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丁解釋:「公益律師,不要錢。」
「找律師也沒用。我們村的王二賴到處欠錢,法院都判了,還不是照樣吃香喝辣。反正人家不想給錢,就總是有辦法。」
薑紅神秘地說:「你不懂,律師那是明麵上的。我還有別的辦法。」
說著,附耳對張秀秀說了幾句。張秀秀瞪大了眼睛:「真的?」
「不信你拿著我的名字去問。」
張秀秀連忙說:「我信我信。但是,你們要先答應我,絕對不找我恩人的麻煩。」
薑紅說:「放心吧,隻要不是傷天害理的事,我都保證放那人一碼。就算真的一時糊塗販賣人口,隻要人沒事,我就當這事沒發生。」
「菊姐不可能做那種事。她是好人。我的工作就是她給介紹的!」
菊姐就是小販中的一個,賣礦泉水的。
二十分鍾後,薑紅帶著新的線索和口供出來,又上了車。萬妮同情地說:「薑姐,沒想到你家裏出過這麽可怕的事。」
布丁疑惑地問:「以前怎麽沒聽你說過呀?首都真的發生過這種事?」
薑紅淡淡地說:「1994年12月,一個14歲的初中女孩被人販子抓走。這六年,她一直想逃回自己的家,隻有最後一次成功了。這時她才知道,她距離自己的家,隻有43塊錢的距離。最後看見她的是一個街邊的老人,看見她被抓上了車。我總是想,如果那個老人當時喊人過來,記住車牌號,也許,她就不會被抓走了。」
布丁驚呆了:「想起來了!我看過那個報導,可是我不知道那女孩居然就你的妹妹。」
萬妮想了想:「等等,那個新聞我知道——當時我媽就因為那個新聞,嚇得好多天都不讓我出去玩。所以我記得很清楚,報導裏說,那女孩是獨生女,所以,她應該沒有姐姐呀。」
薑紅說:「我也是獨生女,我也沒有妹妹。」
萬妮和布丁都是一呆。隨即布丁恍然大悟:「我說呢!原來是為了讓張秀秀說實話騙她啊。高明!」
薑紅教育他:「這怎麽能說是騙呢?女孩失蹤的時候14歲,我叫她一聲妹妹不是很正常嗎。我又沒說是親妹妹。」
布丁暗笑,不愧是最不守規矩的師傅。他問:「那你做警察,也是為了那個報導裏的女孩嗎?」
「反正做警察,那肯定是為了除暴安良,維護正義嘛。到底是為了哪個人,很重要嗎?」薑紅又開始打官腔了。
「那最後你到底跟張秀秀說什麽了?為什麽她一聽就什麽都交代了……」
「天機不可泄露。這是為師我的獨門絕技。行了,咱們趕緊去公園門口,搞不好菊姐已經走了。」
周日下午,公園提前關門。等他們趕到時,小販已經散去。薑紅他們又根據張秀秀提供的信息,去菊姐的家中找她。
菊姐住在一個亂七八糟的大雜院裏,見到薑紅等人時,這個麵容憔悴的中年女人明顯緊張了起來。這種表情警察再熟悉不過——是做賊心虛的表現。
薑紅亮出了徐瑩楠的照片,開門見山地問:「這女孩去哪兒了?」
不等菊姐說話,她又補充:「路口監控已經被我們用技術手段恢復了。就看你態度怎麽樣了。」
菊姐驚恐地看著薑紅,撲通一聲跪下了:「警察大姐,我求求你了,放過我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知道這麽做不對!可是我沒有辦法啊!……」
第12章 賣礦泉水的菊姐
?菊姐哽咽道,「我知道我們幹這種事不對,可是我老公下崗了,我倆又要輪流帶孩子去做幹預,沒辦法去上班。不幹這種事,我們能怎麽辦啊!」.
布丁和萬妮的臉色都變了,兩人同時想完了,徐瑩楠凶多吉少。
角落裏傳來一陣巨響,隨即幾個暗器飛來,布丁手疾眼快,擁住萬妮,躲閃在一邊,嘴裏大吼:「好啊,敢襲警?反了你們了……」
而菊姐已經衝過去,大聲說:「寶寶,把手放下,不要動。」
原來角落裏有個三四歲的男孩子,「暗器」正是他發出來的,是幾塊軟積木。
這小孩目光茫然,正把一個箱子裏的東西全都倒在地上,翻找著什麽,不要的東西都被他粗暴地扔出來。
母親和他說話,薑紅和布丁過來,他連看都不看,仿佛所有的人都不存在。
菊姐狼狽不堪地一邊安撫兒子,一邊把滿地的東西拾起來。
布丁皺眉:「這熊孩子……」
薑紅用眼神製止了他。她蹲下身,走過去,從一堆雜物裏找出一份拚圖,問那個孩子:「要這個?」
那孩子一把搶過來,也不說謝謝,開始拚來拚去。
菊姐感激地道了謝。薑紅問:「這孩子,是不是有自閉症?」
菊姐愣住了,問:「你知道這個病?」
薑紅點頭:「我有個親戚家的孩子也是。孩子做幹預了嗎?」
「做了,所以現在他其實好多了。你看,我讓他把手放下,他就把手放下了。」
「幹預課好像很貴。」
「太貴了。可是不上也不行。大夫說,早點幹預效果好,我們都已經有點晚了。」菊姐哽咽道,「我知道我們幹這種事不對,可是我老公下崗了,我倆又要輪流帶孩子去做幹預,沒辦法去上班。不幹這種事,我們能怎麽辦啊!」
布丁忍無可忍地說:「孩子有病是讓人同情,但你們也不能當人販子啊!你把那姑娘賣到哪兒去了?趕緊說!」<="<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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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師也沒用。我們村的王二賴到處欠錢,法院都判了,還不是照樣吃香喝辣。反正人家不想給錢,就總是有辦法。」
