的人來說,可比人還值錢。
部落戰鬥抓回來的奴隸,不僅幹活磨磨蹭蹭,還時刻想著逃跑。
作為主人,還得時刻盯著他們,勞心又勞力。
可牛就不一樣了,牛最大的用處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種子之前用牛耕一遍,產量是直接撒上種子的一倍還要多。
雖然肯尼亞有專門拿來耕地的拖拉機,可這玩意絕對不是自己能買得起的。
就算買得起也用不起,因為油價太貴了。
還是耕牛好,草原上到處是草,隨便找個地方往那一拴,這些牛就能吃飽。
所以一聽到有牛,麥勞利斯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管發生什麽,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張老板許諾,自己拿到第一再額外給自己八十頭牛後,麥勞利斯心中渴望勝利的火焰,差點把自己都給點著。
他也有這個信心。
麥勞利斯雖然從沒進行過萬米跑訓練,但他活捉過羚羊。
羚羊這種生物,不僅跑得快,警覺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們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將它射傷。
受傷的羚羊會在奔跑中體力逐漸耗盡,成為他的獵物。
但不要以為受傷的羚羊就好抓,相反,在自己受傷後,羚羊會爆發出恐怖到極致的求生欲。
它們會快速奔跑幾十公裏,徹底脫離狩獵者的視線。
而在這時,麥勞利斯就需要奮起直追,讓羚羊始終處於自己的視線內。
一旦羚羊擺脫自己的視線,這種狡滑的食草動物就會躲起來,借助樹杈蹭掉身上的箭矢。
身上沒有箭矢,羚羊的傷口就會慢慢結痂。
隻要不致命,很快就能恢複如初。
就算受了致命傷,同樣不能讓它們脫離自己的視線。
因為草原上除了羚羊,還有它的天敵。
比如非洲豹,野狗,禿鷲等等。
尤其是禿鷲,這種生物在天空飛一圈,方圓十公裏的受傷生物,都逃不脫它們的眼睛。
自己如果跑得慢了,等找到死去的羚羊,大概率隻剩下一副骨頭架。
有的時候甚至連骨頭架子都沒有,野狗鋒利的牙齒,可以把這些骨頭嚼碎並吃掉。
作為朱雀部落速度最快的勇士,隻要部落的人打到羚羊,麥勞利斯就會第一時間衝在前麵。
等他將受傷並且跑不動的羚羊抓住,再給其他人發信號,等族人反過來,大家在一起共享這隻獵物。
作為功臣,麥勞利斯可以分到一隻羊後腿。
追了這麽多年羚羊,麥勞利斯總結了不少實戰經驗。
首先,在追擊過程中,自己必須始終和羚羊保持距離。
對方加速他就加速,對方減速他就減速。
直到羚羊的體力明顯出現衰減,他就突然提速,快速跑過去將獵物打倒。
至於怎麽和羚羊保持一定距離,很簡單。
他隻要讓自己的奔跑節奏和羚羊的奔跑節奏一致即可。
也就是羚羊加速,它也跟著加速,羚羊減速它也適當放緩腳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在奔跑過程中保持一定體力。
因為這場追擊,除了他和羚羊,周圍還有其他猛獸。
比如非洲豹。
非洲豹這種動物凶的很,它們跑百米隻需要三到四秒。
一旦非洲豹發起攻擊,自己若沒有充足的體力儲備,那麽到底誰是獵人誰是獵物就不一樣了。
現在在麥勞利斯眼中,在前麵領跑的那個人,就是受傷的羚羊。
自己隻需將對方盯死即可。
保持體力除了合理調整自身的節奏,另外一點就是讓身體時刻擁有充足的水分。
這也是他上場沒跑多遠,就到旁邊拿水的原因。
追蹤經驗表明,自己跟著受傷的羚羊跑夠五公裏,身體就會缺水。
一旦缺水量過多,體力就會下降,同時下降的還有精氣神。
所以麥勞利斯每跑一百米,就會喝兩口水。
水也不能一次性喝太多,在劇烈奔跑下,補充過多的水分隻會加速汗水分泌。
汗水含有鹽分,會讓他的體力加速下降。
等等!
