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穿書?!
穿書七零,首長你未婚妻找來了! 作者:鳳鳴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櫃台裏邊的兩個工作人員正在說話,聽見一道脆生生的聲音,馬上停止了話題抬起頭來。
隻看見一道瘦瘦小小的身影,站在櫃台前邊笑盈盈的說話。
就是小身板太瘦弱,看著還怪揪心的。
不是,他們南城發展這麽落後了嗎?城裏的小姑娘都能瘦成這樣 ,那鄉下的老鄉們還能有好日子過?
片刻間,兩人的腦海裏閃過了很多信息,抬起頭的眼神看著就有空洞。
衛詩雲還以為是自己沒說清楚,導致人家工作人員茫然了,隻得又往前湊了湊解釋道。
“不好意思,剛剛不小心聽到了你們的談話。”
“我叫衛詩雲,這是我的戶籍證明。”
“您幫忙看下那個包裹是不是我的。”
說話的時間,衛詩雲遞出去的手又往前伸了伸,生怕人家看不見一樣。
櫃台後邊的男同誌,是最先緩過神來,衝衛詩雲笑了笑,接過了戶籍證明。
“你這個小同誌,偷聽可不是個好習慣。”
“下次就大大方方聽嘛,我們也不會說什麽機密。”
工作人員的打趣,倒是讓衛詩雲不好意思了兩秒鍾,偷聽確實不是個好習慣。
看見兩人的反應,櫃台後的女同誌‘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局長的老毛病又犯了。
當下又笑著扯開話題,
“我們局長慣會開玩笑,小同誌別見怪。”
“你坐著等會兒。”
打完招呼,女同誌也幫著一起核對信息了。
沒有計算機的時代,腦力工作者才是主流。
......
衛詩雲隨便找個凳子坐了下來,靜等核對結果。
十分鍾以後,信息核對完畢,確認是衛詩雲本人的包裹無疑。
另外的工作人員,幫著把包裹拿了出來,看著也不是很大,衛詩雲自己就能抱著。
懷裏抱著包裹,就不方便再去供銷社,所以衛詩雲就回了家屬院。
到家鎖好門,衛詩雲才轉身查看包裹,最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封信。
粗略的掃了一眼信封,撕扯開信封入口,一張折疊齊整的信紙掉了下來。
衛詩雲撿起信紙,就被開頭的稱呼晃了神。
展信佳:
衛詩雲同誌你好,我是淩衛國。
我們的婚事......
衛詩雲的視線,停在‘淩衛國’和‘我們的婚事’上,久久沒有挪開視線。
所以,隱約覺得有些熟悉的人名,並不是她腦子裏有包!
怪不得,怪不得知道衛家人名字的時候,衛詩雲會隱約覺得有些熟悉。
不管是衛大膽,還是衛小妮,全都是一本年代文中的角色名,還是有戲份的那種。
她竟不是普通的穿越,而是趕上了風靡一時的穿書梗!!!
衛詩雲大為震動。
心底的搖搖欲墜,猶如十級海嘯,摧枯拉朽一發不可收拾。
低頭沉默半晌,衛詩雲喃喃自語,認命是不可能認命的,認命不了一點。
......
上輩子的衛詩雲,蝸居在天災末世的那幾年,唯一的娛樂活動就是看小說,尤其是酷愛年代文。
直到被極寒帶走的那個深夜,她手裏還攥著一本年代文,出版社正經發行的那種。
從震驚中回神的衛詩雲,略一想就明白她這是穿進了哪本年代文。
不就是被凍死的那夜,看的那本《七零,轉角遇到愛》嘛。
衛詩雲emo了。
書,她確實是看了。
但並不意味著她可以坦然的接受,自己會穿進書裏的事實。
最關鍵的是,她對穿書的這具身體隻有隱隱的同情,並沒有感同身受的意思。
沉默半晌,衛詩雲終究接受了殘酷的現實。
不接受又能怎樣?
比起天災末世,在年代文世界大展拳腳,也沒什麽不好。
......
緩過神來的衛詩雲開始回憶書中的劇情。
劇情的開局有點不怎麽善良,尤其是塑造的女主角色。
哦,忘了說,女主叫衛大妮,就是衛大膽和錢氏下鄉的大女兒。
書裏寫了,衛大妮是在8月初回的城。
回城的原因有點牽強,家裏堂妹要下鄉,為祖國建設添磚加瓦,作為堂姐的女主自然要回家幫著打點行囊。
畢竟,作者塑造的是人美心善的大女主。
但,意外總是來的猝不及防。
也是在回城以後,女主才知道堂妹病死了,因為堂妹的病逝,女主的回城就有點多餘。
為了圓這個漏洞,作者筆下的女主,在路過郵局的時候意外聽到了堂妹的名字。
她抱著好奇心過去打探,才知道郵局有一個寄給堂妹的包裹。
作為堂姐的女主順其自然代拿了包裹,也就看到了包裹裏的信件。
對於信裏所說的內容,女主是有點眼紅的。
她在鄉下沒日沒夜的勞作,為祖國建設貢獻力量,而她的堂妹,那個幼年時就失去父母的孤女,不僅在城裏享盡清福,還有一份羨煞旁人的娃娃親。
憑什麽呢?
