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我家那口子
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 作者:楓火佳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經過冰雲幾次胡鬧,她和偉健之間這唯一的、像是慣常模範夫妻的正經出門儀式,便麵目全非了,走的時候他仍然會抱她,仍然會親她,可完全不是那回事,那儀式的“核心兒”變了。
是啊,她才不要和他正式呢,她日常的生活已經夠現實和正式的了,隻有他回來時她才有對象胡鬧,才覺得有趣,所以斷不肯放過每一分每一秒和他搗亂的時間,生活就是遊戲,從她遇見他那一天起,他們的遊戲就已經開始了!
但遊戲歸遊戲,他既然如此重視規則和儀式,她便也想了個儀式回報他——給他打領帶。可她嫁給他之前連領帶都沒有摸過,更不要說給別人打了。她以為打領帶就像係紅領巾,因為那個扣根本就一模一樣嘛!實際卻不是,她一旁偷偷地看著他打了幾次,發現那方法不隻比紅領巾繁瑣兩倍。於是等他走了,她便先拿自己的脖子練習,等她終於練習好了,他再要走時,她胸有成竹地去給他舉行這個儀式的時候才發現:遠不是那回事!因為給自己打是正手,給別人打是反手,結果一條領帶她打了有十分鍾,等她終於把那個扣弄得算得上方正妥帖的時候,已是滿頭大汗。一來她第一遍把方向弄反了,第二遍把那個扣打得散散歪歪,根本推不到襯衫的領際去時,她已經急出汗了。二來她怕他罵她笨,心裏很緊張如果他不耐煩地推開她,或者開口諷刺打擊她一通,她肯定以後學會了也再不願意給他打了。可是奇怪,那個平日裏慣常拿她取笑,毫不留情地諷刺她打擊她的人,這時竟半個“不”字都不說,極其耐心地站在那裏,任她在他脖子上鼓搗,等她長舒一口氣,望著那條打好的領帶,再望著他時,他竟很紳士地笑了,掏出手帕來擦擦她的汗,說:“把我的小妖精累壞了!”她就在那一瞬間覺得:他真可愛!他是一個頂尖的遊戲者,懂得規則和底線,有絕佳的戲品,高超的技術,半真半假的遊戲精神,和難得一見的貴族氣質,那是一種骨子裏的良善和教養,用東北話說就是:這小夥兒講究。而賊講究,是東北人給人的至高評價。而周小夥兒屬於賊講究!
偉健沒有這種小女人的曲折心思,雖然他也是鉚足了勁來調侃生活的,但他可不想跟自己的腦子過不去,他覺得日子挺快樂的,日子便過去了。他知道冰雲有一個不幸的童年和少年:幼年喪父,在繼父家長大,在那裏生活了十四年,又被迫離開。他知道這中間的酸苦不言而喻,她不願意多說,他也不多問,他覺得問多了別人就有義務多說自己,這太麻煩了,又不是開憶苦思甜會。
他也不願多說自己的過去,因為他覺得苦日子過去就過去了,回顧苦日子也不能讓人感到甜蜜,那為什麽還要回顧呢!不過他倒很願意告訴告訴她阿康的事。因為熟悉了以後,他覺得她雖然情感纖細敏感,但是個懂感情的人。阿康叫周偉康,是他的小弟,現在在西北某勞改農場服刑,故意傷害罪,被判十年。阿康走三年了,也成了全家人心裏的最痛。日常他們都在刻意地回避這種痛,他跟她說,也並不是指望她能理解或分擔這種痛,隻是覺得他有義務讓她知道他的生命裏有這樣一個重要的人、這樣一件事。
他並不能強迫她對一個素未謀麵的人心存多大善意,但他還是希望能沒有惡意或歧視。所以他說得簡單,也絕口沒提他給康開了一家小康酒家的事。他可不是傻丈夫,他的底牌任何人都不會知道,包括枕邊人。她聽完之後,當時也沒說什麽,既沒有吃驚,也沒有抱不平,隻是過後費盡心思地打了一件很漂亮的毛衣。他看她那麽認真地把那件毛衣織得又厚又密,完全沒了平日的刁鑽古怪,不禁有些感動,覺得女人的情義真是像水,安靜下來,細柔溫婉,不熱烈,卻十分潤人,覺得有些話倒真是可以和她說說的。
說起他娶的這個人,連他自己都弄不明白他當時是怎麽決定的,也許,因為她說他要求的一切她都能夠給他罷,不知道。其實他要求的是什麽他自己都說不清楚,怎麽能指望一個女人全部給他?而且,他總覺得他娶回來的這個也並不是當時他看的那個,當時那個——,可能男人和女人的距離彌合之後,人就會改變罷!
