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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人同人] 和蜘蛛腦分手後我失憶了 作者:冷釀玫瑰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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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真不是和他開玩笑, 我最近感覺自己的壓力太大,是真想找個地方放鬆一下。
聽我說要出去玩,老傢夥相當痛快地點頭答應了。他這人有個優點,就是適應能力特別強, 並且始終會対自己沒接觸過的東西表現出一種十足的好奇心。
這樣的人相處起來才有趣。
既然要出去, 那還是需要提前準備一下的, 我不希望成為人群裏麵的焦點,但也好歹不能成為純路人啊。
「你手裏還有沒有那個能移動的方法?」我問老傢夥,這次我並不想到自己住的附近去玩,我住的這個城市叫x譚市,地方不算大, 民風又特別淳樸, 夜生活顯然不會像大城市那樣豐富, 假如他沒有那個瞬間移動的方法, 那也就隻能在這湊合一下了。
「你想去哪?」老傢夥晃了晃手裏一張像卡片一樣的東西, 看著那東西我就明白這事有門, 於是把想法跟他說了,我說小地方沒什麽好玩的, 不如帶他到大城市裏見見世麵。
別看他在家裝總裁, 老傢夥骨子裏其實也是個不安分的, 一聽這話便來了興致,「這東西倒是能到其他的城市, 但是這個能力也有一個限製, 它不是任何地方都能去的, 它隻能帶我們去那種, 自己去過並且知道詳細坐標的地方。」
這些年我去過的地方倒是不少,可是很多都記不住了, 隻有幾個能記住名字和地理位置的城市也沒什麽好玩的。看我在那想半天也沒想出個結果,老傢夥就建議說,他倒是知道一個地方挺有意思的,問我要不要去看看。
「呦,行家啊。」我給了他一個眼神,既然有地方玩我也不挑,便跟他說等我一會,自己這就去換衣服。
大多數女孩子在挑衣服方麵都有選擇恐懼症,我也一樣,不過倒不嚴重,在衣櫃裏翻了一會,就找出一件適合出去玩的上衣。我不怎麽買那種顏色鮮亮的衣服,手裏這件衣服的顏色還是黑色,不過料子我也挺喜歡的,屬於那種厚實又有質感的金絲絨。
「餵老傢夥,你說的那個城市,叫普什麽利特的地方穿這種衣服冷不冷?」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問了老傢夥那裏的氣候,看看要不要再加一個外套,反正也都是到這種關係了,我也沒什麽好遮掩的,穿著內衣從衣帽間探出半個頭,舉著那件衣服問他。
「普利塞利特。現在應該是初秋吧。」老傢夥半躺半坐沙發上,一副懶洋洋的樣子,聽他這麽一說我就知道自己選擇這件還算行,幹脆直接就在原地開始套衣服,穿完衣服又回去翻出一件緊身的皮裙搭上。
嗯,很完美。我自己挺滿意,果然蹦迪就要穿皮裙。
「怎麽樣。」我又探出身子問他。
老傢夥歪著頭笑了笑,朝我招招手,見我走了過來,他也站起身子,圍著我轉了一圈,便摸著下巴還在那似笑非笑,我被他笑得有點發毛,瞪了他一眼,「你笑什麽,覺得奇怪就直說。」
當然,我也隻是隨口問問,反正我也不可能把審美的希望寄托在一個直男身上。
「還挺好的。」他微微皺了皺眉,「你穿高領的衣服熱不熱?」
一說到這我就來氣,我白了他一眼,「你以為我想穿這種?要不是你啃得我脖子上都是紅印子,誰想穿這樣的。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
「這樣的衣服也挺好看,我記得這好像是某個民族的衣服吧,叫什麽來著。」老傢夥可能是有點心虛,開始在那轉移話題。
「旗袍。」我哼了一聲,也懶得和他計較,我扯了扯自己的衣服,「不過這不算是標準的,那種一般都是連身的裙子,我這個就是件上衣。」我跑到門口又去翻鞋,找了一雙也是黑色的短靴,老傢夥看著我的鞋子又在那叭叭的,「不冷?」
「你一會說我冷一會說我熱,那裏到底是冷還是熱啊。」我沒好氣地邊說邊穿鞋,「我覺得這樣搭挺好看的,露腿顯腿長。」
「你的腿已經夠長了不用顯了。」他嬉皮笑臉地說,「我覺得你的腿露的有點太多了,到時候肯定冷,嗯,讓我幫你挑挑。」
他也蹲下來相當認真地看著我鞋櫃裏那一堆鞋,拿出來一雙長筒靴,「這個吧。」
「這能行嗎。」我対他的審美水平相當質疑,「我還是覺得搭普通的馬丁靴比較好看。」
「你不相信我?」
「有點。」我毫不猶豫地說,脫下其中一隻短靴,拿著他遞過來的長筒靴卻沒急著往腳上套,「不是我損你,我真覺得你審美水平一般。」
「親愛的,我可是覺得你長得非常好看的。」看我在那單腿站著,老傢夥難得好心地過來扶了我一把。
我剛想問他什麽意思,卻一下子明白了過來,老實地閉上了嘴,默默把靴子穿上了。
心裏卻不住地吐槽這人真是太損了,他說我好看,我要是再說他審美有問題,那不就讓我變相承認自己長得醜嗎?