麥勞利斯發現有些不對,因為他喝的水裏有淡淡的鹹味。
難道這水裏有鹽?
想到這,它在補充水分的時候忍不住多喝了兩口。
而那種因為過量飲水導致體力下降的情況並沒有出現,這讓麥勞利斯十分羨慕。
鹽在他那邊很珍貴,平時吃飯都要注意不能放太多,追擊獵物時就更不能用了。
因為帶有食鹽的水,雖然可以保證大量出汗後依舊有充沛的體力。
但問題是,這是種浪費。
自己隻需嚴格控製飲水量,就能保證身體水分不流失。
等等!
麥勞利斯又發現一件事,那個現在處於第一名的受傷羚羊,速度和真正的羚羊比差遠了。
雖然他也曾試圖通過變速擾亂自己的節奏,但不管加速還是減速,依舊和羚羊有很大的差距。
這是對方故意的?
麥勞利斯有些疑惑。
他當然知道跑在第一名的那位運動員不是羚羊。
但在麥勞利斯看來,對方能來這裏參加運動會,還非常自信的跑到第一的位置,實力絕對非常強。
畢竟之前酋長和他說了,這次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參加。
要知道全世界可是有六十億人口。
六十億……
他學過數學,知道這是一個多麽龐大的數字。
所以哪怕自己是部落中跑得最快的人,麥勞利斯也不認為,自己在這六十億人中依舊跑得最快。
對方一定在故意示弱,就像現在的自己一樣。
果然又跑了兩圈,剛才的那位第一已經落到第二,新的第一頂了上去,速度比剛才更快,節奏變化也更琢磨不透。
好在麥勞利斯的經驗更豐富,他慢慢拉近和對方的距離。
(
現在這個人是個高手,自己想要不被甩開,必須拿出點真本事了。
如果放在草原上,他絕對不會這麽做。
因為草原有獵豹,有獅子,有各種各樣的危險。
受傷的羚羊抓不到下次還有機會,但一旦自己失誤,被這些猛獸發現破綻,那自己就再也沒機會了。
但現在不一樣。
麥勞利斯加速後,立刻超過了幾個跟不上節奏變化的人。
很快,他離第一名隻剩十米的距離。
而他前麵還有五六個人。
這五六個人兩個人或者三個人並排,組成兩道人牆,後麵的人想要超過去,需要從外道發力。
而進入外道趕超,可不僅僅是多跑幾步的事。
因為這會改變運動員的節奏。
何況跑在前麵的幾人,一旦發現有人試圖通過外道趕超,也會突然加速,始終和對方處於同一平麵。
時間一長,那個趕超的人就會消耗掉大量體力。
大家有資格站在這裏同台競技,水平其實都差不多。
一旦有人被這麽消耗,基本就與獎牌無緣,除非對方的實力和你根本不是一個級別。
麥勞利斯雖然不知道這樣的策略,但在野外積累下的豐富的奔跑經驗,告訴他這個時候應該低調。
所以他並沒有選擇外道強超,而是小心翼翼跟在後麵。
現場觀眾除了將目光盯上第一名,大部分人都在看麥勞利斯。
原因很簡單,這家夥實在太另類了,尤其是他突然跑到跑道外側拿水。
“等等,我看到了什麽?
他拿水的目的竟然是為了喝?”
“難道拿水不應該就是喝嗎?”旁邊另外一名觀眾顯然是個外行。
“肯定不能喝呀!
直到世界最頂級的運動員,跑一萬米的平均配速是多少嗎?”
“多少?”
“六十五秒。”
“等等,你說多少?六十五秒?真的假的?”
“我騙你幹什麽?”
平均配速說的是跑一圈需要的時間。
正規跑道一圈的距離是四百米,也就是說,對這些長跑運動員來說,跑一百米需要在16到17秒之間完成。
這是什麽概念?
雖然這位問話的觀眾不太懂一萬米跑的具體細節,但他上中學的時候參加過百米短跑。
他記得當時自己跑了十五秒多一點,在整個年級段排名第八。
那時他身體素質比現在好多了,現在再讓自己跑一百米,哪怕傾盡全力,十六秒也很難完成。
這說明什麽?