現在她已是他的女人了,而且也挺好的,他還從來沒有因為她煩惱過,所以,當時感覺?他寧可忘了。
他有時甚至很慶幸這種改變,從女孩到女人的改變,從滿是棱角,到圓潤溫和。
他隻是需要一個妻子而已,而她很快就轉變成了這種角色,這是他們的默契。他甚至很佩服她小小年紀遠離故土,卻從來不愁不歎,不埋怨不哭泣,永遠都是樂樂的,從不用他費心哄她。她生存本領極高,保留著一種原始的生存本能,就好像一隻可憐的、被投進了陌生環境的小獸,膽怯地掃了一眼這環境,並沒有怨天尤人,而是迅速地就確定了自己的位置,明白了自己應該幹什麽。她和毛毛學方言,不過半年多的時間,她居然把那難懂又拗口的方言學會了大部分。她和她見到的所有人打招呼,包括毛毛幼兒班同學的家長,於是認識了很多鄉鄰,最簡最快地融合了自己的社交圈。她常常和父親去橘園,很快把橘子樹的常識學會了。父親常年管理橘園,累了就坐在樹下休息,她去了以後,那裏變樣了,因為她居然借了一個小車子,把家裏廂房中兩個不要的破舊沙發拉了去,又撿石頭壘了個小台子,搬了一套茶壺茶碗過去,老爺子不說什麽,但對她絕對另眼相看。
相處久了他還發現:她不會撒謊,玩撲克“贏”出的缺點都是真實存在的。但他也發現她有一個最大的缺點或者優點她沒說——傻。結婚以後,他每個月會給她一筆零花錢,同時也會有嶽母一筆生活費,既然兩筆錢都是給她的,他不在意她把自己的零花錢多寄些給母親,隻要不太過份。但是她卻從來沒有這樣做過。每次寄完錢都會把收據給他,甚至他多給了她都不要,就按當時約定的數目寄。他看著那些收據,簡直不能理解這種奇怪的自尊心——既然能接受他養著,那麽誰花他三十塊和花他五十塊有什麽區別嗎?
他根本不擔心她跟他玩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把戲,他是個精明的商人,對於錢的敏感性幾乎是天生的,她要這樣做,他會一眼就看穿的,所以他覺得還是理解成傻更簡單合理些。認真、坦白、拙言、傻氣,這就是她,他的老婆,她口中的“我們家那位”,或者“我家那口子”。她說她們家那邊的男人就這麽稱呼自己的老婆,他覺得這兩個代詞就和她一樣:傻!
是啊,她才不要和他正式呢,她日常的生活已經夠現實和正式的了,隻有他回來時她才有對象胡鬧,才覺得有趣,所以斷不肯放過每一分每一秒和他搗亂的時間,生活就是遊戲,從她遇見他那一天起,他們的遊戲就已經開始了!
但遊戲歸遊戲,他既然如此重視規則和儀式,她便也想了個儀式回報他——給他打領帶。可她嫁給他之前連領帶都沒有摸過,更不要說給別人打了。她以為打領帶就像係紅領巾,因為那個扣根本就一模一樣嘛!實際卻不是,她一旁偷偷地看著他打了幾次,發現那方法不隻比紅領巾繁瑣兩倍。於是等他走了,她便先拿自己的脖子練習,等她終於練習好了,他再要走時,她胸有成竹地去給他舉行這個儀式的時候才發現:遠不是那回事!因為給自己打是正手,給別人打是反手,結果一條領帶她打了有十分鍾,等她終於把那個扣弄得算得上方正妥帖的時候,已是滿頭大汗。一來她第一遍把方向弄反了,第二遍把那個扣打得散散歪歪,根本推不到襯衫的領際去時,她已經急出汗了。二來她怕他罵她笨,心裏很緊張如果他不耐煩地推開她,或者開口諷刺打擊她一通,她肯定以後學會了也再不願意給他打了。可是奇怪,那個平日裏慣常拿她取笑,毫不留情地諷刺她打擊她的人,這時竟半個“不”字都不說,極其耐心地站在那裏,任她在他脖子上鼓搗,等她長舒一口氣,望著那條打好的領帶,再望著他時,他竟很紳士地笑了,掏出手帕來擦擦她的汗,說:“把我的小妖精累壞了!”她就在那一瞬間覺得:他真可愛!他是一個頂尖的遊戲者,懂得規則和底線,有絕佳的戲品,高超的技術,半真半假的遊戲精神,和難得一見的貴族氣質,那是一種骨子裏的良善和教養,用東北話說就是:這小夥兒講究。而賊講究,是東北人給人的至高評價。而周小夥兒屬於賊講究!
