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晨對於傷者,已經盡全力在彌補,他能感受到謝晨內心的愧疚和不安。
放過顧媛,他對不起養父,對不起自己,更是親手撕碎了自己的信念。
可若真的將她送進監獄,謝家上下勢必不會安生。
如果不是謝晨、不是他的父親,自己和何問,還有那些被選中的孤兒院的孩子們,恐怕很難逃脫被迫為顧欣然提供血液的命運。
從頭到尾,韓諾從未想過要傷害謝家的任何一個人。
鮮血蜿蜒的樓梯浮上腦海,韓諾頭痛欲裂。
法律賦予未成年人一定的權益,他深深知道,即便有一天,所有的事情都真相大白,顧家兩姐弟也會因為這項未成年人保護法而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可對於受害人而言,誰又能心甘情願的接受這個結果?
顧媛本就有罪,於公於私,韓諾都做不到就這麽眼睜睜的看著她逃脫法律的製裁。
他已經因為謝晨,而放過她一次,不會再有第二次。
韓諾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好,我再給你五天的時間,但是韓正,不論如何,這件事,不能牽扯到謝家任何一個其他的人,包括謝俊在內。」
「好,我知道該怎麽做。」
冷冽的寒風吹動韓諾的劉海,韓諾穿著單衣現在寒風之中,身體被凍的毫無知覺,他卻依舊一動未動,硬生生的忍受著這股刺骨的寒冷。
謝晨從醫院回來,開門沒見到人,走進房間一看,人穿著個睡衣在外麵挨凍,氣得都不知道說什麽好。
「你幹什麽呢?本來就不舒服,你還找病生呢?給我進來!」
韓諾眼神有些閃躲,臉色也有些怪異,隻是很快就壓下去了:「我沒事,就是想透口氣。」
「你本來就感冒了,還透什麽氣?給我進去!」
謝晨也不知他怎麽想的,不舒服還吹冷風,這幾天都是這樣,一不注意就跑來吹風。
韓諾沒看他,隻低垂的視線問了句:「顧媛那邊怎麽樣了?」
【作者有話說】
註: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項罪名源自於相似案例下,一位律師所說的話,故沿用在此。
他說,明知其有危害行為,卻並未盡到管理義務,再次造成他人重傷,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這位律師說的是最低刑法十年,羅翔老師也講過這個罪,但他所說的都是比如傳播x病什麽的,沒找到和這種案例相似的言論。
為盡量縮小誤差,我特地查看刑法條例,前一位律師說的最低刑法十年,是在主觀故意的情況之下。
而非故意情況下,司法解釋就是三到七年。
另提醒寶寶們,天氣逐漸炎熱,狗性情也格外躁動,大家千萬不要隨意觸碰不熟悉的狗。
再喜歡,再可愛,狗終究還是有傷人的潛在威脅。
也提醒養狗的寶寶們,遛狗一定記得牽狗繩。
第30章
「沒事,都解決了。」
連續幾日的奔波,謝晨也累極了,他伸手抱住韓諾,像是一隻疲憊歸巢的野獸,眼裏滿是濃烈的依戀,企圖從深愛之人身上得到一絲安慰和溫暖。
他把頭埋在韓諾的頸側:「好累,讓我抱抱。」
呼出的熱氣弄得韓諾有些癢,微微偏頭躲開。
謝晨不依他,故意湊的更近,牙齒咬上韓諾脖頸間最細嫩的皮肉,叼著磨咬。
懲罰似的非要把人弄疼不敢再動,才滿意的說了句:「再動還咬你。」
平常霸道慣的人,偶爾流露出撒嬌的表情,讓韓諾也有些忍俊不禁:「抱著我就不累了?」
「嗯,抱著你我心安,心安就不覺得累了。」
謝晨吻了一下韓諾的唇瓣,笑著說:「得虧我有個能幹的好媳婦兒,要不然,我這次都不知道該怎麽處理。」
韓諾麵容微變,難受地閉上眼睛。
適才吹了冷風,韓諾的身體都是冰的,謝晨抱一會就鬆開手,怕他又感冒,硬逼著他在熱水裏多泡了半個小時。
沒曾想,謝晨擔心的事還是發生。
半夜裏人就發起高燒,原本紅潤的嘴巴蒼白而幹涸,失去以往的光澤,唇瓣一張一合,呼出的氣息灼熱得能將人燙傷。
韓諾不喜歡醫院,謝晨知道,但吃了兩天藥,也都沒見好。
昏昏沉沉就這麽病殃殃的躺在床上,食之無味,寢之難安,噩夢連連。
可即便這樣,韓諾依舊死活不肯去醫院,謝晨去拉他,還被咬好幾口,氣得謝晨恨不得抽人。
沒辦法,謝晨不得不請來家庭醫生,然而醫生檢查的結果卻不太好,肺部明顯的濕囉音,很有可能是肺部受到感染。
一聽這話,謝晨又急又氣,猛地放下碗:「不行!你別在跟老子強了,現在就去醫院!老子警告你啊,不去,我他媽就抽死你!」
韓諾頭疼得厲害,胃裏隻犯噁心,想要吐卻也吐不出來,迷糊地睜開眼,嗓子裏幹得冒煙,一咽唾沫就扯裂似的疼。
他張張嘴,這會兒連回話的力氣都沒有,孱弱得像是入秋的蝴蝶,馬上就要沒命似的。
「媽的!老子說什麽來著!你就是不聽!」
謝晨說什麽這次也不慣他,連人帶被子的抱下樓,到醫院一檢查——肺炎。
做檢查的時候韓諾就已經有些燒迷糊了,謝晨喊他名字也都不曉得回答一聲,隻皺著眉頭說難受。
放過顧媛,他對不起養父,對不起自己,更是親手撕碎了自己的信念。
可若真的將她送進監獄,謝家上下勢必不會安生。
如果不是謝晨、不是他的父親,自己和何問,還有那些被選中的孤兒院的孩子們,恐怕很難逃脫被迫為顧欣然提供血液的命運。
從頭到尾,韓諾從未想過要傷害謝家的任何一個人。
鮮血蜿蜒的樓梯浮上腦海,韓諾頭痛欲裂。
法律賦予未成年人一定的權益,他深深知道,即便有一天,所有的事情都真相大白,顧家兩姐弟也會因為這項未成年人保護法而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可對於受害人而言,誰又能心甘情願的接受這個結果?
