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清晨,少了車水馬龍和尾氣塵煙,多了幾分屬於自然的寧靜,而這樣的美,隻有早起的人才能真正享受到。


    寬整的道路旁,《世界大戰之亞洲風雲》的廣告依然隨處可見,浩齊對於這些已經司空見慣了。在他的觀念裏,網遊原本隻是一種單純的消遣,為的是填補任務與任務之間長短不定的空白期,遊戲戰績的好壞根本無足輕重,隻不過這款融合了諸多先進技術的網遊營造出的環境是如此逼真,讓人深感真實世界的單調冷漠與虛擬世界的豐富情感存在的巨大差距。


    什麽樣的生活,才是自己想要的?


    心緒不寧的慢跑者繼續鍛煉他那健壯的肢體肌肉群,清晨的綠地環境優美,但怎能和上世紀的偏遠山林相媲美?看著穿白色布褂的老者悠然太極,又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采藥大叔:那不幸的家夥,是否安然渡過了昨夜的危險期?


    一如既往的鍛煉草草收了尾,浩齊又在菜場裏轉悠半圈,買齊了午餐和晚餐的菜。報刊亭的晨報和麵包店的早點自是不可或缺,隻是正要從麵包店裏出來的時候,意外和匆匆跑進來的小女生撞了個滿懷。


    如果是老辣的殺手,大概會在第一時間作出凶狠的自衛動作,但浩齊還隻算這一行的“新人”,而等他搞清了狀況,對方已經連連道歉了。


    “啊……啊!真不好意思!對不起!”


    “哎,小菲啊,怎麽又遲到啦!這位先生,真不好意思啊,您沒事吧!”收銀台那邊的女生說。


    除了衣服被稍稍弄皺,浩齊好像還真沒什麽事,倒是對方速度快、質量小,與自己相撞後跌倒在一旁。


    “噢,沒關係!”


    浩齊很自然的伸出手將這穿白色線衫的長發女生扶了起來。


    女生的手涼涼的,很軟,但這也隻是一瞬間的觸覺。剛剛從地上起來,貌似還未成年的小女生便趕緊把手抽了回去,又說了聲“抱歉”,慌慌張張的跑進麵包店裏屋去了。


    一陣淡而清新的香氣飄然而過,浩齊突然想起了多年前那段刻骨銘心的記憶。


    “小菲”,他將這個名字輕輕留在心間。


    ※※※


    “常龍”重新上線之時,獵人大叔正木然立於窗前,浩齊上前一看,炕上的采藥大叔已然麵色發白、身體僵硬。


    “大叔……”


    獵人慢慢轉過頭,通紅的眼睛裏寫滿了哀傷。


    浩齊默然,這是自己進入遊戲後失去的第一個夥伴,盡管隻是個係統的npc。


    外麵的雨已經停了,浩齊跟著獵人大叔用簡陋的工具在屋後小樹林挖了一處墳,安葬了采藥大叔,又將那兩隻大狼的頭隔了祭在墳前,這一晃眼便是一個多小時。


    “你今後怎麽打算?”獵人大叔終於問了這個浩齊期待已久的問題。


    “棄醫學獵!”四個字說得異常堅定。


    獵人大叔點了點頭,“你是先回村收拾收拾東西,還是直接跟我走?”


    想著家徒四壁的屋子裏也沒有什麽值得留戀的東西,而采藥大叔家裏的東西也不好隨便去動,浩齊很幹脆的選了後者。初級采藥的技能早已到手,看看藥筐裏的草藥也被泡得七零八落,便隻撿了柴刀和幾樣隨身的小物件。見獵人大叔背著獵槍和一個大號的行囊,他想著主動分擔一些重量,不想對方隻扔了兩個裝水的葫蘆過來,一路上也不多說話。


    這讓浩齊覺得同是師傅,性格卻相差甚遠。


    兩個不同職業的npc,在腳力方麵都很出色,半天下來,“常龍”的疲勞度居高不下,被獵人拉下了好一段路。好在這npc也不是精力無限的,臨近正午,他找了處靠近溪流的開闊地放下行囊,說了句“你拾柴生火”,然後就拎著獵槍進了樹林。


    浩齊大口大口的喘著氣,看著獵人大叔矯健的身姿,既羨慕又好奇:是不是一個人生活久了脾氣就會變得古怪?殺手和獵人在這方麵好像很相似,莫非自己n年之後也會變成一個“怪叔叔”?


