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合同。


    林早早腳底抹油。


    第一時間離開了陸豐年家,他氣場太強了,和他待在一起,有種說不清的壓抑感。


    居委會的什麽人沒見過,可今日見了這位陸同誌,總感覺背後發涼,讓人喘不過氣。


    太嚇人了!


    上過戰場,殺過人的,果然都不是好接觸的主,見事辦成,她也鬆了一口氣。


    “小同誌,你今兒就可以搬進來住,以後有什麽問題,你可以來居委會找我。”


    “好,阿姨,我送你。”既然後門出去走幾步就是街道,林早早朝著後門走去。


    居委會的阿姨表示,“就幾步路的功夫,你別送我了,等下班,我把你飯盒洗幹淨送過來。”


    “阿姨,不急,你先忙工作,等你有空了再送來也不遲。”林早早笑著說道。


    巷子狹小,路不寬。


    二人還沒走出街道,就被來的人給堵住了,正想讓他們先走,誰知對方根本不動。


    正疑惑之際。


    卻聽到狗叫,“大哥,我說的沒錯吧,這鄉下丫頭片子準會回來求我們收留她。”


    “這不。”


    “人回來了。”


    “還喊來居委會王阿姨。”


    “怎麽,想讓王阿姨給你說情讓我們留下你,行,想留下來,你當著我的麵跪下。”


    “磕三個響頭,說,你錯了,你再也不敢頂撞大哥,保證聽話,讓你向東,你不會向西。”


    說話之人。


    是她二哥,林知義。


    仗義,講義氣,膽子大。


    不喜歡讀書,上學時逃學打群架,有一幫狐朋狗友的兄弟,喜歡耍酷耍帥,桀驁不馴。


    他對自己的兄弟、家人、愛人都好,唯獨對林早早尖酸刻薄,哪怕她沒得罪他。


    她隻是站在他麵前,就好像踩到他的尾巴一般,對著她一陣狗叫羞辱。


    他從來不藏自己心思,很直白的告訴她,他不喜歡她,也不歡迎她回家。


    覺得她就是一隻耗子屎,汙染了他的空氣,曾經,還恨不得她去死。


    那是冬天,他惡作劇,將她推進了河裏,不會遊泳的她,咕嚕兩下就沉了下去。


    後來。


    她醒後。


    在醫院。


    但救她的人不知所蹤。


    等她一個人回到家時,已是第二天,林二哥看見她了,罵她夜不歸宿,不知廉恥。


    讓她趕緊去做早飯。


    寄人籬下,還要靠著林家人生活,沒有其他活路的林早早,隻能去做飯。


    冬日落水,冬日洗衣,沒有好好養的她,終落下了寒症,以後都不能有孕。


    能不能生孩子,其實對她不重要,因為嫁給陸明遠後,他從來都沒碰過她。


    後來——


    被她天天催著回家煩了。


    就抱養了一個孩子給她,讓她養,有了兒子後,林早早便有了新的精神寄托。


    親自帶孩子,給他喂奶粉,給他穿新衣服,給他做好吃的,送他上學。


    結果——


    兒子不和她親。


    隻和他爸爸親,也和他爸爸的白月光親,辛苦照顧他這麽久,換不來一分愛。


    有時——


    林早早都懷疑。


    是不是自己太糟糕,所以全世界的人都不愛自己,哪怕,最後她付出真心。


    死的時候。


    她才明白。


    真心換不來真心。


    愛就是愛,不愛就是不愛,強求來的愛,隻會讓人唾棄、厭惡和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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