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刁難
我警察,反派係統什麽鬼 作者:何似何似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夏家是上京的四大家族之一。
夏書竹又是到了適婚年齡,更加重要的是。
因為夏顧燃的緣故,夏書竹可以不用像其他豪門子女一樣要聯姻。
這也就意味著,隻要能讓夏書竹愛上自己。
自己所在的家族將來就能有著龐大的政治資源以及經濟資源。
所以,整個上京的未婚二代們。
都卯足了勁追求這位夏家的千金,奈何她對誰都不感冒。
直到昨天,他們才得到消息。
這位夏家千金去了一趟江海後,就往回帶了個男的。
收拾不了夏書竹,我還收拾不了你了?
小小的江海市,能出什麽人物?
趙家雖然沒有排在四大家族之中,但好歹也是個豪門。
趙尋停止了唱歌,他微笑著看著眾人:
“大家好,我叫趙尋,非常高興大家能來聽我演唱。”
“但是今天,我有一個特別的朋友,想請他上來合唱。”
圍觀的人瞬間議論紛紛。
“誰啊?居然能讓趙尋主動邀請合唱?”
“特別的朋友.....在哪?”
林沐在人群裏探頭探腦,尋找趙尋說的那個朋友。
直到趙尋抬手指了指他。
林沐一愣,抬手指了指自己。
“我?”
不是哥們你誰啊!
我認識你嗎?
夏書竹這才想起趙尋是誰,那個深夜在她宿舍樓下激情演唱。
最後被宿管阿姨像攆狗一樣攆走的趙家少爺。
“我們走.....”
夏書竹拉著林沐就要離開。
下一刻趙尋便道:
“林沐,恭喜你成為夏書竹男友,你不會怕上來合唱吧?”
此話一出,全場議論。
“什麽?他居然是夏書竹男友?話說夏書竹誰啊!”
“不知道啊!跟著起哄就行了,看樂子不嫌事大。”
“夏書竹你都不知道,去年的學生會會長啊!”
“哦,那我還真不知道學生會會長。”
“上京十大美女第一這你總知道了吧。”
“那你說這個我就知道了,但我現在更想知道林沐那小子是誰!”
......
夏書竹怎麽也拉不動林沐,疑惑抬頭看去:
“你怎麽了?”
林沐皺眉道:
“我被尬住了,現在腳趾頭摳在地上拔不出來。”
他抬手指了指趙尋。
“這個人是大四吧?”
夏書竹點了點頭。
“這小子該不會看了四年的青春偶像劇吧?”
林沐如何也想不到。
電視劇裏的那種情敵為了讓男主出醜而提出的爛俗橋段會在自己身上上演。
林沐的話剛說完,周圍的人也開始竊竊私語。
“確實啊!挺尬的。”
“這都全球化多久了,居然還有這種爛俗橋段。”
“趙尋該不會真的看了四年偶像劇吧?”
“接下來是不是兩個人要尬唱?想想都渾身起雞皮疙瘩。”
.......
趙尋愣在原地。
不是啊!
劇本不是這樣寫的啊!
在他的計劃裏,林沐上來就五音不全,然後他對其進行全方位碾壓。
夏書竹看到了人與人之間的參差。
最後轉身投入他的懷抱,隻留下林沐在雪中唱著“雪花飄飄北風嘯嘯。”
“你就說你敢不敢嘛!”
趙尋說道。
林沐聳聳肩,表現得極為理智。
“我上去幹什麽?跟你一起丟人嗎?”
趙尋一怔,跟我一起丟人?
好好好,你小子的嘴夠毒的!
我哪裏丟人了!
啊!
他看了看四周,所有人都在用複雜的目光看著他。
額......
好像確實.....
不行,趙尋你要挺住!
“不敢就說不敢!”
林沐擼起袖子:
“有什麽不敢的!給老子拿麥克風去!”
趙尋奸計得逞,開開心心地轉身去拿麥克風。
等拿來了麥克風,轉過身一看。
“人呢?”
趙尋一個人站在舞台上。
他尬住了!
