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從縣城轉到市裏,再從市裏轉到省城。再把長樂從省城接回來的時候,宋瓊瑤大抵就明白,長樂沒有活路了。


    宋瓊瑤隻得撇下一切,返回羅氏老宅,陪伴長樂最後一刻。


    婆婆還是要舔碗,廁所還是沒有修;屋子裏的被子還是黑色的,那一貫鎖著好東西的櫃子雖然開著,但已沒有好東西。


    婚姻之路從這裏開始,也許也要從這裏結束。宋瓊瑤感到,羅家大院就像個巨大的、開著口子的墳墓。


    時代在發展,羅氏老宅卻好似困在光陰裏似的,一直沒有前進。


    從省城回來,長樂沒有熬過一周就去世了。當晚輪看的人是大哥長河,淩晨兩點多,他突然放聲大嚎,驚醒了全院的人。李春仙衣裳都沒有穿全,連滾帶爬跑進去看。但宋瓊瑤連身子都沒動,隻留下兩行清淚——她早有預感。


    李春仙喊:“我的兒啊!長樂啊!”


    長樂聽不到了,他永遠地去了。


    葬禮上,宋瓊瑤茫然得像是一隻剛被領進來的流浪狗。


    她木呆呆地坐著,明月和彩霞進來為她披麻戴孝。好似結婚前一夜,媒婆替她簪花塗粉那天一樣,喜或者喪,都使她的心難過。


    然後她就被指使跪在廊簷下,流著淚打量著來來往往的人群。她頭發散亂,眼神渙散,不知自己應該往哪走,也沒人陪著她。人來人往的,都對她指指點點,也許是歎息,也許是惋惜,總歸他們是背後說著,沒有前來安慰。


    那一天,羅初像個牽線木偶一般,別人讓她做什麽,她就做什麽。她是另一隻流浪狗,獨獨記得父親去世那天,吃了一頓極飽的飯。


    直到夜幕已深,精疲力盡的羅初躺在母親的身邊,才發現母親在床上哭得哽咽難捱。


    次日清早,父親單位的人來慰問。


    從羅三豐,到長河長健兄弟,到羅長欣羅初,最後到宋瓊瑤,領導一一握手,表示哀思。


    宋瓊瑤的衣服多日未換,散發著一股過期的醬油味——自打長樂病了,她再沒買新衣服,這件過冬的羽絨服還是長欣施舍的——她用這髒衣服的袖口擦了擦眼角,嘴裏好似卡著一個氣囊:


    “我...我...”


    她說不出來一個字,便痛哭了起來。


    這些日子,她從沒在羅家人麵前這樣放聲痛哭。即便她心如刀絞,也逼自己保持堅強,決不能叫羅家看軟了她。今天她握到領導的手,忽然感覺到了一絲不尋常的溫熱,於是便控製不住地哭了起來。


    領導被三豐請進屋裏去談話,宋瓊瑤站在廊簷下,又恢複了那呆若木雞的樣子。她沒空去理會失去長樂的悲傷,要緊的是自己的未來。


    長樂去世後,沒有留給宋瓊瑤一分錢的財產,羅初的撫養問題成了羅家首要的議題。


    背著宋瓊瑤,有人提議:瓊瑤還年輕,不如就放她前去。一個女孩子,羅家養到大也不算什麽難事,無非是上學稍貴一些。


    有人也應和:“長樂無後。要是以後有個入贅的女婿,那也算是個香火。”


    有人就問:“到底你得指出一個人來。三豐老爺子來養,大家同不同意?長健或是長河來養,大家又是什麽意見。沒有說湊份子養的,那不成樣子。”


    說來說去,還是長欣提出:“孩子是嫂子生的,怎麽辦,也得嫂子張嘴說話。”於是這才請來了宋瓊瑤。


    把眾人的意見都放在桌麵上,瓊瑤指出了兩個關鍵問題:第一,孩子要讀書,且一定要在縣城讀書,這是不會妥協的。第二,她不會回羅家大院來,沒了男人,在農村難過。其他的,憑你們怎麽商量。


    那時長健還年輕,不願意撫養羅初。一個孩子就是一個負擔,且女孩子能有什麽前途?他的建議是:大家都是羅初的長輩,大家日常都關照點,算是大家養起來的。


    宋瓊瑤倒是讚同羅長健的說法:她撫養羅初負擔很大,倒不如大家湊一湊,每月給一點生活費,先把孩子養大。


    宋瓊瑤壓下心裏對羅家的厭惡,她現在唯一的心願是阿初能長大。


    話還沒說完,羅長健馬上提出:“若說大家湊錢給生活費,那麽這錢不能你拿著,必須是我拿著。大家把錢給我,我花在羅初身上,給大家看賬單。——你若是守不住,再嫁了,我們豈不是拿著錢養著其他人了?”


    在這場爭論中,羅三豐和李春仙不知是忙著悲傷,還是忙著別的什麽事兒,總之他們沒有發表意見。宋瓊瑤的眼神飄到他們身上,第一次露出了服軟的表情,想讓他們看在長樂的麵子上主持公道。


    可惜他們老兩口隻是哭,哭累了就睡過去,再沒說話。


    宋瓊瑤想好好吵一架,但話到嘴邊沒出口。她幾乎是咽下刀子一般的恨意,帶著羅初回到了縣城,第二天她就去打工。


    兩天沒有炭火,隻能燒一些從別處撿回來的舊家具。冰涼的床鋪使羅初久久沒能恢複過來,凍得牙齒直打顫兒。


    從此之後,阿初那曾經溫柔賢惠的母親就不見了。做飯的時候宋瓊瑤對著牆咒罵,睡覺的時候又在夜裏說夢話。清早天不亮她出去打工,晚上回來的時候帶著一身的風霜。


    從此之後,羅初的生活條件急轉直下。交不起早餐錢,隻能啃發硬的饅頭或者餓肚子;身體雖然長得很快,但總也沒有新衣服;褲子短了一大截兒,漏著風也穿著去上課。穿著破洞的鞋子去上學,連老師都嫌棄她:


    “至少補一補吧!”


    宋瓊瑤哪裏會補鞋子。長樂活著的時候,衣服都是長樂洗的,飯也是長樂做的,宋瓊瑤隻會下麵條。


    宋瓊瑤也無心管女兒的鞋子是不是破的,她得先活下來。她沒有文化,隻能去打散工,有什麽便做什麽。每月賺來的三百元五百元,先要分出一百元繳房租,剩下的還要飽肚子,還要買藥吃。


    錢隻能用來維持活下去,不能用來買鞋子,也不能用來買麵子。


    阿初倒是想過尋求祖父母的幫助,可宋瓊瑤不允許羅初私自去見他們。她無數次咬牙切齒地對著阿初曆數祖父母的過錯,強迫她要記住自己的痛苦。甚至於她精神崩潰時,要求阿初複讀機一樣講出她的每一筆血債深仇,才允許阿初睡覺。


    阿初夜夜流著眼淚。阿初想,媽媽是悲傷過度了。


    祖父母這麽疼愛我,不是那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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