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章 做雞
七零:我嫁京圈二爺,全家後悔了 作者:胖土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早早並未進林家門。
而是提著一隻母雞,光明正大的回了自己租的四合院,廚房的燈亮著,她走進去一看。
是簡誌剛。
在55瓦的大燈泡下,他站在煤氣罐旁,哼著歌,看著鍋裏燒著的水,似要下掛麵吃。
見有人進來。
他轉頭望了過來。
發現是林早早有些驚訝,立刻站直了身體,“林同誌,你不是回家了嗎?怎麽回來了?”
“回來吃飯。”林早早說。
簡誌剛這才看見了她手上提的那隻母雞,看著挺肥,應該很好吃,“你要做雞吃?”
“嗯。”林早早道。
“這母雞你想咋做?”簡誌瞬間來了興趣,雙眼發光,連準備下的掛麵也放下了。
有雞吃。
誰還將就吃麵啊!
“沒想好。”林早早搖頭。
就是回來的時候,想著林家存心膈應她,還要吃什麽憶苦飯,不就是為了給她一個下馬威。
告訴她。
家裏誰說了算。
她偏偏不想如他們意。
想做頓好吃的氣死他們。
簡誌剛笑出一口大白牙,“這母雞挺大的,要是你不知道咋吃,可以給我做嗎?”
“我當兵那會,體能不合格,被連長直接扔進了炊事班,跟著各位大廚學過幾手。”
“做飯味道還不錯。”
炊事兵的廚藝,無需質疑。
肯定做的好吃又營養。
不用自己做飯,林早早當然樂意至極,便將母雞遞給了他,讓他隨意發揮不用幫她節約。
簡誌剛接過母雞。
原本逍遙自在的母雞,開始變得惶恐、劇烈掙紮,不安分的咯咯叫了起來。
他直接一刀下去又快又狠,然後拿著一個碗放在地上,接從雞脖子流出來的血。
雞血可是一個好東西,不管是涼拌還是熗炒,都不錯,當然,雞血粉絲也好吃。
簡誌剛一邊放血一邊讓雞血凝固起來,嘴裏嘀咕,“我還以為你在家裏吃。”
殺雞場麵。
林早早受不了。
她將視線移向牆壁。
聲音淡淡,“林家的東西髒,不敢吃,怕吃了,血都要拉出來,也不想被慣上小偷名聲。”
林家的食物,她吃一次,他們就要讓她百倍還回去,還讓他們在外背了好名聲,不劃算。
簡誌剛心裏樂嗬。
直接問出了口,對於這種聞所未聞的事情很好奇,“吃啥髒東西還能拉血?”
“我還真想見識一下,這能拉血的食物,但你放心,我做的飯菜幹淨,保證好吃又有營養。”
拉血。
隻是比喻。
林早早並沒有解釋。
簡誌剛也沒有追問,“這雞養的挺肥,你看這樣行不,拿一半燉雞湯,拿一半做土豆燜雞。”
“剩下的雞雜,炒來吃。”
這雞的價值,直接被利用到最大化了,沒有浪費一點,林早早自然不反對。
她答,“可以。”
“需要我幫忙嗎?”
簡誌剛做飯就跟打仗一樣。
兩個火一起開工,還要時不時轉身洗菜切菜,動作迅速,“不需要幫你,你等著吃就行。”
原本很費時間的菜,他居然在很短的時間做了出來,看的林早早佩服不已。
去的陸豐年屋吃飯。
林早早拿出來幾盒米飯,簡誌剛也沒問哪裏來的,拿起碗筷就大口大口吃起來。
林早早也吃。
吃一口,眼睛亮了!
哎呀媽呀,這菜做的太香了!
就憑著這個廚藝,要是天天能吃上這口,林早早都想嫁給他,咋做的這麽好吃!
好吃的迷糊!
而是提著一隻母雞,光明正大的回了自己租的四合院,廚房的燈亮著,她走進去一看。
是簡誌剛。
在55瓦的大燈泡下,他站在煤氣罐旁,哼著歌,看著鍋裏燒著的水,似要下掛麵吃。
見有人進來。
他轉頭望了過來。
發現是林早早有些驚訝,立刻站直了身體,“林同誌,你不是回家了嗎?怎麽回來了?”
“回來吃飯。”林早早說。
簡誌剛這才看見了她手上提的那隻母雞,看著挺肥,應該很好吃,“你要做雞吃?”
“嗯。”林早早道。
“這母雞你想咋做?”簡誌瞬間來了興趣,雙眼發光,連準備下的掛麵也放下了。
有雞吃。
誰還將就吃麵啊!
“沒想好。”林早早搖頭。
就是回來的時候,想著林家存心膈應她,還要吃什麽憶苦飯,不就是為了給她一個下馬威。
告訴她。
家裏誰說了算。
她偏偏不想如他們意。
想做頓好吃的氣死他們。
簡誌剛笑出一口大白牙,“這母雞挺大的,要是你不知道咋吃,可以給我做嗎?”
“我當兵那會,體能不合格,被連長直接扔進了炊事班,跟著各位大廚學過幾手。”
“做飯味道還不錯。”
炊事兵的廚藝,無需質疑。
肯定做的好吃又營養。
不用自己做飯,林早早當然樂意至極,便將母雞遞給了他,讓他隨意發揮不用幫她節約。
簡誌剛接過母雞。
原本逍遙自在的母雞,開始變得惶恐、劇烈掙紮,不安分的咯咯叫了起來。
他直接一刀下去又快又狠,然後拿著一個碗放在地上,接從雞脖子流出來的血。
雞血可是一個好東西,不管是涼拌還是熗炒,都不錯,當然,雞血粉絲也好吃。
簡誌剛一邊放血一邊讓雞血凝固起來,嘴裏嘀咕,“我還以為你在家裏吃。”
殺雞場麵。
林早早受不了。
她將視線移向牆壁。
聲音淡淡,“林家的東西髒,不敢吃,怕吃了,血都要拉出來,也不想被慣上小偷名聲。”
林家的食物,她吃一次,他們就要讓她百倍還回去,還讓他們在外背了好名聲,不劃算。
簡誌剛心裏樂嗬。
直接問出了口,對於這種聞所未聞的事情很好奇,“吃啥髒東西還能拉血?”
“我還真想見識一下,這能拉血的食物,但你放心,我做的飯菜幹淨,保證好吃又有營養。”
拉血。
隻是比喻。
林早早並沒有解釋。
簡誌剛也沒有追問,“這雞養的挺肥,你看這樣行不,拿一半燉雞湯,拿一半做土豆燜雞。”
“剩下的雞雜,炒來吃。”
這雞的價值,直接被利用到最大化了,沒有浪費一點,林早早自然不反對。
她答,“可以。”
“需要我幫忙嗎?”
簡誌剛做飯就跟打仗一樣。
兩個火一起開工,還要時不時轉身洗菜切菜,動作迅速,“不需要幫你,你等著吃就行。”
原本很費時間的菜,他居然在很短的時間做了出來,看的林早早佩服不已。
去的陸豐年屋吃飯。
林早早拿出來幾盒米飯,簡誌剛也沒問哪裏來的,拿起碗筷就大口大口吃起來。
林早早也吃。
吃一口,眼睛亮了!
哎呀媽呀,這菜做的太香了!
就憑著這個廚藝,要是天天能吃上這口,林早早都想嫁給他,咋做的這麽好吃!
好吃的迷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