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海差點以為這人是個傻子,手指敲了敲對方的額頭,當然是自己洗,你還做夢有田螺姑娘幫你啊。
魏朝宗摸摸額頭,呆呆地應了聲:哦。
然後於海就在水池邊見到這小子搓衣服,一副如臨大敵的嚴肅模樣。
那手勁大的,用搓不妥,應該是撕。很快,衣服被撕開一個大洞。
魏朝宗看著洞懷疑人生的表情,讓於海現在想起來還忍不住樂。
於是,第二天魏朝宗主動表示要幫他洗衣服,於海果斷拒絕了。
丫自己衣服都洗廢了,身上穿的還是他給的,他衣服多也禁不住這樣造。
魏朝宗也沒和他爭辯,於海以為這事就過去了。結果大晚上出門放水,碰到一個黑影鬼鬼祟祟的站在水池旁。
於海悄默聲走過去,就見魏朝宗十分有鑽研精神的半夜研究如何洗衣服呢。
他倒是沒怎麽著,魏朝宗看見他臉都嚇白了,兩手捂著盆,跟懷揣炸藥包似的。
於海怕把人嚇出個好歹來,輕聲安撫:「你繼續,我什麽也沒看見。」
想著等到天亮再囑咐對方,想練習洗衣服就趁白天,大晚上的不睡覺多影響休息。
然後,於海起床就看見晾衣架上飄揚著他的上衣、褲子、襪子,還有內褲。
這是哪位田螺姑娘幹的好事啊?!
某人偷偷摸摸看他,又在下一秒急忙避開視線。
於海:哦,原來是田螺漢子。你這漢子連內褲都給包攬的嗎?
於海有點尷尬,尷尬之餘慶幸的想,幸好沒洗出來大洞。
從那以後,於海的髒衣服總是在他洗澡的時候消失不見,等他洗完澡,魏朝宗那邊已經給他洗的差不多了。
次數多了,於海也習慣了。
何況,於海並不是個喜歡家務的人,隻是由於自身的習性,迫不得已在家務上勤勞起來。
有了魏朝宗替他分擔,輕鬆不少。
繞遠了。
總之,魏朝宗跟了他半年時間,對他的喜好和習慣可以說了如指掌。
魏朝宗說「包子」髒,自然是為了讓他離「包子」遠一些。
「挺幹淨的。」於海故意歪曲他的意思,「不捨得讓我摸?還是擔心包子跟我跑了?放心,君子不奪人所好,我可幹不出偷狗的事。」
「誰……」魏朝宗麵皮漲紅,頭頂冒煙,「誰偷狗了?!」
第22章 第 22 章
於海慢悠悠道:「誰聲音大就說誰。」
見對方給氣的嘴唇發抖,半天說不出話,於海又慢條斯理的繼續說:「嗨,沒說你。就是想起來,我以前養了一隻阿拉斯加,也叫包子。有一天突然不見了,我懷疑是我身邊某個喜歡虛張聲勢的故人偷走的。」
包子的名字是於海取的,阿拉斯加打小黏他,像個掛件一樣貼著他的褲腳,其他人使出渾身解數也吸引不了它。
於海不在場還好,隻要他在,其他人但凡抱它,立刻就會被殺豬般的悽厲叫聲魔音貫耳。
也不知道一隻狗怎麽發出豬叫的。
隻有一種情況除外——用肉包子勾引。它最愛吃的就是食堂大師傅做的肉包子。隻要晃晃手中的肉包子,年幼的阿拉斯加立刻被迷的暈頭轉向。
於海說:「這麽愛吃肉包子,就叫你包子吧。」
工友們都覺得再合適不過。
從手掌大小養到膝蓋一樣高,沒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於海挑逗的撓著大狗的下巴,笑道:「說起故人和狗,我還挺想它的。」
「你……」魏朝宗眼底浮現微薄的希冀,「你想過我。」
於海笑道:「魏少說笑了,你又沒偷我的狗。再說,我想個偷狗的幹什麽?我想的,是我的狗。」
我想的,是我的狗。
魏朝宗覺得心切割成兩半,一半浸泡在冰水裏,一半被烈焰炙烤。
於海是什麽意思。
於海在暗示,他可以回到他的身邊嗎?他們能回到雨夜前——於海笑著招招手叫他小狗的從前。
另一個聲音嘲諷的說,癡心妄想!五年,見不得光的偷窺者,你做了五年。沒有你的生活,他是多麽的暢快。他從來不曾想起你。即便你死了,他也不會多看你一眼,多念你一分。你心甘情願做他腳下的狗,但在他心裏,你的位置不如一隻真正的狗。
但是,萬一哪………魏朝宗像抓住最後一棵救命稻草般緊緊攥著微不可見的一絲希望。即便是萬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甘心放棄。
「走失的他或許一直想要回到主人身邊,隻是你放棄他了。」
「這麽說,是我的錯?」
魏朝宗唇角繃直,思索片刻,認真的說:「不是你的錯,也不是小狗的錯,錯的是竊賊和強盜。」
錯的是周維,如果他不出現打擾他們的生活,一切都不會變。
「有件事我想不明白,報復我的手段有很多,偷我的狗算怎麽回事?」於海笑著拍拍興奮的狗頭,「我說的是大狗。」
某天起床沒有狗子歡騰的迎接,於海擔心它生病了,去專門搭建的狗子小窩探查情況。
結果,狗子不見了,狗窩邊上遺落一隻「偷狗賊」的球鞋。
跑的多慌張啊,球鞋都給跑掉了。
於海認出來鞋是他買給魏朝宗的,誰是小賊不言而喻。
按理說,魏朝宗在這兒住了三四個月,他倆撕破臉後是該有個分割東西的環節,有些東西用習慣了有感情了,跟於海說一聲,他不會攔著不讓拿走。
魏朝宗摸摸額頭,呆呆地應了聲:哦。
然後於海就在水池邊見到這小子搓衣服,一副如臨大敵的嚴肅模樣。
那手勁大的,用搓不妥,應該是撕。很快,衣服被撕開一個大洞。
魏朝宗看著洞懷疑人生的表情,讓於海現在想起來還忍不住樂。
於是,第二天魏朝宗主動表示要幫他洗衣服,於海果斷拒絕了。
丫自己衣服都洗廢了,身上穿的還是他給的,他衣服多也禁不住這樣造。
魏朝宗也沒和他爭辯,於海以為這事就過去了。結果大晚上出門放水,碰到一個黑影鬼鬼祟祟的站在水池旁。
於海悄默聲走過去,就見魏朝宗十分有鑽研精神的半夜研究如何洗衣服呢。
他倒是沒怎麽著,魏朝宗看見他臉都嚇白了,兩手捂著盆,跟懷揣炸藥包似的。
於海怕把人嚇出個好歹來,輕聲安撫:「你繼續,我什麽也沒看見。」
想著等到天亮再囑咐對方,想練習洗衣服就趁白天,大晚上的不睡覺多影響休息。
然後,於海起床就看見晾衣架上飄揚著他的上衣、褲子、襪子,還有內褲。
這是哪位田螺姑娘幹的好事啊?!