他感覺自己這輩子,還是頭一次被當猴耍。
另外一邊,林沐牽著夏書竹去別處逛了。
他可沒時間跟趙尋玩尬的。
大哥哥還有事情要忙。
夏書竹一路笑得合不攏嘴。
“怎麽了?”
林沐問道。
夏書竹說道:
“你真損。”
林沐卻搖搖頭:
“那不叫損,那叫不做意氣之爭。”
“而且站在上麵跟一個男的合唱,你不覺得奇奇怪怪的嗎?”
“更何況我跟那小子也不認識。”
“而且你不是讓我牢牢牽著你嗎?我要信守承諾是不。”
夏書竹聞言,笑笑道:“渾身都是歪理,不過你說得對。”
可能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就是成熟度的差距吧。
也許在大學跳跳唱唱能吸引到不少女生的關注。
但是到了社會,一個人最大的魅力其實就一個--這個人靠不靠譜。
也可以說是這個人做事穩不穩重。
顯然,林沐並不是那種一點就著的人。
不一會兒,兩人從奶茶店走出來。
結果一出來,就看到了滿臉不服不忿的趙尋。
林沐皺皺眉,怎麽又來?
相比趙尋,他反而覺得林豪成熟多了。
最少林豪真的遭受過社會的毒打。
“林沐!你居然敢耍我!”
“信不信老子現在就揍你!”
夏書竹眉頭微皺,正想說話。
便被林沐擋住了。
林沐吸了口奶茶,慢條斯理地嚼著裏麵的珍珠。
“你真想揍我?”
林沐問道。
趙尋攥緊拳頭,發狠道:
“不然呢?”
他這輩子還沒經曆過那麽尷尬的時刻。
人群裏,張衛東看到這場景。
趙家在上京雖然比不上四大家族。
但也是一方諸侯般的存在。
沒想到林沐這才進來不久就被趙家盯上了。
張衛東想了想,這是小夏總交代的任務,不得不做。
他正想走上前跟趙尋說幾句。
此時林沐開口道: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是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1、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需不需要我再給你展開講講?”
夏書竹又是到了適婚年齡,更加重要的是。
因為夏顧燃的緣故,夏書竹可以不用像其他豪門子女一樣要聯姻。
這也就意味著,隻要能讓夏書竹愛上自己。
自己所在的家族將來就能有著龐大的政治資源以及經濟資源。
所以,整個上京的未婚二代們。
都卯足了勁追求這位夏家的千金,奈何她對誰都不感冒。
直到昨天,他們才得到消息。
這位夏家千金去了一趟江海後,就往回帶了個男的。
收拾不了夏書竹,我還收拾不了你了?
小小的江海市,能出什麽人物?
趙家雖然沒有排在四大家族之中,但好歹也是個豪門。
趙尋停止了唱歌,他微笑著看著眾人:
“大家好,我叫趙尋,非常高興大家能來聽我演唱。”
“但是今天,我有一個特別的朋友,想請他上來合唱。”
圍觀的人瞬間議論紛紛。
“誰啊?居然能讓趙尋主動邀請合唱?”
“特別的朋友.....在哪?”
林沐在人群裏探頭探腦,尋找趙尋說的那個朋友。
直到趙尋抬手指了指他。
林沐一愣,抬手指了指自己。
“我?”
不是哥們你誰啊!
我認識你嗎?
夏書竹這才想起趙尋是誰,那個深夜在她宿舍樓下激情演唱。
最後被宿管阿姨像攆狗一樣攆走的趙家少爺。
“我們走.....”
夏書竹拉著林沐就要離開。
下一刻趙尋便道:
“林沐,恭喜你成為夏書竹男友,你不會怕上來合唱吧?”
此話一出,全場議論。
“什麽?他居然是夏書竹男友?話說夏書竹誰啊!”
“不知道啊!跟著起哄就行了,看樂子不嫌事大。”
“夏書竹你都不知道,去年的學生會會長啊!”
“哦,那我還真不知道學生會會長。”
“上京十大美女第一這你總知道了吧。”
“那你說這個我就知道了,但我現在更想知道林沐那小子是誰!”
