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落戶
七零:我嫁京圈二爺,全家後悔了 作者:胖土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陸首長。”
“林早早並未落戶。”
“戶籍處查無此人!”
林早早重生一次,有著上一世的記憶,自然知道,像她這種被拐賣到其他地方的孩子。
想重新落戶,很簡單。
她被拐賣到鄉下後,養父母家並未給她上戶口,是黑戶,不用特意銷戶。
而她原來的戶口,如果報失蹤和銷戶,可以重新落戶,但她原來的戶口成為了林薇薇。
老公安,年紀大,也有些老花眼了,他慢悠悠地查閱著當年的檔案文件。
當時林薇薇能入林早早戶,是因為林家一口咬定,林薇薇就是失蹤的林早早。
現在查明。
林薇薇不是林早早。
戶口是不能還回來。
而林家不願意認林早早這個親生女兒,老公安的建議,將戶口落在原戶籍街道集體戶。
後期有了工作或者房子,可以隨時遷走,現在,隻需要讓街道辦打個證明過來。
早有準備的林早早,將街道辦證明拿出來,老公安見沒問題,給她落戶。
戶口。
是手寫。
老公安扶了扶眼鏡,像樹懶般慢悠悠地打開墨水瓶,給鋼筆吸了點墨水。
問,“名字寫林早早嗎?”
林早早,原名林薇薇,但現在林家人不認她,名字和戶口都被假千金霸占。
所以。
得改名。
她“嗯”了一聲,“林早早。”
公安嘴裏念著她的名字,寫下了第一個字,李,林早早見狀趕忙提醒。
“同誌,你……”
可話未說完,便被打斷。
老公安嘀咕了一句,“你這小姑娘,要改名怎麽不早說,我也覺得早早不好聽。”
“這樣,我給你取一個,保證你喜歡,就叫……向陽,李向陽,願你未來光明向陽。”
林早早:……
同誌,我是女的!
這名字聽著像男的!
可她還沒來得及阻止,老公安瀟瀟灑灑的寫下這個名字,還很滿意的點了點頭。
接下來。
出生日期……
性別那欄,寫的潦草,看著像男又像女,然後是住址,最後哐哐蓋了兩個章。
將戶口本遞給了她,語重心長的說道,“小同誌,不管過去發生過什麽。”
“我們都得和過去說再見,要重新開始,做人呢……要向前看,困難是一時的,隻要不放棄不拋棄。”
“美好的未來……”
“在向你招手。”
林早早的情況,特殊。
她是被拐賣的孩子,她拚命逃出來,養父母家不可能回去,親生父母不認她。
改名。
重新開始。
何嚐不是保護她,
以防有些垃圾找上門。
上輩子,她雖然落戶在了親生父母家,可不知為何,她的養父母帶著兒子和鄉裏鄉親找上門。
說她是他們家養的童養媳,辛辛苦苦養了十幾年,結果……她偷了家裏所有錢跑了。
就跟土匪一樣,想要強行把她綁回去,親生父母不攔,這些人實在太渾,怕惹麻煩。
勸她。
說她養父母養她不容易。
她也到了結婚年齡,與其和陌生男人結婚生子,不如和從小養大她的養父母家兒子結婚。
說是……
親上加親。
是公安來後。
阻止了這場鬧劇。
可是她卻被養父母家糾纏一輩子,他們就是無賴,不怕坐牢,動不動就要死。
而他們兒子變態,跟蹤她,還潛入她的房間,睡她床,用她的牙刷……
懂得老公安的意圖後,林早早鼻子發酸,眼裏發燙,站起身,對他深深的鞠了一躬,“謝謝您。”
“林早早並未落戶。”
“戶籍處查無此人!”
林早早重生一次,有著上一世的記憶,自然知道,像她這種被拐賣到其他地方的孩子。
想重新落戶,很簡單。
她被拐賣到鄉下後,養父母家並未給她上戶口,是黑戶,不用特意銷戶。
而她原來的戶口,如果報失蹤和銷戶,可以重新落戶,但她原來的戶口成為了林薇薇。
老公安,年紀大,也有些老花眼了,他慢悠悠地查閱著當年的檔案文件。
當時林薇薇能入林早早戶,是因為林家一口咬定,林薇薇就是失蹤的林早早。
現在查明。
林薇薇不是林早早。
戶口是不能還回來。
而林家不願意認林早早這個親生女兒,老公安的建議,將戶口落在原戶籍街道集體戶。
後期有了工作或者房子,可以隨時遷走,現在,隻需要讓街道辦打個證明過來。
早有準備的林早早,將街道辦證明拿出來,老公安見沒問題,給她落戶。
戶口。
是手寫。
老公安扶了扶眼鏡,像樹懶般慢悠悠地打開墨水瓶,給鋼筆吸了點墨水。
問,“名字寫林早早嗎?”
林早早,原名林薇薇,但現在林家人不認她,名字和戶口都被假千金霸占。
所以。
得改名。
她“嗯”了一聲,“林早早。”
公安嘴裏念著她的名字,寫下了第一個字,李,林早早見狀趕忙提醒。
“同誌,你……”
可話未說完,便被打斷。
老公安嘀咕了一句,“你這小姑娘,要改名怎麽不早說,我也覺得早早不好聽。”
“這樣,我給你取一個,保證你喜歡,就叫……向陽,李向陽,願你未來光明向陽。”
林早早:……
同誌,我是女的!
這名字聽著像男的!
可她還沒來得及阻止,老公安瀟瀟灑灑的寫下這個名字,還很滿意的點了點頭。
接下來。
出生日期……
性別那欄,寫的潦草,看著像男又像女,然後是住址,最後哐哐蓋了兩個章。
將戶口本遞給了她,語重心長的說道,“小同誌,不管過去發生過什麽。”
“我們都得和過去說再見,要重新開始,做人呢……要向前看,困難是一時的,隻要不放棄不拋棄。”
“美好的未來……”
“在向你招手。”
林早早的情況,特殊。
她是被拐賣的孩子,她拚命逃出來,養父母家不可能回去,親生父母不認她。
改名。
重新開始。
何嚐不是保護她,
以防有些垃圾找上門。
上輩子,她雖然落戶在了親生父母家,可不知為何,她的養父母帶著兒子和鄉裏鄉親找上門。
說她是他們家養的童養媳,辛辛苦苦養了十幾年,結果……她偷了家裏所有錢跑了。
就跟土匪一樣,想要強行把她綁回去,親生父母不攔,這些人實在太渾,怕惹麻煩。
勸她。
說她養父母養她不容易。
她也到了結婚年齡,與其和陌生男人結婚生子,不如和從小養大她的養父母家兒子結婚。
說是……
親上加親。
是公安來後。
阻止了這場鬧劇。
可是她卻被養父母家糾纏一輩子,他們就是無賴,不怕坐牢,動不動就要死。
而他們兒子變態,跟蹤她,還潛入她的房間,睡她床,用她的牙刷……
懂得老公安的意圖後,林早早鼻子發酸,眼裏發燙,站起身,對他深深的鞠了一躬,“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