    拾柴生火本沒有難度,可昨天才下過雨,林中的枯枝爛葉都濕嗒嗒的,搞了半天也隻是熏了個臉黑。忽聽得遠處傳來一聲槍響,浩齊起身去看,卻隻見得一群鳥兒拍著翅膀飛走了。


    “好一杆土銃,動靜真大!”


    心裏嘀咕著,繼續埋頭生火。


    等到獵人大叔拎著一隻肥大的灰毛野兔回來,浩齊勉強升起一堆小火,可濃煙之烈嗆得人唯恐不能退避三舍。大叔倒也不說什麽,在溪邊三兩下就把野兔剝皮去內髒,又用小刀非常仔細地將嵌在肉裏的鐵砂一一剔除,揀了根長木棍把洗好的肉串起,又從袋子裏抓了一小撮鹽巴抹在最外麵,輕車熟路的架在火上烤了起來。


    拾夠了柴火,浩齊坐下來看著獵人大叔剝下的兔皮,從切麵來看,這手藝很是純熟,隻是被鐵砂鑽出了不少小孔,賣價肯定是要影響的。再看他斜放在一旁的獵槍,深黑色的槍管外表粗糙,木質槍托磨損嚴重。


    經過多年的軍閥混戰,貧瘠的華夏大地上並不缺“毛瑟”、“莫辛納甘”、“斯普林菲爾德”、“李·恩菲爾德”、“曼利夏”這些知名步槍的身影,就連本土生產的槍械也是種類繁多,“快利”(連珠槍)、“漢陽造”(老套筒)、“湘造”、“遼十三”、“廣西條子”等等。放眼全國,估計就連民團和土匪也少有扛燧發槍的。


    在有關槍械方麵,獵人似乎總走在時代的後頭。


    “用過槍麽?”兩眼盯著烤肉的家夥卻看穿了浩齊的心思。


    “用過,但沒用過這樣的!”


    “這鳥槍可有些年頭了,指不定比你年紀還大呢!”獵人大叔又說。


    “可能還是滿清時代造的吧!”浩齊沒有半點嘲笑的意味。


    “管它滿清還是大明,能用就行!至少啊,它用著順手,耗費也不大!”獵人大叔看起來就像是那種重實質而非外在的,他緊接著掏出一把小刀,用刀尖在兔肉上劃出一道道小口子。


    浩齊沒做聲,這所謂耗費,指的大概就是火藥、槍彈以及維修方麵,他昨天正好在遊戲論壇上看了幾篇有關槍械的帖子,貌似連清朝遺留下來的“連珠槍”和“老套筒”也要賣到30大洋一支,每百發子彈10到15塊大洋不等,這樣的價格,普通人自然是望塵莫及的。


    “既然你說用過槍,就讓我看看你有多少基礎吧!”獵人大叔將叉著兔肉的木棍倒過來往地上一插,拄槍起身,從腰間解下一個小而精致的葫蘆,口對口的往槍管裏倒了些黑色粉末,又從另一個口袋裏拿了顆小手指大小的金屬丸子塞進槍管,從槍上取下槍棍照著槍管捅了幾下,再在擊發處的火藥池裏倒了些粉末,扳開擊錘,槍口朝上的遞給浩齊。


    浩齊接過槍,發現物品欄裏也相應有了槍的圖標——要是直接將其據為己有,也不知道這獵人會不會動粗來搶。當然,這隻是一念之間的想法,為了一條破槍失去一個好師傅,肯定是筆不劃算的買賣。


    “就那棵樹吧!”獵人大叔不遠處的一棵大樹。


    舉槍,瞄準。這瞄準裝置雖然極其原始,終究比沒有的好。


    一扣扳機,耳機裏傳出一聲轟響,動靜還真大!


    硝煙隨風散去,浩齊朝前一看,子彈在樹幹邊緣蹭了一道口子。


    “嗯,還行!”獵人眯起眼睛又將浩齊上下打量了一番,“這徒弟沒有收錯!”


    浩齊咧嘴一笑,這表情應該也很符合他的平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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