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5章 殺夫未遂??
魂穿古代後,我不當炮灰 作者:一念青雲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種逼人站隊的問題,他們實在是被嚇到了。
不過,這樁案子....眾人紛紛斂眉沉思,隨即考生舉起一個紅牌,二十三號!
蘇齊對應名錄,二十三號,錢塘洪氏,洪熙。
模樣清俊,身量較高,站在考生堆裏,還挺顯眼:“學生洪熙,見過陛下,見過公主,見過各位大人.......”
雍帝微微頷首,示意他繼續!
洪熙這才侃侃而談:“回陛下,學生以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女父母皆喪,婚事自由其叔父作主,合情合理。”
“然此女竟如此喪心病狂,在新婚夜公然對丈夫動手,實在有違賢妻之道。”
“學生以為,此為蓄意謀殺,隻是未能得手,按我朝律法,殺夫之罪,當判斬首之刑!”
嘶......
所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這樁案子,從表麵上來看,確實是為洪熙所言,但仔細剖析來看,其中亦有不合理之處。
鍾寧麵色微冷,隻沉聲道:“可還有人有其他意見?若你們為當地縣令,此案究竟該如何裁定?”
洪熙麵色漲紅,昭華公主如此說,就是不讚同他的說法。
他緊緊握著拳心,眸子中浮現些許怒意。
這樁案子擺明了就是殺夫未遂,昭華公主如此,實在不公!
他倒要看看,其他人還能怎樣為那個膽敢在新婚夜謀殺親夫的賤人辯白?
有之前考生被拖下去的案例在前,其他人也都擔心說得不合適會引得上方龍顏震怒。
再加這樁案子,著實有些複雜,大部分人皆選擇了三緘其口,這等機會還是先讓給旁人,後麵說不定有更簡單的。
顧明哲思索片刻,隨即舉起手中號碼牌,請求回答。
鍾寧眉尖微挑,“二十二號,顧明哲,請回答!”
顧明哲拱手回道:“學生顧明哲,見過各位考官!學生以為,此案較為複雜,應當抽絲剝繭,逐一論罪!”
“題中所說,小蓮姑娘年僅十二,又逢母新喪,在守教期間,為其叔父所賣。”
“若學生所記未錯,前些時日朝廷更新法案,規定女子成婚年紀,必須要年滿十六,方可議親,十六歲之前,為未成年人,逼迫未成年人成婚,是為一罪!”
“其次,我朝以孝治國,守孝期間,不得有嫁娶之事,此為二罪!”
“其三,相信大家都記得,兩月前芳園出現拐賣稚童之事,此事過罷,昭華公主曾請命,專程設立針對人口拐賣的法案,該叔父不顧小蓮意願,將其賣入鰥夫之家,是為三罪!”
“此上三重罪行,皆為該叔父之罪!”
“另,賣人者有罪,買人者同樣有罪,故那鰥夫同樣販有拐賣人口之罪。”
“最後,小蓮失母在前,被賣在後,被強迫送入洞房之時,已然是極度驚懼之下,更何況,洞房之中,鰥夫必然有強迫之舉,在此等境況下,為了自保,不免會做出一些過激行為。”
“故而,學生以為,應當對其叔父、鰥夫論罪,小蓮自衛反擊,當無罪釋放!”
此言一罷,恰似油入沸水,引得一片喧嘩!
其中,以洪熙最為惱怒!
“顧公子,咱們此題所論,該是小蓮意圖殺夫,如何判決,不是其叔父,更不是受害人!”
洪熙憤然駁道,顧明哲淡然回之:“既是論案,又豈能隻看一人之罪,若被拐賣的是洪公子,你能不對參與買賣的惡人憤起反擊嗎?”
“你.....”洪熙怒極,這顧明哲好生可惡,居然把他比作那個殺夫的賤人,士可忍孰不可忍!
洪熙正欲破口大罵,卻見左前方的洪禦史此時正怒瞪著他,仿佛在說你當這是什麽地方,由得著你放肆!
坐於上首的雍帝則開口道:“刑部怎麽說?”
刑部尚書李棟隨即站起,清了清嗓音,這才回道:
“若在從前,自是洪公子說得對,可朝廷近幾個月更新律法條陳,完善關於婚喪嫁娶與人口拐賣條例,所以,當下是顧公子所言更全麵一些!”
