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偉健裝紙老虎是比較“可愛”的欺侮人,那他還有非常討厭的欺侮人,並且就是故意的。


    他和小女人的臥室裏鋪著紅地毯,當時結婚時為了喜慶,滿屋都紅彤彤的,過後也沒有揭掉,因為全村他獨一份,一時成了豪華的象征。但其實他不喜歡地毯,覺得不好打理,好在其它房間都沒有,陽台也沒有,他吸煙的時候多數會在陽台上,但有時候他就會選擇在臥室的床上,背後靠著一摞枕頭,身邊躺著他的小女人。床頭上有煙灰缸,但他的煙灰總會不經意地掉在被子上,地毯上。


    再有,有時候,他和小女人會坐在地毯上玩撲克,輸的給贏的剝栗子吃,剝瓜子吃,或者剝核桃吃……輪到他剝給小女人吃的時候,他就總是“笨手笨腳”地把果仁剝碎,果仁的碎碴和內衣就會掉在地毯上,當然,還有他的煙灰。盡管手邊就有小女人準備的煙灰缸和垃圾盒。可是沒用,它們總是會多多少少地掉在地毯上,等他們玩完了爬起來時,地毯上總是細碎地長滿了灰色的、褐色的或者麥色的“雀斑”。


    剛開始,他不是故意的,但後來就絕對是裝作不是故意的。他等著她磨叨他、罵他、或者生氣、吵架,他要看看她容忍的底線在哪裏。


    他發現古往今來男人和女人的關係其實就是互相的拉扯,穩固的婚姻關係不過是拉扯平衡了而已。既然有拉扯,那他當然要占上風,楊躍進被謝淑穎管的服服帖帖,就是因為他拉扯輸了。大鵬家有趣,羅曼不管他,但大鵬應該算少有的好男人,兩個人一對慢性子,不拉不扯,幹啥都有商有量的,他覺得也挺好的,但是覺得很沒趣。他覺得老婆就是用來逗著玩的,什麽妻管嚴,夫管嚴,他都不要,能把她逗得含羞帶怯,情不自禁,或者氣急敗壞,那才是本事。他等著看她生氣,過後再哄唄,呆著幹啥!


    但小女人從不管他,也不生氣,就好像也看不見那些難看的“雀斑”似的。她唯一做的就是,他抽煙的時候,她會把窗子推一條縫,但並不製止他,也不收拾地毯。他是呆在豬窩裏也能睡得著的,這一點他非常自豪,他在上山下鄉以及剛開始做生意的時候,把什麽苦都吃過了,自覺這世界真再沒有什麽能難得住他的了。他總認為人這一輩子應該沒有吃不下的苦,也沒有享不了的福才行,所以他當然也不收拾,也不挑剔她不收拾。後來他發現,她是等他走了以後收拾,他每次再回家時,地毯已經變得幹淨無比,被子也會散發著陽光的味道。他這樣做了十次八次十八次,小女人一次也沒有說過,也沒不高興。


    有一回他們玩完了站起來,他看著地上的“雀斑”,大聲歎息:“哎呀,又弄地毯上了,真不該鋪這鬼東西!”


    正在整理床鋪的人轉頭看一眼地毯,笑了:“沒事的,明天掃掃就幹淨了。”


    他看一眼周圍幹淨的地方,假裝蹲下身去,想用手把 “雀斑”收起來,但是經他用手拂過的地方,“雀斑”卻鑽到更深的地毯深處去了。“好難弄,你每次怎麽弄幹淨的?”他有些泄氣地。


    “沒事的,你不用管了,快來刷牙洗臉吧。”小女人站在衛生間門口:“回頭我慢慢收拾。”


    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她要慢慢收拾?他看著她:這女人很笨!他得出這個結論。說他一句不就完了嗎。不過說他一句他也未必聽這倒是真的,不和她唱反調生活還有什麽樂趣呢!“我要看看你是怎麽收拾幹淨的。”他道,假裝好奇地又用手拂了拂:“這一碰就都鑽進裏麵去啦!”


    那個人看他一眼,大概覺得他這麽好奇,她應該盡量滿足他,便放下了擠好牙膏的牙刷,轉身出去,不一會拿進來一把小刷子,一個小簸箕,水盆,抹布,還有一隻小紙盒,一張報紙。他看她蹲在地上,先用刷子把大的碎屑刷進簸箕,又用幹絨布撣擦一遍,地毯一下就幹淨了,起碼他看著很幹淨了。但那個人似乎並不甘心,歪著腦袋,各個角度地把地毯看了看,然後卷起報紙來,把小紙盒擋在前麵,用嘴巴把那些堅決不肯出來的“雀斑”都吹出來,然後又把絨布沾濕,開始飛快地擦拭那塊地毯,他不等看完,心裏的鬼就受不了了,伸手把她拉起來:


    “不要擦了——”


    “再擦一下就很幹淨了——”那人手裏拿著抹布,還要蹲身去擦地毯,他就扯住她,低頭堵上她的嘴,心裏覺得自己真是個小男人!他怎麽這麽壞、這麽欺侮人呢!她的底線在哪兒也是他老婆了,他幹嘛還要試探她?就算她以後會像別的女人一樣嘮叨他、罵他、管他,隨她好啦。“我以後不在臥室裏吸煙了,在陽台上剝栗子給你吃。”他低聲說,懷裏的人歪著腦袋把他看了一眼:


    “那今晚我們睡在地毯上吧!”


    那天晚上他們真的就睡在地毯上了,是比往日更瘋狂的春夜。


    事後他抱著她問她:“地毯那麽難掃,你怎麽不說我呢?”


    小女人就趴起來,把他看了看,又軟軟地趴回他懷裏:“你聽說過嫁狗隨狗嗎。”他伸嘴去咬她,那人就一臉鬼黠地摟住他:“老公,我的能力隻夠買牙簽和挖耳勺,不夠教看圖識字了。”他當時光顧著把她抱上床再一次胡鬧,根本沒深想,過後想想這小巫婆好像是在諷刺他,說她沒法把他從幼兒園的講衛生、學吃飯教起。比如飯前洗手,和不隨地大小便;比如自己吃飯,不掉飯粒。


    這個小壞蛋,這麽夠回味的話,虧她想得出來,他不就是讓她喂他吃幾次宵夜嘛!


    他老媽隻看到她半夜三更做吃的就以為他欺侮人,那他耍賴皮讓她喂他吃又算什麽呢?——他既然都餓得睡不著了,當然也沒力氣拿筷子拿匙子了。再有,她做的湯圓,湯圓很燙,他那麽餓,吃急了會燙到的。雞蛋羹嗎,雞蛋羹和湯圓是一個道理的!麵條,他吸急了會把湯濺到被子上的。餛飩,滑溜溜的,掉床上怎麽辦,他可不想摟著它睡覺!所以她當然都要吹涼了、嚐過了,喂他吃才好嘛。


    嫁狗隨狗?她既然能是一條記不住路的笨蛋狗,他為什麽就不能指揮著她叼點好吃的湯圓餛飩肉包子給他吃呢!好吧,看來逞口舌之利他是不是她對手的,他得找別的高級點兒的壞法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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