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門口人越聚越多,幼兒園裏小朋友們離開教室在前方的小操場列隊,等待放學。
林力已經看到了林秀秀,在他揮手的時候林秀秀也發現了他,小丫頭高興的抱著身旁的夥伴,借著夥伴的支撐跳起身子向林力揮手。
在他身側,林文玉也揮手示意,林力順著她的視線看到一位小男孩,大約三四的樣子,穿著背帶褲,打扮的比較時尚。
幼兒園的小朋友一眼就能看出家境,小鎮的財富分流也更明顯了。
放學還需要一會,老師要點名,林力又將注意力放回門口。
大貝是一隻黑色的田園犬,早些年看院子咬過小偷,非常凶狠,很受鎮上南部桃園人家的喜愛。
它有個很臭的習慣,喜歡追小孩,雖然從沒有發生過撲咬事件,卻也嚇哭過不少孩子,堪稱一代人的童年噩夢。
當然,是對林文玉這一點代人,林力那時候都去縣城讀書了,是大孩子,大貝從來不追他,因為他不會跑,體型也更強壯,隻會就地撿起石頭或者樹枝發動衝鋒。
他印象裏大貝體型不算很大,隻是長相很凶,夏天還會流很長的口水。
“記得當年還說過要打它煲狗肉湯。”
“幸好你沒這麽做,去年它沒得時候老陶家哭的可凶了,冬天一連砍了三株老桃樹給狗火葬,就連查焚燒秸稈的都不敢管。”
林文玉捂嘴笑起來,林力看起來很文靜,在大人口中也是乖孩子,但對孩子們來說他很危險。
林力高一的時候就不再長個子,那時候他就有一米八多的身高,對比同時期的孩子,有著壓倒性的優勢。
再加上骨子裏透著一股莫名的狠勁,導致他處理事情非常果決,很少猶豫,被人稱作大力哥。
林文玉的力哥叫法就來自於這個稱呼。
“第一次感覺到時光變換,老了,老了。”林力頗為感慨,之前的小姑娘現在都有孩子了,他還在城裏當耕牛,人和人的命運真是不盡相同。
“力哥還年輕著呢,之前聽家裏人聊起過,力哥也快結婚了吧。”林文玉記得林力有女朋友,長得很漂亮,伯母經常稱讚。
她對林力好感很足,隻是兩人終究不在一個世界,走不到一起。
“大概,這輩子都不會結婚了。”林力抬頭望天,他早就不是一個人,也沒有辦法一個人。
“啊?”這次輪到林文玉疑惑不解了,林力不像是不婚主義的樣子。
“二班出來了。”不知道是誰喊了一聲,林力趕忙收起手機:“回聊。”
林秀秀飛奔著衝出隊伍,林力一把抱起妹妹:“呦~小丫頭又沉了。”
“嗯呐~才沒有,笨蛋哥哥。”林秀秀先是給林力蓋上一個大波波,接著小手狠狠揉搓林力臉龐,表達對林力的不滿。
林力一手抱住林秀秀,一手去撓小丫頭的咯吱窩,妹妹嘛,弄哭再哄好更有利於健康。
“咯咯咯~”
笑聲回蕩,林力滿意的回到電動車,在熟悉人點頭致意中返回理發小店。
……
小鎮沿國道分布,在橋邊戛然而止,臨近橋邊的位置有集場,以前隻有農曆逢五才會開集,最近幾年就是正常日子,也會有幾個小攤常駐。
活雞活魚就是這樣的一處攤位,王春華選好公雞遞給攤主,攤主將雞舉起,感受重量後道:“小林媽,來客人了,這一隻估計得兩百多了?”
“來什麽客,兒子回來了。”王春華臉上的笑容掩飾不住,根本沒有在意價格。
攤主將公雞放到秤上:“七斤六兩,收您二百二,小林啥時候喝喜酒?”
王春華臉上的笑容僵住,上次開視頻,林力說和樸慧分了,之後她問過多次和好沒,林力一直答複沒有,現在看來希望渺茫了。
攤主看出問題,轉而問道:“還要點其他的不,新到的鯉魚。”
“我看看,是不錯,來一條吧,小點。”王春華想起兒子比較喜歡吃鮮,也就接下話題。
攤主見氣氛回暖,一邊挑魚一邊打聽道:“小林沒有女朋友?”
