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並未進林家門。


    而是提著一隻母雞,光明正大的回了自己租的四合院,廚房的燈亮著,她走進去一看。


    是簡誌剛。


    在55瓦的大燈泡下,他站在煤氣罐旁,哼著歌,看著鍋裏燒著的水,似要下掛麵吃。


    見有人進來。


    他轉頭望了過來。


    發現是林早早有些驚訝,立刻站直了身體,“林同誌,你不是回家了嗎?怎麽回來了?”


    “回來吃飯。”林早早說。


    簡誌剛這才看見了她手上提的那隻母雞,看著挺肥,應該很好吃,“你要做雞吃?”


    “嗯。”林早早道。


    “這母雞你想咋做?”簡誌瞬間來了興趣,雙眼發光,連準備下的掛麵也放下了。


    有雞吃。


    誰還將就吃麵啊!


    “沒想好。”林早早搖頭。


    就是回來的時候,想著林家存心膈應她,還要吃什麽憶苦飯,不就是為了給她一個下馬威。


    告訴她。


    家裏誰說了算。


    她偏偏不想如他們意。


    想做頓好吃的氣死他們。


    簡誌剛笑出一口大白牙,“這母雞挺大的,要是你不知道咋吃,可以給我做嗎?”


    “我當兵那會,體能不合格,被連長直接扔進了炊事班,跟著各位大廚學過幾手。”


    “做飯味道還不錯。”


    炊事兵的廚藝,無需質疑。


    肯定做的好吃又營養。


    不用自己做飯,林早早當然樂意至極,便將母雞遞給了他,讓他隨意發揮不用幫她節約。


    簡誌剛接過母雞。


    原本逍遙自在的母雞,開始變得惶恐、劇烈掙紮,不安分的咯咯叫了起來。


    他直接一刀下去又快又狠,然後拿著一個碗放在地上,接從雞脖子流出來的血。


    雞血可是一個好東西,不管是涼拌還是熗炒,都不錯,當然,雞血粉絲也好吃。


    簡誌剛一邊放血一邊讓雞血凝固起來,嘴裏嘀咕,“我還以為你在家裏吃。”


    殺雞場麵。


    林早早受不了。


    她將視線移向牆壁。


    聲音淡淡,“林家的東西髒,不敢吃,怕吃了,血都要拉出來,也不想被慣上小偷名聲。”


    林家的食物,她吃一次,他們就要讓她百倍還回去,還讓他們在外背了好名聲,不劃算。


    簡誌剛心裏樂嗬。


    直接問出了口,對於這種聞所未聞的事情很好奇,“吃啥髒東西還能拉血?”


    “我還真想見識一下,這能拉血的食物,但你放心,我做的飯菜幹淨,保證好吃又有營養。”


    拉血。


    隻是比喻。


    林早早並沒有解釋。


    簡誌剛也沒有追問,“這雞養的挺肥,你看這樣行不,拿一半燉雞湯,拿一半做土豆燜雞。”


    “剩下的雞雜,炒來吃。”


    這雞的價值,直接被利用到最大化了,沒有浪費一點,林早早自然不反對。


    她答,“可以。”


    “需要我幫忙嗎?”


    簡誌剛做飯就跟打仗一樣。


    兩個火一起開工,還要時不時轉身洗菜切菜,動作迅速,“不需要幫你,你等著吃就行。”


    原本很費時間的菜,他居然在很短的時間做了出來,看的林早早佩服不已。


    去的陸豐年屋吃飯。


    林早早拿出來幾盒米飯,簡誌剛也沒問哪裏來的,拿起碗筷就大口大口吃起來。


    林早早也吃。


    吃一口,眼睛亮了!


    哎呀媽呀,這菜做的太香了!


    就憑著這個廚藝,要是天天能吃上這口,林早早都想嫁給他,咋做的這麽好吃!


    好吃的迷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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