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娶的老婆有點傻
看我八零年代的平行人生 作者:楓火佳人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從家裏出來不過兩天時間,冰雲就已發現旅伴是一個非常聰明的人了,相信她的旅伴也已發現她是一個非常笨的人了。這不僅從她記不住換到別人手裏的牌,從她會問那有沒有像夫妻但不是夫妻的傻問題,以及想在火車上吃完飯不給錢就跑,他不言而喻嘲笑她的嘴角中能看出來,其實從一路行來的各種小事裏,他都表現出了非常的條理性與邏輯性,而她則常常搞不清方向,記不住剛剛走過的路。如果說打撲克輸出來的缺點尚能改進的話,那麽沒有方向感,對數目字天生弱智,則是她兩大先天缺點,根本沒辦法改進。她曾說旅伴是第四種人,其實他也擔當著四種角色:丈夫,旅伴,導遊,訓犬師。
他們到達杭州的時候正是午後,旅伴說先帶她四處轉轉,明天再去西湖,她同意了,並很快就發現:旅伴不僅腦子聰明,能過目不忘地記住撲克牌,而且定位係統相當發達,他帶著她穿行在各種曲曲繞繞的小巷子中,買好吃的,看好玩的……在她看來,那些小巷子長得一模一樣,完全就是迷宮,可旅伴卻像一隻精良的指北針,根本就沒有找不到北這回事。他走路快,而她步子小,又貪看,民居、美食、美景、各種奇巧玩意、甚至路人,她都看得津津有味,目不暇給,所以經常跟不上他的腳步,常常一轉眼就看不見他了,這時她的心便要慌上幾慌,幾次這樣之後,她再不敢東張西望了,每每緊張地跟著他,生怕自己走丟了。那人很快發現了,但對她沒有方向感又不記路十分不能理解:
“怎麽會呢!”他說,“有的人是憑方向感找路,方向感不好的憑腦子記路,這是老天爺給人的本領,總會給一樣的,你怎麽可能既沒方向感,又記不住路呢?”她不作聲,覺得這問題好笨——她就是沒記嘛!為了證明她有這種“潛能”,他出了個題目:“這巷子的那一邊有一家老字號麻糖店,你去買一斤麻糖回來。”看她一眼:“不用擔心,最多十五分鍾,你閉著眼睛聞味道也能找到的。”聞味道?他以為她是小狗嗎!“我就坐在這等你,半小時後見。”他結論道,她隻好心裏撇著嘴,奔對麵去了。可是,一個小時之後,她還沒回來。
偉健根本不能想象這樣的迷路,不過一東一西,就算沒有直路,在小巷子裏繞幾個彎也該回來了,她竟然能走丟了!他先去了麻糖店,老板一聽他說的人,立刻肯定道:“外地的小姑娘,來過,買了一斤麻糖,早走啦!”他轉身要走,老板又說:“她把傘掉這啦,你們既然是一起的,你給拿走吧。”他拿著傘,開始各條小巷子去找人,等看到人時,那人正拎著麻糖,滿頭大汗,四顧茫然,顯然把他在哪等她都忘了!一眼看見他,就像看見了天上的救星一樣,長舒一口氣,急急地向他跑過來:“原來你在這啊!我忘了記你等我的地方了。”把手裏的麻糖遞給他,就好像真的是她找到他的一樣。
他皺眉看著她,發現她的臉和手臂已被午後的毒太陽曬出了疹子,紅得嚇人,衣服頭發全是汗水,他又開始想不通了:這種大太陽天,就算她不記路,怎麽連傘也能掉了?那不是隨時要拿在手裏用來遮太陽的嗎!而且,這會兒還有心思遞麻糖給他?難道不想要她的臉啦?再不趕快冰敷明天準脫一層皮!而且,看這樣子像要中暑了。想張嘴訓她吧,人家都曬成這樣了,不訓吧,她怎麽這麽笨呢!他被這種笨氣得根本不知道說什麽好,扯起她,直接叫車回賓館。
冰雲被那個皺著眉一句話不說的人拉上車,不知道事情怎麽會演變成這個樣子,難不成要回賓館去和她吵架?心裏越發忐忑不安。
她知道等人有多煎熬,而且是在這麽熱的天等了她一個小時,
“對不起,我以後一定好好跟著你,再也不東看西看了。”她認錯道:“下次買東西一定好好記路,你不要生氣啦。”
那人不理她,把冰汽水按在她臉上。
“我不喝,你喝吧。”她討好地,發現汽水沒開瓶,就準備拿牙幫他咬開,那人瞪她一眼,搶過汽水去,又按在她臉上,然後狠狠地歎了口氣。她看一眼那個擰著眉頭狠狠歎氣的人,再不敢說話,覺得要是哪句話把火給點著了,他非得在車上就和她嚷起來不可,讓前麵的大叔笑話。冰汽水貼在臉上很舒服,可她覺得那個人心裏的火氣可遠比她臉的溫度高,她低著頭,開始檢討自己:其實,他們雖然“是”真夫妻,但更多的隻是旅伴,她理應該在旅途中自己照顧好自己,無論何時何地都不能拖累他才對。不,她還應該照顧好他才對。可是——,偷眼看他一眼,覺得現在他讓她閉嘴的情緒似乎比要聽她解釋和道歉更多。
幸好,賓館並不遠,十幾分鍾就到了,可直到進了房間,他急忙地用冷水給她衝臉衝手臂,又不知哪裏弄來了冰,包在毛巾裏給她冰敷,她才知道他不是要和她打架。後來看見她的腳也被涼鞋磨破了,又去衛生所買了藥膏和紗布,還買了一雙漂亮舒適的繡花布鞋,可直到鞋穿在她腳上了,她才聽他歎了口氣,百般的無可奈何:
“真沒見過你這麽笨的!”