“沒。”王春華有些底氣不足。
“我記得小林在琴島,工資不少吧?”攤主挑好魚,將其放在桶上,等待抄網裏的水流幹。
“還行,七八千。”想起林力開回來的車,王春華臉上好看了一些,雖然是公司的,但能用不是。
攤主神秘的靠近王春華:“小林媽,關村西邊……”
……
理發店裏,林力放下林秀秀,迎著下午的餘暉,他看到中年人坐在門口長凳上玩著手機:“爸。”
“回來了,你媽買菜去了?”林大力放下手機,摘下女兒的書包。
“對,等下喝一杯?”林力將兜裏的煙掏出來遞給老爹。
林大力接過煙放在手上轉了一個圈:“聽你媽說你漲工資了?”
“還行吧。”林力將妹妹趕到主屋,免得她被煙味浸泡。
林大力長出一口煙圈:“和樸慧分了?”
“分了。”
“徹底不?”
“很徹底。”林力看向門口的車,林大力沒有先問車。
林大力順著林力視線看到車:“買的?”
“公司的。”
“哦~”林大力聲音拖的很長,似乎有些落寂。
過了好一會,他將煙頭扔在地上:“你也不小了,我以為你和樸慧能成的,既然不成,就另做打算吧。”
“本來說好過十八就不管你的,現在看來還是不行,以後每個月我給你打一千。”林大力站起身,“飯好了打電話,出去玩。”
林力望著林大力寬碩的背影消失在小鎮街道上,他從未缺少過父愛。
也從未有過極致的父愛。
北側主屋並不大,五間屋,正門進入是客廳,五十五寸的老液晶電視有半掌厚,它還能運作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有了林秀秀。
時代的氣息貫穿整個家庭,到處都能看到歲月的痕跡。
林秀秀坐在小桌椅上,手裏拿著布娃娃,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說些什麽。
林力走過去抱起妹妹:“秀秀,今天在幼兒園都做了什麽呀?”
林秀秀眼睛亮起,立刻放下布娃娃,開始向林力描述今天的所見所聞。
林大力從林力開始就沒有帶孩子的習慣,王春華有時候要忙,也顧不上林秀秀,二十多年的變化,林秀秀的幼年軌跡反倒和林力小時候差距不大。
唯一的不同,可能是她多了一位“大哥哥”。
“所以她喜歡吃你就讓給她了?”林力檢查起林秀秀的小手,小丫頭手上白白嫩嫩的,指甲也修剪的很整齊。
“嗯呐~我給她吃,她就和我做朋友了。”
……
林力已經看到了林秀秀,在他揮手的時候林秀秀也發現了他,小丫頭高興的抱著身旁的夥伴,借著夥伴的支撐跳起身子向林力揮手。
在他身側,林文玉也揮手示意,林力順著她的視線看到一位小男孩,大約三四的樣子,穿著背帶褲,打扮的比較時尚。
幼兒園的小朋友一眼就能看出家境,小鎮的財富分流也更明顯了。
放學還需要一會,老師要點名,林力又將注意力放回門口。
大貝是一隻黑色的田園犬,早些年看院子咬過小偷,非常凶狠,很受鎮上南部桃園人家的喜愛。
它有個很臭的習慣,喜歡追小孩,雖然從沒有發生過撲咬事件,卻也嚇哭過不少孩子,堪稱一代人的童年噩夢。
當然,是對林文玉這一點代人,林力那時候都去縣城讀書了,是大孩子,大貝從來不追他,因為他不會跑,體型也更強壯,隻會就地撿起石頭或者樹枝發動衝鋒。
他印象裏大貝體型不算很大,隻是長相很凶,夏天還會流很長的口水。
“記得當年還說過要打它煲狗肉湯。”
“幸好你沒這麽做,去年它沒得時候老陶家哭的可凶了,冬天一連砍了三株老桃樹給狗火葬,就連查焚燒秸稈的都不敢管。”
林文玉捂嘴笑起來,林力看起來很文靜,在大人口中也是乖孩子,但對孩子們來說他很危險。
林力高一的時候就不再長個子,那時候他就有一米八多的身高,對比同時期的孩子,有著壓倒性的優勢。
再加上骨子裏透著一股莫名的狠勁,導致他處理事情非常果決,很少猶豫,被人稱作大力哥。
林文玉的力哥叫法就來自於這個稱呼。
“第一次感覺到時光變換,老了,老了。”林力頗為感慨,之前的小姑娘現在都有孩子了,他還在城裏當耕牛,人和人的命運真是不盡相同。
“力哥還年輕著呢,之前聽家裏人聊起過,力哥也快結婚了吧。”林文玉記得林力有女朋友,長得很漂亮,伯母經常稱讚。
她對林力好感很足,隻是兩人終究不在一個世界,走不到一起。
“大概,這輩子都不會結婚了。”林力抬頭望天,他早就不是一個人,也沒有辦法一個人。
“啊?”這次輪到林文玉疑惑不解了,林力不像是不婚主義的樣子。
“二班出來了。”不知道是誰喊了一聲,林力趕忙收起手機:“回聊。”
林秀秀飛奔著衝出隊伍,林力一把抱起妹妹:“呦~小丫頭又沉了。”
“嗯呐~才沒有,笨蛋哥哥。”林秀秀先是給林力蓋上一個大波波,接著小手狠狠揉搓林力臉龐,表達對林力的不滿。
林力一手抱住林秀秀,一手去撓小丫頭的咯吱窩,妹妹嘛,弄哭再哄好更有利於健康。
“咯咯咯~”
笑聲回蕩,林力滿意的回到電動車,在熟悉人點頭致意中返回理發小店。
……
小鎮沿國道分布,在橋邊戛然而止,臨近橋邊的位置有集場,以前隻有農曆逢五才會開集,最近幾年就是正常日子,也會有幾個小攤常駐。
活雞活魚就是這樣的一處攤位,王春華選好公雞遞給攤主,攤主將雞舉起,感受重量後道:“小林媽,來客人了,這一隻估計得兩百多了?”
