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鄉間野趣七十一
我靠廚藝在異世發家致富娶夫郎 作者:春見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等待的時間裏,眾人又去捏餅幹了。
林滿這次準備的麵團多了些,大伯家、葉家,加起來可多人,做得多了,大家都能嚐一嚐。
連廊上又是一片和樂的景象,做得最開心的,要屬沈昱朝了。
以前需要他親自動手的事少之又少,沒想到來這兒後,什麽事自己都動手參與了,感覺還不錯,甚至覺得做出來的東西更好吃了。
沈昱朝一副鬥誌滿滿的樣子,還放話說要捏一個最好看的。
林滿無奈又好笑地看他一眼,怎麽多來了幾回,沈昱朝的個性全暴露了,就跟個還沒長大的小孩似的。
十幾歲,正是喜歡熱鬧的年紀啊。
再看一眼旁邊的小秀才,滿臉認真地捏著,不急不躁,很是平和。
真可愛。
最後,捏好的餅幹擺了一桌子,叫花雞應當也快好了,大家又轉移到麵包窯前。
木板移開,拿出來的是烤成土黃色,表皮有些裂開的……泥巴。
“……林兄,這是好了嗎?”沈昱朝默默問了一句。
其他人看過來的眼神也有點茫然。
林滿拿著擀麵杖,半舉著說:“敲開就知道了。”
話音剛落,就衝著泥巴去了,他也沒使多大力氣,輕輕一敲,泥巴塊就自動裂開掉落,露出裏邊深色的荷葉。
“咦?”眾人立刻湊近去看。
泥巴拿開,雞肉的香味就一絲一縷透了出來,不同於一般的肉香,裏邊好像帶著荷葉的清香,還有一股更濃鬱的味道。
“好香啊。”沈昱朝吸了吸鼻子,“林兄,這是好了吧?”
林滿點點頭,聞著味兒是差不多了,依次把其他幾個的泥巴都敲掉,再把還帶著荷葉的雞放到盤子裏,先端去桌上。
太燙了,還不好解開。
晾了好一會兒,林滿才解開捆住的繩子,剛一打開,一股熱氣隨著香味揮散出來。
整隻雞色澤金黃,表皮有一點點的焦黃,油潤光亮,看著便叫人食指大動。
林滿在叫大家吃之前,自己先撕下了一個雞腿,直接放進了小秀才的碗裏,才說道:“已經好了,大家吃吧。”
他的動作太明顯,桌上的人不可能看不到。
“啊,林兄,你偏心!”沈昱朝立刻指責道。
“就是,哥你一直偏心葉秀才!”林風也跟著嘀嘀咕咕。
但他們嘴上說歸說,一點沒耽誤伸筷子。
葉星回看到碗裏突然多出來的雞腿,先是愣了一下,接著就忍不住笑開了,雞腿啊,看著就是極好吃的。
咬一口,肉質鮮嫩多汁,幾乎不用怎麽咀嚼,嚼兩下就能吞下去似的,帶著濃濃的肉脂香氣,還有荷葉香,口感十分獨特。
他還在細細品著,其他人已經吃得頭也不抬了。
香,太香了!
比過年吃到的雞肉還要香!
就連沈昱朝都吃得頻頻點頭,雞肉他吃過不知多少,但像這般又香又嫩,口感又特別不一樣的,還真沒吃過。
“林兄,這雞叫什麽名字啊?”沈昱朝邊吃邊好奇地問道。
“叫花雞。”
“花雞?”沈昱朝重複了一遍,看了眼桌上的荷葉,“荷花的花嗎?那為何不叫葉雞?”
“哈哈哈。”林滿忍不住笑出了聲,這都什麽跟什麽,帶著笑說道:“名字是叫花雞,還有一個小故事呢。”
一聽故事,葉星回和林風的耳朵都豎起來了,最近人多,又忙,已經好幾天沒講猴子的故事了。
其他人同樣一臉好奇地看著他。
“其實這雞還有個名字,叫富貴雞,傳說是有一位皇帝,路遇一個叫花子……”林滿緩緩講道。
沒想到一道菜還有故事,眾人聽得津津有味,當然也沒忘記吃,一邊聽一邊吃,別提多舒服了。
光吃肉太膩了,邊上還有幾道小涼菜,是林風做的,他現在的手藝已經不錯,做一些小菜完全沒問題。
不過也沒人會膩,在大河村,要是誰敢說吃肉吃膩了,得被人吐一口唾沫,好日子過夠了,就敢嫌肉膩?