後來出去吃晚飯時,他不再大步流星地快走了,人多的時候會拉著她的手,再後來睡覺的時候,他低聲說以後再不會讓她走丟了,好像很抱歉似的。
雖然偉健覺得從此後他有義務牽住一隻不會記路的“小狗”,但“小狗”卻好像突然對記路和學習方言有了濃厚的興趣。可能布鞋子舒服的緣故,走路也快了,而且會在他的目視範圍內自告奮勇地去問路、買冰棍、買汽水,還買了一個小本子用來記地名和方言。其實他很想告訴她不用這樣,他會牽好她的。但又想看看事情會朝著哪一個方向、發展成什麽樣子。同時他也覺得她把剛剛向他問來的方言一轉眼拿來唬人的樣子很好玩,尤其和小販砍價:“什麽?太貴了!你當我老傻呀!”便索性由她去了。
他發現她模仿能力很強,對於方言的發音學得有模有樣,不同於記路,她很快就記住了吃過的東西,然後是:同誌,你好,阿姨,伯伯,這個怎麽賣?去哪裏怎麽走?這是什麽?你真好,謝謝你!當他把“這個多少錢?”教成“這個能白給嗎?”然後看著她一臉認真地去問人家時,他開始覺得旅途充滿了樂趣。放假的時候砸學校玻璃?在火車上吃飯不給錢?他覺得糊弄這樣一個小壞蛋可比糊弄一個好人要沒負擔得多呢!
他們到達杭州的時候正是午後,旅伴說先帶她四處轉轉,明天再去西湖,她同意了,並很快就發現:旅伴不僅腦子聰明,能過目不忘地記住撲克牌,而且定位係統相當發達,他帶著她穿行在各種曲曲繞繞的小巷子中,買好吃的,看好玩的……在她看來,那些小巷子長得一模一樣,完全就是迷宮,可旅伴卻像一隻精良的指北針,根本就沒有找不到北這回事。他走路快,而她步子小,又貪看,民居、美食、美景、各種奇巧玩意、甚至路人,她都看得津津有味,目不暇給,所以經常跟不上他的腳步,常常一轉眼就看不見他了,這時她的心便要慌上幾慌,幾次這樣之後,她再不敢東張西望了,每每緊張地跟著他,生怕自己走丟了。那人很快發現了,但對她沒有方向感又不記路十分不能理解:
“怎麽會呢!”他說,“有的人是憑方向感找路,方向感不好的憑腦子記路,這是老天爺給人的本領,總會給一樣的,你怎麽可能既沒方向感,又記不住路呢?”她不作聲,覺得這問題好笨——她就是沒記嘛!為了證明她有這種“潛能”,他出了個題目:“這巷子的那一邊有一家老字號麻糖店,你去買一斤麻糖回來。”看她一眼:“不用擔心,最多十五分鍾,你閉著眼睛聞味道也能找到的。”聞味道?他以為她是小狗嗎!“我就坐在這等你,半小時後見。”他結論道,她隻好心裏撇著嘴,奔對麵去了。可是,一個小時之後,她還沒回來。
偉健根本不能想象這樣的迷路,不過一東一西,就算沒有直路,在小巷子裏繞幾個彎也該回來了,她竟然能走丟了!他先去了麻糖店,老板一聽他說的人,立刻肯定道:“外地的小姑娘,來過,買了一斤麻糖,早走啦!”他轉身要走,老板又說:“她把傘掉這啦,你們既然是一起的,你給拿走吧。”他拿著傘,開始各條小巷子去找人,等看到人時,那人正拎著麻糖,滿頭大汗,四顧茫然,顯然把他在哪等她都忘了!一眼看見他,就像看見了天上的救星一樣,長舒一口氣,急急地向他跑過來:“原來你在這啊!我忘了記你等我的地方了。”把手裏的麻糖遞給他,就好像真的是她找到他的一樣。