說明眼前這些運動員的速度和自己全力跑百米的速度差不多。
但要知道,他們跑的可是一萬米啊,一百個百米,整整二十五圈。
旁邊那位比較懂的觀眾看到他震驚的表情,不禁微微一笑:
“現在明白了吧?
沒錯,這些運動員以這種速度奔跑,一旦距離超過三千米,身體就開始釋放大量的熱。
這種熱量如果不能及時排出去,輕則受傷,嚴重者甚至有生命危險。
發過燒嗎?
他們現在就等於是在發燒。
所以運動員一般跑到場外拿水,隻是為了將水淋到身上降溫。
就算喝上一口也會吐出來,不會咽到肚子裏。
因為隻喝到嘴裏的效果,要比咽到肚子裏更好。
可這個黑人竟然直接喝,還每過一段時間喝一口,簡直離譜。”
他說的是真心話。
因為頂級運動員在跑一萬米的過程中,下去拿水喝的人不是沒有。
比如大名鼎鼎的法拉赫,對方不僅下去拿水,還順帶破了世界紀錄,一時間成為傳說。
可問題是,對方的確下去拿水了,但他隻是喝了兩口後將水淋到身上,就把手中的瓶子扔了。
而眼前的麥勞利斯是一邊拿著瓶子一邊跑,而且看起來從容淡定,兩隻腳踩到跑道上猶如閑庭信步。
知道的知道他是在參加一萬米跑,不知道的還以為他來這裏遛彎。
可問題是,這家夥的速度一點都不慢,那種舉重若輕的狀態,是如此賞心悅目。
“等等,他加速了!”
“不會吧?這麽輕鬆就超到了第一梯隊?”
“我看到了什麽,他跟在第一梯隊後麵又喝了兩口水?”
“這哥們是人嗎?”
“……”
不能怪觀眾這麽震驚,實在是麥勞利斯的表現太亮眼了。
尤其是一些心細的觀眾,他們發現麥勞利斯在跑步過程中,一直看著第一名。
也就是說,他現在雖然排第七,可速度竟然和第一名同步。
第一名快他就快,第一名慢他就慢,雙方始終保持十米距離。
蘇鐵軍也注意到這一幕,他將這個細節和張嶽說了:“厲害啊!這家夥的水平半點不比法拉赫差。”
張嶽一愣:“真的假的?”
之前他鼓勵麥勞利斯,隻是看在對方所在的部落,和自己的公司有合作關係,沒想到這家夥竟然這麽厲害。
“當然!”
蘇鐵軍語氣激動的對張嶽道:“我剛才和麥勞利斯聊了幾句,他從未經過係統的萬米訓練。
但這並不代表他弱,相反,對方的實力可能比那些經過係統訓練的運動員更強。”
張嶽不解的看著他:“是嗎,這不可能吧?”
倒不是張嶽看不起野路子,如果放在幾十年前,那些野路子選手同樣有可能拿冠軍。
可現在不一樣了,大家的訓練更科學更係統,再加上細致入微的競技技巧,野路子選手根本沒辦法比。
蘇鐵軍道:“對短跑運動員來說這當然不可能。
但長跑運動員不一樣。
尤其是麥勞利斯。
沒錯,專業的訓練的確更科學,也更合理。
但對這些運動員來說,運動隻是他們的職業。
麥勞利斯不一樣,長跑是他在肯尼亞大草原中生存下去的必備技能。
他隻要跑不過受傷的羚羊就會餓死。
你覺得工作和死亡,哪個給運動員的壓力更大?”
張嶽一愣,因為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曾經有一場自行車拉力賽,這場比賽的冠軍竟然是一位二流選手。
他以前參加過的類似比賽,成績從來沒進過前十。
以至於裁判一度懷疑他作弊,這位運動員聽到後十分憤怒,他要求裁判將比賽錄像調出來觀看。
結果證明他真是無辜的,至於對方獲勝的原因,並非他刻苦訓練,提高了自己的運動水平。
而是在比賽開始後的不久,一頭棕熊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拚了命的在他後麵狂追。
而且不追附近的其他運動員,隻追他,整整追了他一路。
於是為了活命,他贏了。
當然,麥勞利斯的習慣並非一萬米長跑,而是打獵。
他這是第一次參加一萬米跑,而原因是酋長說隻要他能跑到最前麵,就可以得到兩頭牛。
那可是兩頭牛呀!
