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古代世界,狀元
快穿,反派又把宿主寵上天 作者:一口一個砂糖橘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當今皇後就這麽急不可耐的容不得他了?”
林初尋臉色平淡:“太子是前皇後嫡子,現皇後想讓自己兒子上位自然是容不得他的。要不是皇上對前皇後有愧疚,太子是坐不穩東宮之位的。”
時雨無語:“皇帝看不見自己兒子被欺負?”
林初尋歎氣:“兩邊都是寶,他想讓自己的兒子們爭,誰有能力誰就是未來的皇帝。”
“好可怕。”
林初尋安慰:“身在皇室就是這樣,誰都是不得已。”
時雨表示:“還不是娶太多生太多惹的禍,跟養蠱似的,從一而終怎麽會有這樣的問題。”
林初尋定定的看著她:“嗯。”
林初尋享受時雨全心全意的照顧,他都有些感謝那些刺客了,這樣的嗬護他很久沒感受過了。
時雨喂完湯,把雞肉撕成一條一條的繼續投喂。
林初尋心裏幸福的像炸開了煙花。
中午,林初尋苦惱:“姨娘,我都受傷了,為什麽還要溫書?”
時雨強硬:“不積跬步,無以至千裏。鍥而不舍,金石可鏤。不要仗著自己聰明就不學了,以前天天出去玩我也就不說你了,殿試在即,你給我好好溫書。”
林初尋:“我受傷了,姨娘得陪我,不然我坐不住。”
時雨瞟了他一眼:“好。”
林初尋嘴角翹起,他姨娘沒發現她已經開始下意識靠近他了。
時雨在書房晃悠,這看看那看看,時雨把他從書案上趕走:“看書不用占著好位置,讓我來練練書法。”
林初尋被打斷思緒,更加無奈了,他小心翼翼挪到椅子上坐下,屁股落凳子上時還“嘶”了一聲,好像那劍傷是捅到屁股上了似的。
時雨白了他一眼開始平心靜氣練毛筆字,她寫的字隨原主一樣,是娟秀的字體。
寫字無聊,她又畫了一群胖鳥。
憨態可掬的,肥胖幼傻,很可愛。
接著她又畫了死前記憶深刻的喪屍當大體老師。
林初尋過來看見的就是這一幕,饒是他有點病在身上也被嚇了一跳。
看見時雨在畫像上備注各種穴位和骨骼比例才鬆了口氣。
“姨娘的畫很好,可以教我嗎?”
時雨挑眉:“書看完了?”
林初尋點頭,時雨考了幾頁,他對答如流。
時雨表示,天才就是天才。
時雨讓位:“過來坐下。”
林初尋坐下眼巴巴的看著她,時雨道:“畫畫基本技能包括線條、色彩、明暗、構圖等方麵等。
線條是繪畫中最基本的元素之一,通過不同的線條可以表現出不同的情感和氣氛。
色彩是繪畫中重要的表現元素之一凸顯人像模樣氣色。
明暗是為了表現畫中的立體感感。
總之看見什麽畫什麽,有天賦不用教,沒天賦畫不好。”
林初尋:……
“其實學院夫子有教一點。”
時雨:“啊,那這樣更好,你畫吧!”
她可不想教他,一點那啥機會也不給。
林初尋道:“姨娘坐我剛剛的位置看話本陪我好不好?那裏有陽光,很舒服。”
時雨攤手:“最近沒什麽好看的話本。”
林初尋給了她一本懸疑推理類型的書,時雨越看越有勁,書中細節很詳細,但每個故事都不告訴你凶手是誰,需要自己推理,凶手名字在最後一頁,方便讀書的人推理是否正確。
有意思,時雨越看越入神,林初尋就著這個光景給她畫了一幅畫。”
畫中有她興趣吊起的畫,低頭苦思的畫,猜中凶手高興的畫,還有一副他腦子裏的畫。
林初尋半響回神,他趕緊給畫中人畫上衣物,隻是畫中人穿的端正,可眼神依然媚眼如絲。
那是那天晚上她醒來的眼神,林初尋一直記得。朦朦朧朧,眼霧水光,他時常夢到。
林初尋將畫卷起收好,規規矩矩畫了張沒用什麽心思的畫像擺著。
日落西山,時雨把書籍看完,她驚疑問:“這裏麵的故事是真實事件嗎?”
