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勞利斯一直跟在隊伍後麵,這是他的習慣。


    當然,麥勞利斯的習慣並非一萬米長跑,而是打獵。


    他這是第一次參加一萬米跑,而原因是酋長說隻要他能跑到最前麵,就可以得到兩頭牛。


    那可是兩頭牛呀!


    牛,對於原始部落的人來說,可比人還值錢。


    部落戰鬥抓回來的奴隸,不僅幹活磨磨蹭蹭,還時刻想著逃跑。


    作為主人,還得時刻盯著他們,勞心又勞力。


    可牛就不一樣了,牛最大的用處是耕地。


    一片土地,在撒上種子之前用牛耕一遍,產量是直接撒上種子的一倍還要多。


    雖然肯尼亞有專門拿來耕地的拖拉機,可這玩意絕對不是自己能買得起的。


    就算買得起也用不起,因為油價太貴了。


    還是耕牛好,草原上到處是草,隨便找個地方往那一拴,這些牛就能吃飽。


    所以一聽到有牛,麥勞利斯的第一反應就是不管發生什麽,自己都要拿到第一。


    等那位張老板許諾,自己拿到第一再額外給自己八十頭牛後,麥勞利斯心中渴望勝利的火焰,差點把自己都給點著。


    他也有這個信心。


    麥勞利斯雖然從沒進行過萬米跑訓練,但他活捉過羚羊。


    羚羊這種生物,不僅跑得快,警覺醒也非常高。


    想要把它們抓住,首先要用弓箭將它射傷。


    受傷的羚羊會在奔跑中體力逐漸耗盡,成為他的獵物。


    但不要以為受傷的羚羊就好抓,相反,在自己受傷後,羚羊會爆發出恐怖到極致的求生欲。


    它們會快速奔跑幾十公裏,徹底脫離狩獵者的視線。


    而在這時,麥勞利斯就需要奮起直追,讓羚羊始終處於自己的視線內。


    一旦羚羊擺脫自己的視線,這種狡滑的食草動物就會躲起來,借助樹杈蹭掉身上的箭矢。


    身上沒有箭矢,羚羊的傷口就會慢慢結痂。


    隻要不致命,很快就能恢複如初。


    就算受了致命傷,同樣不能讓它們脫離自己的視線。


    因為草原上除了羚羊,還有它的天敵。


    比如非洲豹,野狗,禿鷲等等。


    尤其是禿鷲,這種生物在天空飛一圈,方圓十公裏的受傷生物,都逃不脫它們的眼睛。


    自己如果跑得慢了,等找到死去的羚羊,大概率隻剩下一副骨頭架。


    有的時候甚至連骨頭架子都沒有,野狗鋒利的牙齒,可以把這些骨頭嚼碎並吃掉。


    作為朱雀部落速度最快的勇士,隻要部落的人打到羚羊,麥勞利斯就會第一時間衝在前麵。


    等他將受傷並且跑不動的羚羊抓住,再給其他人發信號,等族人反過來,大家在一起共享這隻獵物。


    作為功臣,麥勞利斯可以分到一隻羊後腿。


    追了這麽多年羚羊,麥勞利斯總結了不少實戰經驗。


    首先,在追擊過程中,自己必須始終和羚羊保持距離。


    對方加速他就加速,對方減速他就減速。


    直到羚羊的體力明顯出現衰減,他就突然提速,快速跑過去將獵物打倒。


    至於怎麽和羚羊保持一定距離,很簡單。


    他隻要讓自己的奔跑節奏和羚羊的奔跑節奏一致即可。


    也就是羚羊加速,它也跟著加速,羚羊減速它也適當放緩腳步。


    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他必須在奔跑過程中保持一定體力。


    因為這場追擊,除了他和羚羊,周圍還有其他猛獸。


    比如非洲豹。


    非洲豹這種動物凶的很,它們跑百米隻需要三到四秒。


    一旦非洲豹發起攻擊,自己若沒有充足的體力儲備,那麽到底誰是獵人誰是獵物就不一樣了。


    現在在麥勞利斯眼中,在前麵領跑的那個人,就是受傷的羚羊。


    自己隻需將對方盯死即可。


    保持體力除了合理調整自身的節奏,另外一點就是讓身體時刻擁有充足的水分。


    這也是他上場沒跑多遠,就到旁邊拿水的原因。


    追蹤經驗表明,自己跟著受傷的羚羊跑夠五公裏,身體就會缺水。


    一旦缺水量過多,體力就會下降,同時下降的還有精氣神。


    所以麥勞利斯每跑一百米,就會喝兩口水。


    水也不能一次性喝太多,在劇烈奔跑下,補充過多的水分隻會加速汗水分泌。


    汗水含有鹽分,會讓他的體力加速下降。


    等等!