牛,對於原始部落的人來說,可比人還值錢。
部落戰鬥抓回來的奴隸,不僅幹活磨磨蹭蹭,還時刻想著逃跑。
作為主人,還得時刻盯著他們,勞心又勞力。
可牛就不一樣了,牛最大的用處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種子之前用牛耕一遍,產量是直接撒上種子的一倍還要多。
雖然肯尼亞有專門拿來耕地的拖拉機,可這玩意絕對不是自己能買得起的。
就算買得起也用不起,因為油價太貴了。
還是耕牛好,草原上到處是草,隨便找個地方往那一拴,這些牛就能吃飽。
所以一聽到有牛,麥勞利斯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管發生什麽,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張老板許諾,自己拿到第一再額外給自己八十頭牛後,麥勞利斯心中渴望勝利的火焰,差點把自己都給點著。
他也有這個信心。
麥勞利斯雖然從沒進行過萬米跑訓練,但他活捉過羚羊。
羚羊這種生物,不僅跑得快,警覺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們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將它射傷。
受傷的羚羊會在奔跑中體力逐漸耗盡,成為他的獵物。
但不要以為受傷的羚羊就好抓,相反,在自己受傷後,羚羊會爆發出恐怖到極致的求生欲。
它們會快速奔跑幾十公裏,徹底脫離狩獵者的視線。
而在這時,麥勞利斯就需要奮起直追,讓羚羊始終處於自己的視線內。
一旦羚羊擺脫自己的視線,這種狡滑的食草動物就會躲起來,借助樹杈蹭掉身上的箭矢。
身上沒有箭矢,羚羊的傷口就會慢慢結痂。
隻要不致命,很快就能恢複如初。
就算受了致命傷,同樣不能讓它們脫離自己的視線。
因為草原上除了羚羊,還有它的天敵。
比如非洲豹,野狗,禿鷲等等。
尤其是禿鷲,這種生物在天空飛一圈,方圓十公裏的受傷生物,都逃不脫它們的眼睛。
自己如果跑得慢了,等找到死去的羚羊,大概率隻剩下一副骨頭架。
有的時候甚至連骨頭架子都沒有,野狗鋒利的牙齒,可以把這些骨頭嚼碎並吃掉。
作為朱雀部落速度最快的勇士,隻要部落的人打到羚羊,麥勞利斯就會第一時間衝在前麵。
等他將受傷並且跑不動的羚羊抓住,再給其他人發信號,等族人反過來,大家在一起共享這隻獵物。
作為功臣,麥勞利斯可以分到一隻羊後腿。
追了這麽多年羚羊,麥勞利斯總結了不少實戰經驗。
首先,在追擊過程中,自己必須始終和羚羊保持距離。
對方加速他就加速,對方減速他就減速。
直到羚羊的體力明顯出現衰減,他就突然提速,快速跑過去將獵物打倒。
至於怎麽和羚羊保持一定距離,很簡單。
他隻要讓自己的奔跑節奏和羚羊的奔跑節奏一致即可。
也就是羚羊加速,它也跟著加速,羚羊減速它也適當放緩腳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在奔跑過程中保持一定體力。
因為這場追擊,除了他和羚羊,周圍還有其他猛獸。
比如非洲豹。
非洲豹這種動物凶的很,它們跑百米隻需要三到四秒。
一旦非洲豹發起攻擊,自己若沒有充足的體力儲備,那麽到底誰是獵人誰是獵物就不一樣了。
現在在麥勞利斯眼中,在前麵領跑的那個人,就是受傷的羚羊。
自己隻需將對方盯死即可。
保持體力除了合理調整自身的節奏,另外一點就是讓身體時刻擁有充足的水分。
這也是他上場沒跑多遠,就到旁邊拿水的原因。
追蹤經驗表明,自己跟著受傷的羚羊跑夠五公裏,身體就會缺水。
一旦缺水量過多,體力就會下降,同時下降的還有精氣神。
所以麥勞利斯每跑一百米,就會喝兩口水。
水也不能一次性喝太多,在劇烈奔跑下,補充過多的水分隻會加速汗水分泌。
汗水含有鹽分,會讓他的體力加速下降。
等等!