某人偷偷摸摸看他,又在下一秒急忙避開視線。
於海:哦,原來是田螺漢子。你這漢子連內褲都給包攬的嗎?
於海有點尷尬,尷尬之餘慶幸的想,幸好沒洗出來大洞。
從那以後,於海的髒衣服總是在他洗澡的時候消失不見,等他洗完澡,魏朝宗那邊已經給他洗的差不多了。
次數多了,於海也習慣了。
何況,於海並不是個喜歡家務的人,隻是由於自身的習性,迫不得已在家務上勤勞起來。
有了魏朝宗替他分擔,輕鬆不少。
繞遠了。
總之,魏朝宗跟了他半年時間,對他的喜好和習慣可以說了如指掌。
魏朝宗說「包子」髒,自然是為了讓他離「包子」遠一些。
「挺幹淨的。」於海故意歪曲他的意思,「不捨得讓我摸?還是擔心包子跟我跑了?放心,君子不奪人所好,我可幹不出偷狗的事。」
「誰……」魏朝宗麵皮漲紅,頭頂冒煙,「誰偷狗了?!」
第22章 第 22 章
於海慢悠悠道:「誰聲音大就說誰。」
見對方給氣的嘴唇發抖,半天說不出話,於海又慢條斯理的繼續說:「嗨,沒說你。就是想起來,我以前養了一隻阿拉斯加,也叫包子。有一天突然不見了,我懷疑是我身邊某個喜歡虛張聲勢的故人偷走的。」
包子的名字是於海取的,阿拉斯加打小黏他,像個掛件一樣貼著他的褲腳,其他人使出渾身解數也吸引不了它。
於海不在場還好,隻要他在,其他人但凡抱它,立刻就會被殺豬般的悽厲叫聲魔音貫耳。
也不知道一隻狗怎麽發出豬叫的。
隻有一種情況除外——用肉包子勾引。它最愛吃的就是食堂大師傅做的肉包子。隻要晃晃手中的肉包子,年幼的阿拉斯加立刻被迷的暈頭轉向。
於海說:「這麽愛吃肉包子,就叫你包子吧。」
工友們都覺得再合適不過。
從手掌大小養到膝蓋一樣高,沒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於海挑逗的撓著大狗的下巴,笑道:「說起故人和狗,我還挺想它的。」
「你……」魏朝宗眼底浮現微薄的希冀,「你想過我。」
於海笑道:「魏少說笑了,你又沒偷我的狗。再說,我想個偷狗的幹什麽?我想的,是我的狗。」
我想的,是我的狗。
魏朝宗覺得心切割成兩半,一半浸泡在冰水裏,一半被烈焰炙烤。
於海是什麽意思。
於海在暗示,他可以回到他的身邊嗎?他們能回到雨夜前——於海笑著招招手叫他小狗的從前。
另一個聲音嘲諷的說,癡心妄想!五年,見不得光的偷窺者,你做了五年。沒有你的生活,他是多麽的暢快。他從來不曾想起你。即便你死了,他也不會多看你一眼,多念你一分。你心甘情願做他腳下的狗,但在他心裏,你的位置不如一隻真正的狗。
但是,萬一哪………魏朝宗像抓住最後一棵救命稻草般緊緊攥著微不可見的一絲希望。即便是萬分之一的可能,他也不甘心放棄。
「走失的他或許一直想要回到主人身邊,隻是你放棄他了。」
「這麽說,是我的錯?」
魏朝宗唇角繃直,思索片刻,認真的說:「不是你的錯,也不是小狗的錯,錯的是竊賊和強盜。」
錯的是周維,如果他不出現打擾他們的生活,一切都不會變。
「有件事我想不明白,報復我的手段有很多,偷我的狗算怎麽回事?」於海笑著拍拍興奮的狗頭,「我說的是大狗。」
某天起床沒有狗子歡騰的迎接,於海擔心它生病了,去專門搭建的狗子小窩探查情況。
結果,狗子不見了,狗窩邊上遺落一隻「偷狗賊」的球鞋。
跑的多慌張啊,球鞋都給跑掉了。
於海認出來鞋是他買給魏朝宗的,誰是小賊不言而喻。
按理說,魏朝宗在這兒住了三四個月,他倆撕破臉後是該有個分割東西的環節,有些東西用習慣了有感情了,跟於海說一聲,他不會攔著不讓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