“但小蓮傷夫,亦是事實,臣以為,各論各的,其叔父與鰥夫自當按律法論罪,小蓮亦當判定一年刑期,以為懲戒!”
眾人聽罷,不由得點頭。
還得是刑部之人,就應如此。
哪裏有傷了人還能逃脫刑罰的?
“李大人,既是年齡未到,又是被賣入鰥夫之家,哪裏來的夫?”
鍾寧直接開怒,李棟頓時身子微僵。
“即便不是夫,亦是傷了人.....”
“題中所言,小蓮於洞房之中傷人,可見小蓮被囚於房中,那男子意圖不軌,反抗之間,失手傷人,情有可原!”鍾寧接話道,“難不成她就隻有被欺負的份,連反抗自衛都不能了嗎?”
“這.......”李棟語塞,隨即又坐了回去。
眼見李尚書落座,洪熙頓時大驚失色,隨後,蘇齊開口記錄,“第二題,答對者,二十二號顧明哲!”
雍帝默然一瞬,眼見下首有些考生在聽聞此案之時,目露茫然,他這才知道,原來隻憑文章取才,當真是隻能錄用一些不知變通的書呆子。
朝廷更新律法一事,曾在《大雍周報》上有專題報道,可誰曾想,他們竟也有人未曾將其放在心裏。
大約是隻記得那《白蛇傳》中章節更新,而忘了朝廷時事,日新月異!
雍帝眸子中閃過一絲失望,但隨即又重新振作精神。
好在,也不完全都是書呆子。
底下考生這才意識到,這道題表麵上是在問如何判案,其實是在考察他們對於朝廷律法的熟知。
且昭華公主所說,也在表示,法理不外乎人情,如果犯法者本身遭遇了困局,隻能通過反抗來維護自身。
那這種綜合案情所得出的結論,也可以量入考察之列。
第三題開啟,題目為:若你所管轄之地,地處偏遠,多山少地,貧窮落後,人口稀少,道路難行,上任之後,你打算如何治理?
所有人都沉默!
畢竟誰也不想去這麽一個破地方。
再說,他們考科舉,一是為了振興家族,二是為了手握權力,順帶撈些油水。
不過,這樁案子....眾人紛紛斂眉沉思,隨即考生舉起一個紅牌,二十三號!
蘇齊對應名錄,二十三號,錢塘洪氏,洪熙。
模樣清俊,身量較高,站在考生堆裏,還挺顯眼:“學生洪熙,見過陛下,見過公主,見過各位大人.......”
雍帝微微頷首,示意他繼續!
洪熙這才侃侃而談:“回陛下,學生以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此女父母皆喪,婚事自由其叔父作主,合情合理。”
“然此女竟如此喪心病狂,在新婚夜公然對丈夫動手,實在有違賢妻之道。”
“學生以為,此為蓄意謀殺,隻是未能得手,按我朝律法,殺夫之罪,當判斬首之刑!”
嘶......
所有人倒吸一口涼氣!
這樁案子,從表麵上來看,確實是為洪熙所言,但仔細剖析來看,其中亦有不合理之處。
鍾寧麵色微冷,隻沉聲道:“可還有人有其他意見?若你們為當地縣令,此案究竟該如何裁定?”
洪熙麵色漲紅,昭華公主如此說,就是不讚同他的說法。
他緊緊握著拳心,眸子中浮現些許怒意。
這樁案子擺明了就是殺夫未遂,昭華公主如此,實在不公!
他倒要看看,其他人還能怎樣為那個膽敢在新婚夜謀殺親夫的賤人辯白?
有之前考生被拖下去的案例在前,其他人也都擔心說得不合適會引得上方龍顏震怒。
再加這樁案子,著實有些複雜,大部分人皆選擇了三緘其口,這等機會還是先讓給旁人,後麵說不定有更簡單的。
顧明哲思索片刻,隨即舉起手中號碼牌,請求回答。
鍾寧眉尖微挑,“二十二號,顧明哲,請回答!”
顧明哲拱手回道:“學生顧明哲,見過各位考官!學生以為,此案較為複雜,應當抽絲剝繭,逐一論罪!”