沈昱朝除外,他聽故事聽得起勁,都忘了吃,這故事像話本裏似的,可比讀書有趣多了。
吃的功夫,餅幹也放進去烤了,等他們吃完,林滿裝了些餅幹,還有一隻沒動的雞,全塞林虎手裏。
“大哥,這些帶回去給大伯大娘他們嚐嚐。”
林虎立刻推回去,他們兄弟三人都在這兒吃一頓了,還連吃帶拿的,不好看。
“大哥別同我客氣,沒有你和二哥砌的窯,我們還吃不上呢。”林滿勸道:“再說,這些我們又吃不完,放著要壞的。”
林虎嘴巴動了動,還想再說些什麽,林平已經伸手接過了,“大哥,是小滿給的,又不是外人,太客氣反而傷了兄弟情分。”
相處多了,林平也知道,林滿不是那種小氣計較的性格,對他好的,他也會想方設法回報,而且不刻意不矯情,有什麽是什麽。
“二哥說的對,我們兄弟間,無需這般客氣。”林滿立刻跟著說道。
林虎拍拍他肩膀,點點頭,沒再多說什麽。
送走林家三兄弟,餅幹還有很多,林滿又端到廊下,和其他人一起吃。
隔壁葉家已經送過了,在剛烤好的時候,包括雞也切了半隻,一塊兒送過去的。
這會兒,連廊下就隻有葉星回、沈昱朝和玉管,天還未黑,幾人就坐著隨意地聊聊天。
明明方才都吃飽了,看著林滿端過來的餅幹,又忍不住拿起來啃一口。
“林兄,葉兄,你我相識已久,這般稱呼有些遠了,不如叫我的字吧?”沈昱朝突然想起這一茬,直接說道:“我祖父給取的,叫敬行。”
“好,敬行,我表字允執。”葉星回說完,臉上神色似有些低落。
他的表字是父親取的。
林滿立刻注意到了,想也沒想,趕緊說:“我沒有,不如星回給我取一個吧。”
在這個朝代,男子通常是十六歲之後取字,一般是由家中父母或老師等德高望重的長輩取。
不過也是書香門第或講究的人家才會給取字,林家父母不懂,“林滿”從前的老師隻是私塾裏教書的,不能算正式的老師,所以,根本沒人給他取表字。
林滿這次準備的麵團多了些,大伯家、葉家,加起來可多人,做得多了,大家都能嚐一嚐。
連廊上又是一片和樂的景象,做得最開心的,要屬沈昱朝了。
以前需要他親自動手的事少之又少,沒想到來這兒後,什麽事自己都動手參與了,感覺還不錯,甚至覺得做出來的東西更好吃了。
沈昱朝一副鬥誌滿滿的樣子,還放話說要捏一個最好看的。
林滿無奈又好笑地看他一眼,怎麽多來了幾回,沈昱朝的個性全暴露了,就跟個還沒長大的小孩似的。
十幾歲,正是喜歡熱鬧的年紀啊。
再看一眼旁邊的小秀才,滿臉認真地捏著,不急不躁,很是平和。
真可愛。
最後,捏好的餅幹擺了一桌子,叫花雞應當也快好了,大家又轉移到麵包窯前。
木板移開,拿出來的是烤成土黃色,表皮有些裂開的……泥巴。
“……林兄,這是好了嗎?”沈昱朝默默問了一句。
其他人看過來的眼神也有點茫然。
林滿拿著擀麵杖,半舉著說:“敲開就知道了。”
話音剛落,就衝著泥巴去了,他也沒使多大力氣,輕輕一敲,泥巴塊就自動裂開掉落,露出裏邊深色的荷葉。
“咦?”眾人立刻湊近去看。
泥巴拿開,雞肉的香味就一絲一縷透了出來,不同於一般的肉香,裏邊好像帶著荷葉的清香,還有一股更濃鬱的味道。
“好香啊。”沈昱朝吸了吸鼻子,“林兄,這是好了吧?”
