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春福把褲腿提了提,蹲在地上,扯起那人的一隻胳膊就要往自己的後背上帶,被胡承蔭攔住了。
“馬大哥,我們一起吧。”
“你行嗎?”
胡承蔭點了點頭。
“那我架著胳肢窩,你抓他兩條腿。”
兩人一前一後將人抬了起來,抬到了剛剛掘好的“墓穴”邊兒上,馬春福一躍而下跳進了坑裏,胡承蔭在坑外,兩人合力將那人安安穩穩地放到土坑中,馬春福將他的雙手交握放在腹部,如果忽略他身上觸目驚心的血跡,他的姿態十分平靜安詳。
馬春福出了坑,朝坑裏靜靜看了一會兒:
“兄弟,這地方還喜歡嗎?這棵樹是這個小兄弟給你選的,這坑我給你挖得大了點兒,活得時候憋屈,死了咱胳膊腿兒得伸直啊!對不住了,要是能給你擦擦臉,換套幹淨衣服就好了。看樣子你比我還年輕些,卻先我一步走了。這輩子過得苦,下輩子投個好胎,投生到富貴人家吧!”
說完,馬春福和胡承蔭將剛剛掘出的土重新推回坑裏,那人的身體瞬間被紅土淹沒了。
沒過多一會兒,樹下多了一個用新土堆成的小小土丘,看起來比周圍的土更加鮮紅,但用不了多久,這小小的荒塚終會長滿青草,甚至被時間夷平,沒有人會知道這裏長眠著一個哀苦的靈魂。
胡承蔭眼中一陣酸意湧了上來,莫名地想哭,看看身邊的馬春福,隻見馬春福從褲兜裏掏出一把黃銅製的小刀,在樹幹上刻下了“馬春福之墓”五個字。
“馬大哥,你怎麽刻你自己的名字?”
“習慣了。”
“馬大哥,你以前……”
不知為何,胡承蔭沒能接著問下去。
”這麽多年來,我在老陽山上,埋了好多人,有的人我認識,有的人我不認識,他們就那麽被扔在這老陽山上,有些狗日的廠丁還會把他們的衣服扒光,時間長了,身上就千瘡百孔了,或是爛了,或是身上的肉被豺狼撕走了。活著已經這麽委屈了,我實在是想讓他們死得體麵一點兒。”
馬春福將地上的褂子抖了抖,穿在了身上:
“以後你就會知道,死人真的沒什麽好怕的,人死了,命沒了,就什麽也做不了了。要說可怕,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兩人拍拍身上的泥土,向遠處望去,發現天色暗了不少,夕陽好似半熟的雞蛋黃,被前麵的浮雲切成兩半,空氣裏有了一絲涼意。
“馬大哥,我們現在去尖子上嗎?”
“去尖子上?你傻不傻?我跟你說,這城裏天黑之後才真叫熱鬧呢,走,大哥我帶你見識見識!”
“馬大哥,以後我就跟著你混了!”
聽到胡承蔭突然這樣說,馬春福有些猝不及防,他本來在用手指扣嵌在牙縫中的殘渣,聽到這裏,將手指拿了出來,一把攬過胡承蔭的肩頭:
“好兄弟,你說的沒錯,以後就跟著你馬大哥混,馬大哥護著你!保證你吃香的,喝辣的!”
馬春福定是多年沒有好好洗過澡了,身上散發出濃重的刺鼻氣味,胡承蔭偷偷屏住呼吸,咧嘴尬笑了幾聲,心裏卻莫名有些踏實。
“馬大哥,你是哪一年來個舊的啊?”
“哎呀,那可真的太久了,我記得好像是民國十四年,我那時候才十七歲,我跟我哥一起來的,我哥也才十九歲。”
胡承蔭略算了一下,自己原來猜得沒錯,馬春福雖然麵容滄桑,一身頹唐,卻隻有三十歲,本應是意氣風發、風華正茂的年紀。
“馬大哥,你都在哪些尖子上幹過啊,給我講講唄,我初來乍到,什麽也不知道。”
“我幹過的尖子啊,那可多了。各式各樣的尖子我都幹過。我認識兩個同鄉,他們一道來個舊揀小塃討生活,他們偶然發現了一個大塃,其中一個為了獨吞,打死了他的同鄉。我還見到有人為了搶大塃喪了命的,有個鍋頭(投資私礦的礦主)發現了大塃,周圍尖子上的人聽到消息便過來搶,沒想到這個鍋頭有軍閥做後台,雙方端著槍杆子幹了一仗,大塃沒搶走,二十幾條人命就這麽沒了……每個在這兒討生活的人都做著一個發財夢,都幻想自己有一天挖到大塃,打了旺硐,‘早晨無米吃,下午買馬騎’,一朝發跡,雞犬升天。可是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都是白日做夢罷了。個舊的每一塊大錫上都沾著血,不管是大尖子還是小尖子,不過都是些吃人的營生罷了。”
“這麽多尖子,就沒有一個鍋頭是好人嗎?”
