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看來效果還不錯,起碼把在場的人都鎮住了。


    但該走的流程還得走完,最後還要祭拜祖先,林大有招呼著人都到了院子裏。


    林滿和葉星回拿著點燃的立香,並排站在案桌前,跟著林樹正的念詞動作,鞠躬、倒酒、燒紙符,最後跪下磕了三個頭,這禮才算是成了。


    邊上觀禮的人也漸漸回過神來了,看著站在一起的兩個俊俏青年,竟是越看越相配,仿佛他們天生就該如此,若不是彼此,都不知要怎麽的女子才能相配了。


    旁人的想法簡單一些,王荷花和葉玉棠作為最親的長輩,眼眶都有些濕潤了,兩個孩子能走到今天,堅定地選擇同對方在一起,也是不容易。


    而被眾人注視的兩人,在祭拜完成後,緩緩站了起來,林滿先起來的,下意識伸手托了一下葉星回。


    兩人相視而笑,這一刻,眼裏隻有彼此。


    邊上的林平正好瞧見,看林滿笑得傻乎乎的樣子,不由有些牙酸,用胳膊肘撞了撞林虎,“大哥,你看小滿高興那樣,太傻了,我成婚的時候都沒像他這樣。”


    林虎斜眼瞥他,眼裏帶著點嫌棄,“你看得見自己的臉嗎?”


    林平一愣,反應過來話裏的意思,連忙反駁,“就算看不見,我肯定也沒這麽傻。”


    林虎又淡淡地瞥他一眼,不說話了。


    他倆的媳婦李氏和周氏也在一旁,聽完這番對話,互相看了一眼,偷偷笑了兩下。


    禮是走完了,但事情還沒完,最後還得商量婚期呢。


    族親裏有一個長輩,算是半個風水先生,村裏人家有什麽大事,都會去找他討個黃道吉日,林大有之前就跟他說好了,所以直接說了幾個日子,讓大家商量。


    近的就是一個多月後,十二月中的時候,那時已進臘月,家家戶戶都忙著過年,天氣又冷,實在不適合辦婚宴。


    遠的竟到了明年六月,離著還有小半年,又太久了,林滿忍不住。


    最後商量來商量去,選了個折中的日子,在明年的三月,那時候開春了,天暖和一些,正是辦喜事的好時候。


    日子定下,林滿的心也定了,“砰砰”跳了一天的心,終於緩下來了一點,隻是眼睛依舊亮著,滿腔的喜悅無處發泄,趁著人不注意,抓住小秀才的手捏了捏。


    葉星回轉頭看他,眼裏笑意彌漫,手動了動,握住了他的。


    “咳咳。”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沈昱朝,一臉揶揄地看著他們,說道:“兩位新人,該去送客了。”


    心情很好的林滿也不計較他的打擾,放開葉星回的手,兩人相伴著一起走了出去。


    來觀禮的人是不用送禮的,但他們走的時候,主人家得回禮。


    回禮是長輩們準備的,一個大的油紙包,裏邊裝了方糖、糕點,還有兩個紅雞蛋,別的不說,這冬日裏的雞蛋,值錢著呢。


    而且方糖也是挑好的貴的,糕點是林風做的,別處都沒有得賣,這些加起來,在大河村算是很好的回禮了,一般別的也就是一塊糖、一塊糕點的意思意思,沒有林、葉兩家這般實誠的。


    收禮的人也高興,每個人都是帶著笑的。


    四爺爺走之前,還拉著林滿的手囑咐,成婚吉日那天可一定得喊他來,他身子骨好著,喝幾杯喜酒不成問題。


    林滿笑著答應,一路把人送出了院子外頭,小老頭還挺可愛的。


    等把客人全都送走,家裏人才能坐下歇一歇,忙活了一上午,累是挺累的,但也高興。


    “子清,村裏的這些禮節還挺有趣的。”一直跟著圍觀的沈昱朝笑吟吟地說道。


    不像在京都,窮講究,一門婚事從有意、商談到定下,少說得談個一年半載的,久的兩三年都有,什麽納采、問名,一步一步按著規矩來,煩瑣得很。


    “成婚那日才更有趣呢,熱熱鬧鬧的……”林平接著話說道,把那場麵說得十分吸引人。


    沈昱朝認真聽著,最後一拍掌,笑著說:“那日我肯定要來的,到時就能見著了。”


    葉星回聽完有些意外,問道:“敬行不回京都嗎?”


    他在清平府縣可待了大半年,這都快過年了。


    說到這兒,沈昱朝臉上開心的表情收了收,歎了口氣,“回,過幾日就得啟程了,不過過完年我肯定回來,京都又沒有子清和允執,一點兒都不好玩。”


    孩子氣的話讓眾人都笑了,不過相處久了,也知道他的性子,紛紛笑著讓他早點回來。


    “那得提前備些年禮給昱朝帶回去啊。”王荷花立即說道:“就是京都離得遠,不知道東西能不能放得住。”


    其他人其實也不知道京都在哪兒,隻是知道很遠,便都將目光轉向了沈昱朝。


    沈昱朝想了想,說道:“我們先走水路,坐船會快一些,再轉陸路,走得快的話,二十多天就能到京都了。”


    真遠啊。


    其餘人紛紛感歎道,像林大有和王荷花,活了大半輩子,最遠隻去過清平府縣,還是年輕的時候,也就一兩回,幾個小的,連府縣都沒去過。


    時下大多數人還是講究安家和“根”,沒什麽大事基本不出遠門。


    大家正隨意聊著,在灶房的林風就探出了一個腦袋,喊道:“粥好了,大家洗洗手可以吃了。”


    熬的是筒骨粥,早在觀禮的客人沒來之前就燉上了,這會兒剛剛好能吃。


    筒骨是昨日就買好的,新鮮的豬大骨,特意和屠戶說了多留些肉,別給剔幹淨了,這樣的大骨頭用來燉湯、熬粥都很好。


    筒骨先燉煮出油脂,再加入泡過的白米,一起燉上一會兒,那股油脂香氣融進每一粒煮開的米花裏,肉香混合著米香,又香又軟,一碗熱騰騰地下肚,別提多舒服了。


    喝幾口,忙活一上午的疲乏都不見了。


    眾人也顧不上說話了,都低頭認真地吃著,臉上都是滿足。


    沈昱朝也一樣,幾勺子下去,半碗就空了,吃著吃著,就想起了方才提的年禮,眼珠子滴溜溜一轉,心裏立時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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