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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能放我安靜學魔法嗎[西幻] 作者:離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但是他在以為自己要病死的時候,艾爾哥哥出現了,是和平時一樣沉穩可靠,萬事盡在掌握的模樣,帶來了他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食物,然後讓他睡一覺,都沒有喝苦苦的藥水,病魔真的就被驅逐了!
艾爾哥哥真是太厲害了!
如今,艾爾菲斯在威利眼裏的形象特別高大——平日裏他就對鎮上的小孩兒多有照看,還教了他們很多東西,威利他們就已經覺得哥哥聰明可靠了。
加上這次輕輕鬆鬆地趕走了難纏的病魔,艾爾菲斯在威利看來簡直無所不能!
小傢夥亮晶晶的眼睛一直盯著前麵腰板筆直的背影,這個人,有著如日輪般耀眼的容貌,有驅逐苦難的力量,讓人心安的氣質——這一刻,威利心中始終模糊的神明形象有了清晰的麵容。
艾爾菲斯正敷衍地感謝著神明,完全沒有注意到有一點光暈從威利身上飄到了他這邊,然後沒入了他的身體。
等鎮民們散去之後,艾爾菲斯趕上了小鎮商人老爺的腳步,「威爾叔叔。」
威爾是隔三差五就駕著馬車去拉斐城賣貨的人,賣自家的生產,也幫鎮民們賣蔬菜果子,山珍野味,或者其它手工品等等,當然,這麽麻煩的事情他是要抽成的。
總是被鎮民們喊商人老爺,其實威爾隻能在利塞小鎮裏算是有錢人,到了城裏,隻是眾多貨商中很平凡的一個罷了,連個位置好點的店鋪都買不起。
被艾爾菲斯一叫,留著一撇鬍子的中年男人便轉身看他,熱情地笑著:「小艾爾,有事嗎?」
威爾對可不會對其他鎮民喜笑顏開,畢竟關係太好了就不好賺人錢了。
但是艾爾菲斯不一樣,小傢夥給他出過主意,讓他賣貨比以前快多了。
比如買肉送野果子,比如買一把菜三銅幣,兩把菜五銅幣,比如婦人來買的時候順手送一束紮好的野花,再比如那什麽積分累計送禮物……
沒有人不喜歡占便宜,這些小手段一用,威爾的攤子生意爆滿,雖然總是附送贈送聽起來很虧,但那些贈品都是出發進城之前在林子裏摘的,都是免費的東西,虧不了。
以前經常第一天賣不完,威爾就得找地方住,付食宿費,第二天接著賣,如今,他早點出發,晚上就能趕回來,托艾爾的福,威爾現在是既省事又省錢!不怪他對艾爾菲斯態度這般好。
他還不止一次發出感嘆:貴族血脈中流淌的精明真是可怕!
