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那之後, 肖蒙蒙再也沒和蘇禦聯係過。
她像是受傷的小獸,獨自躲在森林的角落裏舔舐傷口,她請了假, 不去工作,誰也不聯係, 想自己一個人挺過這段時間。
而在和蘇禦分開的兩周後,有一次她看了個愛情文藝片,哭得睡過去之後,聯係不上她的爸媽因為太擔心她, 直接找上了家門, 然後她的爸媽就看到肖蒙蒙哭得像金魚眼的模樣。
肖蒙蒙現在還記得媽媽看到她時的震驚表情,媽媽難以置信:“肖蒙蒙, 你是怎麽把自己弄成這副鬼樣子的?”
彼時肖蒙蒙剛被門鈴聲吵醒, 她腫著眼睛站在門邊,邋遢地看不出來原本的模樣。
肖蒙蒙看著從千裏之外趕過來的父母, 知道一切都瞞不住了,她自暴自棄道:“你應該問我, 我怎麽還活在這個世上啊。”
“你這孩子, 說什麽呢!”
“我說的實話啊。”
……
那一天, 肖蒙蒙開誠布公地和爸媽聊了很多。
聊了她根本不適合娛樂圈,她的演技有多差, 她其實已經放棄了明星夢,完全是因為他們的壓力才繼續留在圈子裏;聊了她喜歡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而那個男孩喜歡的是她的閨蜜, 她把自己賠了進去,現在走不出來;聊了聊所有她藏在開心外表之下的悲傷和苦痛。
肖媽媽也是這一天才知道,她所以為的樂觀而讓她驕傲的那個女兒, 獨自承擔了多少。
做父母的哪有不愛孩子的,肖媽媽心疼道:“那你怎麽不和我們說?為什麽要自己承擔這些?”
肖蒙蒙流著淚說:“我怎麽沒說過?我說過啊,可你們說,讓我再堅持堅持。”
肖蒙蒙還清楚地記得,她剛去北影的時候,因為自己沒天賦而難過,她崩潰地在天台上給爸媽打電話說著自己不想讀書了,可是那時候爸媽都勸她說,好不容易考上了北影,怎麽可以放棄這樣的好機會,他們讓她再堅持堅持。
再堅持堅持。
這五個字決定了她之後的人生軌跡。
從那以後,肖蒙蒙就不再把自己的傷心和難過與爸媽講述了,她發現講也沒用,反正爸媽隻會說再堅持堅持而已。
後來她養成這樣表麵樂觀、不表現情緒的性格,大概也和這段經曆有關吧。
“蒙蒙……”肖爸爸隻覺得自責:“我們那時候覺得,你隻是不太適應新的學習環境,受挫了而已,想著你可能成長得太過順風順水,所以受挫能力不太強,想著讓你好好鍛煉鍛煉受挫能力,沒想到你已經嚴重到了這種程度。”
“其實也沒嚴重到什麽程度,”肖蒙蒙用手指擦著眼淚,故意用無所謂的語氣說:“你看,我不還是沒死嗎,我好好地活著呢。”
“你這孩子,能不能別總說這種話!”肖媽媽訓斥道,說是訓斥,肖媽媽自己先紅了眼眶。
“沒事,蒙蒙,不開心就離開吧,不喜歡娛樂圈就退出來,人生還有很多條路要走,不一定非要走這條路,我們回家,啊。”肖爸爸勸道。
其實讓肖蒙蒙進娛樂圈這件事,確實和他們當父母的脫不了關係。
有個當明星的女兒是多麽值得驕傲的事,他們女兒從小就漂亮伶俐,他們期待著她大紅大紫,大富大貴。他們為了自己可笑的虛榮心強求女兒留在這裏,卻沒想到,娛樂圈是吃人不吐骨頭的怪獸,把他們那個樂觀的女兒變成了現在的樣子。
“我真的可以退圈嗎?我都走到現在了……”肖蒙蒙喃喃道。
她其實已經做好了一輩子當個不入流的小明星的準備了,反正爸媽希望她當嘛,那她就當給他們看。
“可以,你可以退啊。”肖媽媽紅著眼睛開口,她平日裏最希望女兒能火,逢人便誇自己女兒演過什麽戲,這會卻也隻是點頭:“蒙蒙,如果真的不開心,我們就回家吧。”
“對,”肖爸爸應和道:“我們回家吧。”
“好,”肖蒙蒙哭著哭著,終於在此刻稍稍上翹了嘴角:“我想回家,我再也不想再在這裏待了。”
她真的想回家。
肖蒙蒙受夠了。
