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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娛] 好萊塢搖滾日誌 作者:虎刺阿加莎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戴蒙:(抬手摸了摸脖子後側)不,我們沒談論過這個問題。我總有一天會有孩子的,可不是現在。她很年輕,她還有一整個世界等著她去征服呢,我不會阻礙她……(低頭沉默,微笑)你能想像父母全年都在巡演的情況下撫養孩子嗎?
記者:新專輯會跟你的個人生活有關嗎?
戴蒙:不。也許會有一點,但是,總體上,不會。】
喬琳把今早新鮮出爐的音樂周刊《melody maker》放到了一旁,她剛剛讀了戴蒙的專題採訪,裏麵顯然有些跟她有關的內容。
她從沒想過戴蒙居然真的想要孩子,她讀得出來字裏行間的意思……
哇,戴蒙,孩子,這兩個詞就像是兩個宇宙的概念,可現在居然被他本人聯繫在了一起!
她甚至連戴蒙和婚姻這兩個概念都沒法聯繫起來,更別提孩子了!
「這傢夥瘋了嗎?」喬琳有點好笑地摸了摸正在玩玩具的貓咪赫伯,「你爸爸居然說他想要孩子,他自己都跟孩子差不多!」
不過,他說她要征服世界這一點還挺可愛的,喬琳忍不住微笑了起來。
她很快把這件事拋到了腦後,繼續投入工作了。最近她的新劇本寫作突然變得很順暢,她得抓緊時間趁著靈感流暢的時候多寫點東西。
保羅以前抱怨過她這一點,她總是隨心所欲地安排寫作,有狀態的時候就多寫,沒狀態就一個字都不寫,毫無計劃可言。他認為這樣不好,他不這樣工作,他盡量確保自己每天都會寫點東西。從工作的角度看,喬琳認為他是對的,可她就是做不到。
剛好眼下她確實狀態很好,又不用操心劇組和樂隊的事,反而可以安靜地待在倫敦的家裏寫作。正好戴蒙跟她一樣,用老式打字機寫東西。這讓她可以保持在洛杉磯時的習慣,用打字機寫出草稿,然後再讓助理把這些草稿輸進編劇軟體後修改。
樂隊很快就要開始夏季的體育館巡演了,這幾乎讓喬琳感覺到緊張,行程裏最小的演出場館都至少有一萬兩千個座位,而它們都飛速售罄了。像是波特蘭紀念體育館的演出門票官方價是22美元,而在當天它就會被以票麵價10倍的價格轉手,這簡直就是瘋了!
這次樂隊在美國演出時的助演樂隊是80年代就成立了的紐約另類搖滾樂隊音速青年(sonic youth)。在喬琳還隻是個偷偷出入俱樂部的搖滾邊緣人時,她就很喜歡他們,以至於羅德一直堅信高中時期的她迷戀他們的歌手兼吉他手瑟斯頓·摩爾。
他第一次這麽說的時候,喬琳把橙子扔向了他。
「我隻是喜歡他的技巧,你這個傻瓜!」
但他總是喜歡用這件事取笑她,直到他意識到瑟斯頓跟同隊的貝斯手兼歌手金·戈登在1984年就結婚了。
典型的羅德能做出來的蠢事!