艾爾菲斯跟商人商量:「威爾叔叔,您下次進城是什麽時候,我可以跟你一起嗎?」
威爾挑眉:「你想城去玩?當然可以,明天我去林子裏備一筐贈品,後日我們就出發。」
如果是其他小孩兒,他是萬萬不會答應的,但是艾爾很乖,他是不會亂跑的。
艾爾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您的馬車有地方幫我放十隻兔子嗎,我想拿去賣了。」
「哦!小傢夥,我還以為你是想見識一下城裏的熱鬧。我可以幫你賣掉,不會抽取傭金的。」
「也是想順便去城裏見識一下,我和您一路吧。」
「我很樂意,我相信我們一定會有一個愉快的旅程的。」
第二天夜晚,艾爾菲斯特意睡得很早,到了約好的那一日,天還沒亮他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現在是幾時幾刻。
鍋裏煮著早餐,艾爾菲斯去給十隻兔子放血脫皮。
之前剛做這種事的時候他還扭扭捏捏,極度不適,如今已經能幹淨利落地做這種血腥的活兒了,他想改善生存條件,就不能矯情。
油燈的昏黃光線下,小少年滿手血腥、麵無表情的樣子有種冰冷的美感。
艾爾菲斯打算在城裏做熟食賣,應該可以賣出活兔三倍的價格,他總不能到了城裏再費時間殺兔子,隻能提前準備好肉了。
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這天還有幾分寒意,肉不會這麽快變質的,至於皮毛,他得留著做衣物和被子,冬天冷死了好嗎。
等林中的鳥兒開始嘰嘰喳喳,天也蒙蒙亮了,艾爾菲斯拎著大籃子去商人家找他。
威爾正在餵馬,聽見問早的聲音,回頭麵露驚訝,多打量了兩眼來者的麵容才說話:「艾爾?親愛的,你對你的頭髮做了什麽!」
艾爾菲斯穿著一身灰色麻布衣褲,繫著黑色腰帶,褲腿塞進棕色長靴裏麵,分明是常見又沒有絲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麵容精緻,長手長腳,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氣沉沉的顏色襯得特別精神。
這一套穿在別人身上顯露的是貧窮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簡潔樸素,如果艾爾菲斯的頭髮還是原來的銀色,那還會添幾分貴氣。
今天的艾爾黑色長髮高束,讓威爾很是不解,原來的顏色多好看吶。
艾爾菲斯裝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們總說我像貴族家的孩子,我那頭髮太顯眼了,萬一城裏的人都圍著我看怎麽辦,很耽誤時間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實是擔心遇到想殺他的那個女人,要不是沒辦法,他想連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爾一聽,也是這個理,他以為小傢夥臉皮薄不想太惹眼,就這麽輕易地被忽悠過去了。
至於怎麽染成黑色的,威爾也不好奇,因為這是鎮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裏有種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長周期呈現出不同顏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黃色的,盛期之後逐漸轉變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後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給頭髮上色,葉子熬水則可褪色,鎮上的婦人偶爾會圖新鮮換個發色。
艾爾哥哥真是太厲害了!
如今,艾爾菲斯在威利眼裏的形象特別高大——平日裏他就對鎮上的小孩兒多有照看,還教了他們很多東西,威利他們就已經覺得哥哥聰明可靠了。
加上這次輕輕鬆鬆地趕走了難纏的病魔,艾爾菲斯在威利看來簡直無所不能!
小傢夥亮晶晶的眼睛一直盯著前麵腰板筆直的背影,這個人,有著如日輪般耀眼的容貌,有驅逐苦難的力量,讓人心安的氣質——這一刻,威利心中始終模糊的神明形象有了清晰的麵容。
艾爾菲斯正敷衍地感謝著神明,完全沒有注意到有一點光暈從威利身上飄到了他這邊,然後沒入了他的身體。
等鎮民們散去之後,艾爾菲斯趕上了小鎮商人老爺的腳步,「威爾叔叔。」
威爾是隔三差五就駕著馬車去拉斐城賣貨的人,賣自家的生產,也幫鎮民們賣蔬菜果子,山珍野味,或者其它手工品等等,當然,這麽麻煩的事情他是要抽成的。
總是被鎮民們喊商人老爺,其實威爾隻能在利塞小鎮裏算是有錢人,到了城裏,隻是眾多貨商中很平凡的一個罷了,連個位置好點的店鋪都買不起。
被艾爾菲斯一叫,留著一撇鬍子的中年男人便轉身看他,熱情地笑著:「小艾爾,有事嗎?」
威爾對可不會對其他鎮民喜笑顏開,畢竟關係太好了就不好賺人錢了。
但是艾爾菲斯不一樣,小傢夥給他出過主意,讓他賣貨比以前快多了。
比如買肉送野果子,比如買一把菜三銅幣,兩把菜五銅幣,比如婦人來買的時候順手送一束紮好的野花,再比如那什麽積分累計送禮物……
沒有人不喜歡占便宜,這些小手段一用,威爾的攤子生意爆滿,雖然總是附送贈送聽起來很虧,但那些贈品都是出發進城之前在林子裏摘的,都是免費的東西,虧不了。
以前經常第一天賣不完,威爾就得找地方住,付食宿費,第二天接著賣,如今,他早點出發,晚上就能趕回來,托艾爾的福,威爾現在是既省事又省錢!不怪他對艾爾菲斯態度這般好。
他還不止一次發出感嘆:貴族血脈中流淌的精明真是可怕!