肖蒙蒙的家不在北城,隻是一個三線小城市。
她回到家鄉以後,去課外的輔導機構當了個舞蹈老師,在他們三線小城市也算是高薪了,而且工作很輕鬆,基本沒壓力。
肖蒙蒙很熱愛這份工作,那些小孩子們都很喜歡她。
回到家鄉之後,那種久違的自信又重新回來了,肖蒙蒙以前就是在街上會被人要聯係方式的美女,在娛樂圈打磨過後,她的氣質變得更好了,經常有男人會大張旗鼓地追求肖蒙蒙。
她還和以前在娛樂圈裏的姐妹們開玩笑道:“我終於理解那句話了,寧**頭,不做鳳尾,在娛樂圈我就是鳳尾,一點成就感都沒有,而現在回來了,我就是雞頭了。”
而那些姐妹在在娛樂圈裏還沒熬出頭,她們或多或少會羨慕肖蒙蒙:“真好啊,我們甚至開始羨慕起你了。”
“羨慕吧,羨慕吧,你們繼續熬吧,我就先撤退啦。”肖蒙蒙開玩笑道。
話是這麽說,每次肖蒙蒙看電視時看到自己曾經演過的劇,看到自己的熟人出現在熒幕上,看到阮知微、蘇禦的時候,她都會有片刻的怔然。
然後很久都忘記換台。
在娛樂圈裏的那些日子好像做了一場遙遠的夢,宛若上個世紀的事,要不是肖蒙蒙的微信聯係人裏還有他們,肖蒙蒙可能真的覺得自己從未和他們有過交集。
不過以後,應該確實也沒什麽交集了吧。
橋歸橋,路歸路,他們做出了不同的選擇,也在人生的分岔路口向彼此告別。
肖蒙蒙開始在自己的小城市過起了安逸而富足的生活,是和之前那種忙碌而疲憊的演戲完全不一樣的感覺。
在爸媽親人朋友的身邊,她有很多人愛。
爸媽仍然會擔心她還沒走出來,開始給她頻繁地安排各種相親,肖蒙蒙並不喜歡相親,她覺得自己還沒那麽老吧,這麽要著急要嫁出去。
但是她知道爸媽也是好意,他們拜托了很多人幫她找優質的男人,她不能讓爸媽沒麵子,不好拒絕,隻能答應。
於是,肖蒙蒙隻得每次趕場子一樣和各種男人吃飯、看電影。
她每次都不會刻意打扮,穿得很隨意,說話也坦率,她不想給對方留下多好的第一印象,她就是這個樣子,愛喜歡不喜歡,我又沒求著你喜歡。
這是蘇禦那件事告訴肖蒙蒙的道理,與其那麽委屈地討好別人,不如先好好愛自己。
如果她這麽普通隨意的樣子對方都能接受,那她才覺得,這個人有繼續接觸下去的必要。
然而,基本上所有的相親對象都被她勸退,一看她的態度就不夠認真,而唯一沒被勸退的那個人,叫鄧洲。
鄧洲要比肖蒙蒙大7歲,他是個高學曆海歸,帶著銀邊眼鏡,溫文爾雅,模樣儒雅,說話耐心,身上有一種文質彬彬的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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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蒙蒙還記得她剛見到鄧洲的那天,是在一個下午。
西餐廳的窗戶明亮潔淨,下午暖洋洋的陽光從窗外透下來,落在了鄧洲身上,在金色的陽光下,他的容顏俊秀幹淨。
肖蒙蒙看到鄧洲之後,在心裏翻了個白眼,心想這種一看就是她最不喜歡的類型,是個老學究、書呆子,還是個大叔。
沒意思沒意思。
他們在西餐廳,環境高雅而上檔次,紅酒高奢,擺盤精致,細節處處見奢華,而肖蒙蒙穿得極簡單,純色長袖下麵搭著一條闊腿褲,她的妝都沒怎麽化就來了。
她坐下的時候也懶得注重用餐禮儀,拿起菜單隨便點了幾個自己想吃的,隨後,她把菜單還給鄧洲:“我點好了,你隨意。”
鄧洲倒是非常有涵養,沒有介意她的不禮貌,他又加了幾道菜,還問她有沒有什麽其他想要的,還算是個大方又貼心的人。
可惜肖蒙蒙就是不喜歡這種溫柔大叔的類型。
在等餐的時間裏,兩個人開始聊天,鄧洲的眸光落在她的臉上.:“那,先自我介紹一下?”