顧媛本就有罪,於公於私,韓諾都做不到就這麽眼睜睜的看著她逃脫法律的製裁。
他已經因為謝晨,而放過她一次,不會再有第二次。
韓諾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好,我再給你五天的時間,但是韓正,不論如何,這件事,不能牽扯到謝家任何一個其他的人,包括謝俊在內。」
「好,我知道該怎麽做。」
冷冽的寒風吹動韓諾的劉海,韓諾穿著單衣現在寒風之中,身體被凍的毫無知覺,他卻依舊一動未動,硬生生的忍受著這股刺骨的寒冷。
謝晨從醫院回來,開門沒見到人,走進房間一看,人穿著個睡衣在外麵挨凍,氣得都不知道說什麽好。
「你幹什麽呢?本來就不舒服,你還找病生呢?給我進來!」
韓諾眼神有些閃躲,臉色也有些怪異,隻是很快就壓下去了:「我沒事,就是想透口氣。」
「你本來就感冒了,還透什麽氣?給我進去!」
謝晨也不知他怎麽想的,不舒服還吹冷風,這幾天都是這樣,一不注意就跑來吹風。
韓諾沒看他,隻低垂的視線問了句:「顧媛那邊怎麽樣了?」
【作者有話說】
註: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這項罪名源自於相似案例下,一位律師所說的話,故沿用在此。
他說,明知其有危害行為,卻並未盡到管理義務,再次造成他人重傷,就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但這位律師說的是最低刑法十年,羅翔老師也講過這個罪,但他所說的都是比如傳播x病什麽的,沒找到和這種案例相似的言論。
為盡量縮小誤差,我特地查看刑法條例,前一位律師說的最低刑法十年,是在主觀故意的情況之下。
而非故意情況下,司法解釋就是三到七年。
另提醒寶寶們,天氣逐漸炎熱,狗性情也格外躁動,大家千萬不要隨意觸碰不熟悉的狗。
再喜歡,再可愛,狗終究還是有傷人的潛在威脅。
也提醒養狗的寶寶們,遛狗一定記得牽狗繩。
第30章
「沒事,都解決了。」
連續幾日的奔波,謝晨也累極了,他伸手抱住韓諾,像是一隻疲憊歸巢的野獸,眼裏滿是濃烈的依戀,企圖從深愛之人身上得到一絲安慰和溫暖。
他把頭埋在韓諾的頸側:「好累,讓我抱抱。」
呼出的熱氣弄得韓諾有些癢,微微偏頭躲開。
謝晨不依他,故意湊的更近,牙齒咬上韓諾脖頸間最細嫩的皮肉,叼著磨咬。
懲罰似的非要把人弄疼不敢再動,才滿意的說了句:「再動還咬你。」
平常霸道慣的人,偶爾流露出撒嬌的表情,讓韓諾也有些忍俊不禁:「抱著我就不累了?」
「嗯,抱著你我心安,心安就不覺得累了。」
謝晨吻了一下韓諾的唇瓣,笑著說:「得虧我有個能幹的好媳婦兒,要不然,我這次都不知道該怎麽處理。」
韓諾麵容微變,難受地閉上眼睛。
適才吹了冷風,韓諾的身體都是冰的,謝晨抱一會就鬆開手,怕他又感冒,硬逼著他在熱水裏多泡了半個小時。
沒曾想,謝晨擔心的事還是發生。
半夜裏人就發起高燒,原本紅潤的嘴巴蒼白而幹涸,失去以往的光澤,唇瓣一張一合,呼出的氣息灼熱得能將人燙傷。
韓諾不喜歡醫院,謝晨知道,但吃了兩天藥,也都沒見好。
昏昏沉沉就這麽病殃殃的躺在床上,食之無味,寢之難安,噩夢連連。
可即便這樣,韓諾依舊死活不肯去醫院,謝晨去拉他,還被咬好幾口,氣得謝晨恨不得抽人。
沒辦法,謝晨不得不請來家庭醫生,然而醫生檢查的結果卻不太好,肺部明顯的濕囉音,很有可能是肺部受到感染。
一聽這話,謝晨又急又氣,猛地放下碗:「不行!你別在跟老子強了,現在就去醫院!老子警告你啊,不去,我他媽就抽死你!」
韓諾頭疼得厲害,胃裏隻犯噁心,想要吐卻也吐不出來,迷糊地睜開眼,嗓子裏幹得冒煙,一咽唾沫就扯裂似的疼。
他張張嘴,這會兒連回話的力氣都沒有,孱弱得像是入秋的蝴蝶,馬上就要沒命似的。
「媽的!老子說什麽來著!你就是不聽!」
謝晨說什麽這次也不慣他,連人帶被子的抱下樓,到醫院一檢查——肺炎。
做檢查的時候韓諾就已經有些燒迷糊了,謝晨喊他名字也都不曉得回答一聲,隻皺著眉頭說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