林初尋點頭:“嗯,改編的。”
時雨倒吸口氣,難怪凶手作案細節寫的那麽詳細,原來是真實改編。
“你看書吧,我去煲湯。”
夜晚,林初尋像鬼魅一般來到時雨的主屋,連門口的小何都沒驚動。
時雨的睡穴被點,睡的人事不知。
她後來知道了感歎,古代真是套路深,她要回農村。
係統以為今天又要自己關自己小黑屋了,結果這小子隻是抱著宿主睡覺。
係統不理解,難道終於要不行了?
第二天天還沒亮,林初尋盛裝打扮,時雨幫他把傷口附近紮上麻痹劑,讓他能發揮正常。
“可有不適?”
林初尋搖頭:“無。姨娘要去酒樓看我跨馬遊街嗎?我給你定了最好的位置。”
時雨笑了:“你就這麽肯定狀元是你的?”
林初尋一笑,自信昂然:“嗯,一定是我的。”
時雨:“那就提前恭賀你了,想要什麽禮物?”
林初尋心中一動:“什麽禮物都可以嗎?”
時雨搖頭:“過分無禮的要求當然不行。”
林初尋道:“不會過分的。”
時雨去了酒樓,林初尋定好的位置視線視線果然最好,在這裏俯瞰,能看到跨馬遊街的整條街道。
小嬌和小何竊竊私語:“我猜少爺一定能高中狀元,少爺的才華我可是親眼目睹的。”
小何難得流露性情:“嗯,少爺是個很厲害的人。”
王許默默做護花使者不說話。
時雨邊磕瓜子邊等待。
不知道是誰喊了聲:“來了來了,今年的新科狀元出來了。”
時雨伸頭看去,太遠,她還看不太清,但心裏已經有了答案。
高頭大馬上的人身穿紅衣,意氣風發好不恣意。
十年辛苦對青燈,豪氣染成萬丈虹。
他隻用了短短幾年便辦到了別人一輩子可能也辦不到的事。
近了,果然是林初尋。
時雨怔愣,天天生活在一起沒注意,馬背上的人已經不再是少年模樣,臉龐不再稚嫩,成熟穩重,意氣風發,幹淨的臉充滿書卷氣息,在古代中可以說是貌比潘安。
斯文守禮,文采過人,麵目清秀,眉如遠山,眸子明亮如星辰,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顯得智慧過人。
這個人已經能獨當一麵了,滿京城的人都在觀望為他歡呼,有的姑娘甚至卷巴卷巴手絹朝他丟去。
林初尋驚異,一個手絹也不敢接,砸在懷裏的手絹被他通通抖掉。
林初尋臉色平淡:“太子是前皇後嫡子,現皇後想讓自己兒子上位自然是容不得他的。要不是皇上對前皇後有愧疚,太子是坐不穩東宮之位的。”
時雨無語:“皇帝看不見自己兒子被欺負?”
林初尋歎氣:“兩邊都是寶,他想讓自己的兒子們爭,誰有能力誰就是未來的皇帝。”
“好可怕。”
林初尋安慰:“身在皇室就是這樣,誰都是不得已。”
時雨表示:“還不是娶太多生太多惹的禍,跟養蠱似的,從一而終怎麽會有這樣的問題。”
林初尋定定的看著她:“嗯。”
林初尋享受時雨全心全意的照顧,他都有些感謝那些刺客了,這樣的嗬護他很久沒感受過了。
時雨喂完湯,把雞肉撕成一條一條的繼續投喂。
林初尋心裏幸福的像炸開了煙花。
中午,林初尋苦惱:“姨娘,我都受傷了,為什麽還要溫書?”
時雨強硬:“不積跬步,無以至千裏。鍥而不舍,金石可鏤。不要仗著自己聰明就不學了,以前天天出去玩我也就不說你了,殿試在即,你給我好好溫書。”
林初尋:“我受傷了,姨娘得陪我,不然我坐不住。”
時雨瞟了他一眼:“好。”
林初尋嘴角翹起,他姨娘沒發現她已經開始下意識靠近他了。
時雨在書房晃悠,這看看那看看,時雨把他從書案上趕走:“看書不用占著好位置,讓我來練練書法。”
林初尋被打斷思緒,更加無奈了,他小心翼翼挪到椅子上坐下,屁股落凳子上時還“嘶”了一聲,好像那劍傷是捅到屁股上了似的。
時雨白了他一眼開始平心靜氣練毛筆字,她寫的字隨原主一樣,是娟秀的字體。
寫字無聊,她又畫了一群胖鳥。
憨態可掬的,肥胖幼傻,很可愛。
接著她又畫了死前記憶深刻的喪屍當大體老師。
林初尋過來看見的就是這一幕,饒是他有點病在身上也被嚇了一跳。
看見時雨在畫像上備注各種穴位和骨骼比例才鬆了口氣。
“姨娘的畫很好,可以教我嗎?”