薑紅神秘地說:「你不懂,律師那是明麵上的。我還有別的辦法。」
說著,附耳對張秀秀說了幾句。張秀秀瞪大了眼睛:「真的?」
「不信你拿著我的名字去問。」
張秀秀連忙說:「我信我信。但是,你們要先答應我,絕對不找我恩人的麻煩。」
薑紅說:「放心吧,隻要不是傷天害理的事,我都保證放那人一碼。就算真的一時糊塗販賣人口,隻要人沒事,我就當這事沒發生。」
「菊姐不可能做那種事。她是好人。我的工作就是她給介紹的!」
菊姐就是小販中的一個,賣礦泉水的。
二十分鍾後,薑紅帶著新的線索和口供出來,又上了車。萬妮同情地說:「薑姐,沒想到你家裏出過這麽可怕的事。」
布丁疑惑地問:「以前怎麽沒聽你說過呀?首都真的發生過這種事?」
薑紅淡淡地說:「1994年12月,一個14歲的初中女孩被人販子抓走。這六年,她一直想逃回自己的家,隻有最後一次成功了。這時她才知道,她距離自己的家,隻有43塊錢的距離。最後看見她的是一個街邊的老人,看見她被抓上了車。我總是想,如果那個老人當時喊人過來,記住車牌號,也許,她就不會被抓走了。」
布丁驚呆了:「想起來了!我看過那個報導,可是我不知道那女孩居然就你的妹妹。」
萬妮想了想:「等等,那個新聞我知道——當時我媽就因為那個新聞,嚇得好多天都不讓我出去玩。所以我記得很清楚,報導裏說,那女孩是獨生女,所以,她應該沒有姐姐呀。」
薑紅說:「我也是獨生女,我也沒有妹妹。」
萬妮和布丁都是一呆。隨即布丁恍然大悟:「我說呢!原來是為了讓張秀秀說實話騙她啊。高明!」
薑紅教育他:「這怎麽能說是騙呢?女孩失蹤的時候14歲,我叫她一聲妹妹不是很正常嗎。我又沒說是親妹妹。」
布丁暗笑,不愧是最不守規矩的師傅。他問:「那你做警察,也是為了那個報導裏的女孩嗎?」
「反正做警察,那肯定是為了除暴安良,維護正義嘛。到底是為了哪個人,很重要嗎?」薑紅又開始打官腔了。
「那最後你到底跟張秀秀說什麽了?為什麽她一聽就什麽都交代了……」
「天機不可泄露。這是為師我的獨門絕技。行了,咱們趕緊去公園門口,搞不好菊姐已經走了。」
周日下午,公園提前關門。等他們趕到時,小販已經散去。薑紅他們又根據張秀秀提供的信息,去菊姐的家中找她。
菊姐住在一個亂七八糟的大雜院裏,見到薑紅等人時,這個麵容憔悴的中年女人明顯緊張了起來。這種表情警察再熟悉不過——是做賊心虛的表現。
薑紅亮出了徐瑩楠的照片,開門見山地問:「這女孩去哪兒了?」
不等菊姐說話,她又補充:「路口監控已經被我們用技術手段恢復了。就看你態度怎麽樣了。」
菊姐驚恐地看著薑紅,撲通一聲跪下了:「警察大姐,我求求你了,放過我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知道這麽做不對!可是我沒有辦法啊!……」
第12章 賣礦泉水的菊姐
?菊姐哽咽道,「我知道我們幹這種事不對,可是我老公下崗了,我倆又要輪流帶孩子去做幹預,沒辦法去上班。不幹這種事,我們能怎麽辦啊!」.
布丁和萬妮的臉色都變了,兩人同時想完了,徐瑩楠凶多吉少。
角落裏傳來一陣巨響,隨即幾個暗器飛來,布丁手疾眼快,擁住萬妮,躲閃在一邊,嘴裏大吼:「好啊,敢襲警?反了你們了……」
而菊姐已經衝過去,大聲說:「寶寶,把手放下,不要動。」
原來角落裏有個三四歲的男孩子,「暗器」正是他發出來的,是幾塊軟積木。
這小孩目光茫然,正把一個箱子裏的東西全都倒在地上,翻找著什麽,不要的東西都被他粗暴地扔出來。
母親和他說話,薑紅和布丁過來,他連看都不看,仿佛所有的人都不存在。
菊姐狼狽不堪地一邊安撫兒子,一邊把滿地的東西拾起來。
布丁皺眉:「這熊孩子……」
薑紅用眼神製止了他。她蹲下身,走過去,從一堆雜物裏找出一份拚圖,問那個孩子:「要這個?」
那孩子一把搶過來,也不說謝謝,開始拚來拚去。
菊姐感激地道了謝。薑紅問:「這孩子,是不是有自閉症?」
菊姐愣住了,問:「你知道這個病?」
薑紅點頭:「我有個親戚家的孩子也是。孩子做幹預了嗎?」
「做了,所以現在他其實好多了。你看,我讓他把手放下,他就把手放下了。」
「幹預課好像很貴。」
「太貴了。可是不上也不行。大夫說,早點幹預效果好,我們都已經有點晚了。」菊姐哽咽道,「我知道我們幹這種事不對,可是我老公下崗了,我倆又要輪流帶孩子去做幹預,沒辦法去上班。不幹這種事,我們能怎麽辦啊!」
布丁忍無可忍地說:「孩子有病是讓人同情,但你們也不能當人販子啊!你把那姑娘賣到哪兒去了?趕緊說!」<="<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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