“題中所說,小蓮姑娘年僅十二,又逢母新喪,在守教期間,為其叔父所賣。”
“若學生所記未錯,前些時日朝廷更新法案,規定女子成婚年紀,必須要年滿十六,方可議親,十六歲之前,為未成年人,逼迫未成年人成婚,是為一罪!”
“其次,我朝以孝治國,守孝期間,不得有嫁娶之事,此為二罪!”
“其三,相信大家都記得,兩月前芳園出現拐賣稚童之事,此事過罷,昭華公主曾請命,專程設立針對人口拐賣的法案,該叔父不顧小蓮意願,將其賣入鰥夫之家,是為三罪!”
“此上三重罪行,皆為該叔父之罪!”
“另,賣人者有罪,買人者同樣有罪,故那鰥夫同樣販有拐賣人口之罪。”
“最後,小蓮失母在前,被賣在後,被強迫送入洞房之時,已然是極度驚懼之下,更何況,洞房之中,鰥夫必然有強迫之舉,在此等境況下,為了自保,不免會做出一些過激行為。”
“故而,學生以為,應當對其叔父、鰥夫論罪,小蓮自衛反擊,當無罪釋放!”
此言一罷,恰似油入沸水,引得一片喧嘩!
其中,以洪熙最為惱怒!
“顧公子,咱們此題所論,該是小蓮意圖殺夫,如何判決,不是其叔父,更不是受害人!”
洪熙憤然駁道,顧明哲淡然回之:“既是論案,又豈能隻看一人之罪,若被拐賣的是洪公子,你能不對參與買賣的惡人憤起反擊嗎?”
“你.....”洪熙怒極,這顧明哲好生可惡,居然把他比作那個殺夫的賤人,士可忍孰不可忍!
洪熙正欲破口大罵,卻見左前方的洪禦史此時正怒瞪著他,仿佛在說你當這是什麽地方,由得著你放肆!
坐於上首的雍帝則開口道:“刑部怎麽說?”
刑部尚書李棟隨即站起,清了清嗓音,這才回道:
“若在從前,自是洪公子說得對,可朝廷近幾個月更新律法條陳,完善關於婚喪嫁娶與人口拐賣條例,所以,當下是顧公子所言更全麵一些!”
“但小蓮傷夫,亦是事實,臣以為,各論各的,其叔父與鰥夫自當按律法論罪,小蓮亦當判定一年刑期,以為懲戒!”
眾人聽罷,不由得點頭。
還得是刑部之人,就應如此。
哪裏有傷了人還能逃脫刑罰的?
“李大人,既是年齡未到,又是被賣入鰥夫之家,哪裏來的夫?”
鍾寧直接開怒,李棟頓時身子微僵。
“即便不是夫,亦是傷了人.....”
“題中所言,小蓮於洞房之中傷人,可見小蓮被囚於房中,那男子意圖不軌,反抗之間,失手傷人,情有可原!”鍾寧接話道,“難不成她就隻有被欺負的份,連反抗自衛都不能了嗎?”
“這.......”李棟語塞,隨即又坐了回去。
眼見李尚書落座,洪熙頓時大驚失色,隨後,蘇齊開口記錄,“第二題,答對者,二十二號顧明哲!”
雍帝默然一瞬,眼見下首有些考生在聽聞此案之時,目露茫然,他這才知道,原來隻憑文章取才,當真是隻能錄用一些不知變通的書呆子。
朝廷更新律法一事,曾在《大雍周報》上有專題報道,可誰曾想,他們竟也有人未曾將其放在心裏。
大約是隻記得那《白蛇傳》中章節更新,而忘了朝廷時事,日新月異!
雍帝眸子中閃過一絲失望,但隨即又重新振作精神。
好在,也不完全都是書呆子。
底下考生這才意識到,這道題表麵上是在問如何判案,其實是在考察他們對於朝廷律法的熟知。
且昭華公主所說,也在表示,法理不外乎人情,如果犯法者本身遭遇了困局,隻能通過反抗來維護自身。
那這種綜合案情所得出的結論,也可以量入考察之列。
第三題開啟,題目為:若你所管轄之地,地處偏遠,多山少地,貧窮落後,人口稀少,道路難行,上任之後,你打算如何治理?
所有人都沉默!
畢竟誰也不想去這麽一個破地方。
再說,他們考科舉,一是為了振興家族,二是為了手握權力,順帶撈些油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