因為女主潛藏的嫉妒,再之後的劇情就以女主的視線展開。
包裹是堂妹的未婚夫寄來的,信裏讓堂妹去部隊完婚,結婚以後肯定要隨軍,城裏的工作讓堂妹自行處理。
看完信件,女主覺得不公平。
早死的二叔二嬸為堂妹留下了這麽一份好親事,可偏偏堂妹是個無福的,竟然早早就丟了小命。
不過,再一想自己的處境,女主心底的不甘更甚。
她在家裏爹不疼娘不愛,兄弟姐妹關係也不睦。
與其在鄉下磋磨歲月,倒不如頂了堂妹的婚事,也算全了兩家長輩的心願。
這個念頭一出,女主自覺是良善的。
看看,為了不辜負二叔二嬸的好心,她都勉為其難賠上了後半生,又怎麽不算是一種善良呢?
......
堂妹和她的未婚夫是雙方長輩定的親事,說是娃娃親也是合適的。
因為工作的變動,衛父衛母留在了毛紡廠工作,堂妹未婚夫一家則調去了別的城市。
長大後的堂妹未婚夫,順利參軍入伍,又經過戰火的洗禮功勳卓著,還在部隊大放光彩。
事業有成,又到了年紀,就遵循父母的叮囑,寫信讓堂妹去部隊駐地完婚。
原本是喜事一樁,可堂妹人都沒了,這樁婚事總要落在一人身上。
女主覺得,這個人為什麽就不可以是她呢?
所以,暗自做好打算的女主,選了家裏沒人的時間,包袱款款踏上了去往部隊駐地的路途。
作為書中的女主,自然不會是軟包子設定,在尋找堂妹未婚夫的路上,各種大顯身手。
又是抓人販子,又是救助暈厥的老人,不管迎來多少磨難,總能化險為夷,順風順水。
得到了周圍人的大力誇讚不說,還為她在踏入部隊駐地之後,打下了良好的群眾基礎。
這一段,洋洋灑灑寫了能有幾十章。
把女主‘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做事風格,凸顯的淋漓盡致。
可見,作者是個女主吹無疑。
隻看見一道瘦瘦小小的身影,站在櫃台前邊笑盈盈的說話。
就是小身板太瘦弱,看著還怪揪心的。
不是,他們南城發展這麽落後了嗎?城裏的小姑娘都能瘦成這樣 ,那鄉下的老鄉們還能有好日子過?
片刻間,兩人的腦海裏閃過了很多信息,抬起頭的眼神看著就有空洞。
衛詩雲還以為是自己沒說清楚,導致人家工作人員茫然了,隻得又往前湊了湊解釋道。
“不好意思,剛剛不小心聽到了你們的談話。”
“我叫衛詩雲,這是我的戶籍證明。”
“您幫忙看下那個包裹是不是我的。”
說話的時間,衛詩雲遞出去的手又往前伸了伸,生怕人家看不見一樣。
櫃台後邊的男同誌,是最先緩過神來,衝衛詩雲笑了笑,接過了戶籍證明。
“你這個小同誌,偷聽可不是個好習慣。”
“下次就大大方方聽嘛,我們也不會說什麽機密。”
工作人員的打趣,倒是讓衛詩雲不好意思了兩秒鍾,偷聽確實不是個好習慣。
看見兩人的反應,櫃台後的女同誌‘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局長的老毛病又犯了。
當下又笑著扯開話題,
“我們局長慣會開玩笑,小同誌別見怪。”
“你坐著等會兒。”
打完招呼,女同誌也幫著一起核對信息了。
沒有計算機的時代,腦力工作者才是主流。
......
衛詩雲隨便找個凳子坐了下來,靜等核對結果。
十分鍾以後,信息核對完畢,確認是衛詩雲本人的包裹無疑。
另外的工作人員,幫著把包裹拿了出來,看著也不是很大,衛詩雲自己就能抱著。
懷裏抱著包裹,就不方便再去供銷社,所以衛詩雲就回了家屬院。
到家鎖好門,衛詩雲才轉身查看包裹,最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封信。
粗略的掃了一眼信封,撕扯開信封入口,一張折疊齊整的信紙掉了下來。
衛詩雲撿起信紙,就被開頭的稱呼晃了神。
展信佳:
衛詩雲同誌你好,我是淩衛國。
我們的婚事......