馬春福嘿嘿一笑,一臉嘲諷:
“有啊!趙老祖公啊!阿青老弟啊,好人就當不成鍋頭!鍋頭越壞尖子越大,心越狠賺得越多!馬成硐、天良硐這些大尖子都有上千人,死在這些尖子上的砂丁不知道有多少!!每天晚上都有廠丁偷偷把那些死人從夥房抬出去喂狼!”
“那些人……都是怎麽死的啊?”
“落頂砸死的,打擺子死的,手槍崩了頭的,咳嗽咳死的,喘氣喘不上來憋死的,怎麽死的都有……不說了,這些以後你看都看不過來。砂丁的命太賤了。不過你別怕,以後你跟著我,有我護著你,沒人敢欺負你!”
“嗯,以後我就跟著馬大哥,都聽馬大哥的,沒人敢欺負我!”
“走,咱們先找個住的地方,把行李放下!”
兩人一路說著話,回到了街上,馬春福帶著胡承蔭就近找了一間小旅店,這旅店外觀看起來十分老舊,斑駁的招牌上卻寫著“富貴居”三個字,想必是開了許多年了。顯然馬春福之前來過很多次,掌櫃跟他十分相熟,看到他便露出有些嘲弄、有些無奈又有些惋惜的複雜神情。
“想住店,先給錢!”
“別這麽不近人情嘛!再說我看你這店裏空房這麽多,生意也就不怎麽樣啊!”
“馬欀頭,你還敢回來啊?你就不怕你這回死在這兒啊?”
“馬大哥,我們一起吧。”
“你行嗎?”
胡承蔭點了點頭。
“那我架著胳肢窩,你抓他兩條腿。”
兩人一前一後將人抬了起來,抬到了剛剛掘好的“墓穴”邊兒上,馬春福一躍而下跳進了坑裏,胡承蔭在坑外,兩人合力將那人安安穩穩地放到土坑中,馬春福將他的雙手交握放在腹部,如果忽略他身上觸目驚心的血跡,他的姿態十分平靜安詳。
馬春福出了坑,朝坑裏靜靜看了一會兒:
“兄弟,這地方還喜歡嗎?這棵樹是這個小兄弟給你選的,這坑我給你挖得大了點兒,活得時候憋屈,死了咱胳膊腿兒得伸直啊!對不住了,要是能給你擦擦臉,換套幹淨衣服就好了。看樣子你比我還年輕些,卻先我一步走了。這輩子過得苦,下輩子投個好胎,投生到富貴人家吧!”
說完,馬春福和胡承蔭將剛剛掘出的土重新推回坑裏,那人的身體瞬間被紅土淹沒了。
沒過多一會兒,樹下多了一個用新土堆成的小小土丘,看起來比周圍的土更加鮮紅,但用不了多久,這小小的荒塚終會長滿青草,甚至被時間夷平,沒有人會知道這裏長眠著一個哀苦的靈魂。
胡承蔭眼中一陣酸意湧了上來,莫名地想哭,看看身邊的馬春福,隻見馬春福從褲兜裏掏出一把黃銅製的小刀,在樹幹上刻下了“馬春福之墓”五個字。
“馬大哥,你怎麽刻你自己的名字?”
