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令主要負責的事情是民生,而縣丞負責的是案件,這和吳憂想的不太一樣。


    府庫的錢糧全部被朝廷用去賑災,整個府庫都可以餓死老鼠。


    所謂的民生問題,說白了,就是錢。


    有錢能使鬼推磨,沒錢整個府衙完全運作不開。


    朱明理回道:“吳大人,錢,隻要府衙有錢,就可以雇傭人手解決問題。”


    跟朱明理打了個哈哈,吳憂便準備離去。


    “咚咚咚………”


    這時府衙的登文鼓被敲響,有人告狀。


    準備離開的吳憂頓時興奮了起來,自從打了幾個讀書人的板子後,他本以為沒有人敢來告狀,現在看來並非如此。


    看來京都不缺頭鐵之人!


    附近愛湊熱鬧的百姓,聽聞鼓聲,紛紛前來圍觀,不過對吳憂的議論卻沒有好話!


    “啪。”


    更換一身官服的吳憂,坐在公案前,一拍驚堂木,道:“升堂。”


    “威武。”


    隨著兩邊衙役的水火棍拄地,兩人在眾人的目光下進入了府衙大堂。


    “大人,你可要替小的作主啊,他打人。”


    說話的是一位身穿麻衣的男子,三十歲左右,身體消瘦,鼻青臉腫,一身是傷。


    而他旁邊是一位手拿折扇的年輕公子,十七八歲左右,一身白衣,氣度不凡。


    “啪。”


    吳憂一拍驚堂木,說道:“我問什麽,你答什麽,閑話少說。”


    麻衣男子點了點頭,不過看身旁的白衣男子,麵露憤慨之色。


    “你們叫什麽名字?家住何處?”吳憂問道。


    升堂的一些規矩,吳憂聽鄒成秀科普過,雖然他不在意,不過還是按照規矩來。


    麻衣男子連忙道:“大人,小的叫洪四,家住南城區永安坊。”


    吳憂的官聲雖然很差,不過卻是民事訴訟的地方,洪四也是被逼無奈,這才咬著牙前來告狀。


    一旁的白衣男子,一展折扇,神情傲然道:“本世子趙攸之,乃西王府世子。”


    聽聞西王,吳憂愣了愣,百事通和西王有仇,現在趙元庚的兒子竟落到了自己手裏。


    三十年河東十年河西,人生之際遇,何其妙哉!


    自己答應過百事通,他的仇恨自己接下了,現在機會來了。


    而百事通就在他身後的屏風處看著,必不會讓他失望。


    想到這裏,吳憂問道:“你們剛剛進來時,先邁的是哪隻腳?”


    吳憂審案的忌諱已經傳開,洪四自然也聽說過,他連忙道:“右腳。”


    趙攸之想了想,回道:“也是右腳。”


    趙攸之並不懼吳憂,隻是他剛進入大堂時,的確先邁的右腳。


    吳憂點了點頭,對洪四問道:“你們前來所為何事?”


    找不到對付趙攸之的借口,吳憂也隻能更換策略。


    洪四指著趙攸之說道:“大人,他的馬車在街道上急馳,撞倒了小人,他不僅不道歉,而且還讓家仆毆打我,小人身上的傷就是證據,請大人為小人作主。”


    見吳憂的眼神看了過來,趙攸之點頭:“不錯,的確如此,隻是本世子也準備給他些賠償,可他不僅不要,而且不依不饒,本世子氣不過,這才讓家仆打了他,不過,本世子願意賠償。”


    事情的前因後果已經很明了了,趙攸之的馬車撞了洪四,並且願意賠償,似乎洪四並不願意,趙攸之一怒之下,把洪四打了,洪四氣不過,這才告到了府衙。


    聞言,圍觀的百姓也議論了起來。


    這樣的事情並非大事兒,在京都紈絝子弟不在少數,撞人的事情時有發生,而且律法也有規定,情節不是很嚴重,隻要賠償一筆費用即可。


    以往,這樣的案件,京都府衙按照律法審理,並無不妥,苦主大多都能接受。


    久而久之,京都的百姓和紈絝子弟也都熟悉了這一套流程,後來,他們幹脆私了,撞了人賠償點兒錢,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兒化了了。


    可洪四頭鐵,氣不過,非要討一個說法,這才有了現在的一幕。


    趙攸之撞人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每次隻賠償點兒錢私了,就算告到了府衙,也無非就是這樣的結果。


    顯然,趙攸之對這一套流程非常的熟悉。


    他所謂的賠償,不僅僅是撞傷人的費用,而且還包括打人的費用。


    如果按照流程,最多隻賠五兩銀子了事。


    對於雄霸一方的西王世子來說,這點兒錢連毛毛雨都算不上,扔地上,趙攸之都懶得多看一眼。


    吳憂看向鄒成秀問道:“按律,當如何?”


    鄒成秀拱手:“回大人,按照律法,撞了人情節不是很嚴重,隻需賠償一到二兩銀子,隻不過西王世子還打了人,依據洪四的傷勢來看,也隻需賠償二兩銀子。”


    聞言,趙攸之從衣袖裏取出一錠五兩銀子,扔在洪四麵前,不屑道:“聽見了吧?拿去,多餘的算本世子賞你的。”


    說完,趙攸之便準備離開。


    “等等。”


    趙攸之剛走了兩步,便被吳憂叫住了。


    現在是一個機會,他可不會輕易放趙攸之離開。


    趙攸之回過頭,看著吳憂問道:“還有何事?”


    對趙攸之的態度,吳憂很是不爽,他才是京都令,現在還沒有退堂,而趙攸之卻準備離去,著實目中無人。


    看熱鬧的百姓也認為這件案子到此為止,正準備離開的他們,聽聞吳憂的話止住了腳步。


    吳憂來到洪四身前,問道“洪四,趙家的家仆打了你多少拳?”


    洪四想了想,喏喏道:“不記得了,他們有三人把我圍在中間,拳打腳踢,大概,大概有………”


    說到這裏,洪四伸出了三根手指,而後又收回去一根。


    吳憂大聲道:“懂了,就算是三十拳,外加二十腳。”


    不等洪四說話,吳憂對圍觀的眾人拱了拱手,繼續說道:“各位,這件案子對本官不公平,真正冤枉的人是本官。”


    聽吳憂這麽說,不僅圍觀的百姓,就連趙攸之也疑惑的看向吳憂。


    這件案子,吳憂並非當事人,他們不明白吳憂話的意思。


    似乎知道眾人的想法,吳憂再次說道:“各位,其實我才是真正的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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