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早早不知。


    她這一走,惹了林父不快。


    他進屋後,抬手“砰”的一聲,將門大力關上,嘴裏罵罵咧咧,“她……她這是什麽態度!”


    “隻是說一句,她是親戚家的女兒而已,沒有征求長輩的同意,她就直接走了。”


    “果然鄉下長大的,完全不知道尊重父母,沒教養,完全有沒有把我們放在眼裏。”


    在他眼裏,親生女兒的生命是他給的,就算受了再大的委屈,也不應該這般不尊重父母。


    坐在沙發上的林母,正低著頭給小女兒織毛衣,聽到丈夫發牢騷,她重重的歎了一口氣。


    聲音中充滿無可奈何,“聽公安同誌說,她爸是酒鬼,她媽是十裏八村的潑婦。”


    “都沒文化。”


    “鄉野人家。”


    “怎麽能教育好孩子。”


    從林早早回來那一刻,知道她養父母家庭情況開始,他們就已經覺得她學壞了,被養廢了。


    上輩子的時候。


    他們看她可憐,覺得還能教好,便留下來,讓她多和自己妹妹學著孝順懂事聽話。


    這輩子,她在沒有征求親生父母的同意下,便轉身離開,更加加重了她學壞的刻板印象。


    家裏。


    有六個兒子。


    自從生了林早早這個寶貝女兒,加上年紀小,又可愛,所以父母自然很寵愛她。


    可如今,他們膝下有了一個更好的女兒,對於學壞的林早早,他們自然是不想要了。


    這是一個很好的借口,她主動離開,他們也少很多麻煩,所以大家都沒有阻止林早早離開。


    可她真的離開了,大家心裏又不是很舒服,覺得……他們好歹是她的親生父母。


    不念舊情。


    也得念他們給了她生命。


    結果她什麽態度,就跟養不熟的小白眼狼一樣,不知感恩為何物,態度冷漠,連爸媽都不叫。


    不尊重他們。


    簡直就是不孝順。


    屋裏氣氛不對,坐在一旁的大哥打破這份安靜,“爸,媽,大雜院裏的人都知道。”


    “公安同誌不辭辛苦,不僅幫我們家找回來失散多年的女兒,還將她從西南送回家。”


    “就算她不一定是真的,就這麽讓她離開,不合適吧?我覺得……還是把她找回來。”


    “反正她已經十六歲了,也是到了該嫁人的時候,我們作為她的家人,幫她找一個好人家。”


    “也算仁至義盡。”


    好歹是他們的親生女兒,就算沒有了感情,好歹也有一點責任,林父點了點頭。


    但還是遲疑了一下,“十八歲才能領結婚證,十六歲結婚……是不是早了點?”


    林大哥心中早就有了打算,“鄉下姑娘十四五歲相看人家,十六歲結婚,辦個酒席就行,根本不用領結婚證。”


    林父蹙眉,是在思考這件事情的可行性,有些不確定,“你意思是……讓她嫁給鄉下人?”


    鄉下人,種地的,始終比不上城裏工人,這樣安排,他心裏多少覺得有些不妥。


    林大哥分析道,“她已經十六歲了,是個大姑娘了,家裏也不可能一直養著她。”


    “她沒讀過書,大字不識,留在城裏也找不到什麽工作,嫁個鄉下老實的男人是她唯一出路。”


    “城裏男人,要求高。”


    “不僅要女孩家世好,還要求長得好看,有文化,知書達禮,可林早早隻會做飯。”


    “做飯,找保姆就行。”


    “她在城裏找對象,沒有任何優勢,鄉下男人擇偶標準不高,會做飯、會生孩子的女的就行。”


    “她在鄉下這麽多年,顯然早就習慣了鄉下的生活,來城裏,不一定過不慣。”


    “不如……”


    “嫁鄉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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