喬琳喜歡瑟斯頓的吉他技巧,可她更仰慕金。
後者曾經對她說過,「要成為藝術家,你隻需要開始做這件事。在音樂會上,人們是花錢來看你相信你自己的。」
金絕對是當代搖滾樂隊中的女性楷模,她像是女孩們的大姐姐,總是酷得要命,又總是在照顧其他人。
跟音速青年一起巡演讓喬琳很高興,但這不能減輕她的焦慮。這就是為什麽她更願意待在倫敦,即使戴蒙每天都不在家,她也可以很安心地躲開一切嘈雜的聲音,跟她的貓在一起,平靜地投入她的創作裏。
倫敦,這座陌生的城市從某種程度上讓她覺得更親密。她已經在這裏待了一周了,而且她不打算立刻離開。
但喬琳討厭在下雨天外出。她喜歡雨聲和閃電,但她討厭濕漉漉的衣服和不停弄髒鞋子的積水。
可她現在不得不出門,貓糧快要用光了,助理還留在洛杉磯為她看家,戴蒙已經一整天不在家了,沒人幫忙,她不能坐等貓糧用光讓赫伯餓著。
讓她放鬆的是每個人都在低頭匆匆走路,沒有人注意到她,她可以像其他人一樣安靜地走去三個街區外的獸醫診所,從那兒拿到赫伯常吃的貓糧,然後在路過一家她喜歡的餐廳時停下腳步。
「嗯,我早晨什麽都沒吃,現在吃點東西是個不錯的主意。」
她一邊這麽想著,一邊推開了門。
———
諾埃爾·蓋勒格正在忍受宿醉。
他現在是個頭痛到想要昏過去結束一切的可悲生物,躲在墨鏡後,坐在荷蘭公園一家時髦餐廳的角落裏,嚐試用一盤裹滿奶酪的培根通心粉和香腸治療自己。
這些來自碳水化合物的熱量和額外的脂肪也許可以拯救他現在正瘋狂跳動的神經。他已經吃了止疼藥,可顯然它們還沒開始發揮作用。
而且他恨死下雨天了!這讓他更可悲了。
可就在這時,他的天使神奇地推開了那扇大門走了進來。她穿著一件深橄欖綠的長款防雨大衣和一雙看起來就非常舒適的黑色樂福鞋,看起來知性又瀟灑。而她平日裏那頭閃亮誘人的紅色波浪發被她隨意地挽在腦後,從那個圓蓬蓬的髮髻裏偷跑出來的一些碎發一點都不顯得散亂,隻是彰顯著主人隨性又放鬆的態度。
這就是他的喬,全世界最酷的人,獨一無二的。
她正在同侍者交談,把她手上那柄黑色長柄傘交給了對方。
諾埃爾的神經猛地放鬆了下來。他註定被她拯救,不是嗎?他忘記了自己隱隱作痛的胃和後背肌肉,隻想注視著她,把她的一舉一動都記在腦子裏。
記者:新專輯會跟你的個人生活有關嗎?
戴蒙:不。也許會有一點,但是,總體上,不會。】
喬琳把今早新鮮出爐的音樂周刊《melody maker》放到了一旁,她剛剛讀了戴蒙的專題採訪,裏麵顯然有些跟她有關的內容。
她從沒想過戴蒙居然真的想要孩子,她讀得出來字裏行間的意思……
哇,戴蒙,孩子,這兩個詞就像是兩個宇宙的概念,可現在居然被他本人聯繫在了一起!
她甚至連戴蒙和婚姻這兩個概念都沒法聯繫起來,更別提孩子了!
「這傢夥瘋了嗎?」喬琳有點好笑地摸了摸正在玩玩具的貓咪赫伯,「你爸爸居然說他想要孩子,他自己都跟孩子差不多!」
不過,他說她要征服世界這一點還挺可愛的,喬琳忍不住微笑了起來。
她很快把這件事拋到了腦後,繼續投入工作了。最近她的新劇本寫作突然變得很順暢,她得抓緊時間趁著靈感流暢的時候多寫點東西。
保羅以前抱怨過她這一點,她總是隨心所欲地安排寫作,有狀態的時候就多寫,沒狀態就一個字都不寫,毫無計劃可言。他認為這樣不好,他不這樣工作,他盡量確保自己每天都會寫點東西。從工作的角度看,喬琳認為他是對的,可她就是做不到。
剛好眼下她確實狀態很好,又不用操心劇組和樂隊的事,反而可以安靜地待在倫敦的家裏寫作。正好戴蒙跟她一樣,用老式打字機寫東西。這讓她可以保持在洛杉磯時的習慣,用打字機寫出草稿,然後再讓助理把這些草稿輸進編劇軟體後修改。
樂隊很快就要開始夏季的體育館巡演了,這幾乎讓喬琳感覺到緊張,行程裏最小的演出場館都至少有一萬兩千個座位,而它們都飛速售罄了。像是波特蘭紀念體育館的演出門票官方價是22美元,而在當天它就會被以票麵價10倍的價格轉手,這簡直就是瘋了!