麥勞利斯發現有些不對,因為他喝的水裏有淡淡的鹹味。
難道這水裏有鹽?
想到這,它在補充水分的時候忍不住多喝了兩口。
而那種因為過量飲水導致體力下降的情況並沒有出現,這讓麥勞利斯十分羨慕。
鹽在他那邊很珍貴,平時吃飯都要注意不能放太多,追擊獵物時就更不能用了。
因為帶有食鹽的水,雖然可以保證大量出汗後依舊有充沛的體力。
但問題是,這是種浪費。
自己隻需嚴格控製飲水量,就能保證身體水分不流失。
等等!
麥勞利斯又發現一件事,那個現在處於第一名的受傷羚羊,速度和真正的羚羊比差遠了。
雖然他也曾試圖通過變速擾亂自己的節奏,但不管加速還是減速,依舊和羚羊有很大的差距。
這是對方故意的?
麥勞利斯有些疑惑。
他當然知道跑在第一名的那位運動員不是羚羊。
但在麥勞利斯看來,對方能來這裏參加運動會,還非常自信的跑到第一的位置,實力絕對非常強。
畢竟之前酋長和他說了,這次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參加。
要知道全世界可是有六十億人口。
六十億……
他學過數學,知道這是一個多麽龐大的數字。
所以哪怕自己是部落中跑得最快的人,麥勞利斯也不認為,自己在這六十億人中依舊跑得最快。
對方一定在故意示弱,就像現在的自己一樣。
果然又跑了兩圈,剛才的那位第一已經落到第二,新的第一頂了上去,速度比剛才更快,節奏變化也更琢磨不透。
好在麥勞利斯的經驗更豐富,他慢慢拉近和對方的距離。
(
現在這個人是個高手,自己想要不被甩開,必須拿出點真本事了。
如果放在草原上,他絕對不會這麽做。
因為草原有獵豹,有獅子,有各種各樣的危險。
受傷的羚羊抓不到下次還有機會,但一旦自己失誤,被這些猛獸發現破綻,那自己就再也沒機會了。
但現在不一樣。
麥勞利斯加速後,立刻超過了幾個跟不上節奏變化的人。
很快,他離第一名隻剩十米的距離。
而他前麵還有五六個人。
這五六個人兩個人或者三個人並排,組成兩道人牆,後麵的人想要超過去,需要從外道發力。
而進入外道趕超,可不僅僅是多跑幾步的事。
因為這會改變運動員的節奏。
何況跑在前麵的幾人,一旦發現有人試圖通過外道趕超,也會突然加速,始終和對方處於同一平麵。
時間一長,那個趕超的人就會消耗掉大量體力。
大家有資格站在這裏同台競技,水平其實都差不多。
一旦有人被這麽消耗,基本就與獎牌無緣,除非對方的實力和你根本不是一個級別。
麥勞利斯雖然不知道這樣的策略,但在野外積累下的豐富的奔跑經驗,告訴他這個時候應該低調。
所以他並沒有選擇外道強超,而是小心翼翼跟在後麵。
現場觀眾除了將目光盯上第一名,大部分人都在看麥勞利斯。
原因很簡單,這家夥實在太另類了,尤其是他突然跑到跑道外側拿水。
“等等,我看到了什麽?
他拿水的目的竟然是為了喝?”
“難道拿水不應該就是喝嗎?”旁邊另外一名觀眾顯然是個外行。
“肯定不能喝呀!
直到世界最頂級的運動員,跑一萬米的平均配速是多少嗎?”
“多少?”
“六十五秒。”
“等等,你說多少?六十五秒?真的假的?”
“我騙你幹什麽?”
平均配速說的是跑一圈需要的時間。
正規跑道一圈的距離是四百米,也就是說,對這些長跑運動員來說,跑一百米需要在16到17秒之間完成。
這是什麽概念?
雖然這位問話的觀眾不太懂一萬米跑的具體細節,但他上中學的時候參加過百米短跑。
他記得當時自己跑了十五秒多一點,在整個年級段排名第八。
那時他身體素質比現在好多了,現在再讓自己跑一百米,哪怕傾盡全力,十六秒也很難完成。
這說明什麽?
