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繼續說:「我一直覺得音樂是輕快的,不受束縛的,所以我沒有限製身邊任何一名隊員的離開,他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但你和音樂不同,你和他們也都不同,」


    沈一亭的手指微微往我身上掐,他的脈搏也許更快了。


    我看著這樣的他,看似平靜、卻又波濤洶湧的他。他閉上的眼睛都如此漂亮,劃出一條細長深邃的線,嘴唇微翹,一張一合,讓人想親吻。


    「我認為愛情是彼此合拍,能處就處,結束時也能灑脫。很久之前,我就沒有對愛情抱有很大的期望。我想用輕鬆的態度麵對我的感情,但是越往後,越發現這一切違背了我自由的原則。我想抓住你,想束縛你,不想你未來某一天突然離開我,但我知道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僅僅我自己想,我也是做不到的。」


    沈一亭睜開眼,「所以想暫時藉助一些其他——」


    未等沈一亭說完這句話或是做出任何反應,我先做了現下我最想做的事。


    吻他。


    [302]


    我告訴沈一亭,我真的很喜歡他,也會堅定地選擇他。


    但其實這種話一點也不符合我的作風,因為我同他一樣不相信太過長久的愛情。


    可我覺得就像耳朵聽不見,要去重新適應一樣,撿起鋼琴對我來說也是一個嚐試的過程,人總要嚐試,才能不失去想要的東西。以後也不會後悔。


    離開他的嘴唇時,他的眼睛裏是空白、暈眩、模糊的曖昧。


    過了幾秒後,他的眼睛裏是笑意、清澈的光、綿延的山脈。


    我感覺親吻能讓兩個人進行同頻率的呼吸,能將兩個人的心髒連接在一起。所以他笑,我也笑;他流淚,我也會流淚。


    沈一亭靜默著,好一會兒沒有說話,眼裏盛滿了我。


    我想他或許不像我一樣那麽喜歡親親,因為他居然開始開口嗔怪我:「為什麽不讓我把話講完?」


    「嗯?」我舔了舔嘴唇,「想親就親了唄。」


    我感覺我說這話挺沒羞沒躁的,不過小情侶間不就該這樣麽,不然還談什麽戀愛。


    我不知道此刻的我在沈一亭眼中是什麽模樣,可能像個流氓,也可能像塊夾心餅幹,或者流心軟糖。


    「行吧,你想對我做什麽都可以,」話雖這樣說,但沈一亭沒有繼續接吻的意思,而是讓我,「先把手伸出來。」


    「什麽?」


    我總是下意識執行沈一亭的指令,手掌向上攤開愣愣停在半空,直到沈一亭的手伸進褲子口袋,掏出一個銀閃閃的玩意兒,我才後知後覺地想。


    糟了。


    可收回手已經來不及了。


    沈一亭把我的手轉了個方向,手背向上,看上去認真地、卻又迅速地把圈圈往我食指上套。


    我感覺到冰涼,可能有一點溫熱,還有很大的阻力。


    是的。這廝套不進去,就在嘀咕:「太小了啊,你手指太胖了。」


    這難道是我的錯嗎,還不是你尺碼選的不對。我眼角抽抽,實在看不下去,「小你就換根手指套啊?」


    沈一亭嘴角一勾,好似現在才恍然大悟一般往下換,跳過中指,直接懟進無名指,這回倒是剛剛好了。


    「戴著玩兒吧。」他說。


    我把手翻過來看了看這枚戒指,拉絲麵銀素圈,很簡潔,很漂亮。


    我又抬眼去瞧沈一亭,見他垂眸盯著我的手,過了一秒後與我對視,那雙深邃的桃花眼就跟摺扇緩緩展開一樣,讓我一瞬間看清其中的圖畫。


    他的這種眼神讓我少有地感到一點侷促,以及第一次可視化地發現這段關係對我來說是什麽意義。


    我感覺我的手指開始發燙了。


    我在腦海中探尋這二十幾年來的記憶——從第一次觸碰琴鍵,到第一次聽不見聲音、第一次失去媽媽,再到第一次為別人做伴奏、第一次在沒戴助聽器的情況下登台演出。


    其實對我來說,能稱得上人生中的重大改變節點,除了車禍後的那年,就是最近一年。而沈一亭恰好在此節點上扮演了一個重要角色,不論是感情還是音樂方麵,他把我從天上拉到地上。隔了許多許多年,我終於摸清未來想走的路。


    我問他:「你的呢?」


    「我的?」沈一亭的手伸進另一邊口袋,把另一枚戒指取了出來。


    我也沒說什麽,接過戒指,順便拉過他的手,發現他之前經常戴的裝飾性的骷髏戒指都不見了,這隻手手指修長,幹淨得發亮,摸起來有繭。


    捏著戒指時,我的手好像在微微發抖。我刻意去忽略這種感覺,緊接著對準他的無名指,往裏一套,順暢地抵上手指根部。


    「真肉麻啊你,」我忙不迭地鬆開他的手,抬高下巴問他,「我們之間的關係還需要送這種東西?」


    他沒去端詳剛戴上戒指的手,反而來端詳起我的臉,很快捧上我的臉,嘴對嘴親了一下。


    軟軟的,麻麻的。


    「想送就送了唄,」沈一亭仿著我的語氣,勾起的笑容很張揚,「反正是遲早的事。」


    [303]


    那天在私人影院什麽都沒有發生。


    因為困了累了,甚至連電影都沒看完就走了。當然內容我壓根不記得了。


    回到家後,客廳的燈都滅幹淨了,隻剩一盞廊燈。因為家裏多了兩個人,搞得我不自覺做賊似的摸進去,路過袁學席房間門口時往裏瞥了一眼,想看看他安全到家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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