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7章 讓她歌聲傳遍世界(59)


    琴音一聲比一聲高昂,期間夾雜著很多的高難度指法。


    隻讓人感覺到太陽穴似乎都在一突,一突的跳了起來。


    讓人眼睛發紅,連腦子裏的那根神經似乎都已經繃緊到了極限。


    是憤怒燃燒了鳳凰的靈魂。


    鳳凰之火開始燃燒,從那天也是她開始涅槃的開始。


    也許有些人會說,她心態怎麽那麽好,她怎麽好像沒有被那些壞的事情影響心情?


    她不是沒有!


    而是那些午夜夢回的記憶,那些噩夢般的場景,無一不在每時每刻煎熬她的靈魂。


    點燃她的憤怒。


    她隻能拚了命的努力再努力。


    因為隻有站的更高,才是她對所有人最強大的報復。


    琴音衝到最高,就連評委都忍不住站了起來。


    鳳凰用真火煉體煉魂,承受痛苦,但是最後也屹立於世界之巔,站在所有人隻能仰望的高度。


    最後一階段是零落的琴音,一點一點的,是那些曾經做錯事情,傷害了鳳凰的人在祈禱。


    在懺悔。


    他們開始認錯,他們開始祈求鳳凰真神不要懲罰他們。


    可是鳳凰卻始終沒有回應。


    隨後鳳凰發出嘹亮的鳳吟聲,盤旋而去。


    琴音而戛然而止。


    這是一個開放式的結局。


    琴音從最開始的沉寂,深淵,到後來的憤怒高昂,再到最後的零落懺悔,鳳凰的不回應。


    所有人似乎都通過這麽一首音樂,讀懂了一個故事。


    喬然平復良久,重新抱起琴:「我的演奏完畢了,謝謝大家。」


    喬然彎腰謝幕,但是卻被一位外國的評委,叫住了,他用英語說了一長串。


    然後由翻譯,翻譯給喬然中文。


    「你好,喬小姐,這位卡爾導師想問,那位被傷害的人最後原諒了懺悔者嗎?」


    喬然麵向鏡頭:「不知道導師問的是琴中的鳳凰,還是我自己?」


    翻譯把原話告訴導師,然後告訴喬然答案。


    「他問的是琴中的鳳凰。」


    喬然答:「不知道。」


    「也許會,也許不會。」


    導師對這個答案更好奇了。


    「what about you?」


    這句不需要翻譯,喬然也聽懂了,老師在問,那你呢?你原諒嗎?


    喬然彎了一唇:「no!」


    喬然還加了一句:「forever!」


    她不會原諒,永遠。


    比賽採用的是,評委的評分,占百分之50.


    現場觀眾的評分占百分之50.


    因為是第一個音樂無國界,各國的聽曲子人數,都是相等的,而且大家還給他們蒙上了眼睛。


    所以他們看不到演奏者,隻能聽到聲音。


    等到一位演出者結束,左邊的按鈕是淘汰,右邊的按鈕是支持。


    現場的這麽多人,按照支持率人數,來算觀眾分,以最大的限度保證了人的公平性。


    在喬然上場之前,最高分是95.


    是一位鋼琴天才。


    大家以為這位鋼琴天才就能奪得桂冠了。


    直到喬然上台後,喬然的分數讓後麵所有沒參賽的人,都顫抖了起來,不禁心生絕望。


    是喬然得到了99的高分。


    而扣掉一分的原因,還是因為幾位導師對喬然回答的不原諒不滿意。


    因為他們覺得,信徒已經懺悔了,真主就應該原諒,而喬然卻不原諒,就覺得喬然戾氣過大。


    第318章 讓她歌聲傳遍世界(60)


    隨後給出了0分。


    但是他們也說,喬然的箏技是無可挑剔的。


    而觀眾分更是滿分!


    全票通過。


    個人賽第一,喬然已經穩坐了。


    事後很多記者採訪喬然,問她:「後悔嗎?回的那個答案,如果你當時說了原諒,一定會得到100分的。」


    第一屆音樂無國界,第一個滿分案列,必定是會載入史冊,輝煌百年,成為傳奇。


    喬然搖了搖頭。


    「不後悔。」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性格,思想,我不能因為別人而影響我自己,也不能因為自己影響別人,倘若是我回答了原諒,你就確定沒有其他導師希望我不原諒嗎?」


    「我隻想做我自己。」


    而與此同時,關於喬然和張綿綿抄襲剽竊的案件,審理也結束了。


    實在是喬橋這邊證據過於充分。


    這件事情板上釘釘。


    對方辨無可辨。


    公正尊嚴的法官開始宣讀:「全體起立!」


    「喬然,張綿綿因歌曲侵權糾紛一案,原告喬然於2021年7月7日向本院起訴,本案受理後,依法向被告張綿綿送達了應訴通知書和起訴狀副本,被告依法作了答辯,本案在開庭審理過程中,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針對各自的主張及理由,當庭舉證質證和辯論,並陳述了最後意見。」


    「現,本院根據被告人張綿綿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根據《z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二百四十六條 對被告人張綿綿判決如下。」


    「第一,被告人張綿綿觸犯刑法第264條,盜竊罪,且情節嚴重,處以5年有期徒刑,且《情》單曲的收益全部歸為喬然所有,並且全平台下架單曲,待喬然重新授權,才可被重新上架。」<="<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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