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失蹤。


    已超過二十四小時。


    林薇薇陪著林母,前去公安局報了失蹤,可一查戶籍,根本沒有林早早這個人。


    又沒有一張照片,光靠著一個名字在茫茫人海找人,顯然困難重重,讓他們做好心理準備。


    此情此景多麽熟悉。


    熟悉到林母紅了眼,那眼淚止不住的往外流,家裏孩子多,都是能吃的小子。


    吃喝拉撒樣樣要錢。


    沒辦法,她和孩子爸不得不都去上班,將小女兒放在家裏,讓她幾個哥哥看著。


    還買了一盒餅幹,要是她肚子餓了,就讓她哥哥給她吃,她總是很聽話的點點頭。


    爸媽走了,不哭不鬧,聽媽媽的話,跟著小跟屁蟲一樣,寸步不離的跟著哥哥。


    可有一天她下班。


    聽到兒子說女兒貪玩,不肯回家,就偷偷的跑了出去,從此以後再也見不到蹤影。


    她也是如今天一樣,去公安局報案,當時陪她的不是林薇薇,而是林父。


    原以為報案有希望,從最開始的期待,到後來失望,她那段時間日子過得渾渾噩噩。


    直到林父抱著和林早早長得相似的林薇薇回來,先是哄騙,說是女兒找回來了。


    後來才說。


    福利院領養的。


    林薇薇和林早早一樣,從小就是懂事聽話的孩子,甚至比林早早表現的還要好。


    不僅小嘴甜,學習成績好,最主要的是還討六個兒子喜歡,他們當時一口一個妹妹的叫。


    林早早就不行。


    不知是不是年紀小,父母不在身邊,她不怎麽愛說話,七個兒子也不怎麽喜歡她。


    林薇薇扶著林母回到家。


    林母坐在沙發上,一動不動也不說話,那精神狀態好似回到了林早早第一次失蹤的時候。


    她想起來。


    她盼了很久的親生女兒,從壞人魔爪中逃出,曆經磨難,才回到她的麵前。


    可她這個當母親的是怎麽做的呢?第一天,為了不失去養女,避而不見,躲在家裏。


    不想認親生女兒,還聽丈夫兒子的話,覺得她來自鄉下,身上髒,肯定有跳蚤虱子傳染病。


    養女從小體弱多病,為了養女的身體著想,她居然眼睜睜看著親生女兒住狗窩吃剩飯。


    她剛從鄉下逃出來。


    他們還找媒婆,把她嫁到鄉下去,哪怕男的是鰥夫、老光棍、有病的都不在乎。


    隻因為……


    覺得親生女兒丟臉。


    林母抬起的右手,完全不敢置信,想起自己還在親生女兒生日的時候,打了她一巴掌。


    林母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


    喉嚨發出嗚咽的聲音,她失聲大哭,“都是媽媽的錯,媽媽不應該在你生日的時候打你。”


    “你回來好不好?媽媽會用各種辦法補充你,學壞了沒關係,媽媽把你教好。”


    “不想嫁鄉下人也沒關係,我們家的女兒,就算沒讀書,也有文化,也能嫁工人。”


    林薇薇見林母如此,膝蓋一彎跪在她腳邊,抱著她的大腿,“媽,都是我不好。”


    “要不是我在供銷社誤會姐姐是小偷,她也不會離家出走,和三個老男人跑了。”


    “您不要坐著不說話,您這樣我害怕,您要是心裏不舒服,您就打我罵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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