“介紹吧,”肖蒙蒙也抬起臉直視他:“我先介紹,我呢,也沒什麽其他本事,職業就是國家一級抬杠選手,奶茶專業鑒賞師,愛好是吃喝玩樂看電視,理想是混吃等死。”
眼前的女孩子,即使沒太化妝模樣也足夠清秀,她說話的時候語氣漫不經心,明顯是在胡扯,眼神沒有半點誠意。
肖蒙蒙已經做好了鄧洲要起身離開的準備,可讓她意外的是,當她看他時,發現他神色很沉穩,沒有半點被她激怒的意思。
肖蒙蒙甚至開始懷疑,這大叔不會不懂她的話什麽意思,跟不上時代的潮流吧?
“那很巧,”鄧洲看著她,終於慢聲開口:“我是國家一級接杠選手,奶茶陪鑒師。”
這話一落,肖蒙蒙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這個鄧洲好像和她想象的不太一樣,他脾氣很好的樣子,而且很包容,而且,他話裏的意思,肖蒙蒙不可能聽不出來。
他似乎對她還有點感覺。
肖蒙蒙頓了下,選擇實話實說:“那我和你攤牌吧,其實不是我想來相親的,是我爸媽逼我來的,他們想讓我忘記之前的事。我心裏有人,而那個人不喜歡我。”
雖然她故意用無所謂的語氣說的最後一句話,但鄧洲還是能聽出來她的強撐和脆弱。
鄧洲年紀確實不小了,也能算是閱人無數,第一眼看到肖蒙蒙,他其實就挺喜歡的。
小姑娘身上有一種朝氣和活潑的勁兒,他很喜歡她說話間的神態,生動地仿佛萬物在複蘇。
年紀越大,便越來越如同一潭死水,很難被輕易地影響心情,鄧洲常常會覺得生活寡淡無味,但是看到肖蒙蒙的瞬間,鄧洲便覺得他的生活裏有了一抹鮮活的色彩。
而對於肖蒙蒙的話,鄧洲隻是溫聲道:“小姑娘,你可能高估了愛情。你現在覺得你忘不掉,過一年你再看看。如果過一年忘不掉,那就過兩年,過兩年不可以,你就過三年,然後你會漸漸發現,你早就記不清那個人的樣子了。”
“真的嗎?”肖蒙蒙半信半疑地問。
她確實閱曆不多,所以現在經曆這種事才會有種天塌了的感覺,以至於崩潰了這麽久。
鄧洲想了想:“那你要試一下嗎?我可以陪你。”
肖蒙蒙警惕起來:“陪我是什麽意思?”
“是你理解的那個意思,我可以陪你,看看你能不能忘掉他。”
肖蒙蒙覺得荒謬:“我們才認識了多久,剛見麵你就……”
“不用多想,我沒有別的意思,我隻是覺得還挺喜歡你性格,”頓了下,他繼續道:“做不成戀人也可以做朋友。”
肖蒙蒙不說話了。
鄧洲應該也是能看出來的,她的所有行為和舉動都是在拒絕他,故意沒化妝也不打扮地過來,故意很沒禮貌地點菜,連自我介紹都非常敷衍。
但是鄧洲沒在意,相反地,他非常包容她,也沒有責怪她的敷衍。
雖說可能鄧洲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但是誰又能強硬地拒絕溫柔呢,溫柔又沒有錯。
“那……就先做朋友試試吧,先相處看看。”肖蒙蒙遲疑道。
就當交個朋友吧。
“恩,可以。”鄧洲道。
就這樣,肖蒙蒙通過相親,獲得了一個“異性朋友”。
真正相處以後,肖蒙蒙反而對鄧洲的印象改觀了。
不得不承認,高學曆的人就是不一樣,他其實很博學,並不是書呆子,肖蒙蒙覺得鄧洲更像是一本書,每次翻閱起來都會有新的內容,讓人讀起來隻覺得驚喜。
她時常覺得,自己在鄧洲麵前像是個小孩子一樣,連那些自以為深刻的愛恨情仇都變得孩子氣了起來,而且,鄧洲身上有一種讓人心情寧靜的感覺,她和他在一起時會洗去身上所有的浮躁。
有時候,肖蒙蒙想起來過去的那些事,或者在電視劇上看到蘇禦的時候,她的心情就會變得很差。
她會給鄧洲打電話,把鄧洲叫出來:“出來喝酒!”