“來什麽客,兒子回來了。”王春華臉上的笑容掩飾不住,根本沒有在意價格。
攤主將公雞放到秤上:“七斤六兩,收您二百二,小林啥時候喝喜酒?”
王春華臉上的笑容僵住,上次開視頻,林力說和樸慧分了,之後她問過多次和好沒,林力一直答複沒有,現在看來希望渺茫了。
攤主看出問題,轉而問道:“還要點其他的不,新到的鯉魚。”
“我看看,是不錯,來一條吧,小點。”王春華想起兒子比較喜歡吃鮮,也就接下話題。
攤主見氣氛回暖,一邊挑魚一邊打聽道:“小林沒有女朋友?”
“沒。”王春華有些底氣不足。
“我記得小林在琴島,工資不少吧?”攤主挑好魚,將其放在桶上,等待抄網裏的水流幹。
“還行,七八千。”想起林力開回來的車,王春華臉上好看了一些,雖然是公司的,但能用不是。
攤主神秘的靠近王春華:“小林媽,關村西邊……”
……
理發店裏,林力放下林秀秀,迎著下午的餘暉,他看到中年人坐在門口長凳上玩著手機:“爸。”
“回來了,你媽買菜去了?”林大力放下手機,摘下女兒的書包。
“對,等下喝一杯?”林力將兜裏的煙掏出來遞給老爹。
林大力接過煙放在手上轉了一個圈:“聽你媽說你漲工資了?”
“還行吧。”林力將妹妹趕到主屋,免得她被煙味浸泡。
林大力長出一口煙圈:“和樸慧分了?”
“分了。”
“徹底不?”
“很徹底。”林力看向門口的車,林大力沒有先問車。
林大力順著林力視線看到車:“買的?”
“公司的。”
“哦~”林大力聲音拖的很長,似乎有些落寂。
過了好一會,他將煙頭扔在地上:“你也不小了,我以為你和樸慧能成的,既然不成,就另做打算吧。”
“本來說好過十八就不管你的,現在看來還是不行,以後每個月我給你打一千。”林大力站起身,“飯好了打電話,出去玩。”
林力望著林大力寬碩的背影消失在小鎮街道上,他從未缺少過父愛。
也從未有過極致的父愛。
北側主屋並不大,五間屋,正門進入是客廳,五十五寸的老液晶電視有半掌厚,它還能運作的主要原因就是因為有了林秀秀。
時代的氣息貫穿整個家庭,到處都能看到歲月的痕跡。
林秀秀坐在小桌椅上,手裏拿著布娃娃,嘀嘀咕咕的不知道在說些什麽。
林力走過去抱起妹妹:“秀秀,今天在幼兒園都做了什麽呀?”
林秀秀眼睛亮起,立刻放下布娃娃,開始向林力描述今天的所見所聞。
林大力從林力開始就沒有帶孩子的習慣,王春華有時候要忙,也顧不上林秀秀,二十多年的變化,林秀秀的幼年軌跡反倒和林力小時候差距不大。
唯一的不同,可能是她多了一位“大哥哥”。
“所以她喜歡吃你就讓給她了?”林力檢查起林秀秀的小手,小丫頭手上白白嫩嫩的,指甲也修剪的很整齊。
“嗯呐~我給她吃,她就和我做朋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