林滿點點頭,聞著味兒是差不多了,依次把其他幾個的泥巴都敲掉,再把還帶著荷葉的雞放到盤子裏,先端去桌上。
太燙了,還不好解開。
晾了好一會兒,林滿才解開捆住的繩子,剛一打開,一股熱氣隨著香味揮散出來。
整隻雞色澤金黃,表皮有一點點的焦黃,油潤光亮,看著便叫人食指大動。
林滿在叫大家吃之前,自己先撕下了一個雞腿,直接放進了小秀才的碗裏,才說道:“已經好了,大家吃吧。”
他的動作太明顯,桌上的人不可能看不到。
“啊,林兄,你偏心!”沈昱朝立刻指責道。
“就是,哥你一直偏心葉秀才!”林風也跟著嘀嘀咕咕。
但他們嘴上說歸說,一點沒耽誤伸筷子。
葉星回看到碗裏突然多出來的雞腿,先是愣了一下,接著就忍不住笑開了,雞腿啊,看著就是極好吃的。
咬一口,肉質鮮嫩多汁,幾乎不用怎麽咀嚼,嚼兩下就能吞下去似的,帶著濃濃的肉脂香氣,還有荷葉香,口感十分獨特。
他還在細細品著,其他人已經吃得頭也不抬了。
香,太香了!
比過年吃到的雞肉還要香!
就連沈昱朝都吃得頻頻點頭,雞肉他吃過不知多少,但像這般又香又嫩,口感又特別不一樣的,還真沒吃過。
“林兄,這雞叫什麽名字啊?”沈昱朝邊吃邊好奇地問道。
“叫花雞。”
“花雞?”沈昱朝重複了一遍,看了眼桌上的荷葉,“荷花的花嗎?那為何不叫葉雞?”
“哈哈哈。”林滿忍不住笑出了聲,這都什麽跟什麽,帶著笑說道:“名字是叫花雞,還有一個小故事呢。”
一聽故事,葉星回和林風的耳朵都豎起來了,最近人多,又忙,已經好幾天沒講猴子的故事了。
其他人同樣一臉好奇地看著他。
“其實這雞還有個名字,叫富貴雞,傳說是有一位皇帝,路遇一個叫花子……”林滿緩緩講道。
沒想到一道菜還有故事,眾人聽得津津有味,當然也沒忘記吃,一邊聽一邊吃,別提多舒服了。
光吃肉太膩了,邊上還有幾道小涼菜,是林風做的,他現在的手藝已經不錯,做一些小菜完全沒問題。
不過也沒人會膩,在大河村,要是誰敢說吃肉吃膩了,得被人吐一口唾沫,好日子過夠了,就敢嫌肉膩?
沈昱朝除外,他聽故事聽得起勁,都忘了吃,這故事像話本裏似的,可比讀書有趣多了。
吃的功夫,餅幹也放進去烤了,等他們吃完,林滿裝了些餅幹,還有一隻沒動的雞,全塞林虎手裏。
“大哥,這些帶回去給大伯大娘他們嚐嚐。”
林虎立刻推回去,他們兄弟三人都在這兒吃一頓了,還連吃帶拿的,不好看。
“大哥別同我客氣,沒有你和二哥砌的窯,我們還吃不上呢。”林滿勸道:“再說,這些我們又吃不完,放著要壞的。”
林虎嘴巴動了動,還想再說些什麽,林平已經伸手接過了,“大哥,是小滿給的,又不是外人,太客氣反而傷了兄弟情分。”
相處多了,林平也知道,林滿不是那種小氣計較的性格,對他好的,他也會想方設法回報,而且不刻意不矯情,有什麽是什麽。
“二哥說的對,我們兄弟間,無需這般客氣。”林滿立刻跟著說道。
林虎拍拍他肩膀,點點頭,沒再多說什麽。
送走林家三兄弟,餅幹還有很多,林滿又端到廊下,和其他人一起吃。
隔壁葉家已經送過了,在剛烤好的時候,包括雞也切了半隻,一塊兒送過去的。
這會兒,連廊下就隻有葉星回、沈昱朝和玉管,天還未黑,幾人就坐著隨意地聊聊天。
明明方才都吃飽了,看著林滿端過來的餅幹,又忍不住拿起來啃一口。
“林兄,葉兄,你我相識已久,這般稱呼有些遠了,不如叫我的字吧?”沈昱朝突然想起這一茬,直接說道:“我祖父給取的,叫敬行。”
“好,敬行,我表字允執。”葉星回說完,臉上神色似有些低落。
他的表字是父親取的。
林滿立刻注意到了,想也沒想,趕緊說:“我沒有,不如星回給我取一個吧。”
在這個朝代,男子通常是十六歲之後取字,一般是由家中父母或老師等德高望重的長輩取。
不過也是書香門第或講究的人家才會給取字,林家父母不懂,“林滿”從前的老師隻是私塾裏教書的,不能算正式的老師,所以,根本沒人給他取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