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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主角受後我攻了偏執大佬 作者:安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小白狗不走開,阮池隻好自己走開。
他剛走開幾步,小白狗就屁顛顛地再次跟上來。像一塊狗皮膏藥似的,他走到哪跟到哪。
阮池:……
他隻好爬上床躲著。
小白狗當然爬不上距地一米來高的床,即使將腦袋高高揚起,也很難看見躲在床中央的小男孩。
但小狗的嗅覺卻很靈敏。它繞著偌大的床轉圈,竭力尋找著熟悉的味道,轉了一圈又一圈後,終於不動了。
阮池聽到小狗走動的聲音消失,長長鬆口氣,輕手輕腳地湊到床邊一看。
隻見小白狗趴在他的拖鞋上,團成一個小球……睡著了。
他好奇地俯身下去,輕輕地撫過小白狗柔軟的茸毛。
-
被小狗的舌頭舔舐並不噁心。小狗吃的是最幹淨的食物,舌頭是它們為自己梳理清潔毛髮的工具,也是它們表達喜愛、宣誓忠誠的標誌。
人卻不同。
人太髒了。從頭到腳、從裏到外,無論身心,都是如此。
阮池一直是這樣想的。當然他並不會否認,自己也是這樣的人類之一。
再漂亮的皮囊,看久了也就無趣了。漂亮皮囊之下的本質即使不算醜陋,卻也千篇一律的無聊庸俗。
安瀾單方麵以為他和宗默有那方麵的關係,每次都上趕著把人往他這裏推。其實是為了宗默好,希望宗默能討得金主歡心,好多掙得一些優質資源。
畢竟,再漂亮的皮囊也沒有多長的保質期。
宗默並不懂得安瀾的苦心孤詣,渾身寫滿抗拒卻又缺乏反抗的膽量。如果他真是那種喜歡玩漂亮男孩的老男人,早該煩了。
花了同樣的錢,為什麽不挑個積極主動擅長花言巧語的小可愛呢,世界上漂亮的孩子又不缺宗默一個。
但他阮池,就喜歡別人不高興,看到別人不高興,他就高興了。
勉勉強強還算有趣吧。
直到某一天,發生了更加有趣的事。
宗默把他的酒杯搶走了。
阮池:……
不但搶酒杯,還伸手過來揉他的胃。
阮池短暫地僵硬了一秒,便發覺這種感覺並不壞。隻是宗默的眼神,讓他有些想不明白,這人是到底是出於好心給他緩解胃痙攣,還是衝著胃部上方那層皮.肉來的。
不過宗默至少還記得自己的職責,將他送回了家。
太多的應酬加上過量的酒精,阮池早就身心俱疲,隻想先睡一覺。
宗默竟然又闖進他的房間。
然後,一邊給他餵粥,一邊眼珠子滴溜溜亂轉。
阮池:……
這傢夥的膽子真的不是一般的大,但感覺還不錯。
-
這的確是個陌生人。
或許是某個鳩占鵲巢的鬼魂,繼承了原主的部分記憶,所以知道他是誰,但並不怕他。
不怕他,卻爽快地答應他的任何要求,比原來的宗默還要更聽話。
……有點奇怪。
不過,還是聽話一點比較可愛。
每天乖乖做飯和他一起吃,還搖著不存在的尾巴求誇獎。
可惜阮池並沒有誇人的習慣。
他向來就事論事,將員工呈上來的方案一一指點優劣。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順便還可以附上一頓罵,免得這些傢夥不知天高地厚得意自滿。
至於籠統地誇讚一句「好」「不錯」「很棒」,除了增添無用的虛榮心之外毫無意義,還不如將問題一條一條地羅列出來。他受到的教育向來如此。
他和宗默有太多不一樣的地方了。
他連罵人都力求言簡意賅一語破的,壓根不知道有人會因為一些虛無縹緲的事而整夜胡思亂想。
-
宗默大多時候都很聽話,卻時不時耍點小性子、發點小脾氣。
這就更可愛了。
不久後,阮池發現,宗默不僅僅是聽自己的話,也不怎麽拒絕其他人。
宗默似乎是習慣性地照顧遷就別人,在考慮自己之前先考慮別人,無差別地對人溫柔和善。
有點讓人不爽。
盡管如此,隻要他一天是宗默的金主,宗默就一天不可能離開他。
小狗愛著所有醜陋不堪的人類。可隻要在主人身邊,他的眼裏便隻有自己的主人。
永遠這樣下去就好了,就算宗默不喜歡他也沒關係。
-
阮池第一次見到這種對錢毫無興趣還極其容易上當受騙的小笨蛋。
他也是第一次感到如此無能為力。
除了錢,還有什麽能讓人開心的東西?
