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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七零暖婚,這個糙漢是妻管嚴 作者:吾有長弓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鄭同誌說:「周圍所有人都證明,孫小燕是小軍失蹤當天晚上回來,就連孔秀梅也是這麽說的。
我當初還專門去了孫小燕家,她的家人和周圍的鄰居都證明,她家隻有一個孩子,沒有第二個孩子出現過。」
這件事就算到此為止了,之後,孔秀梅再也沒有出現在學校門口。
看樣子,是說到做到了。
不過,鄭同誌還沒有放棄,有空會把兩年前的檔案,和現在收集的線索,拿出來看一下,希望能找到蛛絲馬跡。
……
這日。
周敏約沈佳樂去逛街,在花鳥市場遇到了給父親來買花的鄭同誌。
鄭同誌問道:「沈老師也來買花鳥嗎?」
沈佳樂說是陪著大嫂來的。
周敏指著一起跟來的兒子,和兒子的同學說:「常國的同學帶著他爸爸的畫眉鳥來找常國玩,結果,畫眉讓隔壁的貓給叼走,咬死了。
孩子怕回去被爸爸責怪,這不,我就帶著他們過來再買一隻。」
沈佳樂說:「重新買的,也不是原先那隻,家長應該能看出來,還是先跟家長說清楚比較好。」
陸常國的同學說:「沒事的,我爸爸平時不餵畫眉,都是我餵的,隻要找一隻長得一模一樣的畫眉就行了,我爸爸看不出來。」
鄭同誌聽到這話,愣了一下,隨即對沈佳樂說道:「我回所裏一趟。」
見鄭同誌急急忙忙就走了,周敏還說:「公安同誌就是忙,一遇到緊急案件,自家人的事情就得排後麵。」
猛地,沈佳樂也想到了什麽。
第285章 孫小軍失蹤真相
沈佳樂猜到了孩子的下落。
就如莊老太太所說,知道了又如何,孩子很大可能不會回到親生父母的身邊。
一周後,沈佳樂在學校門口遇到鄭同誌。
鄭同誌說:「懸在我心頭兩年的案子終於破了,莊老太太說的是真的!」
原來,鄭同誌在花鳥市場受到孩子的啟發,立刻回到所裏,翻看了以前的資料。
又去了孫小燕家,詢問周圍的鄰居。
正好聽到孫小燕的婆婆跟鄰居聊天。
鄰居說起附近有一條河,有一個小孩子差點溺水,兩年前也發生一起溺水事件。
孫小燕的婆婆提起兩年前,兒媳婦說過那天要帶孩子去河邊野餐,不過後來沒去,而是回了娘家,慶幸躲過了一劫。
鄭同誌就問兩年前小孩溺水的時間,孫小燕婆婆準確地說出了時間,因為一周後是她的生日,所以記得很清楚。
鄭同誌找到了出事的河邊,發現附近有一個小墳堆,沒有墓碑,墳前有新鮮的水果,和燒過的灰燼。
問了在河邊釣魚的人,說剛才有一個女人來祭拜過,不過,沒有看清楚臉,因為她用絲巾把臉包了起來。
鄭同誌又走訪了靠近河邊的人家。
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讓鄭同誌找到了當時在場的一位大嫂。
大嫂見是打聽兩年前的溺水事件,疑惑道:「孩子不是救回來了嗎?我還遇到過那名家長。」
鄭同誌問道:「你親眼看到那個溺水的孩子嗎?是在什麽時候?」
「就在出事後的一周,我是在店裏買東西遇到的,孩子媽媽給她婆婆買禮物。
你說這孩子命可真大,肚子脹得老大,都搶救過來了。
經歷了這件事後,孩子和他媽媽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孩子性格有些變了,很怕人,看到人就躲在媽媽的懷裏。」
……
鄭同誌找到當地派出所協助,查找附近的醫院,兩年前那個時間點,是否有溺水孩童來醫院搶救。
最後終於在一家醫院裏查到了。
看到了病歷上孩子與母親的名字時,鄭同誌什麽都明白了。
當地派出所迅速把孫小燕抓捕歸案。
麵對證據,孫小燕承認了自己換孩子的行為,可不承認自己偷走孩子的犯罪事實。
因為她說跟娘家協商好了,是過繼領養,和領養小兵一樣,並且給了巨額補償金。
……
當年,孫小燕經人介紹認識丈夫時,就知道丈夫不能生育。
但婆家有錢,丈夫又是獨子,孫小燕毅然決然地嫁了過去。
婆婆覺得,一個家庭沒有孩子就不完整,叫他們去領養一個孩子。
娘家二嫂正好懷孕了,孫小燕就想讓母親出麵,勸說二嫂把孩子過繼給自己。
起先,孫誌平和孔秀梅都不同意。
等到孔秀梅生產的時候,生下了雙胞胎,孫母就謊稱其中一個孩子體弱,需要住院。
孫誌平一個人養家,擔心沒有錢給孩子治療,和妻子商量後,同意把孩子過繼給了孫小燕。
有了孩子傍身的孫小燕,在婆家生活過得很滋潤。
每天不用上班,隻需要帶好孩子,丈夫的工資全都交給她。
公婆沒有跟他們住在一起,每周卻會給她錢。
這都是看到孫子的份上。
所以,當小兵溺水沒有搶救過來時,孫小燕心中就有了計劃。
在醫生詢問孩子姓名的時候,她說的是孫小軍,家長的名字是孔秀梅。
當天,孫小燕把小兵埋在河的附近,就匆忙趕回娘家,和娘家人商量著換了孔秀梅的孩子。
……