    麥勞利斯發現有些不對,因為他喝的水裏有淡淡的鹹味。


    難道這水裏有鹽?


    想到這,它在補充水分的時候忍不住多喝了兩口。


    而那種因為過量飲水導致體力下降的情況並沒有出現,這讓麥勞利斯十分羨慕。


    鹽在他那邊很珍貴,平時吃飯都要注意不能放太多,追擊獵物時就更不能用了。


    因為帶有食鹽的水,雖然可以保證大量出汗後依舊有充沛的體力。


    但問題是,這是種浪費。


    自己隻需嚴格控製飲水量,就能保證身體水分不流失。


    等等!


    麥勞利斯又發現一件事,那個現在處於第一名的受傷羚羊,速度和真正的羚羊比差遠了。


    雖然他也曾試圖通過變速擾亂自己的節奏,但不管加速還是減速,依舊和羚羊有很大的差距。


    這是對方故意的?


    麥勞利斯有些疑惑。


    他當然知道跑在第一名的那位運動員不是羚羊。


    但在麥勞利斯看來,對方能來這裏參加運動會,還非常自信的跑到第一的位置,實力絕對非常強。


    畢竟之前酋長和他說了,這次的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全世界所有人都能參加。


    要知道全世界可是有六十億人口。


    六十億……


    他學過數學,知道這是一個多麽龐大的數字。


    所以哪怕自己是部落中跑得最快的人,麥勞利斯也不認為,自己在這六十億人中依舊跑得最快。


    對方一定在故意示弱,就像現在的自己一樣。


    果然又跑了兩圈,剛才的那位第一已經落到第二,新的第一頂了上去,速度比剛才更快,節奏變化也更琢磨不透。


    好在麥勞利斯的經驗更豐富,他慢慢拉近和對方的距離。


    (


    現在這個人是個高手,自己想要不被甩開,必須拿出點真本事了。


    如果放在草原上,他絕對不會這麽做。


    因為草原有獵豹,有獅子,有各種各樣的危險。


    受傷的羚羊抓不到下次還有機會,但一旦自己失誤,被這些猛獸發現破綻,那自己就再也沒機會了。


    但現在不一樣。


    麥勞利斯加速後,立刻超過了幾個跟不上節奏變化的人。


    很快,他離第一名隻剩十米的距離。


    而他前麵還有五六個人。


    這五六個人兩個人或者三個人並排,組成兩道人牆,後麵的人想要超過去,需要從外道發力。


    而進入外道趕超,可不僅僅是多跑幾步的事。


    因為這會改變運動員的節奏。


    何況跑在前麵的幾人,一旦發現有人試圖通過外道趕超,也會突然加速,始終和對方處於同一平麵。


    時間一長,那個趕超的人就會消耗掉大量體力。


    大家有資格站在這裏同台競技,水平其實都差不多。


    一旦有人被這麽消耗,基本就與獎牌無緣,除非對方的實力和你根本不是一個級別。


    麥勞利斯雖然不知道這樣的策略,但在野外積累下的豐富的奔跑經驗,告訴他這個時候應該低調。


    所以他並沒有選擇外道強超,而是小心翼翼跟在後麵。


    現場觀眾除了將目光盯上第一名,大部分人都在看麥勞利斯。


    原因很簡單,這家夥實在太另類了,尤其是他突然跑到跑道外側拿水。


    “等等,我看到了什麽?


    他拿水的目的竟然是為了喝?”


    “難道拿水不應該就是喝嗎?”旁邊另外一名觀眾顯然是個外行。


    “肯定不能喝呀!


    直到世界最頂級的運動員,跑一萬米的平均配速是多少嗎?”


    “多少?”


    “六十五秒。”


    “等等,你說多少?六十五秒?真的假的?”


    “我騙你幹什麽?”


    平均配速說的是跑一圈需要的時間。


    正規跑道一圈的距離是四百米,也就是說,對這些長跑運動員來說,跑一百米需要在16到17秒之間完成。


    這是什麽概念?


    雖然這位問話的觀眾不太懂一萬米跑的具體細節,但他上中學的時候參加過百米短跑。


    他記得當時自己跑了十五秒多一點,在整個年級段排名第八。


    那時他身體素質比現在好多了,現在再讓自己跑一百米,哪怕傾盡全力,十六秒也很難完成。


    這說明什麽?