這次樂隊在美國演出時的助演樂隊是80年代就成立了的紐約另類搖滾樂隊音速青年(sonic youth)。在喬琳還隻是個偷偷出入俱樂部的搖滾邊緣人時,她就很喜歡他們,以至於羅德一直堅信高中時期的她迷戀他們的歌手兼吉他手瑟斯頓·摩爾。
他第一次這麽說的時候,喬琳把橙子扔向了他。
「我隻是喜歡他的技巧,你這個傻瓜!」
但他總是喜歡用這件事取笑她,直到他意識到瑟斯頓跟同隊的貝斯手兼歌手金·戈登在1984年就結婚了。
典型的羅德能做出來的蠢事!
喬琳喜歡瑟斯頓的吉他技巧,可她更仰慕金。
後者曾經對她說過,「要成為藝術家,你隻需要開始做這件事。在音樂會上,人們是花錢來看你相信你自己的。」
金絕對是當代搖滾樂隊中的女性楷模,她像是女孩們的大姐姐,總是酷得要命,又總是在照顧其他人。
跟音速青年一起巡演讓喬琳很高興,但這不能減輕她的焦慮。這就是為什麽她更願意待在倫敦,即使戴蒙每天都不在家,她也可以很安心地躲開一切嘈雜的聲音,跟她的貓在一起,平靜地投入她的創作裏。
倫敦,這座陌生的城市從某種程度上讓她覺得更親密。她已經在這裏待了一周了,而且她不打算立刻離開。
但喬琳討厭在下雨天外出。她喜歡雨聲和閃電,但她討厭濕漉漉的衣服和不停弄髒鞋子的積水。
可她現在不得不出門,貓糧快要用光了,助理還留在洛杉磯為她看家,戴蒙已經一整天不在家了,沒人幫忙,她不能坐等貓糧用光讓赫伯餓著。
讓她放鬆的是每個人都在低頭匆匆走路,沒有人注意到她,她可以像其他人一樣安靜地走去三個街區外的獸醫診所,從那兒拿到赫伯常吃的貓糧,然後在路過一家她喜歡的餐廳時停下腳步。
「嗯,我早晨什麽都沒吃,現在吃點東西是個不錯的主意。」
她一邊這麽想著,一邊推開了門。
———
諾埃爾·蓋勒格正在忍受宿醉。
他現在是個頭痛到想要昏過去結束一切的可悲生物,躲在墨鏡後,坐在荷蘭公園一家時髦餐廳的角落裏,嚐試用一盤裹滿奶酪的培根通心粉和香腸治療自己。
這些來自碳水化合物的熱量和額外的脂肪也許可以拯救他現在正瘋狂跳動的神經。他已經吃了止疼藥,可顯然它們還沒開始發揮作用。
而且他恨死下雨天了!這讓他更可悲了。
可就在這時,他的天使神奇地推開了那扇大門走了進來。她穿著一件深橄欖綠的長款防雨大衣和一雙看起來就非常舒適的黑色樂福鞋,看起來知性又瀟灑。而她平日裏那頭閃亮誘人的紅色波浪發被她隨意地挽在腦後,從那個圓蓬蓬的髮髻裏偷跑出來的一些碎發一點都不顯得散亂,隻是彰顯著主人隨性又放鬆的態度。
這就是他的喬,全世界最酷的人,獨一無二的。
她正在同侍者交談,把她手上那柄黑色長柄傘交給了對方。
諾埃爾的神經猛地放鬆了下來。他註定被她拯救,不是嗎?他忘記了自己隱隱作痛的胃和後背肌肉,隻想注視著她,把她的一舉一動都記在腦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