衛詩雲的視線,停在‘淩衛國’和‘我們的婚事’上,久久沒有挪開視線。
所以,隱約覺得有些熟悉的人名,並不是她腦子裏有包!
怪不得,怪不得知道衛家人名字的時候,衛詩雲會隱約覺得有些熟悉。
不管是衛大膽,還是衛小妮,全都是一本年代文中的角色名,還是有戲份的那種。
她竟不是普通的穿越,而是趕上了風靡一時的穿書梗!!!
衛詩雲大為震動。
心底的搖搖欲墜,猶如十級海嘯,摧枯拉朽一發不可收拾。
低頭沉默半晌,衛詩雲喃喃自語,認命是不可能認命的,認命不了一點。
......
上輩子的衛詩雲,蝸居在天災末世的那幾年,唯一的娛樂活動就是看小說,尤其是酷愛年代文。
直到被極寒帶走的那個深夜,她手裏還攥著一本年代文,出版社正經發行的那種。
從震驚中回神的衛詩雲,略一想就明白她這是穿進了哪本年代文。
不就是被凍死的那夜,看的那本《七零,轉角遇到愛》嘛。
衛詩雲emo了。
書,她確實是看了。
但並不意味著她可以坦然的接受,自己會穿進書裏的事實。
最關鍵的是,她對穿書的這具身體隻有隱隱的同情,並沒有感同身受的意思。
沉默半晌,衛詩雲終究接受了殘酷的現實。
不接受又能怎樣?
比起天災末世,在年代文世界大展拳腳,也沒什麽不好。
......
緩過神來的衛詩雲開始回憶書中的劇情。
劇情的開局有點不怎麽善良,尤其是塑造的女主角色。
哦,忘了說,女主叫衛大妮,就是衛大膽和錢氏下鄉的大女兒。
書裏寫了,衛大妮是在8月初回的城。
回城的原因有點牽強,家裏堂妹要下鄉,為祖國建設添磚加瓦,作為堂姐的女主自然要回家幫著打點行囊。
畢竟,作者塑造的是人美心善的大女主。
但,意外總是來的猝不及防。
也是在回城以後,女主才知道堂妹病死了,因為堂妹的病逝,女主的回城就有點多餘。
為了圓這個漏洞,作者筆下的女主,在路過郵局的時候意外聽到了堂妹的名字。
她抱著好奇心過去打探,才知道郵局有一個寄給堂妹的包裹。
作為堂姐的女主順其自然代拿了包裹,也就看到了包裹裏的信件。
對於信裏所說的內容,女主是有點眼紅的。
她在鄉下沒日沒夜的勞作,為祖國建設貢獻力量,而她的堂妹,那個幼年時就失去父母的孤女,不僅在城裏享盡清福,還有一份羨煞旁人的娃娃親。
憑什麽呢?
因為女主潛藏的嫉妒,再之後的劇情就以女主的視線展開。
包裹是堂妹的未婚夫寄來的,信裏讓堂妹去部隊完婚,結婚以後肯定要隨軍,城裏的工作讓堂妹自行處理。
看完信件,女主覺得不公平。
早死的二叔二嬸為堂妹留下了這麽一份好親事,可偏偏堂妹是個無福的,竟然早早就丟了小命。
不過,再一想自己的處境,女主心底的不甘更甚。
她在家裏爹不疼娘不愛,兄弟姐妹關係也不睦。
與其在鄉下磋磨歲月,倒不如頂了堂妹的婚事,也算全了兩家長輩的心願。
這個念頭一出,女主自覺是良善的。
看看,為了不辜負二叔二嬸的好心,她都勉為其難賠上了後半生,又怎麽不算是一種善良呢?
......
堂妹和她的未婚夫是雙方長輩定的親事,說是娃娃親也是合適的。
因為工作的變動,衛父衛母留在了毛紡廠工作,堂妹未婚夫一家則調去了別的城市。
長大後的堂妹未婚夫,順利參軍入伍,又經過戰火的洗禮功勳卓著,還在部隊大放光彩。
事業有成,又到了年紀,就遵循父母的叮囑,寫信讓堂妹去部隊駐地完婚。
原本是喜事一樁,可堂妹人都沒了,這樁婚事總要落在一人身上。
女主覺得,這個人為什麽就不可以是她呢?
所以,暗自做好打算的女主,選了家裏沒人的時間,包袱款款踏上了去往部隊駐地的路途。
作為書中的女主,自然不會是軟包子設定,在尋找堂妹未婚夫的路上,各種大顯身手。
又是抓人販子,又是救助暈厥的老人,不管迎來多少磨難,總能化險為夷,順風順水。
得到了周圍人的大力誇讚不說,還為她在踏入部隊駐地之後,打下了良好的群眾基礎。
這一段,洋洋灑灑寫了能有幾十章。
把女主‘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做事風格,凸顯的淋漓盡致。
可見,作者是個女主吹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