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一代梟雄,重情重義
黑道孽欲:黑化後的妖孽人生 作者:葳蕤盛放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霸爺的交椅?幾個意思,我完全不明白,連霸爺的麵兒都沒見過呢!
我抱著昏迷不醒的曲小婷就隻想讓他們打救護車的電話。
豈料,她這個時候清醒了過來。
“小婷,你沒事吧?!”
我稍稍如釋重負了些,畢竟她是為了替我擋椅子,才被砸暈的,要是她有個三長兩短,我會過意不去的。
曲瑤見女兒曲小婷清醒過來,立馬從人群之中穿過來,當即將她許配給我:
“葉之盛,你和小婷是郎有情,妾有意的,郎才女貌,天生一對!
我把小婷交給你了,此生你不能有負於她!
還要坐上他外公的那把交椅,帶領幫中弟兄重振旗鼓!”
我算是聽明白了,曲小婷的外公是霸爺,霸爺不在世,群龍無首,他們現在要推薦我坐這把交椅,還要我娶了曲小婷的意思!
“抱歉,我救小婷,完全是出於人道主義,並無非分之想!
再則我已經有女朋友了,小婷這麽優秀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對象!
另外,你們霸爺的交椅,我更無能坐享,我隻是個整容整形醫生,哪能領導群雄?你們也太看得起我了!”
話落,我就要離去,田光等人卻怎麽都不肯讓我這麽走了。
隻聽“噗通”的聲音接二連三!
田光他們一個個雙膝蓋著地,紛紛跪在我麵前,還從身上拔出尖刀遞到我麵前:
“既然小葉兄弟對霸爺的交椅不屑一顧,那麽你就殺了我們吧!
讓我們這幫苟活於世的人提早下地獄去向霸爺交代!”
他們這是在用苦肉計逼我答應不是嗎?
我才不會上了他們的當,當即回應:
“你們要怎麽與你們的霸爺交代,我不管,那是你們的事。後會無期了!”
我大步踏出,走得毅然決然。
豈料,田光當即持刀,刺向坤哥。
坤哥本來已被我教訓得半死不活,這下哪是田光的對手。
坤哥的手下護主心切,與田光那幫人火拚起來。
場麵再度陷入了混亂之中。
曲瑤母女被你推我擠的。
曲小婷差點就被坤哥的打手給一刀捅死。
幸好我出手得及時。
混亂之中,我將曲小婷護到了身後,看來我是走不了的。
我再次出手製止住了田光和坤哥:
“別打了!別打了!再打我就報警了!”
田光有恃無恐:
“報警就報警,進了監獄,我和他繼續幹架!”
“……”
我真服了這幫人。
眼看著一個個受傷倒地,頭破血流,我不得不搪塞一句:
“好了,別再繼續了,還讓不讓我坐霸爺的交椅了?”
此話一出,畫麵頃刻之間靜止了似的。
僵了幾秒,田光喜出望外,激動地抱著我的雙臂直搖晃:
“這是真的嗎?霸爺在天有靈,我們要翻盤逆襲了!”
