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句實話,聽到楊辰說讓他的律師來談,警察同誌們心裏多少有點膈應。


    這是港台劇看多了。


    當然,在華國也不是不可以。


    不過出於法律製度和習俗的不同,在派出所裏說這種類似的話,多少有點裝逼的意思。


    當然,那是他的權利。


    警察同誌們想了想也對。


    開奔馳大g的有錢人,一個電話就把律師叫過來,好像也合情合理。


    不一會兒,楊辰的律師到了。


    楊辰把事情的經過和董律師說了,要求隻有一個,從嚴處理,越重越好。


    媽的,敢來報複我?


    老子嫩死他!


    農村出身的楊辰從小就有一股狠勁,被雞啄了,當場就把雞殺了燉了,被狗咬了,能把狗追得口吐唾沫,累癱在路邊。


    被同村小夥伴欺負,能追到人家裏打。


    不惹事,不怕事!


    犯我者,雖遠必誅!


    長大了,脾氣雖然收斂了不少,但那股狠勁,是藏在骨子裏的。


    “好的,楊先生。”


    收到楊辰的授意,董律師前去和警察交涉。


    這件事,如果按照普通的打架鬥毆處理,最多把他們三人行政拘留15天。


    楊辰當然不同意。


    “這是故意傷害,請你們秉公執法!”


    董律師說道。


    故意傷害是刑事案件,起步刑拘,輕傷三年以下,重傷三年到十年,重傷殘疾或死亡,判十年以上,無期或死刑。


    “你是律師,你應該知道,就算是故意傷害,如果沒有得逞的話,算犯罪未遂。”


    “未造成損害的,不承擔刑事責任!”


    警察同誌倒不是為那三人辯解或偏袒,而是就事論事。


    董律師皺了皺眉:“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已經著手實施犯罪,由於犯罪份子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減輕處罰。”


    說完目光嚴肅起來:“你是警察,我是律師,術業有專攻!論講法律,可能你並沒有我那麽專業。”


    “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並不代表犯罪嫌姨人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這個要論案件的惡劣程度,社會影響,以及動機輿論等等。”


    “單從這件案子來看,性質十分惡劣,他們糾結同夥,實施有預謀的犯罪,碰瓷,持械,蒙麵,追打,每一條都加罪加一等。”


    “另外是他的社會影響。”


    “犯罪嫌疑人是星沙奔馳4s店的銷售人員,僅僅因為我的當事人在他們店裏買到一輛事故車,正常維權,就慘遭有預謀的打擊報複。”


    “這件事如果曝光,不僅會造成社會對我市打黑除惡成果的質疑,也會對我市消費環境造成損害。”


    “同時對奔馳車品牌造成的損傷,4s店目無法紀,踐踏法律的行徑,也會讓廣大市民感到恐懼和寒心。”


    說到這裏,董律師頓了頓,繼續道。


    “就算我們想從輕發落,奔馳這麽大的品牌會放過他嗎?”


    “如果警方對這個案子的處理不公,不謹慎,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和輿論,責任你們擔得起嗎?”


    “總之,這件事如果我的當事人不滿意,我將代表我的當事人追究到底。”


    律師不愧是律師。


    專業短識過硬,口才了得,一番上綱上線,直接把警察同誌搞得頭都大了幾圈。


    辦理這個案子的警察是個老警察。


    經驗很豐富。


    這時候轉換目標,對楊辰說:“小夥子,沒必要,如果你不同意調解,咱們就按流程走,應怎麽樣就怎麽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嘛。”


    老民警倒也不是和稀泥。


    沒多大點事,按流程走就行了,沒必要把事情搞大嘛。


    楊辰沒說話。


    董律師卻是很嚴肅的說:“警察同誌,你是在偏袒犯罪嫌疑人嗎?”


    一聽這話,老民警皺了皺眉,不說話了。


    這帽子扣的,誰他媽敢接?


    另一個民警趕緊出來打圓場:“不要誤會,不要誤會,我們隻是想公平的處理這個案子。”


    “當然了,這位律師說得那幾個方麵也是有道理的。”


    “這樣,我向上級領導請示一下,你們先坐,一會再給你們答複。”


    這位民警說完,便帶著老民警離開了。


    過了十來分鍾,兩位民警回來了,說經過上級領導研究決定,考慮到這個案子的社會影響和性質,決定給予三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楊辰這才點了點頭。


    這才對嘛。


    打黑除惡,一定要從嚴從重!


    宣布完這個決定,民警們便去執行刑拘的流程了,申請拘捕令,通知家人,簽字畫押等等。


    當得知要被刑事拘留,審訊室裏傳來三人犯罪嫌疑人驚慌的大叫。


    其中一個人更是嚎啕大哭。


    一邊哭,一邊說要找姐夫,找媽媽。


    楊辰隱隱聽到,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那個坑死人不償命的小舅子。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活該!


    楊辰和鍾小偉在簽屬了一些文件資料之後,就準備離開了。


    正要走,這時派出所風風火火闖進來幾個人。


    “警察同誌,警察同誌,冤枉啊!”


    “我家軒軒是個好孩子,不會做違法犯罪的事,請你們一定要查清楚啊!”


    “軒軒,軒軒,你在哪呀,媽媽來了,不要怕......”


    派出所辦事大廳。


    一位滿頭銀發的大媽,悲恐交加的呼喊著。


    身後同樣是一位的白發老人。


    一側是一對中年夫妻。


    還抱著一個孩子。


    三人臉上有的著急,有的驚慌,有的眉頭緊皺,思考著應對之策。


    楊辰一眼就認了出來。


    那個眉頭緊皺的男人,正是龍錦華瑞奔馳4s店的總經理。


    顯然,他們是被派出所通知過來的家屬


    很快就有值班民警上前接待了他們。


    在告訴他們案子的過程和結果之後,小舅子的媽媽當場就癱軟在地,小舅子的父親急得像螞蟻一樣團團轉。


    而小舅子的姐姐抱著孩子,一邊安慰媽媽,一邊問民警還有沒有補救的辦法。


    至於小舅子的姐夫,奔馳4s店的總經理,則在不停的打電話。


    做為星沙市最大的奔馳4s店的總經理,他自然還是有一些人脈關係的。


    掛了電話,仿佛得到了某種提示,小舅子姐夫這才終於發現一直在辦事大廳冷眼旁觀的楊辰等眾。


    他轉身對嶽父嶽母說了些什麽,然後一家人便急急忙忙向楊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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