艾爾菲斯跟商人商量:「威爾叔叔,您下次進城是什麽時候,我可以跟你一起嗎?」
威爾挑眉:「你想城去玩?當然可以,明天我去林子裏備一筐贈品,後日我們就出發。」
如果是其他小孩兒,他是萬萬不會答應的,但是艾爾很乖,他是不會亂跑的。
艾爾菲斯不好意思地笑笑:「您的馬車有地方幫我放十隻兔子嗎,我想拿去賣了。」
「哦!小傢夥,我還以為你是想見識一下城裏的熱鬧。我可以幫你賣掉,不會抽取傭金的。」
「也是想順便去城裏見識一下,我和您一路吧。」
「我很樂意,我相信我們一定會有一個愉快的旅程的。」
第二天夜晚,艾爾菲斯特意睡得很早,到了約好的那一日,天還沒亮他就醒了,完全不知道現在是幾時幾刻。
鍋裏煮著早餐,艾爾菲斯去給十隻兔子放血脫皮。
之前剛做這種事的時候他還扭扭捏捏,極度不適,如今已經能幹淨利落地做這種血腥的活兒了,他想改善生存條件,就不能矯情。
油燈的昏黃光線下,小少年滿手血腥、麵無表情的樣子有種冰冷的美感。
艾爾菲斯打算在城裏做熟食賣,應該可以賣出活兔三倍的價格,他總不能到了城裏再費時間殺兔子,隻能提前準備好肉了。
反正中午之前就能到,這天還有幾分寒意,肉不會這麽快變質的,至於皮毛,他得留著做衣物和被子,冬天冷死了好嗎。
等林中的鳥兒開始嘰嘰喳喳,天也蒙蒙亮了,艾爾菲斯拎著大籃子去商人家找他。
威爾正在餵馬,聽見問早的聲音,回頭麵露驚訝,多打量了兩眼來者的麵容才說話:「艾爾?親愛的,你對你的頭髮做了什麽!」
艾爾菲斯穿著一身灰色麻布衣褲,繫著黑色腰帶,褲腿塞進棕色長靴裏麵,分明是常見又沒有絲毫亮色的打扮,但小少年麵容精緻,長手長腳,腰背挺直,把一身死氣沉沉的顏色襯得特別精神。
這一套穿在別人身上顯露的是貧窮粗糙,穿在他身上就是簡潔樸素,如果艾爾菲斯的頭髮還是原來的銀色,那還會添幾分貴氣。
今天的艾爾黑色長髮高束,讓威爾很是不解,原來的顏色多好看吶。
艾爾菲斯裝作不好意思地笑笑:「您們總說我像貴族家的孩子,我那頭髮太顯眼了,萬一城裏的人都圍著我看怎麽辦,很耽誤時間的,所以我就染成黑色了。」
其實是擔心遇到想殺他的那個女人,要不是沒辦法,他想連瞳色也一起改了。
威爾一聽,也是這個理,他以為小傢夥臉皮薄不想太惹眼,就這麽輕易地被忽悠過去了。
至於怎麽染成黑色的,威爾也不好奇,因為這是鎮上的人都知道的操作。
森林裏有種野花叫四色花,不同生長周期呈現出不同顏色,花苞是白色的,花朵是淡黃色的,盛期之後逐漸轉變為琥珀色,等它枯萎之後便呈黑色了,熬煮花朵可給頭髮上色,葉子熬水則可褪色,鎮上的婦人偶爾會圖新鮮換個發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