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台裏邊的兩個工作人員正在說話,聽見一道脆生生的聲音,馬上停止了話題抬起頭來。


    隻看見一道瘦瘦小小的身影,站在櫃台前邊笑盈盈的說話。


    就是小身板太瘦弱,看著還怪揪心的。


    不是,他們南城發展這麽落後了嗎?城裏的小姑娘都能瘦成這樣 ,那鄉下的老鄉們還能有好日子過?


    片刻間,兩人的腦海裏閃過了很多信息,抬起頭的眼神看著就有空洞。


    衛詩雲還以為是自己沒說清楚,導致人家工作人員茫然了,隻得又往前湊了湊解釋道。


    “不好意思,剛剛不小心聽到了你們的談話。”


    “我叫衛詩雲,這是我的戶籍證明。”


    “您幫忙看下那個包裹是不是我的。”


    說話的時間,衛詩雲遞出去的手又往前伸了伸,生怕人家看不見一樣。


    櫃台後邊的男同誌,是最先緩過神來,衝衛詩雲笑了笑,接過了戶籍證明。


    “你這個小同誌,偷聽可不是個好習慣。”


    “下次就大大方方聽嘛,我們也不會說什麽機密。”


    工作人員的打趣,倒是讓衛詩雲不好意思了兩秒鍾,偷聽確實不是個好習慣。


    看見兩人的反應,櫃台後的女同誌‘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局長的老毛病又犯了。


    當下又笑著扯開話題,


    “我們局長慣會開玩笑,小同誌別見怪。”


    “你坐著等會兒。”


    打完招呼,女同誌也幫著一起核對信息了。


    沒有計算機的時代,腦力工作者才是主流。


    ......


    衛詩雲隨便找個凳子坐了下來,靜等核對結果。


    十分鍾以後,信息核對完畢,確認是衛詩雲本人的包裹無疑。


    另外的工作人員,幫著把包裹拿了出來,看著也不是很大,衛詩雲自己就能抱著。


    懷裏抱著包裹,就不方便再去供銷社,所以衛詩雲就回了家屬院。


    到家鎖好門,衛詩雲才轉身查看包裹,最先映入眼簾的就是一封信。


    粗略的掃了一眼信封,撕扯開信封入口,一張折疊齊整的信紙掉了下來。


    衛詩雲撿起信紙,就被開頭的稱呼晃了神。


    展信佳:


    衛詩雲同誌你好,我是淩衛國。


    我們的婚事......


    衛詩雲的視線,停在‘淩衛國’和‘我們的婚事’上,久久沒有挪開視線。


    所以,隱約覺得有些熟悉的人名,並不是她腦子裏有包!


    怪不得,怪不得知道衛家人名字的時候,衛詩雲會隱約覺得有些熟悉。


    不管是衛大膽,還是衛小妮,全都是一本年代文中的角色名,還是有戲份的那種。


    她竟不是普通的穿越,而是趕上了風靡一時的穿書梗!!!


    衛詩雲大為震動。


    心底的搖搖欲墜,猶如十級海嘯,摧枯拉朽一發不可收拾。


    低頭沉默半晌,衛詩雲喃喃自語,認命是不可能認命的,認命不了一點。


    ......


    上輩子的衛詩雲,蝸居在天災末世的那幾年,唯一的娛樂活動就是看小說,尤其是酷愛年代文。


    直到被極寒帶走的那個深夜,她手裏還攥著一本年代文,出版社正經發行的那種。


    從震驚中回神的衛詩雲,略一想就明白她這是穿進了哪本年代文。


    不就是被凍死的那夜,看的那本《七零,轉角遇到愛》嘛。


    衛詩雲emo了。


    書,她確實是看了。


    但並不意味著她可以坦然的接受,自己會穿進書裏的事實。


    最關鍵的是,她對穿書的這具身體隻有隱隱的同情,並沒有感同身受的意思。


    沉默半晌,衛詩雲終究接受了殘酷的現實。


    不接受又能怎樣?


    比起天災末世,在年代文世界大展拳腳,也沒什麽不好。


    ......


    緩過神來的衛詩雲開始回憶書中的劇情。


    劇情的開局有點不怎麽善良,尤其是塑造的女主角色。


    哦,忘了說,女主叫衛大妮,就是衛大膽和錢氏下鄉的大女兒。


    書裏寫了,衛大妮是在8月初回的城。


    回城的原因有點牽強,家裏堂妹要下鄉,為祖國建設添磚加瓦,作為堂姐的女主自然要回家幫著打點行囊。


    畢竟,作者塑造的是人美心善的大女主。


    但,意外總是來的猝不及防。


    也是在回城以後,女主才知道堂妹病死了,因為堂妹的病逝,女主的回城就有點多餘。


    為了圓這個漏洞,作者筆下的女主,在路過郵局的時候意外聽到了堂妹的名字。


    她抱著好奇心過去打探,才知道郵局有一個寄給堂妹的包裹。


    作為堂姐的女主順其自然代拿了包裹,也就看到了包裹裏的信件。


    對於信裏所說的內容,女主是有點眼紅的。


    她在鄉下沒日沒夜的勞作,為祖國建設貢獻力量,而她的堂妹,那個幼年時就失去父母的孤女,不僅在城裏享盡清福,還有一份羨煞旁人的娃娃親。


    憑什麽呢?


    因為女主潛藏的嫉妒,再之後的劇情就以女主的視線展開。


    包裹是堂妹的未婚夫寄來的,信裏讓堂妹去部隊完婚,結婚以後肯定要隨軍,城裏的工作讓堂妹自行處理。


    看完信件,女主覺得不公平。


    早死的二叔二嬸為堂妹留下了這麽一份好親事,可偏偏堂妹是個無福的,竟然早早就丟了小命。


    不過,再一想自己的處境,女主心底的不甘更甚。


    她在家裏爹不疼娘不愛,兄弟姐妹關係也不睦。


    與其在鄉下磋磨歲月,倒不如頂了堂妹的婚事,也算全了兩家長輩的心願。


    這個念頭一出,女主自覺是良善的。


    看看,為了不辜負二叔二嬸的好心,她都勉為其難賠上了後半生,又怎麽不算是一種善良呢?


    ......


    堂妹和她的未婚夫是雙方長輩定的親事,說是娃娃親也是合適的。


    因為工作的變動,衛父衛母留在了毛紡廠工作,堂妹未婚夫一家則調去了別的城市。


    長大後的堂妹未婚夫,順利參軍入伍,又經過戰火的洗禮功勳卓著,還在部隊大放光彩。


    事業有成,又到了年紀,就遵循父母的叮囑,寫信讓堂妹去部隊駐地完婚。


    原本是喜事一樁,可堂妹人都沒了,這樁婚事總要落在一人身上。


    女主覺得,這個人為什麽就不可以是她呢?


    所以,暗自做好打算的女主,選了家裏沒人的時間,包袱款款踏上了去往部隊駐地的路途。


    作為書中的女主,自然不會是軟包子設定,在尋找堂妹未婚夫的路上,各種大顯身手。


    又是抓人販子,又是救助暈厥的老人,不管迎來多少磨難,總能化險為夷,順風順水。


    得到了周圍人的大力誇讚不說,還為她在踏入部隊駐地之後,打下了良好的群眾基礎。


    這一段,洋洋灑灑寫了能有幾十章。


    把女主‘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做事風格,凸顯的淋漓盡致。


    可見,作者是個女主吹無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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