時雨挑眉:“書看完了?”
林初尋點頭,時雨考了幾頁,他對答如流。
時雨表示,天才就是天才。
時雨讓位:“過來坐下。”
林初尋坐下眼巴巴的看著她,時雨道:“畫畫基本技能包括線條、色彩、明暗、構圖等方麵等。
線條是繪畫中最基本的元素之一,通過不同的線條可以表現出不同的情感和氣氛。
色彩是繪畫中重要的表現元素之一凸顯人像模樣氣色。
明暗是為了表現畫中的立體感感。
總之看見什麽畫什麽,有天賦不用教,沒天賦畫不好。”
林初尋:……
“其實學院夫子有教一點。”
時雨:“啊,那這樣更好,你畫吧!”
她可不想教他,一點那啥機會也不給。
林初尋道:“姨娘坐我剛剛的位置看話本陪我好不好?那裏有陽光,很舒服。”
時雨攤手:“最近沒什麽好看的話本。”
林初尋給了她一本懸疑推理類型的書,時雨越看越有勁,書中細節很詳細,但每個故事都不告訴你凶手是誰,需要自己推理,凶手名字在最後一頁,方便讀書的人推理是否正確。
有意思,時雨越看越入神,林初尋就著這個光景給她畫了一幅畫。”
畫中有她興趣吊起的畫,低頭苦思的畫,猜中凶手高興的畫,還有一副他腦子裏的畫。
林初尋半響回神,他趕緊給畫中人畫上衣物,隻是畫中人穿的端正,可眼神依然媚眼如絲。
那是那天晚上她醒來的眼神,林初尋一直記得。朦朦朧朧,眼霧水光,他時常夢到。
林初尋將畫卷起收好,規規矩矩畫了張沒用什麽心思的畫像擺著。
日落西山,時雨把書籍看完,她驚疑問:“這裏麵的故事是真實事件嗎?”
林初尋點頭:“嗯,改編的。”
時雨倒吸口氣,難怪凶手作案細節寫的那麽詳細,原來是真實改編。
“你看書吧,我去煲湯。”
夜晚,林初尋像鬼魅一般來到時雨的主屋,連門口的小何都沒驚動。
時雨的睡穴被點,睡的人事不知。
她後來知道了感歎,古代真是套路深,她要回農村。
係統以為今天又要自己關自己小黑屋了,結果這小子隻是抱著宿主睡覺。
係統不理解,難道終於要不行了?
第二天天還沒亮,林初尋盛裝打扮,時雨幫他把傷口附近紮上麻痹劑,讓他能發揮正常。
“可有不適?”
林初尋搖頭:“無。姨娘要去酒樓看我跨馬遊街嗎?我給你定了最好的位置。”
時雨笑了:“你就這麽肯定狀元是你的?”
林初尋一笑,自信昂然:“嗯,一定是我的。”
時雨:“那就提前恭賀你了,想要什麽禮物?”
林初尋心中一動:“什麽禮物都可以嗎?”
時雨搖頭:“過分無禮的要求當然不行。”
林初尋道:“不會過分的。”
時雨去了酒樓,林初尋定好的位置視線視線果然最好,在這裏俯瞰,能看到跨馬遊街的整條街道。
小嬌和小何竊竊私語:“我猜少爺一定能高中狀元,少爺的才華我可是親眼目睹的。”
小何難得流露性情:“嗯,少爺是個很厲害的人。”
王許默默做護花使者不說話。
時雨邊磕瓜子邊等待。
不知道是誰喊了聲:“來了來了,今年的新科狀元出來了。”
時雨伸頭看去,太遠,她還看不太清,但心裏已經有了答案。
高頭大馬上的人身穿紅衣,意氣風發好不恣意。
十年辛苦對青燈,豪氣染成萬丈虹。
他隻用了短短幾年便辦到了別人一輩子可能也辦不到的事。
近了,果然是林初尋。
時雨怔愣,天天生活在一起沒注意,馬背上的人已經不再是少年模樣,臉龐不再稚嫩,成熟穩重,意氣風發,幹淨的臉充滿書卷氣息,在古代中可以說是貌比潘安。
斯文守禮,文采過人,麵目清秀,眉如遠山,眸子明亮如星辰,一雙炯炯有神的眼睛顯得智慧過人。
這個人已經能獨當一麵了,滿京城的人都在觀望為他歡呼,有的姑娘甚至卷巴卷巴手絹朝他丟去。
林初尋驚異,一個手絹也不敢接,砸在懷裏的手絹被他通通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