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不滿
七零:我嫁京圈二爺,全家後悔了 作者:胖土豆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早早不知。
她這一走,惹了林父不快。
他進屋後,抬手“砰”的一聲,將門大力關上,嘴裏罵罵咧咧,“她……她這是什麽態度!”
“隻是說一句,她是親戚家的女兒而已,沒有征求長輩的同意,她就直接走了。”
“果然鄉下長大的,完全不知道尊重父母,沒教養,完全有沒有把我們放在眼裏。”
在他眼裏,親生女兒的生命是他給的,就算受了再大的委屈,也不應該這般不尊重父母。
坐在沙發上的林母,正低著頭給小女兒織毛衣,聽到丈夫發牢騷,她重重的歎了一口氣。
聲音中充滿無可奈何,“聽公安同誌說,她爸是酒鬼,她媽是十裏八村的潑婦。”
“都沒文化。”
“鄉野人家。”
“怎麽能教育好孩子。”
從林早早回來那一刻,知道她養父母家庭情況開始,他們就已經覺得她學壞了,被養廢了。
上輩子的時候。
他們看她可憐,覺得還能教好,便留下來,讓她多和自己妹妹學著孝順懂事聽話。
這輩子,她在沒有征求親生父母的同意下,便轉身離開,更加加重了她學壞的刻板印象。
家裏。
有六個兒子。
自從生了林早早這個寶貝女兒,加上年紀小,又可愛,所以父母自然很寵愛她。
可如今,他們膝下有了一個更好的女兒,對於學壞的林早早,他們自然是不想要了。
這是一個很好的借口,她主動離開,他們也少很多麻煩,所以大家都沒有阻止林早早離開。
可她真的離開了,大家心裏又不是很舒服,覺得……他們好歹是她的親生父母。
不念舊情。
也得念他們給了她生命。
結果她什麽態度,就跟養不熟的小白眼狼一樣,不知感恩為何物,態度冷漠,連爸媽都不叫。
不尊重他們。
簡直就是不孝順。
屋裏氣氛不對,坐在一旁的大哥打破這份安靜,“爸,媽,大雜院裏的人都知道。”
“公安同誌不辭辛苦,不僅幫我們家找回來失散多年的女兒,還將她從西南送回家。”
“就算她不一定是真的,就這麽讓她離開,不合適吧?我覺得……還是把她找回來。”
“反正她已經十六歲了,也是到了該嫁人的時候,我們作為她的家人,幫她找一個好人家。”
“也算仁至義盡。”
好歹是他們的親生女兒,就算沒有了感情,好歹也有一點責任,林父點了點頭。
但還是遲疑了一下,“十八歲才能領結婚證,十六歲結婚……是不是早了點?”
林大哥心中早就有了打算,“鄉下姑娘十四五歲相看人家,十六歲結婚,辦個酒席就行,根本不用領結婚證。”
林父蹙眉,是在思考這件事情的可行性,有些不確定,“你意思是……讓她嫁給鄉下人?”
鄉下人,種地的,始終比不上城裏工人,這樣安排,他心裏多少覺得有些不妥。
林大哥分析道,“她已經十六歲了,是個大姑娘了,家裏也不可能一直養著她。”
“她沒讀過書,大字不識,留在城裏也找不到什麽工作,嫁個鄉下老實的男人是她唯一出路。”
“城裏男人,要求高。”
“不僅要女孩家世好,還要求長得好看,有文化,知書達禮,可林早早隻會做飯。”
“做飯,找保姆就行。”
“她在城裏找對象,沒有任何優勢,鄉下男人擇偶標準不高,會做飯、會生孩子的女的就行。”
“她在鄉下這麽多年,顯然早就習慣了鄉下的生活,來城裏,不一定過不慣。”
“不如……”
“嫁鄉下人。”
她這一走,惹了林父不快。
他進屋後,抬手“砰”的一聲,將門大力關上,嘴裏罵罵咧咧,“她……她這是什麽態度!”
“隻是說一句,她是親戚家的女兒而已,沒有征求長輩的同意,她就直接走了。”
“果然鄉下長大的,完全不知道尊重父母,沒教養,完全有沒有把我們放在眼裏。”
在他眼裏,親生女兒的生命是他給的,就算受了再大的委屈,也不應該這般不尊重父母。
坐在沙發上的林母,正低著頭給小女兒織毛衣,聽到丈夫發牢騷,她重重的歎了一口氣。
聲音中充滿無可奈何,“聽公安同誌說,她爸是酒鬼,她媽是十裏八村的潑婦。”
“都沒文化。”
“鄉野人家。”
“怎麽能教育好孩子。”
從林早早回來那一刻,知道她養父母家庭情況開始,他們就已經覺得她學壞了,被養廢了。
上輩子的時候。
他們看她可憐,覺得還能教好,便留下來,讓她多和自己妹妹學著孝順懂事聽話。
這輩子,她在沒有征求親生父母的同意下,便轉身離開,更加加重了她學壞的刻板印象。
家裏。
有六個兒子。
自從生了林早早這個寶貝女兒,加上年紀小,又可愛,所以父母自然很寵愛她。
可如今,他們膝下有了一個更好的女兒,對於學壞的林早早,他們自然是不想要了。
這是一個很好的借口,她主動離開,他們也少很多麻煩,所以大家都沒有阻止林早早離開。
可她真的離開了,大家心裏又不是很舒服,覺得……他們好歹是她的親生父母。
不念舊情。
也得念他們給了她生命。
結果她什麽態度,就跟養不熟的小白眼狼一樣,不知感恩為何物,態度冷漠,連爸媽都不叫。
不尊重他們。
簡直就是不孝順。
屋裏氣氛不對,坐在一旁的大哥打破這份安靜,“爸,媽,大雜院裏的人都知道。”
“公安同誌不辭辛苦,不僅幫我們家找回來失散多年的女兒,還將她從西南送回家。”
“就算她不一定是真的,就這麽讓她離開,不合適吧?我覺得……還是把她找回來。”
“反正她已經十六歲了,也是到了該嫁人的時候,我們作為她的家人,幫她找一個好人家。”
“也算仁至義盡。”
好歹是他們的親生女兒,就算沒有了感情,好歹也有一點責任,林父點了點頭。
但還是遲疑了一下,“十八歲才能領結婚證,十六歲結婚……是不是早了點?”
林大哥心中早就有了打算,“鄉下姑娘十四五歲相看人家,十六歲結婚,辦個酒席就行,根本不用領結婚證。”
林父蹙眉,是在思考這件事情的可行性,有些不確定,“你意思是……讓她嫁給鄉下人?”
鄉下人,種地的,始終比不上城裏工人,這樣安排,他心裏多少覺得有些不妥。
林大哥分析道,“她已經十六歲了,是個大姑娘了,家裏也不可能一直養著她。”
“她沒讀過書,大字不識,留在城裏也找不到什麽工作,嫁個鄉下老實的男人是她唯一出路。”
“城裏男人,要求高。”
“不僅要女孩家世好,還要求長得好看,有文化,知書達禮,可林早早隻會做飯。”
“做飯,找保姆就行。”
“她在城裏找對象,沒有任何優勢,鄉下男人擇偶標準不高,會做飯、會生孩子的女的就行。”
“她在鄉下這麽多年,顯然早就習慣了鄉下的生活,來城裏,不一定過不慣。”
“不如……”
“嫁鄉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