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一會我帶你去個地方。」並肩舉起獎盃的時候,池瑜低聲貼著她的耳朵道,「給你一個驚喜。」


    她們在眾目睽睽之下,在全校人的注視裏,並肩而立,站在一起,靠得極近。


    齊清猛然意識到,池瑜是……


    她在給自己安全感。


    「我跟你走。」齊清毫不猶豫回應道,「姐姐。」


    -


    法庭上。


    「被告人齊誌強,男,47歲,1976年5月5日出生於海省齊家村,初中文化,無業,戶籍所在地海省齊家村,被捕前居住於齊家村二二一幢,因涉嫌買賣人口、虐待罪被刑拘……依照……判決如下:


    「被告人齊誌強,犯買賣人口、虐待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七個月,並處罰金……」


    齊誌強站在被告席上,破口大罵:「我自己的女兒,我還不能做主了嗎!我不服!」


    然而一切都被審判徹底打斷。


    隨著法槌落下,齊清站在席上,注視著法庭上發生的一切。


    池瑜站在她的身邊,骨節分明的手指輕輕握住少女的指尖:「一切都要結束了。」


    她們從學校出來,池瑜從車裏拿了兩身正裝。


    幹練的女律師腳踩氣場十足的尖頭高跟,搭配剪裁得體的裙裝,身旁的女高中生穿著簡單樸素卻不失大氣。


    「都過去了。」池瑜長嘆了一口氣,眉梢揚起。


    齊清點了點頭,眼眸平靜,毫無波瀾地望向被告席上鬍子拉碴的齊誌強。


    「被告人馬慧娟,女,45歲,被告人吳茵,女,45歲,被告人齊平,男,48歲……」


    被告席上,吳茵垂頭掩麵,反覆念著對不起。


    而她的身邊,馬慧娟始終注視著齊清,一遍又一遍地謾罵,直到被法警警告,才滿含憤怒與不甘地閉上了嘴。


    「別怕。」池瑜捏緊齊清的手。


    誰料少女搖了搖頭,逐漸成長的手指節已經和身旁的人一樣,不再柔軟,堅定地與池瑜十指交握,聲音隨輕,卻不似平時那般動搖:「姐姐,我沒有在怕。」


    少女回憶起幾個月前的小院,齊誌強和馬慧娟將自己捆綁著親手拿去換了十萬塊錢。


    換來了齊朗娶妻的彩禮。


    那天,她沒做錯任何事,卻遭遇了這場無妄之災。


    不,那天,她應該反抗才對,反抗這不公,而不是帶著徹底的失望,選擇任由馬慧娟將自己按進塵土中。


    那是她的父母,但那也是一段不用再回望的過去。


    沒有和解,也不需要和解,從被拋棄的那一刻開始,一切就不再有回頭和解的可能。


    一係列的名字之後,蒼老的男人腳步蹣跚地走上了被告席。


    這是一切罪孽、痛苦的起源。


    但又不是。


    齊清淺琥珀色的眸子注視著被告席上垂垂老矣的男人,幹瘦的身體似乎早已承受不了更多,任誰看了都無法想像,是這樣一個人,曾經毫不猶豫用金錢換取了兩個少女的生命。


    幸好她們足夠幸運,又或者說是足夠頑強。


    踏著海浪與霞光,在這場磨難中攜手並肩,走到了現在,並未讓這場詭計得逞,並未放過任何一個惡人。


    「被告人齊哲,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


    宣判聲音落下,一切終於塵埃落定。


    不管再怎麽平靜,當一切結束的時候,人還是無法控製本能的狂喜與釋然。


    齊清下意識回望身旁的池瑜,發覺對方深邃的黑眸中,同樣流淌出壓抑的情緒。


    對自己而言,這是三個月。


    對池瑜而言,這是等待了十年的正義。


    意識恍惚間,齊清聽見池瑜一遍又一遍地重複「清清」


    她點著頭,一遍遍地回應道,「姐姐」


    池瑜握緊她的手,牽著她走出法庭。


    陽春三月,柳絮飄飛,落進狹長勾人的眼中,一顆淚珠滾落,沖刷走了柳絮。


    「清清,親一下。」池瑜柔聲道。


    齊清轉過頭,略有迷茫地與她對視,許久後,柔軟的唇齒想觸。


    夕陽灑落,齊清虔誠地重複了一遍自己的誓言,呢喃道:「姐姐,我信仰您,永遠。」


    「我愛你,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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