    說明眼前這些運動員的速度和自己全力跑百米的速度差不多。


    但要知道,他們跑的可是一萬米啊,一百個百米,整整二十五圈。


    旁邊那位比較懂的觀眾看到他震驚的表情,不禁微微一笑:


    “現在明白了吧?


    沒錯,這些運動員以這種速度奔跑,一旦距離超過三千米,身體就開始釋放大量的熱。


    這種熱量如果不能及時排出去,輕則受傷,嚴重者甚至有生命危險。


    發過燒嗎?


    他們現在就等於是在發燒。


    所以運動員一般跑到場外拿水,隻是為了將水淋到身上降溫。


    就算喝上一口也會吐出來,不會咽到肚子裏。


    因為隻喝到嘴裏的效果,要比咽到肚子裏更好。


    可這個黑人竟然直接喝,還每過一段時間喝一口,簡直離譜。”


    他說的是真心話。


    因為頂級運動員在跑一萬米的過程中,下去拿水喝的人不是沒有。


    比如大名鼎鼎的法拉赫,對方不僅下去拿水,還順帶破了世界紀錄,一時間成為傳說。


    可問題是,對方的確下去拿水了,但他隻是喝了兩口後將水淋到身上,就把手中的瓶子扔了。


    而眼前的麥勞利斯是一邊拿著瓶子一邊跑,而且看起來從容淡定,兩隻腳踩到跑道上猶如閑庭信步。


    知道的知道他是在參加一萬米跑,不知道的還以為他來這裏遛彎。


    可問題是,這家夥的速度一點都不慢,那種舉重若輕的狀態,是如此賞心悅目。


    “等等,他加速了!”


    “不會吧?這麽輕鬆就超到了第一梯隊?”


    “我看到了什麽,他跟在第一梯隊後麵又喝了兩口水?”


    “這哥們是人嗎?”


    “……”


    不能怪觀眾這麽震驚,實在是麥勞利斯的表現太亮眼了。


    尤其是一些心細的觀眾,他們發現麥勞利斯在跑步過程中,一直看著第一名。


    也就是說,他現在雖然排第七,可速度竟然和第一名同步。


    第一名快他就快,第一名慢他就慢,雙方始終保持十米距離。


    蘇鐵軍也注意到這一幕,他將這個細節和張嶽說了:“厲害啊!這家夥的水平半點不比法拉赫差。”


    張嶽一愣:“真的假的?”


    之前他鼓勵麥勞利斯,隻是看在對方所在的部落,和自己的公司有合作關係,沒想到這家夥竟然這麽厲害。


    “當然!”


    蘇鐵軍語氣激動的對張嶽道:“我剛才和麥勞利斯聊了幾句,他從未經過係統的萬米訓練。


    但這並不代表他弱,相反,對方的實力可能比那些經過係統訓練的運動員更強。”


    張嶽不解的看著他:“是嗎,這不可能吧?”


    倒不是張嶽看不起野路子,如果放在幾十年前,那些野路子選手同樣有可能拿冠軍。


    可現在不一樣了,大家的訓練更科學更係統,再加上細致入微的競技技巧,野路子選手根本沒辦法比。


    蘇鐵軍道:“對短跑運動員來說這當然不可能。


    但長跑運動員不一樣。


    尤其是麥勞利斯。


    沒錯,專業的訓練的確更科學,也更合理。


    但對這些運動員來說,運動隻是他們的職業。


    麥勞利斯不一樣,長跑是他在肯尼亞大草原中生存下去的必備技能。


    他隻要跑不過受傷的羚羊就會餓死。


    你覺得工作和死亡,哪個給運動員的壓力更大?”


    張嶽一愣,因為他忽然想到一件事。


    曾經有一場自行車拉力賽,這場比賽的冠軍竟然是一位二流選手。


    他以前參加過的類似比賽,成績從來沒進過前十。


    以至於裁判一度懷疑他作弊,這位運動員聽到後十分憤怒,他要求裁判將比賽錄像調出來觀看。


    結果證明他真是無辜的,至於對方獲勝的原因,並非他刻苦訓練,提高了自己的運動水平。


    而是在比賽開始後的不久,一頭棕熊不知道出於什麽原因,拚了命的在他後麵狂追。


    而且不追附近的其他運動員,隻追他,整整追了他一路。


    於是為了活命,他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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