他皺眉看著她,發現她的臉和手臂已被午後的毒太陽曬出了疹子,紅得嚇人,衣服頭發全是汗水,他又開始想不通了:這種大太陽天,就算她不記路,怎麽連傘也能掉了?那不是隨時要拿在手裏用來遮太陽的嗎!而且,這會兒還有心思遞麻糖給他?難道不想要她的臉啦?再不趕快冰敷明天準脫一層皮!而且,看這樣子像要中暑了。想張嘴訓她吧,人家都曬成這樣了,不訓吧,她怎麽這麽笨呢!他被這種笨氣得根本不知道說什麽好,扯起她,直接叫車回賓館。
冰雲被那個皺著眉一句話不說的人拉上車,不知道事情怎麽會演變成這個樣子,難不成要回賓館去和她吵架?心裏越發忐忑不安。
她知道等人有多煎熬,而且是在這麽熱的天等了她一個小時,
“對不起,我以後一定好好跟著你,再也不東看西看了。”她認錯道:“下次買東西一定好好記路,你不要生氣啦。”
那人不理她,把冰汽水按在她臉上。
“我不喝,你喝吧。”她討好地,發現汽水沒開瓶,就準備拿牙幫他咬開,那人瞪她一眼,搶過汽水去,又按在她臉上,然後狠狠地歎了口氣。她看一眼那個擰著眉頭狠狠歎氣的人,再不敢說話,覺得要是哪句話把火給點著了,他非得在車上就和她嚷起來不可,讓前麵的大叔笑話。冰汽水貼在臉上很舒服,可她覺得那個人心裏的火氣可遠比她臉的溫度高,她低著頭,開始檢討自己:其實,他們雖然“是”真夫妻,但更多的隻是旅伴,她理應該在旅途中自己照顧好自己,無論何時何地都不能拖累他才對。不,她還應該照顧好他才對。可是——,偷眼看他一眼,覺得現在他讓她閉嘴的情緒似乎比要聽她解釋和道歉更多。
幸好,賓館並不遠,十幾分鍾就到了,可直到進了房間,他急忙地用冷水給她衝臉衝手臂,又不知哪裏弄來了冰,包在毛巾裏給她冰敷,她才知道他不是要和她打架。後來看見她的腳也被涼鞋磨破了,又去衛生所買了藥膏和紗布,還買了一雙漂亮舒適的繡花布鞋,可直到鞋穿在她腳上了,她才聽他歎了口氣,百般的無可奈何:
“真沒見過你這麽笨的!”
後來出去吃晚飯時,他不再大步流星地快走了,人多的時候會拉著她的手,再後來睡覺的時候,他低聲說以後再不會讓她走丟了,好像很抱歉似的。
雖然偉健覺得從此後他有義務牽住一隻不會記路的“小狗”,但“小狗”卻好像突然對記路和學習方言有了濃厚的興趣。可能布鞋子舒服的緣故,走路也快了,而且會在他的目視範圍內自告奮勇地去問路、買冰棍、買汽水,還買了一個小本子用來記地名和方言。其實他很想告訴她不用這樣,他會牽好她的。但又想看看事情會朝著哪一個方向、發展成什麽樣子。同時他也覺得她把剛剛向他問來的方言一轉眼拿來唬人的樣子很好玩,尤其和小販砍價:“什麽?太貴了!你當我老傻呀!”便索性由她去了。
他發現她模仿能力很強,對於方言的發音學得有模有樣,不同於記路,她很快就記住了吃過的東西,然後是:同誌,你好,阿姨,伯伯,這個怎麽賣?去哪裏怎麽走?這是什麽?你真好,謝謝你!當他把“這個多少錢?”教成“這個能白給嗎?”然後看著她一臉認真地去問人家時,他開始覺得旅途充滿了樂趣。放假的時候砸學校玻璃?在火車上吃飯不給錢?他覺得糊弄這樣一個小壞蛋可比糊弄一個好人要沒負擔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