“習慣了。”
“馬大哥,你以前……”
不知為何,胡承蔭沒能接著問下去。
”這麽多年來,我在老陽山上,埋了好多人,有的人我認識,有的人我不認識,他們就那麽被扔在這老陽山上,有些狗日的廠丁還會把他們的衣服扒光,時間長了,身上就千瘡百孔了,或是爛了,或是身上的肉被豺狼撕走了。活著已經這麽委屈了,我實在是想讓他們死得體麵一點兒。”
馬春福將地上的褂子抖了抖,穿在了身上:
“以後你就會知道,死人真的沒什麽好怕的,人死了,命沒了,就什麽也做不了了。要說可怕,活人才是最可怕的。”
兩人拍拍身上的泥土,向遠處望去,發現天色暗了不少,夕陽好似半熟的雞蛋黃,被前麵的浮雲切成兩半,空氣裏有了一絲涼意。
“馬大哥,我們現在去尖子上嗎?”
“去尖子上?你傻不傻?我跟你說,這城裏天黑之後才真叫熱鬧呢,走,大哥我帶你見識見識!”
“馬大哥,以後我就跟著你混了!”
聽到胡承蔭突然這樣說,馬春福有些猝不及防,他本來在用手指扣嵌在牙縫中的殘渣,聽到這裏,將手指拿了出來,一把攬過胡承蔭的肩頭:
“好兄弟,你說的沒錯,以後就跟著你馬大哥混,馬大哥護著你!保證你吃香的,喝辣的!”
馬春福定是多年沒有好好洗過澡了,身上散發出濃重的刺鼻氣味,胡承蔭偷偷屏住呼吸,咧嘴尬笑了幾聲,心裏卻莫名有些踏實。
“馬大哥,你是哪一年來個舊的啊?”
“哎呀,那可真的太久了,我記得好像是民國十四年,我那時候才十七歲,我跟我哥一起來的,我哥也才十九歲。”
胡承蔭略算了一下,自己原來猜得沒錯,馬春福雖然麵容滄桑,一身頹唐,卻隻有三十歲,本應是意氣風發、風華正茂的年紀。
“馬大哥,你都在哪些尖子上幹過啊,給我講講唄,我初來乍到,什麽也不知道。”
“我幹過的尖子啊,那可多了。各式各樣的尖子我都幹過。我認識兩個同鄉,他們一道來個舊揀小塃討生活,他們偶然發現了一個大塃,其中一個為了獨吞,打死了他的同鄉。我還見到有人為了搶大塃喪了命的,有個鍋頭(投資私礦的礦主)發現了大塃,周圍尖子上的人聽到消息便過來搶,沒想到這個鍋頭有軍閥做後台,雙方端著槍杆子幹了一仗,大塃沒搶走,二十幾條人命就這麽沒了……每個在這兒討生活的人都做著一個發財夢,都幻想自己有一天挖到大塃,打了旺硐,‘早晨無米吃,下午買馬騎’,一朝發跡,雞犬升天。可是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都是白日做夢罷了。個舊的每一塊大錫上都沾著血,不管是大尖子還是小尖子,不過都是些吃人的營生罷了。”
“這麽多尖子,就沒有一個鍋頭是好人嗎?”
馬春福嘿嘿一笑,一臉嘲諷:
“有啊!趙老祖公啊!阿青老弟啊,好人就當不成鍋頭!鍋頭越壞尖子越大,心越狠賺得越多!馬成硐、天良硐這些大尖子都有上千人,死在這些尖子上的砂丁不知道有多少!!每天晚上都有廠丁偷偷把那些死人從夥房抬出去喂狼!”
“那些人……都是怎麽死的啊?”
“落頂砸死的,打擺子死的,手槍崩了頭的,咳嗽咳死的,喘氣喘不上來憋死的,怎麽死的都有……不說了,這些以後你看都看不過來。砂丁的命太賤了。不過你別怕,以後你跟著我,有我護著你,沒人敢欺負你!”
“嗯,以後我就跟著馬大哥,都聽馬大哥的,沒人敢欺負我!”
“走,咱們先找個住的地方,把行李放下!”
兩人一路說著話,回到了街上,馬春福帶著胡承蔭就近找了一間小旅店,這旅店外觀看起來十分老舊,斑駁的招牌上卻寫著“富貴居”三個字,想必是開了許多年了。顯然馬春福之前來過很多次,掌櫃跟他十分相熟,看到他便露出有些嘲弄、有些無奈又有些惋惜的複雜神情。
“想住店,先給錢!”
“別這麽不近人情嘛!再說我看你這店裏空房這麽多,生意也就不怎麽樣啊!”
“馬欀頭,你還敢回來啊?你就不怕你這回死在這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