鄧洲永遠隨叫隨到:“來了。”
他們約在湖邊。
月朗星稀,湖邊靜謐,肖蒙蒙和鄧洲站在湖邊的橋上,她手裏拎著一罐啤酒,和鄧洲手中的啤酒幹杯,她問:“喂,大叔,你說我會忘掉他嗎?是真的嗎?”
“我什麽時候騙過你。”鄧洲和她碰完杯,低頭喝了口酒。
“那我就信了你哦。”肖蒙蒙輕聲道。
現在肖蒙蒙叫鄧洲都是叫大叔,雖然事實上他看上去一點都不老,身上那種被沉澱過的儒雅氣質還很吸引人,但畢竟年齡差在這裏,她叫他大叔也不算叫錯。
鄧洲也挺喜歡肖蒙蒙叫自己大叔的,肖蒙蒙在他這裏就是個小孩,是個需要被寵愛、被包容的小女孩。
他能夠看出來肖蒙蒙所有的脆弱,她不開心的時候也不會表現出來,依舊會笑,隻是眉眼間的脆弱讓人心疼。
所以他想好好寵她,人生這麽長,有什麽煩惱值得記一輩子呢。
鄧洲覺得,肖蒙蒙這樣的女孩,就不應該有煩惱,她應該永遠眉眼帶笑,永遠生龍活虎,永遠不知疲倦地快樂著,像朵春日裏的嫩黃色迎春花一樣招搖。
“大叔,算一算我們認識到現在,也半年了。”肖蒙蒙喝了口酒,啤酒入喉,冰冰涼涼,冰得人肺腑都覺得清醒。
她突然想起來兩個人之前剛認識的場景,還有些唏噓。她那時候故意敷衍,要不是鄧洲脾氣好,她可能會錯過一個這麽好的朋友。
“恩,6個月零12天。”
“哇,不愧是高知,記憶力這麽好。”肖蒙蒙看他一眼,感慨道。
“因為是你的事,才會記得這麽清楚。”鄧洲淡淡地看了她一眼。
肖蒙蒙安靜了一秒,不說話了。
他們認識這半年來,剛開始是鄧洲主動約她,後來漸漸地變成了肖蒙蒙主動,她開始喜歡上和鄧洲在一起的感覺。在他麵前,肖蒙蒙無所顧忌,不用偽裝,想說就說,想笑就笑,想難過就難過,而鄧洲就像是一塊海綿,可以把她所有的情緒都吸走。
在鄧洲麵前的肖蒙蒙,是最真實的她,肖蒙蒙覺得自在。
她又不是傻子,怎麽可能不知道鄧洲對自己的心意,她望著深藍色天邊掛著的弦月,輕聲問道:“大叔,半年了,我還是會想起來他。你就不怕嗎?就算以後我們真的在一起了,我還是會時不時地想起來他。我之前和他分手,就是因為這個,我受不了他總是會想起我的閨蜜。你就不會怕這種事嗎?我怕死了。”
所以也一直不敢和你一起。
“我有很多很多時間。”鄧洲性子耐心,最不缺的就是時間:“我不會怕。就算你真的會想起他,又怎麽樣?”
男人銀邊眼鏡後麵的長眸帶著通透:“你和他認識不過一年,而我們有很多很多年。餘生就算你會想起來他,想起來他的時間也不會超過我和你在一起的時間。”
肖蒙蒙聞言,轉過頭看了鄧洲很久。
月光下,鄧洲五官立體,有一種說不出來的靜謐淡雅味道。
她承認,這一刻,她真的有被鄧洲打動到。
鄧洲的溫情總是體現在細節裏,肖蒙蒙不是沒人追過,可是那種追求都很浮於表麵,隻是送禮物和獻殷勤,可鄧洲不一樣,他讓肖蒙蒙覺得自己是被愛著的。
肖蒙蒙之前覺得,如果沒人愛她,那她就要自己好好地愛自己。
可是如果,那個愛她的人出現了呢?
誰不想被人那麽熱烈地愛著啊。
隻是她還沒完全放下蘇禦之前,肖蒙蒙還不想答應鄧洲。
再等一等吧。
時間是最好的答案。
作者有話要說:你們應該也能猜出來是he是be了!
