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手抱頭蹲下?這是說誰呢!蕭戎翰環顧四周,幾十個人全在地上躺著,隻有自己傲然屹立在中央,難道是自己?


    嘿嘿,我可是見義勇為!他瞄著一個個英勇無比的警察們,不為所動,嘴角微微上揚,露出一抹嘲諷。


    “黎所長,誤會,誤會!”蕭無名遠遠地大喊一聲,率領著蒙嘉英、蒙伯川、巫半夏、林初月和巫花楹等人姍姍來遲。


    黎所長名叫黎勤,是麻臘縣警察局負責黎山苗寨的當地派出所所長。他曾經也是一名軍人。轉業之後來到地方。


    他40歲左右,中等身材,圓圓的臉龐給人一種世故和幹練的感覺。他此時正手持對講機,指揮著一眾幹警。


    他聽見喊聲,轉頭瞟了眼苗寨的一眾長輩和幹部,臉上隱隱飄過一絲笑意。笑容轉瞬即逝,顯得愛理不理的樣子。


    他揮舞著手臂,滿臉嚴肅,毫不留情地說道,“什麽誤會?他們這是尋釁滋事和聚眾鬥毆,全部帶回警局!”


    “黎勤,等等!”蒙嘉英見狀,急忙走上前招呼一聲。


    她作為當地苗族族長兼村長與黎勤不僅熟識,關係更是沒有話說。她把他拉到旁邊,幾個人悄悄地耳語一陣。


    說話間,幾個人不時地點頭附和,不時朝躺倒在地的混混們和蕭戎翰掃視,顯得神秘兮兮和古怪離奇。


    林初月默默聽著,臉上露出一個錯愕的表情,還能這麽玩?


    黎勤與蒙嘉英、蕭無名等幾個人小聲交流一番後,仿佛有被打動的跡象。他轉過身回到現場,再次掃視著眾人。


    他站在原地,語氣堅定地說道,“小張留下,其他人把這些嫌犯押回警局,這個人留在苗寨由我親自審問!”


    “收到!”警察們聞言,異口同聲地應承一聲。


    然後,一擁而上將躺在地上的墨鏡男人等嘍囉全部銬上推上車,拉著兩隻拉布拉多犬,浩浩蕩蕩地開著車離開了苗寨。


    ……


    在苗寨村委會辦公室,黎勤專門設了一個臨時審訊室,他和小張警官一本正經地坐在寫字台前。


    而他們對麵的座椅上,蕭戎翰的手被銬著顯得十分委屈的樣子。


    小張警官大約二十多歲,有種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的感覺。


    他不明白為什麽會違反程序地在外麵審訊。不過,他作為剛畢業的新人,隻能硬著頭皮,語氣嚴厲地大聲問道,“姓名?”


    “蕭戎翰。”


    “性別?”


    “看著辦。”


    “年齡?”


    “十九歲三個月。”


    “職業?”


    “農……無業。”


    “為什麽尋釁滋事和聚眾鬥毆?”


    “警官,你們搞錯了吧?”蕭基翰望著兩位警官,質疑一聲。


    他摸摸腦袋,認真地說道,“我根本沒有出村,是他們尋上門來,找咱們村民收取賭債,怎麽能稱得上尋釁滋事?”


    “我隻有一個人,阻止違法行為,是他們聚眾鬧事。我這個應該算見義勇為,伸張正義和拔刀相助吧!”


    “你……?”小張警官一時語塞,竟然無以應對。


    他剛剛從警校畢業不久,根本就沒有工作和審訊經驗,而且,他暗暗地琢磨之後,發現蕭戎翰的話句句在理。


    “叮鈴……”黎勤拿起桌上的手機看了一眼,他站起身拍拍小張的肩膀,不緊不慢地說道,“小張,不著急慢慢審。”


    他的話音剛落,轉頭瞄了眼神情自若的蕭戎翰,搖了搖頭推門走了出去。


    小張警官見狀,頓時顯得忐忑,心裏一陣抓狂。他望著麵前這個一臉無辜,單人獨鬥二十多混混的年輕,還有一絲羨慕。


    ……


    不一會工夫,黎勤推門進來,他拿起審訊筆錄看了一眼,幹幹淨淨一字沒有。


    他一掌拍在桌上,厲聲說道,“蕭戎翰,對方已經交代,你負有極大的責任。”


    “你的行為就算不是尋釁滋事,也屬於打架鬥毆範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處以10日拘留和1000元的罰款,賠償傷者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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