......
夏書竹怎麽也拉不動林沐,疑惑抬頭看去:
“你怎麽了?”
林沐皺眉道:
“我被尬住了,現在腳趾頭摳在地上拔不出來。”
他抬手指了指趙尋。
“這個人是大四吧?”
夏書竹點了點頭。
“這小子該不會看了四年的青春偶像劇吧?”
林沐如何也想不到。
電視劇裏的那種情敵為了讓男主出醜而提出的爛俗橋段會在自己身上上演。
林沐的話剛說完,周圍的人也開始竊竊私語。
“確實啊!挺尬的。”
“這都全球化多久了,居然還有這種爛俗橋段。”
“趙尋該不會真的看了四年偶像劇吧?”
“接下來是不是兩個人要尬唱?想想都渾身起雞皮疙瘩。”
.......
趙尋愣在原地。
不是啊!
劇本不是這樣寫的啊!
在他的計劃裏,林沐上來就五音不全,然後他對其進行全方位碾壓。
夏書竹看到了人與人之間的參差。
最後轉身投入他的懷抱,隻留下林沐在雪中唱著“雪花飄飄北風嘯嘯。”
“你就說你敢不敢嘛!”
趙尋說道。
林沐聳聳肩,表現得極為理智。
“我上去幹什麽?跟你一起丟人嗎?”
趙尋一怔,跟我一起丟人?
好好好,你小子的嘴夠毒的!
我哪裏丟人了!
啊!
他看了看四周,所有人都在用複雜的目光看著他。
額......
好像確實.....
不行,趙尋你要挺住!
“不敢就說不敢!”
林沐擼起袖子:
“有什麽不敢的!給老子拿麥克風去!”
趙尋奸計得逞,開開心心地轉身去拿麥克風。
等拿來了麥克風,轉過身一看。
“人呢?”
趙尋一個人站在舞台上。
他尬住了!
他感覺自己這輩子,還是頭一次被當猴耍。
另外一邊,林沐牽著夏書竹去別處逛了。
他可沒時間跟趙尋玩尬的。
大哥哥還有事情要忙。
夏書竹一路笑得合不攏嘴。
“怎麽了?”
林沐問道。
夏書竹說道:
“你真損。”
林沐卻搖搖頭:
“那不叫損,那叫不做意氣之爭。”
“而且站在上麵跟一個男的合唱,你不覺得奇奇怪怪的嗎?”
“更何況我跟那小子也不認識。”
“而且你不是讓我牢牢牽著你嗎?我要信守承諾是不。”
夏書竹聞言,笑笑道:“渾身都是歪理,不過你說得對。”
可能人與人之間的差距,就是成熟度的差距吧。
也許在大學跳跳唱唱能吸引到不少女生的關注。
但是到了社會,一個人最大的魅力其實就一個--這個人靠不靠譜。
也可以說是這個人做事穩不穩重。
顯然,林沐並不是那種一點就著的人。
不一會兒,兩人從奶茶店走出來。
結果一出來,就看到了滿臉不服不忿的趙尋。
林沐皺皺眉,怎麽又來?
相比趙尋,他反而覺得林豪成熟多了。
最少林豪真的遭受過社會的毒打。
“林沐!你居然敢耍我!”
“信不信老子現在就揍你!”
夏書竹眉頭微皺,正想說話。
便被林沐擋住了。
林沐吸了口奶茶,慢條斯理地嚼著裏麵的珍珠。
“你真想揍我?”
林沐問道。
趙尋攥緊拳頭,發狠道:
“不然呢?”
他這輩子還沒經曆過那麽尷尬的時刻。
人群裏,張衛東看到這場景。
趙家在上京雖然比不上四大家族。
但也是一方諸侯般的存在。
沒想到林沐這才進來不久就被趙家盯上了。
張衛東想了想,這是小夏總交代的任務,不得不做。
他正想走上前跟趙尋說幾句。
此時林沐開口道: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是關於尋釁滋事罪的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
“1、 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2、 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3、 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4、 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需不需要我再給你展開講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