她像是受傷的小獸,獨自躲在森林的角落裏舔舐傷口,她請了假, 不去工作,誰也不聯係, 想自己一個人挺過這段時間。
而在和蘇禦分開的兩周後,有一次她看了個愛情文藝片,哭得睡過去之後,聯係不上她的爸媽因為太擔心她, 直接找上了家門, 然後她的爸媽就看到肖蒙蒙哭得像金魚眼的模樣。
肖蒙蒙現在還記得媽媽看到她時的震驚表情,媽媽難以置信:“肖蒙蒙, 你是怎麽把自己弄成這副鬼樣子的?”
彼時肖蒙蒙剛被門鈴聲吵醒, 她腫著眼睛站在門邊,邋遢地看不出來原本的模樣。
肖蒙蒙看著從千裏之外趕過來的父母, 知道一切都瞞不住了,她自暴自棄道:“你應該問我, 我怎麽還活在這個世上啊。”
“你這孩子, 說什麽呢!”
“我說的實話啊。”
……
那一天, 肖蒙蒙開誠布公地和爸媽聊了很多。
聊了她根本不適合娛樂圈,她的演技有多差, 她其實已經放棄了明星夢,完全是因為他們的壓力才繼續留在圈子裏;聊了她喜歡上一個不愛自己的人, 而那個男孩喜歡的是她的閨蜜, 她把自己賠了進去,現在走不出來;聊了聊所有她藏在開心外表之下的悲傷和苦痛。
肖媽媽也是這一天才知道,她所以為的樂觀而讓她驕傲的那個女兒, 獨自承擔了多少。
做父母的哪有不愛孩子的,肖媽媽心疼道:“那你怎麽不和我們說?為什麽要自己承擔這些?”
肖蒙蒙流著淚說:“我怎麽沒說過?我說過啊,可你們說,讓我再堅持堅持。”
肖蒙蒙還清楚地記得,她剛去北影的時候,因為自己沒天賦而難過,她崩潰地在天台上給爸媽打電話說著自己不想讀書了,可是那時候爸媽都勸她說,好不容易考上了北影,怎麽可以放棄這樣的好機會,他們讓她再堅持堅持。
再堅持堅持。
這五個字決定了她之後的人生軌跡。
從那以後,肖蒙蒙就不再把自己的傷心和難過與爸媽講述了,她發現講也沒用,反正爸媽隻會說再堅持堅持而已。
後來她養成這樣表麵樂觀、不表現情緒的性格,大概也和這段經曆有關吧。
“蒙蒙……”肖爸爸隻覺得自責:“我們那時候覺得,你隻是不太適應新的學習環境,受挫了而已,想著你可能成長得太過順風順水,所以受挫能力不太強,想著讓你好好鍛煉鍛煉受挫能力,沒想到你已經嚴重到了這種程度。”
“其實也沒嚴重到什麽程度,”肖蒙蒙用手指擦著眼淚,故意用無所謂的語氣說:“你看,我不還是沒死嗎,我好好地活著呢。”
“你這孩子,能不能別總說這種話!”肖媽媽訓斥道,說是訓斥,肖媽媽自己先紅了眼眶。
“沒事,蒙蒙,不開心就離開吧,不喜歡娛樂圈就退出來,人生還有很多條路要走,不一定非要走這條路,我們回家,啊。”肖爸爸勸道。
其實讓肖蒙蒙進娛樂圈這件事,確實和他們當父母的脫不了關係。
有個當明星的女兒是多麽值得驕傲的事,他們女兒從小就漂亮伶俐,他們期待著她大紅大紫,大富大貴。他們為了自己可笑的虛榮心強求女兒留在這裏,卻沒想到,娛樂圈是吃人不吐骨頭的怪獸,把他們那個樂觀的女兒變成了現在的樣子。
“我真的可以退圈嗎?我都走到現在了……”肖蒙蒙喃喃道。
她其實已經做好了一輩子當個不入流的小明星的準備了,反正爸媽希望她當嘛,那她就當給他們看。
“可以,你可以退啊。”肖媽媽紅著眼睛開口,她平日裏最希望女兒能火,逢人便誇自己女兒演過什麽戲,這會卻也隻是點頭:“蒙蒙,如果真的不開心,我們就回家吧。”
“對,”肖爸爸應和道:“我們回家吧。”
“好,”肖蒙蒙哭著哭著,終於在此刻稍稍上翹了嘴角:“我想回家,我再也不想再在這裏待了。”
她真的想回家。
肖蒙蒙受夠了。
肖蒙蒙的家不在北城,隻是一個三線小城市。