坤哥和獨眼龍他們,一聽我要接過霸爺的交椅,心裏波濤澎湃,卻敢怒不敢言。
緊接著以曲瑤和田光為首的這幫人,將我領到了大深山一處祭堂。
毋庸置疑,裏麵的牌位供奉的是霸爺。
我對霸爺的事那是一無所知。
但是死者為大,我一踏進祭堂,先恭敬地給霸爺上了一炷香。
田光告訴我:
“霸爺的原名叫曲霸天。
當年是一個貧困潦倒的流浪漢。
他意外得山中高人真傳,武藝精進,摸打滾拚到後來成了大深山的山寨主。
也就是外人口中所說的土匪。
後來霸爺名聲越來越響,也越來越多的人願意追隨他。
雖然霸爺是外人眼中的土匪,但我們從來不欺壓弱小,更不強搶民女,我們替富人解決問題,擺平讓他們頭疼的人。
哎,可惜英雄難過美人關呐。梟雄也一樣。
一向叱吒風雲,人人聞風喪膽的霸爺竟然愛上了一位富豪花重金要他解決掉的女人。
霸爺自然舍不得解決掉那個女人,包庇在身邊,還和她有了女兒,就是曲瑤。
後來那富豪花重金聘請用毒高手混入山寨之中,對霸爺和他的女人下毒。
那毒是國際上最先進的醫療都沒法治愈的奇毒,霸爺的女人留下了女兒曲瑤就撒手人寰了。
而霸爺憑借一身武藝和內力,將體內劇毒控製在一定範圍之內,沒能擴散得那麽快。
但這也隻是一時的,霸爺也活不過幾年。
當時霸爺在幫中尋找有資質接受他武藝傳承、並能照顧他女兒一生一世的人。
奈何幫中沒有一個合適的人。
直到有一天,一個陌生男人經過大深山,曲瑤與之邂逅,對男人一見鍾情。
並將心意告訴霸爺,霸爺很快找到了這個男人,發現他骨骼清奇,是塊練武的好材料。且曲瑤也鍾意於他。
霸爺強行將他留下來,傳授其武藝。
這男人天賦極高,不負期望,確實繼承了霸爺的真傳,也和曲瑤生下了女兒曲小婷。
之後霸爺身上的劇毒已經擴散到五髒六腑,回天乏力。
霸爺臨終之際,將幫會交托給了這個男人。
奈何霸爺和曲瑤看走眼了,這男人的誌向壓根不在此。
他在幫會中成天悶悶不樂。
曲瑤不忍心,就打開格局放他自由飛翔。
聽說後來他去做了各種各樣的生意,虧得血本無歸了。
再後來,就下落不明了。
不過,之盛小兄弟竟然會霸爺的拳腳功夫,那麽想必是與那男人有接觸過,他傳授武功與你的吧?!”
事到如今,我也是不再有所隱瞞了,我開誠布公:
“我確實與你們口中所說的那男人,也就是曲小婷的父親認識。
他躲在……躲在精神病院裏……我之前被人陷害關進精神病院,機緣巧合之下與他認識,得他真傳。”
在場的人聽了唏噓不已,那男人竟然躲到了精神病院!
寧可躲在精神病院,也不願回來繼承霸爺的位置,真是不可思議。
看來真的是人各有誌呐!
但是我仔細一想,既然霸爺臨終托付於他,憑什麽要我來替他挑起這重擔?!
我抱著昏迷不醒的曲小婷就隻想讓他們打救護車的電話。
豈料,她這個時候清醒了過來。
“小婷,你沒事吧?!”
我稍稍如釋重負了些,畢竟她是為了替我擋椅子,才被砸暈的,要是她有個三長兩短,我會過意不去的。
曲瑤見女兒曲小婷清醒過來,立馬從人群之中穿過來,當即將她許配給我:
“葉之盛,你和小婷是郎有情,妾有意的,郎才女貌,天生一對!
我把小婷交給你了,此生你不能有負於她!
還要坐上他外公的那把交椅,帶領幫中弟兄重振旗鼓!”
我算是聽明白了,曲小婷的外公是霸爺,霸爺不在世,群龍無首,他們現在要推薦我坐這把交椅,還要我娶了曲小婷的意思!
“抱歉,我救小婷,完全是出於人道主義,並無非分之想!
再則我已經有女朋友了,小婷這麽優秀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對象!
另外,你們霸爺的交椅,我更無能坐享,我隻是個整容整形醫生,哪能領導群雄?你們也太看得起我了!”
話落,我就要離去,田光等人卻怎麽都不肯讓我這麽走了。
隻聽“噗通”的聲音接二連三!
田光他們一個個雙膝蓋著地,紛紛跪在我麵前,還從身上拔出尖刀遞到我麵前:
“既然小葉兄弟對霸爺的交椅不屑一顧,那麽你就殺了我們吧!
讓我們這幫苟活於世的人提早下地獄去向霸爺交代!”
他們這是在用苦肉計逼我答應不是嗎?
我才不會上了他們的當,當即回應:
“你們要怎麽與你們的霸爺交代,我不管,那是你們的事。後會無期了!”
