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公安公事公辦,對著胡攪蠻纏的男人說道,“這位同誌,我們懷疑你搞詐騙。”


    “請跟我們走一趟!”


    男人一驚,目瞪口呆,“我才是受害者,我被偷了,你們一個個不抓小偷,反而抓我!”


    “什麽情況!”


    就在他急的跳腳時,突然從他褲管裏掉出一些東西,居委會的人彎腰,將其撿起來。


    這一看,好嘛,正好是一張大團結和三張糧票,真相大白,他們居委會沒有誤判。


    “這就是你……”


    “被偷的錢和糧票!”


    男人一怔,有些傻了。


    他伸手摸了摸褲兜,發現自己褲兜不知何時破了一個洞,錢不是丟了,而是從洞掉在褲子裏。


    尷尬!


    他嘿嘿一笑。


    很是心虛,“這個……好像……確實是我丟的錢和糧票,誤會,剛剛一切都是誤會。”


    “我褲子破了一個小小的洞,我不知道,二位大姐,二位公安同誌,是我錯怪這小同誌了。”


    “但這事也不能怪我呀,都怪剛剛她的家人,是個男的,好像叫什麽什麽林知禮。”


    “長的倒是人模狗樣的,名字也怪好聽,咋就是一個畜牲呢!是他說她偷東西。”


    “才讓我誤會我的東西被偷了,我不是詐騙,你們千萬別抓我,你們抓那個叫林知禮的去!”


    說完。


    腳底抹油,想跑。


    預判到他下一步動作的林早早,已經死死抓著他的手不肯放,帶著哭腔開了口。


    “阿姨,公安同誌,他剛剛趁著人多的時候,打我,你們看,我臉都被打紅了。”


    “還把我手抓破了。”


    這年月,抓到小偷,人民群眾都往死裏揍,因為他們艱苦奮鬥,最恨這種好吃懶做的人。


    所以——


    剛剛人群湧上。


    人太多了,林早早確實被幾個路人打了幾下,誤會解釋清楚了,可賠償必須給。


    男人:!


    他解釋,“小同誌啊,我剛剛隻是抓著你手臂,不讓你跑了,可我真的沒打你啊,你不要冤枉人!”


    林早早眨巴著眼。


    可憐兮兮,露出十六歲少年才有的委屈樣,“可剛剛是你說,錢和糧票被偷了。”


    “大家為了幫你。”


    “才見義勇為對我出手。”


    男人百口莫辯:“我……”


    居委會見狀也趕忙附和,“你誣陷人家小同誌是小偷,又害的人家小同誌被打。”


    “你一句誤會,就想走人,什麽都是你說了算,天底下哪有這樣的好事。”


    “該送醫院送醫院,該賠償就賠償,你今兒別想跑,跑了,我們也挨家挨戶把你查出來。”


    “去你廠裏舉報!”


    男人真的快哭了,今天出門是沒看黃曆嗎?這都是什麽事啊,都怪那個叫林知禮的!


    別讓他遇到這個傻缺!


    今天事因他起,他認栽,“送醫院就算了吧,我看她也沒啥事,我賠償還不行嗎?要多少錢?”


    居委會看了一眼林早早。


    算了一個賬,“我們街道的這位小同誌啊,身子單薄的很呀,被你們這些人打兩下。”


    “不得被打出內傷來,現在看不出什麽情況,日後難說,我看隨隨便便賠償一百塊!”


    “這事就不追究了。”


    男人大驚,“要一百!”


    他心疼啊,這可是他幹兩個月的工資,要是全賠償出去,回家不得被媳婦罵死。


    但為了買個心安,他隻能默默掏腰包,“行,給一百就一百,但以後身子不好,不能再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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