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笑可以給父母,可以給公婆,也可以給兒子,還可以給外麵的任何一個人,就是不屬於自己。


    哪怕是一個路過的陌生人,都無法比擬。


    想著這幾年的點點滴滴,她的心理井然淚下。


    她早該知道的,早該知道的。


    自己還不到17歲就跟著他,他隻帶自己去買過一次衣服。


    不到17歲就跟著他的自己,不管任何時候都沒有得到過他的一句關心和愛護。


    在外麵擺攤賣菜之時,自己被買菜的三輪車撞了,而王華呢?他在幹嘛?


    他明明看到了,不是自己的錯,自己隻是在路邊上擺攤,並沒有擋著別人的道。


    而那人有那麽寬的道不走,非得擦邊過來撞了自己。


    那撞了自己的人,沒有真誠的道歉,隻有敷衍的一句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就完了。


    而王華第一時間的反應就是……


    逮著自己就罵,說是自己擋著人家的道了。


    我怎麽就擋著人家的道了?


    我明明就隻挨著賣菜的台子站著哪裏就擋著人家的道了?


    我有特意跑到路中間去擋著人家嗎?


    就算她是買菜的顧客,但他也不能仗著自己是顧客,就隨意的撞攤主吧!


    或許在王華的心裏,自己確實比不上人家吧!


    因為自己沒人家高,沒人家胖,還沒人家會打扮,更沒人家年齡大,有韻味……


    又或者是其他……


    可不管是什麽原因?自己都是他的家人吧,自己也沒去惹事吧,再不濟自己還是他兒子的媽。


    可他……


    是呀,在人家的心裏根本就沒有你的位置,你再去努力又有什麽用?


    當初人家好言好語的把你帶回來,也隻不過就是看在你能給他傳宗接代的份上。


    對呀,若不是這樣,人家也不會把你帶回來。


    從那次自己懷孕之時,不清楚自己的狀況,以為是生病了就應該清楚的。


    自己真是傻的可以,竟然還會期望。


    早該看明白的……


    這時明白了,會晚嗎?


    天亮之後,吳芳看了看兒子就出去找工作去了。


    既然決定了,就不想再纏著人家了,省得人家煩。


    原本想結束以後的路,一了百了的。


    可是,又害怕,又不甘心。


    想到他們把自己當成工具,又不禁想到他們會不會把自己的兒子也當成了傳宗接代的工具,要是那樣的話,還不如把兒子給帶走。


    可是要把兒子帶走的話,自己又拿什麽養他,最重要的還得有人帶他。


    不過兒子現在兩歲多了,倒是可以送幼兒園。


    但前提是,自己必須得找到工作,有收入才行。


    吳芳連著出去找了兩天的工作,都沒有找到合適的。


    每次別人都說讓她留個電話號碼,等缺人的時候給自己打電話。


    可她沒有電話呀,她哪來的電話?她連買件衣服都舍不得買,都沒錢買,又哪裏有錢去買電話?


    吳芳很苦惱,也很無奈。


    突然她靈光一閃,想到了繼父家的那位三伯。


    記得早上的時候三伯他們兩口子出來買彩票,順便到這下邊來晃蕩了一圈,自己在菜攤子上看見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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