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黎對周鶴一討吃的沒個好態度,換成這群小孩子,她非但不覺得心煩,反而很寵溺,夾了一塊清炒冬瓜給許小婉,說:“豬肉不好吃就多吃點素菜,等晚上我在給你做。”


    許小婉高興的笑:“娘你真好。”


    江黎說:“安啦安啦,快吃飯!”


    許大力對江黎說:“你下午出去的話,順便打聽打聽我們碧窯縣逃荒過來的人都在哪裏落腳。”


    江黎不解的看著許大力:“你腿傷著的時候,受過他們什麽恩惠?”


    許大力沒聽出江黎不悅:“並沒有!”


    江黎冷淡道:“那為什麽還要去找他們?非和她們在一起嗎?不在一起會死嗎?”


    第二句話許大力才察覺出江黎不高興了,趕緊解釋說:“你忘記我們沒有戶籍了?用陳阿公兒媳和侄兒的戶籍不是長久之計,村正來到永州,肯定是要找原先出來逃荒的人,他們之間是有約定的,爹娘他們到了肯定也會去找村裏人,我們要是不去,咋拿到自己的戶籍?”


    這個解釋江黎能接受,如果許大力犯賤,癱了的時候沒一個人善待過他,能站起來了卻還想和那群人在一起,江黎會覺得自己救了一個傻逼。


    陳朔之說:“我兒媳和侄兒的戶籍你們想用到什麽時候都可以,但是大力說的沒錯,自己的戶籍總歸還是要拿到的,不然以後很多事情會不方便。”


    江黎繼續吃飯:“我知道了!”


    許大力問:“生氣了?”


    江黎嘴上說:“我有什麽好生氣的,左右都是你的事情!”


    但是,那別扭的語氣,就是在說,她不願意和桃源村的人在一起。


    實在是江黎在原主的記憶裏,一點沒發現桃源村的人好,他們大多姓許,屬同一個家族,哪家有個什麽事情,都很抱團。


    動不動想跑的原主,自然而然成了他們要抱團監視和追逐的對象。


    穿越起初遇到的那群桃源村的村民,也沒有給江黎本身留下什麽好印象。


    飯後,江黎收拾好桌子,把碗筷洗幹淨了才送回飯館。


    女掌櫃覺得江黎是個愛幹淨又講究的小婦人,臉上堆滿了笑意,客氣說:“喲,小娘子你直接把碗碟拿過來就成,不用洗的!”


    江黎不在意道:“順手的事情,對了大嫂,我向你打聽個事?”


    小飯館裏這會沒客人,掌櫃接過碗碟放在桌上,和江黎站在門口閑話:“啥事啊?”


    江黎說:“大嫂你知不知道宿州逃荒來的人在哪裏?”


    掌櫃一臉的八卦:“小娘子你是逃荒來的人?”


    江黎點點頭:“很奇怪嗎?”


    掌櫃說:“小娘子穿的幹幹淨淨我還真沒看出來,一般逃荒的人身上都是髒兮兮,和乞丐沒什麽區別。”


    掌櫃心想,眼前的小娘子大概是家庭條件比較優越的那種,故意穿著普通,怕路上惹眼招人惦記的吧。


    不然她哪來的錢住客棧下館子?


    也幸好她穿著打扮得體,不然城都進不來。


    近一年裏,隻要有看起來像災民的人,一律不讓進城,就算有幸混進來,晚上住不起客棧,被官兵抓到也會趕出城去。


    江黎看向街道:“我從進城後,好像一個乞丐都沒有見到,你們永州這麽富有嘛?”


    掌櫃說:“哪裏是沒有乞丐,最近幾年被你們逃荒到永州的災民鬧的,官府見著身上髒兮兮的人就往城外趕,原來的乞丐不是被趕出去,就是躲在哪裏貓著,夜裏趁著宵禁出來偷東西吃。”


    說著,掌櫃又是一聲歎息:“別覺得我們永州官府不近人情,不止你們宿州的人逃荒往永州來,北部幹旱的州縣,大部分人也都往我們永州來。永州再如何富饒,也養不起幾個州的人不是?這些人討要不到吃的,在城裏燒殺搶掠,去年夏天,甚至還有人組織起災民搶劫官府糧倉!官府得先保障當地人的身家性命不是?沒辦法才給災民趕去城外。”


    江黎問:“災民就沒人管了嗎?”


    掌櫃說:“咋管?國家打仗,糧食不得先緊著當兵的吃?我們永州每年的稅收和糧食要上繳國庫的啊,拿啥救幾個州的災民?”


    掌櫃說的在理,州城收上來的稅和糧食要上繳國庫,而國庫則要先以邊疆戰事為主。


    哪怕沒有戰亂,遇到這種幾大洲的災荒,想賑災,也不是件容易事。


    江黎又問:“宿州碧窯縣來逃荒的人也在城外咯?”


    掌櫃說:“宿州我知道,碧窯縣沒聽過,不過妹子想找碧窯縣的人,去城外準不會錯,所有的災民都在城外。”


    江黎想著下午自己沒什麽事情,便打算一路往城外逛。


    “我去找找看,大嫂你忙。”


    掌櫃叫住了江黎:“妹子你打算走過去?”


    “嗯?”


    “走過去太遠,一來一回天得大黑,我們這條街的路口就有馬車,坐車去吧。”


    另一邊,陳朔之吃了飯帶著兩個孫女去州府衙門口等著。


    他又找了幾個人打聽,得到了結果都一樣。


    州府衙門隻有一個姓陳的通判,且兩年前已經成了親,名為陳慕遠。


    想要托人進去通傳一聲,可是沒人相信他是陳慕遠的父親,一致的認為他想要賴上陳慕遠,用鄙夷不屑的眼光看他,篤定說陳慕遠家鄉早已沒有親人。


    陳朔之站的累了,和兩個孫女坐在州府衙門對麵的路邊等,爺孫三人眼睛直直盯著門口,生怕錯過了陳慕遠。


    下午申時初,一輛奢華的馬車停在了州府衙門附近的樹下,車夫沒有下來,似乎是在等什麽人。


    陳淑瑜指著那輛馬車天真的問陳朔之:“阿公,我們見到爹爹,可不可以也坐那樣的大馬車?”


    陳朔之不知道該怎麽回答,他打聽來的消息,無一不是指向陳慕遠拋妻棄女,另娶高門婦。


    如果是真的,先不說陳慕遠對不對得起妻女,他已經觸犯大啟律法了。


    未曾和離休棄,怎可再娶?


    郡守的千金,更不可能給人做妾,何況陳慕遠一介布衣出身,何德何能?


    答案隻有一個,陳慕遠娶的是妻,而非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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