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一幕,那兩個男人手中的酒杯,吧嗒一聲掉在地上,愣愣地看著楊帆。“你……”嚇得隻剩下一個字。
喬安然一臉的錯愕過後,便是無法理解,楊帆怎麽到這來了?
“楊帆,你……”
楊帆沒說話,走過去,抓住一個人的腦袋猛砸在桌子上,另一隻收抓著另一人的頭發,憤怒地眼神盯著他:“徐同山現在廁所吃屎,說,你們怎麽計劃的?”
那男人眨了一下眼睛,正要說話。
砰!
腦袋撞向桌麵,七葷八素的又被楊帆提了起來:“還不說嗎?”
“我說,我說,都是徐同山讓我們騙喬小姐的,一切都是他設的局,他答應事成之後,給我們二十萬的酬勞。”
砰!
楊帆將那人,狠狠地砸向桌子,在那人一聲慘叫聲中,抓著喬安然的手往外走去。
喬安然到現在還是懵的,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徐同山又是誰?
“楊帆……”
楊帆沒搭腔,一直到了走廊裏,楊帆才放開她。
“徐同山是飛機上那個中年大叔,人家早把你調查清楚了,今天這就是個局,明白了嗎?”
喬安然不笨,恍然大悟:“我就說怎麽突然有人找到我要進行投資。”
“天上不會掉餡餅,以後小心點。”
喬安然默默點頭:“嗯,我會的,對了,你怎麽在這?”
“我和納蘭小姐出來玩,徐同山這家夥已經對我下手了,被我識破了,才逼他們說出了他們針對你的計劃。”
“那惠惠呢?”
一句話讓楊帆猛拍腦門,糟了,剛才他假裝昏迷的時候,徐同山說過,要對付納蘭惠。
楊帆轉身就走,看到楊帆那種表情,喬安然跟了上去,邊跑邊喊:“楊帆,到底怎麽了?”
等楊帆到了樓下的時候,已經遲了,一夥人將納蘭惠圍在中間,不知道在說什麽。
楊帆過去的時候,納蘭惠試圖解釋,看到楊帆來了,滿臉的期望:“楊帆,我沒有,我真的沒有。”
“怎麽回事?我是她朋友。”楊帆對圍著納蘭惠的七八個人道。
這七八個人,楊帆有印象,都是天歌夜總會的保安。
為首的男人一身西裝,耳朵上戴著耳麥,盯著楊帆瞧了一會:“你是她朋友?”
楊帆點頭:“對,我們一起來的。”
“我們在他的包包裏翻出了毒品,人贓俱獲,來這裏的都知道這裏的規矩,不允許有毒品這種東西存在,我們懷疑你是同謀。”為首的這個人是天歌夜總會的保安隊長曹誌,人稱小誌哥。
楊帆不由得笑了:“怎麽可能?她怎麽會碰毒品這種東西,而我更不可能是同謀。”
納蘭惠趕緊解釋:“絕對不會,我絕對不會碰那東西。”
事情已經很清楚了,全都是徐同山搞的鬼。
“第一,在她包包裏搜出毒品是事實。第二,如果她沒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我們隻有按這裏的規矩辦事。”曹誌冷冷的聲音,不容半點質疑。
“我再說一次,她不會碰毒品。”麻煩的是沒辦法說這一切是徐同山栽贓陷害,楊帆沒證據。
這個時候,喬安然也從那邊走了過來,聽到了這邊的對話,嚇了一跳,立即為納蘭惠解釋:“你們搞錯了,絕對搞錯了,惠惠絕對不會碰那東西。”
曹誌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冷:“我隻相信證據。”那眼神,那聲音沒有任何變化,有種不講人情,不講人性到了讓人絕望的地步。
證據,哪來的證據,他媽的要是有證據,楊帆還用得著廢話嗎?
再說了徐同山這混蛋故意栽贓陷害,還會留下證據嗎?
“敢問怎麽稱呼?”楊帆問曹誌。
“叫我曹誌就行。”曹誌不動聲色地答道。
“能不能派人把洗手間的徐同山那夥人帶下來。”
曹誌看向楊帆:“你想幹什麽?”