我大步踏出,走得毅然決然。
豈料,田光當即持刀,刺向坤哥。
坤哥本來已被我教訓得半死不活,這下哪是田光的對手。
坤哥的手下護主心切,與田光那幫人火拚起來。
場麵再度陷入了混亂之中。
曲瑤母女被你推我擠的。
曲小婷差點就被坤哥的打手給一刀捅死。
幸好我出手得及時。
混亂之中,我將曲小婷護到了身後,看來我是走不了的。
我再次出手製止住了田光和坤哥:
“別打了!別打了!再打我就報警了!”
田光有恃無恐:
“報警就報警,進了監獄,我和他繼續幹架!”
“……”
我真服了這幫人。
眼看著一個個受傷倒地,頭破血流,我不得不搪塞一句:
“好了,別再繼續了,還讓不讓我坐霸爺的交椅了?”
此話一出,畫麵頃刻之間靜止了似的。
僵了幾秒,田光喜出望外,激動地抱著我的雙臂直搖晃:
“這是真的嗎?霸爺在天有靈,我們要翻盤逆襲了!”
坤哥和獨眼龍他們,一聽我要接過霸爺的交椅,心裏波濤澎湃,卻敢怒不敢言。
緊接著以曲瑤和田光為首的這幫人,將我領到了大深山一處祭堂。
毋庸置疑,裏麵的牌位供奉的是霸爺。
我對霸爺的事那是一無所知。
但是死者為大,我一踏進祭堂,先恭敬地給霸爺上了一炷香。
田光告訴我:
“霸爺的原名叫曲霸天。
當年是一個貧困潦倒的流浪漢。
他意外得山中高人真傳,武藝精進,摸打滾拚到後來成了大深山的山寨主。
也就是外人口中所說的土匪。
後來霸爺名聲越來越響,也越來越多的人願意追隨他。
雖然霸爺是外人眼中的土匪,但我們從來不欺壓弱小,更不強搶民女,我們替富人解決問題,擺平讓他們頭疼的人。
哎,可惜英雄難過美人關呐。梟雄也一樣。
一向叱吒風雲,人人聞風喪膽的霸爺竟然愛上了一位富豪花重金要他解決掉的女人。
霸爺自然舍不得解決掉那個女人,包庇在身邊,還和她有了女兒,就是曲瑤。
後來那富豪花重金聘請用毒高手混入山寨之中,對霸爺和他的女人下毒。
那毒是國際上最先進的醫療都沒法治愈的奇毒,霸爺的女人留下了女兒曲瑤就撒手人寰了。
而霸爺憑借一身武藝和內力,將體內劇毒控製在一定範圍之內,沒能擴散得那麽快。
但這也隻是一時的,霸爺也活不過幾年。
當時霸爺在幫中尋找有資質接受他武藝傳承、並能照顧他女兒一生一世的人。
奈何幫中沒有一個合適的人。
直到有一天,一個陌生男人經過大深山,曲瑤與之邂逅,對男人一見鍾情。
並將心意告訴霸爺,霸爺很快找到了這個男人,發現他骨骼清奇,是塊練武的好材料。且曲瑤也鍾意於他。
霸爺強行將他留下來,傳授其武藝。
這男人天賦極高,不負期望,確實繼承了霸爺的真傳,也和曲瑤生下了女兒曲小婷。
之後霸爺身上的劇毒已經擴散到五髒六腑,回天乏力。
霸爺臨終之際,將幫會交托給了這個男人。
奈何霸爺和曲瑤看走眼了,這男人的誌向壓根不在此。
他在幫會中成天悶悶不樂。
曲瑤不忍心,就打開格局放他自由飛翔。
聽說後來他去做了各種各樣的生意,虧得血本無歸了。
再後來,就下落不明了。
不過,之盛小兄弟竟然會霸爺的拳腳功夫,那麽想必是與那男人有接觸過,他傳授武功與你的吧?!”
事到如今,我也是不再有所隱瞞了,我開誠布公:
“我確實與你們口中所說的那男人,也就是曲小婷的父親認識。
他躲在……躲在精神病院裏……我之前被人陷害關進精神病院,機緣巧合之下與他認識,得他真傳。”
在場的人聽了唏噓不已,那男人竟然躲到了精神病院!
寧可躲在精神病院,也不願回來繼承霸爺的位置,真是不可思議。
看來真的是人各有誌呐!
但是我仔細一想,既然霸爺臨終托付於他,憑什麽要我來替他挑起這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