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歲的林早早,骨子裏帶著自卑懦弱溫順,這是無人護著,長期被打壓落下的性子。


    被人看不起,很正常。


    四十歲的林早早,死過一次後徹底看透了世間虛假,既然善良懂事聽話不反抗是錯。


    為何不走另一條道。


    那雙溫順如麋鹿的眸子,不知從何時開始,變得桀驁不馴,帶著凶光,似要吃人。


    落在大哥眼裏,似那養不熟的狼崽子般,讓人膽寒,這樣的妹妹……他可不敢要。


    怕她在鄉下這些年學壞,養成了極端的性子,傷害林薇薇,趕走她的決定更加堅定。


    他一臉怒意,“什麽叫把你賣到鄉下去!林早早,你這話說的真是讓人心寒。”


    “你已經十六歲了,別人家十六歲的孩子,都可以下鄉當知青,自己養活自己。”


    “為家裏減輕負擔。”


    “你千辛萬苦才尋回家,父母舍不得你遠走他鄉,這才沒有讓你下鄉當知青。”


    “現在城裏的工作緊張,基本上都是一個蘿卜一個坑,連高中生畢業都找不到像樣的工作。”


    “你看看你,從沒讀過書,大字不識一個,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出去找工作都沒人要。”


    “你除了嫁人,你還有其他出路嗎?總不能讓年邁的父母,和幾個哥哥養你一輩子吧?”


    “你條件本就如此,要長相沒有長相,要學曆沒學曆,我們也想給你找城裏好人家。”


    “可你配嗎?”


    “你要是有薇薇一半好,我們也不至於讓你嫁到鄉下去,媒婆的話你也聽到了。”


    “嫁鄉下。”


    “你都被嫌棄。”


    “而且鄉下有什麽不好,住在鄉下喝水免費,隻要有塊地,隻要你肯勤奮些,就能吃飽肚子。”


    “而城裏。”


    “樣樣都要錢。”


    “喝水要錢,吃飯要錢,就連電費也要錢,沒錢根本活不下去,我們也是為你好。”


    他們一句為你好,便想將她推下萬丈深淵,林早早身體發寒,身子止不住顫抖。


    兄妹爭吵,頓時惹來鄰居跑來看熱鬧,他們紛紛點頭,覺得林家大兒子說的對。


    這十六的丫頭,是大姑娘了,繼續留在家裏白吃白喝父母的不合適,這年月的工作不好找。


    嫁人。


    確實是不錯的出路。


    大哥見大家附和,見這個妹妹不反駁了,覺得自己語氣重了些,這才好言好語解釋道,“你放心。”


    “我們家就算再窮再困難,也做不出賣女兒,我會讓媒婆盡量給你找個老實的好人家。”


    盡量?


    林早早嗬嗬。


    林家不窮,都是工人。


    每個星期都能吃肉,他們隻是容不得她這個親生女兒妹妹罷了,林早早心中有了答案之後。


    不再廢話,當著鄰居的麵,認認真真的問了他一句,“大哥,我是不是你親妹妹?”


    林家,為了林薇薇,不會認她這個親生女兒妹妹,大哥臉色一沉,岔開話題。


    “林早早。”


    “你不要再胡鬧了!”


    “你要是繼續這樣不聽話,那我們就不要你了,到時候把你送回你父母家去。”


    他口中的父母。


    是指養父母家。


    他們一直用這句話來威脅她,讓她聽話,得到了想要的答案,林早早點了點頭。


    “大哥,不,林知禮同誌,實在不好意思,可能是公安出錯,給我找錯了家人。”


    “既然你們不是我親生父母、親哥哥,那我就沒必要留在這裏,我不需要你們可憐。”


    “我現在就走。”


    “從此我們斷絕關係。”


    他們不認她,她也不認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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