聽了鄭同誌講述,沈佳樂問道:「孔秀梅聽到這樣的結果,一定很難過,孩子會回到親生父母這邊嗎?」<="<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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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初還專門去了孫小燕家,她的家人和周圍的鄰居都證明,她家隻有一個孩子,沒有第二個孩子出現過。」
這件事就算到此為止了,之後,孔秀梅再也沒有出現在學校門口。
看樣子,是說到做到了。
不過,鄭同誌還沒有放棄,有空會把兩年前的檔案,和現在收集的線索,拿出來看一下,希望能找到蛛絲馬跡。
……
這日。
周敏約沈佳樂去逛街,在花鳥市場遇到了給父親來買花的鄭同誌。
鄭同誌問道:「沈老師也來買花鳥嗎?」
沈佳樂說是陪著大嫂來的。
周敏指著一起跟來的兒子,和兒子的同學說:「常國的同學帶著他爸爸的畫眉鳥來找常國玩,結果,畫眉讓隔壁的貓給叼走,咬死了。
孩子怕回去被爸爸責怪,這不,我就帶著他們過來再買一隻。」
沈佳樂說:「重新買的,也不是原先那隻,家長應該能看出來,還是先跟家長說清楚比較好。」
陸常國的同學說:「沒事的,我爸爸平時不餵畫眉,都是我餵的,隻要找一隻長得一模一樣的畫眉就行了,我爸爸看不出來。」
鄭同誌聽到這話,愣了一下,隨即對沈佳樂說道:「我回所裏一趟。」
見鄭同誌急急忙忙就走了,周敏還說:「公安同誌就是忙,一遇到緊急案件,自家人的事情就得排後麵。」
猛地,沈佳樂也想到了什麽。
第285章 孫小軍失蹤真相
沈佳樂猜到了孩子的下落。
就如莊老太太所說,知道了又如何,孩子很大可能不會回到親生父母的身邊。
一周後,沈佳樂在學校門口遇到鄭同誌。
鄭同誌說:「懸在我心頭兩年的案子終於破了,莊老太太說的是真的!」
原來,鄭同誌在花鳥市場受到孩子的啟發,立刻回到所裏,翻看了以前的資料。
又去了孫小燕家,詢問周圍的鄰居。
正好聽到孫小燕的婆婆跟鄰居聊天。
鄰居說起附近有一條河,有一個小孩子差點溺水,兩年前也發生一起溺水事件。
孫小燕的婆婆提起兩年前,兒媳婦說過那天要帶孩子去河邊野餐,不過後來沒去,而是回了娘家,慶幸躲過了一劫。
鄭同誌就問兩年前小孩溺水的時間,孫小燕婆婆準確地說出了時間,因為一周後是她的生日,所以記得很清楚。
鄭同誌找到了出事的河邊,發現附近有一個小墳堆,沒有墓碑,墳前有新鮮的水果,和燒過的灰燼。
問了在河邊釣魚的人,說剛才有一個女人來祭拜過,不過,沒有看清楚臉,因為她用絲巾把臉包了起來。
鄭同誌又走訪了靠近河邊的人家。
功夫不負有心人,終於讓鄭同誌找到了當時在場的一位大嫂。
大嫂見是打聽兩年前的溺水事件,疑惑道:「孩子不是救回來了嗎?我還遇到過那名家長。」
鄭同誌問道:「你親眼看到那個溺水的孩子嗎?是在什麽時候?」
「就在出事後的一周,我是在店裏買東西遇到的,孩子媽媽給她婆婆買禮物。
你說這孩子命可真大,肚子脹得老大,都搶救過來了。
經歷了這件事後,孩子和他媽媽都有了很大的變化,孩子性格有些變了,很怕人,看到人就躲在媽媽的懷裏。」
……
鄭同誌找到當地派出所協助,查找附近的醫院,兩年前那個時間點,是否有溺水孩童來醫院搶救。
最後終於在一家醫院裏查到了。
看到了病歷上孩子與母親的名字時,鄭同誌什麽都明白了。
當地派出所迅速把孫小燕抓捕歸案。
麵對證據,孫小燕承認了自己換孩子的行為,可不承認自己偷走孩子的犯罪事實。
因為她說跟娘家協商好了,是過繼領養,和領養小兵一樣,並且給了巨額補償金。
……
當年,孫小燕經人介紹認識丈夫時,就知道丈夫不能生育。
但婆家有錢,丈夫又是獨子,孫小燕毅然決然地嫁了過去。
婆婆覺得,一個家庭沒有孩子就不完整,叫他們去領養一個孩子。
娘家二嫂正好懷孕了,孫小燕就想讓母親出麵,勸說二嫂把孩子過繼給自己。
起先,孫誌平和孔秀梅都不同意。
等到孔秀梅生產的時候,生下了雙胞胎,孫母就謊稱其中一個孩子體弱,需要住院。
孫誌平一個人養家,擔心沒有錢給孩子治療,和妻子商量後,同意把孩子過繼給了孫小燕。
有了孩子傍身的孫小燕,在婆家生活過得很滋潤。
每天不用上班,隻需要帶好孩子,丈夫的工資全都交給她。
公婆沒有跟他們住在一起,每周卻會給她錢。
這都是看到孫子的份上。
所以,當小兵溺水沒有搶救過來時,孫小燕心中就有了計劃。
在醫生詢問孩子姓名的時候,她說的是孫小軍,家長的名字是孔秀梅。
當天,孫小燕把小兵埋在河的附近,就匆忙趕回娘家,和娘家人商量著換了孔秀梅的孩子。
……
聽了鄭同誌講述,沈佳樂問道:「孔秀梅聽到這樣的結果,一定很難過,孩子會回到親生父母這邊嗎?」<="<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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