她回到家鄉以後,去課外的輔導機構當了個舞蹈老師,在他們三線小城市也算是高薪了,而且工作很輕鬆,基本沒壓力。
肖蒙蒙很熱愛這份工作,那些小孩子們都很喜歡她。
回到家鄉之後,那種久違的自信又重新回來了,肖蒙蒙以前就是在街上會被人要聯係方式的美女,在娛樂圈打磨過後,她的氣質變得更好了,經常有男人會大張旗鼓地追求肖蒙蒙。
她還和以前在娛樂圈裏的姐妹們開玩笑道:“我終於理解那句話了,寧**頭,不做鳳尾,在娛樂圈我就是鳳尾,一點成就感都沒有,而現在回來了,我就是雞頭了。”
而那些姐妹在在娛樂圈裏還沒熬出頭,她們或多或少會羨慕肖蒙蒙:“真好啊,我們甚至開始羨慕起你了。”
“羨慕吧,羨慕吧,你們繼續熬吧,我就先撤退啦。”肖蒙蒙開玩笑道。
話是這麽說,每次肖蒙蒙看電視時看到自己曾經演過的劇,看到自己的熟人出現在熒幕上,看到阮知微、蘇禦的時候,她都會有片刻的怔然。
然後很久都忘記換台。
在娛樂圈裏的那些日子好像做了一場遙遠的夢,宛若上個世紀的事,要不是肖蒙蒙的微信聯係人裏還有他們,肖蒙蒙可能真的覺得自己從未和他們有過交集。
不過以後,應該確實也沒什麽交集了吧。
橋歸橋,路歸路,他們做出了不同的選擇,也在人生的分岔路口向彼此告別。
肖蒙蒙開始在自己的小城市過起了安逸而富足的生活,是和之前那種忙碌而疲憊的演戲完全不一樣的感覺。
在爸媽親人朋友的身邊,她有很多人愛。
爸媽仍然會擔心她還沒走出來,開始給她頻繁地安排各種相親,肖蒙蒙並不喜歡相親,她覺得自己還沒那麽老吧,這麽要著急要嫁出去。
但是她知道爸媽也是好意,他們拜托了很多人幫她找優質的男人,她不能讓爸媽沒麵子,不好拒絕,隻能答應。
於是,肖蒙蒙隻得每次趕場子一樣和各種男人吃飯、看電影。
她每次都不會刻意打扮,穿得很隨意,說話也坦率,她不想給對方留下多好的第一印象,她就是這個樣子,愛喜歡不喜歡,我又沒求著你喜歡。
這是蘇禦那件事告訴肖蒙蒙的道理,與其那麽委屈地討好別人,不如先好好愛自己。
如果她這麽普通隨意的樣子對方都能接受,那她才覺得,這個人有繼續接觸下去的必要。
然而,基本上所有的相親對象都被她勸退,一看她的態度就不夠認真,而唯一沒被勸退的那個人,叫鄧洲。
鄧洲要比肖蒙蒙大7歲,他是個高學曆海歸,帶著銀邊眼鏡,溫文爾雅,模樣儒雅,說話耐心,身上有一種文質彬彬的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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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餐廳的窗戶明亮潔淨,下午暖洋洋的陽光從窗外透下來,落在了鄧洲身上,在金色的陽光下,他的容顏俊秀幹淨。
肖蒙蒙看到鄧洲之後,在心裏翻了個白眼,心想這種一看就是她最不喜歡的類型,是個老學究、書呆子,還是個大叔。
沒意思沒意思。
他們在西餐廳,環境高雅而上檔次,紅酒高奢,擺盤精致,細節處處見奢華,而肖蒙蒙穿得極簡單,純色長袖下麵搭著一條闊腿褲,她的妝都沒怎麽化就來了。
她坐下的時候也懶得注重用餐禮儀,拿起菜單隨便點了幾個自己想吃的,隨後,她把菜單還給鄧洲:“我點好了,你隨意。”
鄧洲倒是非常有涵養,沒有介意她的不禮貌,他又加了幾道菜,還問她有沒有什麽其他想要的,還算是個大方又貼心的人。
可惜肖蒙蒙就是不喜歡這種溫柔大叔的類型。
在等餐的時間裏,兩個人開始聊天,鄧洲的眸光落在她的臉上.:“那,先自我介紹一下?”