“他們和此事有關,既然要把這件事搞清楚,相關人員就必須要全部到場了。”
曹誌同意了:“這倒也說得過去。”
他揮揮手,立即有兩三個人去樓上的洗手間。
過了會,三個人下來了:“誌哥,洗手間沒人。”
“一個都沒有嗎?沒見徐同山那夥人嗎?”楊帆迫不及待地問。
“對,一個都沒有。”那個手下肯定地回答楊帆。
徐同山早已經跑了,現在死無對證,這人渣夠狠的,楊帆有點後悔了,剛才不應該輕易放過這家夥。
“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曹誌最後問楊帆。
“我可以和我的朋友說幾句話嗎?”想了想的楊帆提議道。
“可以。”
楊帆走向納蘭惠,拉著她走向一邊:“剛才我不在的時候怎麽回事?”
“剛才你走了,有一群人過來找我喝酒,男男女女都有,我就過去了。後來喝到一半,保安來了,說我們之中有人身上有麵粉,所有人的包包都被搜了,其他人都沒事,就我的包包裏有一包‘麵粉’,楊帆那真不是的我的……”納蘭惠表情暗淡地看著楊帆,試圖解釋。
“惠惠,你別急,你是什麽人我還不知道嗎?今天晚上這是個陰謀,剛才那抽獎也是故意安排的。”
納蘭惠恍然大悟:“誰……誰這麽卑鄙?”
“飛機上那個中年大叔!”
納蘭惠想起來了:“是他?”
“對,不過,現在說這些沒用了,你放心心,我不會讓你有事的,別擔心。”說完了,兩人又返身回來,楊帆走到曹誌麵前:“你想怎麽處置我朋友?”
“按照這裏的規矩,砍斷雙腳雙手。”
“這是私刑。”
曹誌不容置疑地看著楊帆:“我說了這是這裏的規矩,既然來到這裏那就必須講規矩。”
“沒有商量的餘地?”
“如果有商量的餘地還叫規矩嗎?那應該叫放屁。”
楊帆已經明確了曹誌的態度:“如果我說,我的朋友我一定要帶走呢?”
曹誌第一次笑了:“嗬嗬,你應該先去打聽一下這裏是什麽地方?”
楊帆直搖頭:“不……我不管這裏是什麽地方,今天我這位朋友,我一定要帶走。”
喬安然一臉的錯愕過後,便是無法理解,楊帆怎麽到這來了?
“楊帆,你……”
楊帆沒說話,走過去,抓住一個人的腦袋猛砸在桌子上,另一隻收抓著另一人的頭發,憤怒地眼神盯著他:“徐同山現在廁所吃屎,說,你們怎麽計劃的?”
那男人眨了一下眼睛,正要說話。
砰!
腦袋撞向桌麵,七葷八素的又被楊帆提了起來:“還不說嗎?”
“我說,我說,都是徐同山讓我們騙喬小姐的,一切都是他設的局,他答應事成之後,給我們二十萬的酬勞。”
砰!
楊帆將那人,狠狠地砸向桌子,在那人一聲慘叫聲中,抓著喬安然的手往外走去。
喬安然到現在還是懵的,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徐同山又是誰?
“楊帆……”
楊帆沒搭腔,一直到了走廊裏,楊帆才放開她。
“徐同山是飛機上那個中年大叔,人家早把你調查清楚了,今天這就是個局,明白了嗎?”
喬安然不笨,恍然大悟:“我就說怎麽突然有人找到我要進行投資。”
“天上不會掉餡餅,以後小心點。”
喬安然默默點頭:“嗯,我會的,對了,你怎麽在這?”
“我和納蘭小姐出來玩,徐同山這家夥已經對我下手了,被我識破了,才逼他們說出了他們針對你的計劃。”
“那惠惠呢?”
一句話讓楊帆猛拍腦門,糟了,剛才他假裝昏迷的時候,徐同山說過,要對付納蘭惠。
楊帆轉身就走,看到楊帆那種表情,喬安然跟了上去,邊跑邊喊:“楊帆,到底怎麽了?”
等楊帆到了樓下的時候,已經遲了,一夥人將納蘭惠圍在中間,不知道在說什麽。
楊帆過去的時候,納蘭惠試圖解釋,看到楊帆來了,滿臉的期望:“楊帆,我沒有,我真的沒有。”
“怎麽回事?我是她朋友。”楊帆對圍著納蘭惠的七八個人道。
這七八個人,楊帆有印象,都是天歌夜總會的保安。
為首的男人一身西裝,耳朵上戴著耳麥,盯著楊帆瞧了一會:“你是她朋友?”
