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沐福福。


    在我五歲那年。


    發生了一件“特別”的事情。


    以至於我的哥哥沐福紫一見到別的異性太接近我,就會控製不住的想要驅趕他們。


    而在那一年。


    我遇見了我童年時最喜歡的男生。


    聽媽媽說。


    他和媽媽是前幾天搬過來的新鄰居!


    當時的我,正在和其他的小夥伴玩著躲貓貓的遊戲。


    所以。


    我第一次出現在萬勳麵前時,全身都帶著灰塵,臉上還因為躲貓貓被捉到後畫在臉上的小烏龜。


    現在回想起來。


    我給萬勳的第一印象,一定是個髒兮兮的還愛吃糖的小屁孩。


    萬勳個子不高。


    身材很瘦。


    但一點也不影響他對我的第一印象。


    而且。


    萬勳身上還帶著一股淡淡的奶油香味。


    雖然我誤以為是他自身散發出來的味道,不過很快誤會就解除了。


    再後來。


    我越來越喜歡和這個讓我眼前一亮的小男生一起玩耍。


    但他每次都對我的態度冷冷的。


    但這也不影響我會情不自禁接近他的想法。


    我喜歡牽萬勳的小手。


    他的手和他的態度完全不一樣。


    暖暖的,而且比我的手要寬一些。


    我還喜歡看他的眉眼。


    每次看著他時,他總會特意地瞥過臉,不讓我看到他的眼睛。


    萬勳的眉毛像柳葉一樣細長。


    萬勳的雙眼像深不見底的池水一般深邃。


    他的眼睛仿佛有故事一樣,每次一看到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就慌亂得像隻兔子,躲著我。


    我記得我和萬勳第一次牽手時,萬勳十分緊張。


    因為他一直以為,男生女生之間牽了手,那麽女生就會有小寶寶。


    所以當時的他非常的抗拒和我牽手。


    可我很不理解。


    因為在他出現之前。


    我和別的男生牽手時,也沒發現自己的肚子有什麽奇怪的地方啊。


    不過,讓我很奇怪的是。


    他既然覺得牽了手就會讓我有小寶寶的話,那他為什麽還要和我牽手呢?


    是因為我許諾了如果有了小寶寶,就一定要記得他是寶寶的爸爸嗎?


    我想,萬勳當時肯定是不討厭我的。


    因為我討厭一個人的時候,別說牽手了,我連看都不喜歡看對方一眼。


    也正是這一次的牽手。


    我和萬勳之間的無知也被雙方家長知道了。


    因為我和萬勳其實也很害怕。


    要是真的有了小寶寶該怎麽辦?


    我自己都還是個小屁孩。


    小屁孩怎麽去照顧另一個小屁孩呢?


    好在,媽媽在知道事情經過後,大方的教育和指導了我們錯誤的理解。


    我鬆了口氣。


    這真是太好了。


    於是,我和萬勳以後,就可以正常的牽手了。


    而因為這件事。


    媽媽做出了一件讓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我知道我是媽媽爸爸還有哥哥的掌上明珠。


    但我沒想到的是,媽媽居然為了哄我,就想著要讓我和萬勳先訂個娃娃親!也就是先訂婚啦。


    我當時腦子一熱,隻想著將來可以一直和萬勳在一起生活了,於是就同意了。


    讓我萬萬沒想到的另一件事情,就是萬勳的媽媽,我的徐阿姨。


    她居然也跟著同意了這門親事。


    我現在想起來。


    隻覺得自己當時真是太不要臉了。


    怎麽就這麽毫不矜持的將自己的一輩子就這麽交給了一個才見過幾天的陌生男孩呢?


    或許這就是所謂的“一見鍾情”?


    但是。


    我目前隻知道的是。


    如果當時我不同意媽媽的這行為。


    我肯定要後悔的。


    人這一輩子,多少人想要嫁給自己的青梅竹馬,都被現實的種種原因所打敗啊。


    而我是何其幸運。


    我能夠遇見萬勳。


    和他有過一段訂婚之約。


    即使將來不能如願以償。


    但我想……


    我應該也是不能太過貪心的。


    他不是物品。


    我不能用金錢買下他的一生。


    如果想要和他長相廝守。


    或許我也要變成更好的自己。


    學會愛自己一樣的去愛護他,珍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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