“介紹吧,”肖蒙蒙也抬起臉直視他:“我先介紹,我呢,也沒什麽其他本事,職業就是國家一級抬杠選手,奶茶專業鑒賞師,愛好是吃喝玩樂看電視,理想是混吃等死。”
眼前的女孩子,即使沒太化妝模樣也足夠清秀,她說話的時候語氣漫不經心,明顯是在胡扯,眼神沒有半點誠意。
肖蒙蒙已經做好了鄧洲要起身離開的準備,可讓她意外的是,當她看他時,發現他神色很沉穩,沒有半點被她激怒的意思。
肖蒙蒙甚至開始懷疑,這大叔不會不懂她的話什麽意思,跟不上時代的潮流吧?
“那很巧,”鄧洲看著她,終於慢聲開口:“我是國家一級接杠選手,奶茶陪鑒師。”
這話一落,肖蒙蒙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這個鄧洲好像和她想象的不太一樣,他脾氣很好的樣子,而且很包容,而且,他話裏的意思,肖蒙蒙不可能聽不出來。
他似乎對她還有點感覺。
肖蒙蒙頓了下,選擇實話實說:“那我和你攤牌吧,其實不是我想來相親的,是我爸媽逼我來的,他們想讓我忘記之前的事。我心裏有人,而那個人不喜歡我。”
雖然她故意用無所謂的語氣說的最後一句話,但鄧洲還是能聽出來她的強撐和脆弱。
鄧洲年紀確實不小了,也能算是閱人無數,第一眼看到肖蒙蒙,他其實就挺喜歡的。
小姑娘身上有一種朝氣和活潑的勁兒,他很喜歡她說話間的神態,生動地仿佛萬物在複蘇。
年紀越大,便越來越如同一潭死水,很難被輕易地影響心情,鄧洲常常會覺得生活寡淡無味,但是看到肖蒙蒙的瞬間,鄧洲便覺得他的生活裏有了一抹鮮活的色彩。
而對於肖蒙蒙的話,鄧洲隻是溫聲道:“小姑娘,你可能高估了愛情。你現在覺得你忘不掉,過一年你再看看。如果過一年忘不掉,那就過兩年,過兩年不可以,你就過三年,然後你會漸漸發現,你早就記不清那個人的樣子了。”
“真的嗎?”肖蒙蒙半信半疑地問。
她確實閱曆不多,所以現在經曆這種事才會有種天塌了的感覺,以至於崩潰了這麽久。
鄧洲想了想:“那你要試一下嗎?我可以陪你。”
肖蒙蒙警惕起來:“陪我是什麽意思?”
“是你理解的那個意思,我可以陪你,看看你能不能忘掉他。”
肖蒙蒙覺得荒謬:“我們才認識了多久,剛見麵你就……”
“不用多想,我沒有別的意思,我隻是覺得還挺喜歡你性格,”頓了下,他繼續道:“做不成戀人也可以做朋友。”
肖蒙蒙不說話了。
鄧洲應該也是能看出來的,她的所有行為和舉動都是在拒絕他,故意沒化妝也不打扮地過來,故意很沒禮貌地點菜,連自我介紹都非常敷衍。
但是鄧洲沒在意,相反地,他非常包容她,也沒有責怪她的敷衍。
雖說可能鄧洲不是她喜歡的類型,但是誰又能強硬地拒絕溫柔呢,溫柔又沒有錯。
“那……就先做朋友試試吧,先相處看看。”肖蒙蒙遲疑道。
就當交個朋友吧。
“恩,可以。”鄧洲道。
就這樣,肖蒙蒙通過相親,獲得了一個“異性朋友”。
真正相處以後,肖蒙蒙反而對鄧洲的印象改觀了。
不得不承認,高學曆的人就是不一樣,他其實很博學,並不是書呆子,肖蒙蒙覺得鄧洲更像是一本書,每次翻閱起來都會有新的內容,讓人讀起來隻覺得驚喜。
她時常覺得,自己在鄧洲麵前像是個小孩子一樣,連那些自以為深刻的愛恨情仇都變得孩子氣了起來,而且,鄧洲身上有一種讓人心情寧靜的感覺,她和他在一起時會洗去身上所有的浮躁。
有時候,肖蒙蒙想起來過去的那些事,或者在電視劇上看到蘇禦的時候,她的心情就會變得很差。
她會給鄧洲打電話,把鄧洲叫出來:“出來喝酒!”