他實在是想不到了。
他思來想去,決定騙宗默一回。
不擇手段才能掙到大錢。隻要能夠達成所願,無論過程如何下作又有什麽關係。他在收購別人視若珍寶的公司時,搶奪至親的股份時,什麽手段沒用過。
他的人生字典其實無比簡單,會拖累他的東西一概沒有。
沒有道歉,因為不需要。沒有後悔,因為不必要。
得不到想要的結果,不過是自己技不如人。與其後悔懊惱浪費時間,倒不如好好反省,不要再愚蠢地重蹈覆轍
可宗默總是讓他後悔。
他的字典裏同樣沒有撒謊,那是因為不屑。但這次他撒謊了,甚至因為自己的謊言感到後悔。
他剛走開幾步,小白狗就屁顛顛地再次跟上來。像一塊狗皮膏藥似的,他走到哪跟到哪。
阮池:……
他隻好爬上床躲著。
小白狗當然爬不上距地一米來高的床,即使將腦袋高高揚起,也很難看見躲在床中央的小男孩。
但小狗的嗅覺卻很靈敏。它繞著偌大的床轉圈,竭力尋找著熟悉的味道,轉了一圈又一圈後,終於不動了。
阮池聽到小狗走動的聲音消失,長長鬆口氣,輕手輕腳地湊到床邊一看。
隻見小白狗趴在他的拖鞋上,團成一個小球……睡著了。
他好奇地俯身下去,輕輕地撫過小白狗柔軟的茸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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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小狗的舌頭舔舐並不噁心。小狗吃的是最幹淨的食物,舌頭是它們為自己梳理清潔毛髮的工具,也是它們表達喜愛、宣誓忠誠的標誌。
人卻不同。
人太髒了。從頭到腳、從裏到外,無論身心,都是如此。
阮池一直是這樣想的。當然他並不會否認,自己也是這樣的人類之一。
再漂亮的皮囊,看久了也就無趣了。漂亮皮囊之下的本質即使不算醜陋,卻也千篇一律的無聊庸俗。
安瀾單方麵以為他和宗默有那方麵的關係,每次都上趕著把人往他這裏推。其實是為了宗默好,希望宗默能討得金主歡心,好多掙得一些優質資源。
畢竟,再漂亮的皮囊也沒有多長的保質期。
宗默並不懂得安瀾的苦心孤詣,渾身寫滿抗拒卻又缺乏反抗的膽量。如果他真是那種喜歡玩漂亮男孩的老男人,早該煩了。
花了同樣的錢,為什麽不挑個積極主動擅長花言巧語的小可愛呢,世界上漂亮的孩子又不缺宗默一個。
但他阮池,就喜歡別人不高興,看到別人不高興,他就高興了。
勉勉強強還算有趣吧。
直到某一天,發生了更加有趣的事。
宗默把他的酒杯搶走了。
阮池:……
不但搶酒杯,還伸手過來揉他的胃。
阮池短暫地僵硬了一秒,便發覺這種感覺並不壞。隻是宗默的眼神,讓他有些想不明白,這人是到底是出於好心給他緩解胃痙攣,還是衝著胃部上方那層皮.肉來的。
不過宗默至少還記得自己的職責,將他送回了家。
太多的應酬加上過量的酒精,阮池早就身心俱疲,隻想先睡一覺。
宗默竟然又闖進他的房間。
然後,一邊給他餵粥,一邊眼珠子滴溜溜亂轉。
阮池:……
這傢夥的膽子真的不是一般的大,但感覺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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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是個陌生人。
或許是某個鳩占鵲巢的鬼魂,繼承了原主的部分記憶,所以知道他是誰,但並不怕他。
不怕他,卻爽快地答應他的任何要求,比原來的宗默還要更聽話。
……有點奇怪。
不過,還是聽話一點比較可愛。
每天乖乖做飯和他一起吃,還搖著不存在的尾巴求誇獎。
可惜阮池並沒有誇人的習慣。
他向來就事論事,將員工呈上來的方案一一指點優劣。行就是行,不行就是不行,順便還可以附上一頓罵,免得這些傢夥不知天高地厚得意自滿。
至於籠統地誇讚一句「好」「不錯」「很棒」,除了增添無用的虛榮心之外毫無意義,還不如將問題一條一條地羅列出來。他受到的教育向來如此。
他和宗默有太多不一樣的地方了。
他連罵人都力求言簡意賅一語破的,壓根不知道有人會因為一些虛無縹緲的事而整夜胡思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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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默大多時候都很聽話,卻時不時耍點小性子、發點小脾氣。
這就更可愛了。
不久後,阮池發現,宗默不僅僅是聽自己的話,也不怎麽拒絕其他人。
宗默似乎是習慣性地照顧遷就別人,在考慮自己之前先考慮別人,無差別地對人溫柔和善。
有點讓人不爽。
盡管如此,隻要他一天是宗默的金主,宗默就一天不可能離開他。
小狗愛著所有醜陋不堪的人類。可隻要在主人身邊,他的眼裏便隻有自己的主人。
永遠這樣下去就好了,就算宗默不喜歡他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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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池第一次見到這種對錢毫無興趣還極其容易上當受騙的小笨蛋。
他也是第一次感到如此無能為力。
除了錢,還有什麽能讓人開心的東西?
他實在是想不到了。
他思來想去,決定騙宗默一回。
不擇手段才能掙到大錢。隻要能夠達成所願,無論過程如何下作又有什麽關係。他在收購別人視若珍寶的公司時,搶奪至親的股份時,什麽手段沒用過。
他的人生字典其實無比簡單,會拖累他的東西一概沒有。
沒有道歉,因為不需要。沒有後悔,因為不必要。
得不到想要的結果,不過是自己技不如人。與其後悔懊惱浪費時間,倒不如好好反省,不要再愚蠢地重蹈覆轍
可宗默總是讓他後悔。
他的字典裏同樣沒有撒謊,那是因為不屑。但這次他撒謊了,甚至因為自己的謊言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