偉健沒有這種小女人的曲折心思,雖然他也是鉚足了勁來調侃生活的,但他可不想跟自己的腦子過不去,他覺得日子挺快樂的,日子便過去了。他知道冰雲有一個不幸的童年和少年:幼年喪父,在繼父家長大,在那裏生活了十四年,又被迫離開。他知道這中間的酸苦不言而喻,她不願意多說,他也不多問,他覺得問多了別人就有義務多說自己,這太麻煩了,又不是開憶苦思甜會。
他也不願多說自己的過去,因為他覺得苦日子過去就過去了,回顧苦日子也不能讓人感到甜蜜,那為什麽還要回顧呢!不過他倒很願意告訴告訴她阿康的事。因為熟悉了以後,他覺得她雖然情感纖細敏感,但是個懂感情的人。阿康叫周偉康,是他的小弟,現在在西北某勞改農場服刑,故意傷害罪,被判十年。阿康走三年了,也成了全家人心裏的最痛。日常他們都在刻意地回避這種痛,他跟她說,也並不是指望她能理解或分擔這種痛,隻是覺得他有義務讓她知道他的生命裏有這樣一個重要的人、這樣一件事。
他並不能強迫她對一個素未謀麵的人心存多大善意,但他還是希望能沒有惡意或歧視。所以他說得簡單,也絕口沒提他給康開了一家小康酒家的事。他可不是傻丈夫,他的底牌任何人都不會知道,包括枕邊人。她聽完之後,當時也沒說什麽,既沒有吃驚,也沒有抱不平,隻是過後費盡心思地打了一件很漂亮的毛衣。他看她那麽認真地把那件毛衣織得又厚又密,完全沒了平日的刁鑽古怪,不禁有些感動,覺得女人的情義真是像水,安靜下來,細柔溫婉,不熱烈,卻十分潤人,覺得有些話倒真是可以和她說說的。
說起他娶的這個人,連他自己都弄不明白他當時是怎麽決定的,也許,因為她說他要求的一切她都能夠給他罷,不知道。其實他要求的是什麽他自己都說不清楚,怎麽能指望一個女人全部給他?而且,他總覺得他娶回來的這個也並不是當時他看的那個,當時那個——,可能男人和女人的距離彌合之後,人就會改變罷!
現在她已是他的女人了,而且也挺好的,他還從來沒有因為她煩惱過,所以,當時感覺?他寧可忘了。
他有時甚至很慶幸這種改變,從女孩到女人的改變,從滿是棱角,到圓潤溫和。
他隻是需要一個妻子而已,而她很快就轉變成了這種角色,這是他們的默契。他甚至很佩服她小小年紀遠離故土,卻從來不愁不歎,不埋怨不哭泣,永遠都是樂樂的,從不用他費心哄她。她生存本領極高,保留著一種原始的生存本能,就好像一隻可憐的、被投進了陌生環境的小獸,膽怯地掃了一眼這環境,並沒有怨天尤人,而是迅速地就確定了自己的位置,明白了自己應該幹什麽。她和毛毛學方言,不過半年多的時間,她居然把那難懂又拗口的方言學會了大部分。她和她見到的所有人打招呼,包括毛毛幼兒班同學的家長,於是認識了很多鄉鄰,最簡最快地融合了自己的社交圈。她常常和父親去橘園,很快把橘子樹的常識學會了。父親常年管理橘園,累了就坐在樹下休息,她去了以後,那裏變樣了,因為她居然借了一個小車子,把家裏廂房中兩個不要的破舊沙發拉了去,又撿石頭壘了個小台子,搬了一套茶壺茶碗過去,老爺子不說什麽,但對她絕對另眼相看。
相處久了他還發現:她不會撒謊,玩撲克“贏”出的缺點都是真實存在的。但他也發現她有一個最大的缺點或者優點她沒說——傻。結婚以後,他每個月會給她一筆零花錢,同時也會有嶽母一筆生活費,既然兩筆錢都是給她的,他不在意她把自己的零花錢多寄些給母親,隻要不太過份。但是她卻從來沒有這樣做過。每次寄完錢都會把收據給他,甚至他多給了她都不要,就按當時約定的數目寄。他看著那些收據,簡直不能理解這種奇怪的自尊心——既然能接受他養著,那麽誰花他三十塊和花他五十塊有什麽區別嗎?
他根本不擔心她跟他玩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把戲,他是個精明的商人,對於錢的敏感性幾乎是天生的,她要這樣做,他會一眼就看穿的,所以他覺得還是理解成傻更簡單合理些。認真、坦白、拙言、傻氣,這就是她,他的老婆,她口中的“我們家那位”,或者“我家那口子”。她說她們家那邊的男人就這麽稱呼自己的老婆,他覺得這兩個代詞就和她一樣: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