鄧洲永遠隨叫隨到:“來了。”
他們約在湖邊。
月朗星稀,湖邊靜謐,肖蒙蒙和鄧洲站在湖邊的橋上,她手裏拎著一罐啤酒,和鄧洲手中的啤酒幹杯,她問:“喂,大叔,你說我會忘掉他嗎?是真的嗎?”
“我什麽時候騙過你。”鄧洲和她碰完杯,低頭喝了口酒。
“那我就信了你哦。”肖蒙蒙輕聲道。
現在肖蒙蒙叫鄧洲都是叫大叔,雖然事實上他看上去一點都不老,身上那種被沉澱過的儒雅氣質還很吸引人,但畢竟年齡差在這裏,她叫他大叔也不算叫錯。
鄧洲也挺喜歡肖蒙蒙叫自己大叔的,肖蒙蒙在他這裏就是個小孩,是個需要被寵愛、被包容的小女孩。
他能夠看出來肖蒙蒙所有的脆弱,她不開心的時候也不會表現出來,依舊會笑,隻是眉眼間的脆弱讓人心疼。
所以他想好好寵她,人生這麽長,有什麽煩惱值得記一輩子呢。
鄧洲覺得,肖蒙蒙這樣的女孩,就不應該有煩惱,她應該永遠眉眼帶笑,永遠生龍活虎,永遠不知疲倦地快樂著,像朵春日裏的嫩黃色迎春花一樣招搖。
“大叔,算一算我們認識到現在,也半年了。”肖蒙蒙喝了口酒,啤酒入喉,冰冰涼涼,冰得人肺腑都覺得清醒。
她突然想起來兩個人之前剛認識的場景,還有些唏噓。她那時候故意敷衍,要不是鄧洲脾氣好,她可能會錯過一個這麽好的朋友。
“恩,6個月零12天。”
“哇,不愧是高知,記憶力這麽好。”肖蒙蒙看他一眼,感慨道。
“因為是你的事,才會記得這麽清楚。”鄧洲淡淡地看了她一眼。
肖蒙蒙安靜了一秒,不說話了。
他們認識這半年來,剛開始是鄧洲主動約她,後來漸漸地變成了肖蒙蒙主動,她開始喜歡上和鄧洲在一起的感覺。在他麵前,肖蒙蒙無所顧忌,不用偽裝,想說就說,想笑就笑,想難過就難過,而鄧洲就像是一塊海綿,可以把她所有的情緒都吸走。
在鄧洲麵前的肖蒙蒙,是最真實的她,肖蒙蒙覺得自在。
她又不是傻子,怎麽可能不知道鄧洲對自己的心意,她望著深藍色天邊掛著的弦月,輕聲問道:“大叔,半年了,我還是會想起來他。你就不怕嗎?就算以後我們真的在一起了,我還是會時不時地想起來他。我之前和他分手,就是因為這個,我受不了他總是會想起我的閨蜜。你就不會怕這種事嗎?我怕死了。”
所以也一直不敢和你一起。
“我有很多很多時間。”鄧洲性子耐心,最不缺的就是時間:“我不會怕。就算你真的會想起他,又怎麽樣?”
男人銀邊眼鏡後麵的長眸帶著通透:“你和他認識不過一年,而我們有很多很多年。餘生就算你會想起來他,想起來他的時間也不會超過我和你在一起的時間。”
肖蒙蒙聞言,轉過頭看了鄧洲很久。
月光下,鄧洲五官立體,有一種說不出來的靜謐淡雅味道。
她承認,這一刻,她真的有被鄧洲打動到。
鄧洲的溫情總是體現在細節裏,肖蒙蒙不是沒人追過,可是那種追求都很浮於表麵,隻是送禮物和獻殷勤,可鄧洲不一樣,他讓肖蒙蒙覺得自己是被愛著的。
肖蒙蒙之前覺得,如果沒人愛她,那她就要自己好好地愛自己。
可是如果,那個愛她的人出現了呢?
誰不想被人那麽熱烈地愛著啊。
隻是她還沒完全放下蘇禦之前,肖蒙蒙還不想答應鄧洲。
再等一等吧。
時間是最好的答案。
作者有話要說:你們應該也能猜出來是he是be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