楊帆點頭:“對,我們一起來的。”
“我們在他的包包裏翻出了毒品,人贓俱獲,來這裏的都知道這裏的規矩,不允許有毒品這種東西存在,我們懷疑你是同謀。”為首的這個人是天歌夜總會的保安隊長曹誌,人稱小誌哥。
楊帆不由得笑了:“怎麽可能?她怎麽會碰毒品這種東西,而我更不可能是同謀。”
納蘭惠趕緊解釋:“絕對不會,我絕對不會碰那東西。”
事情已經很清楚了,全都是徐同山搞的鬼。
“第一,在她包包裏搜出毒品是事實。第二,如果她沒辦法證明自己的清白,我們隻有按這裏的規矩辦事。”曹誌冷冷的聲音,不容半點質疑。
“我再說一次,她不會碰毒品。”麻煩的是沒辦法說這一切是徐同山栽贓陷害,楊帆沒證據。
這個時候,喬安然也從那邊走了過來,聽到了這邊的對話,嚇了一跳,立即為納蘭惠解釋:“你們搞錯了,絕對搞錯了,惠惠絕對不會碰那東西。”
曹誌的聲音一如既往的冷:“我隻相信證據。”那眼神,那聲音沒有任何變化,有種不講人情,不講人性到了讓人絕望的地步。
證據,哪來的證據,他媽的要是有證據,楊帆還用得著廢話嗎?
再說了徐同山這混蛋故意栽贓陷害,還會留下證據嗎?
“敢問怎麽稱呼?”楊帆問曹誌。
“叫我曹誌就行。”曹誌不動聲色地答道。
“能不能派人把洗手間的徐同山那夥人帶下來。”
曹誌看向楊帆:“你想幹什麽?”
“他們和此事有關,既然要把這件事搞清楚,相關人員就必須要全部到場了。”
曹誌同意了:“這倒也說得過去。”
他揮揮手,立即有兩三個人去樓上的洗手間。
過了會,三個人下來了:“誌哥,洗手間沒人。”
“一個都沒有嗎?沒見徐同山那夥人嗎?”楊帆迫不及待地問。
“對,一個都沒有。”那個手下肯定地回答楊帆。
徐同山早已經跑了,現在死無對證,這人渣夠狠的,楊帆有點後悔了,剛才不應該輕易放過這家夥。
“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曹誌最後問楊帆。
“我可以和我的朋友說幾句話嗎?”想了想的楊帆提議道。
“可以。”
楊帆走向納蘭惠,拉著她走向一邊:“剛才我不在的時候怎麽回事?”
“剛才你走了,有一群人過來找我喝酒,男男女女都有,我就過去了。後來喝到一半,保安來了,說我們之中有人身上有麵粉,所有人的包包都被搜了,其他人都沒事,就我的包包裏有一包‘麵粉’,楊帆那真不是的我的……”納蘭惠表情暗淡地看著楊帆,試圖解釋。
“惠惠,你別急,你是什麽人我還不知道嗎?今天晚上這是個陰謀,剛才那抽獎也是故意安排的。”
納蘭惠恍然大悟:“誰……誰這麽卑鄙?”
“飛機上那個中年大叔!”
納蘭惠想起來了:“是他?”
“對,不過,現在說這些沒用了,你放心心,我不會讓你有事的,別擔心。”說完了,兩人又返身回來,楊帆走到曹誌麵前:“你想怎麽處置我朋友?”
“按照這裏的規矩,砍斷雙腳雙手。”
“這是私刑。”
曹誌不容置疑地看著楊帆:“我說了這是這裏的規矩,既然來到這裏那就必須講規矩。”
“沒有商量的餘地?”
“如果有商量的餘地還叫規矩嗎?那應該叫放屁。”
楊帆已經明確了曹誌的態度:“如果我說,我的朋友我一定要帶走呢?”
曹誌第一次笑了:“嗬嗬,你應該先去打聽一下這裏是什麽地方?”
楊帆直搖頭:“不……我不管這裏是什麽地方,今天我這位朋友,我一定要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