說明眼前這些運動員的速度和自己全力跑百米的速度差不多。
但要知道,他們跑的可是一萬米啊,一百個百米,整整二十五圈。
旁邊那位比較懂的觀眾看到他震驚的表情,不禁微微一笑:
“現在明白了吧?
沒錯,這些運動員以這種速度奔跑,一旦距離超過三千米,身體就開始釋放大量的熱。
這種熱量如果不能及時排出去,輕則受傷,嚴重者甚至有生命危險。
發過燒嗎?
他們現在就等於是在發燒。
所以運動員一般跑到場外拿水,隻是為了將水淋到身上降溫。
就算喝上一口也會吐出來,不會咽到肚子裏。
因為隻喝到嘴裏的效果,要比咽到肚子裏更好。
可這個黑人竟然直接喝,還每過一段時間喝一口,簡直離譜。”
他說的是真心話。
因為頂級運動員在跑一萬米的過程中,下去拿水喝的人不是沒有。
比如大名鼎鼎的法拉赫,對方不僅下去拿水,還順帶破了世界紀錄,一時間成為傳說。
可問題是,對方的確下去拿水了,但他隻是喝了兩口後將水淋到身上,就把手中的瓶子扔了。
而眼前的麥勞利斯是一邊拿著瓶子一邊跑,而且看起來從容淡定,兩隻腳踩到跑道上猶如閑庭信步。
知道的知道他是在參加一萬米跑,不知道的還以為他來這裏遛彎。
可問題是,這家夥的速度一點都不慢,那種舉重若輕的狀態,是如此賞心悅目。
“等等,他加速了!”
“不會吧?這麽輕鬆就超到了第一梯隊?”
“我看到了什麽,他跟在第一梯隊後麵又喝了兩口水?”
“這哥們是人嗎?”
“……”
不能怪觀眾這麽震驚,實在是麥勞利斯的表現太亮眼了。
尤其是一些心細的觀眾,他們發現麥勞利斯在跑步過程中,一直看著第一名。
也就是說,他現在雖然排第七,可速度竟然和第一名同步。
第一名快他就快,第一名慢他就慢,雙方始終保持十米距離。
蘇鐵軍也注意到這一幕,他將這個細節和張嶽說了:“厲害啊!這家夥的水平半點不比法拉赫差。”
張嶽一愣:“真的假的?”
之前他鼓勵麥勞利斯,隻是看在對方所在的部落,和自己的公司有合作關係,沒想到這家夥竟然這麽厲害。
“當然!”
蘇鐵軍語氣激動的對張嶽道:“我剛才和麥勞利斯聊了幾句,他從未經過係統的萬米訓練。
但這並不代表他弱,相反,對方的實力可能比那些經過係統訓練的運動員更強。”
張嶽不解的看著他:“是嗎,這不可能吧?”
倒不是張嶽看不起野路子,如果放在幾十年前,那些野路子選手同樣有可能拿冠軍。
可現在不一樣了,大家的訓練更科學更係統,再加上細致入微的競技技巧,野路子選手根本沒辦法比。
蘇鐵軍道:“對短跑運動員來說這當然不可能。
但長跑運動員不一樣。
尤其是麥勞利斯。
沒錯,專業的訓練的確更科學,也更合理。
但對這些運動員來說,運動隻是他們的職業。
麥勞利斯不一樣,長跑是他在肯尼亞大草原中生存下去的必備技能。
他隻要跑不過受傷的羚羊就會餓死。
你覺得工作和死亡,哪個給運動員的壓力更大?”
張嶽一愣,因為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曾經有一場自行車拉力賽,這場比賽的冠軍竟然是一位二流選手。
他以前參加過的類似比賽,成績從來沒進過前十。
以至於裁判一度懷疑他作弊,這位運動員聽到後十分憤怒,他要求裁判將比賽錄像調出來觀看。
結果證明他真是無辜的,至於對方獲勝的原因,並非他刻苦訓練,提高了自己的運動水平。
而是在比賽開始後的不久,一頭棕熊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拚了命的在他後麵狂追。
而且不追附近的其他運動員,隻追他,整整追了他一路。
於是為了活命,他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