我承認自己長得肯定不如老太婆她們,可是總說自己醜,換誰都是說不出口的。
收拾完之後我又跑到鏡子旁邊照了照,別說,這麽搭配起來還可以,就是總感覺沒有穿馬丁靴顯得精神,有這腿不露還真是可惜了啊,我拍拍自己的腿,嘆了一口氣。
「不錯,黑色多顯瘦。」老傢夥也竄到我身後,站在那就開始吹彩虹屁,後來他大概腦子抽了,居然又像個八爪魚似的粘了過來,我斜了他一眼,警告他,「你別給我想什麽奇怪的事啊,我還要出去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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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真不是和他開玩笑, 我最近感覺自己的壓力太大,是真想找個地方放鬆一下。
聽我說要出去玩,老傢夥相當痛快地點頭答應了。他這人有個優點,就是適應能力特別強, 並且始終會対自己沒接觸過的東西表現出一種十足的好奇心。
這樣的人相處起來才有趣。
既然要出去, 那還是需要提前準備一下的, 我不希望成為人群裏麵的焦點,但也好歹不能成為純路人啊。
「你手裏還有沒有那個能移動的方法?」我問老傢夥,這次我並不想到自己住的附近去玩,我住的這個城市叫x譚市,地方不算大, 民風又特別淳樸, 夜生活顯然不會像大城市那樣豐富, 假如他沒有那個瞬間移動的方法, 那也就隻能在這湊合一下了。
「你想去哪?」老傢夥晃了晃手裏一張像卡片一樣的東西, 看著那東西我就明白這事有門, 於是把想法跟他說了,我說小地方沒什麽好玩的, 不如帶他到大城市裏見見世麵。
別看他在家裝總裁, 老傢夥骨子裏其實也是個不安分的, 一聽這話便來了興致,「這東西倒是能到其他的城市, 但是這個能力也有一個限製, 它不是任何地方都能去的, 它隻能帶我們去那種, 自己去過並且知道詳細坐標的地方。」
這些年我去過的地方倒是不少,可是很多都記不住了, 隻有幾個能記住名字和地理位置的城市也沒什麽好玩的。看我在那想半天也沒想出個結果,老傢夥就建議說,他倒是知道一個地方挺有意思的,問我要不要去看看。
「呦,行家啊。」我給了他一個眼神,既然有地方玩我也不挑,便跟他說等我一會,自己這就去換衣服。
大多數女孩子在挑衣服方麵都有選擇恐懼症,我也一樣,不過倒不嚴重,在衣櫃裏翻了一會,就找出一件適合出去玩的上衣。我不怎麽買那種顏色鮮亮的衣服,手裏這件衣服的顏色還是黑色,不過料子我也挺喜歡的,屬於那種厚實又有質感的金絲絨。
「餵老傢夥,你說的那個城市,叫普什麽利特的地方穿這種衣服冷不冷?」為了保險起見,我還是問了老傢夥那裏的氣候,看看要不要再加一個外套,反正也都是到這種關係了,我也沒什麽好遮掩的,穿著內衣從衣帽間探出半個頭,舉著那件衣服問他。
「普利塞利特。現在應該是初秋吧。」老傢夥半躺半坐沙發上,一副懶洋洋的樣子,聽他這麽一說我就知道自己選擇這件還算行,幹脆直接就在原地開始套衣服,穿完衣服又回去翻出一件緊身的皮裙搭上。
嗯,很完美。我自己挺滿意,果然蹦迪就要穿皮裙。
「怎麽樣。」我又探出身子問他。
老傢夥歪著頭笑了笑,朝我招招手,見我走了過來,他也站起身子,圍著我轉了一圈,便摸著下巴還在那似笑非笑,我被他笑得有點發毛,瞪了他一眼,「你笑什麽,覺得奇怪就直說。」
當然,我也隻是隨口問問,反正我也不可能把審美的希望寄托在一個直男身上。
「還挺好的。」他微微皺了皺眉,「你穿高領的衣服熱不熱?」
一說到這我就來氣,我白了他一眼,「你以為我想穿這種?要不是你啃得我脖子上都是紅印子,誰想穿這樣的。你不要臉我還要臉呢。」
「這樣的衣服也挺好看,我記得這好像是某個民族的衣服吧,叫什麽來著。」老傢夥可能是有點心虛,開始在那轉移話題。
「旗袍。」我哼了一聲,也懶得和他計較,我扯了扯自己的衣服,「不過這不算是標準的,那種一般都是連身的裙子,我這個就是件上衣。」我跑到門口又去翻鞋,找了一雙也是黑色的短靴,老傢夥看著我的鞋子又在那叭叭的,「不冷?」
「你一會說我冷一會說我熱,那裏到底是冷還是熱啊。」我沒好氣地邊說邊穿鞋,「我覺得這樣搭挺好看的,露腿顯腿長。」
「你的腿已經夠長了不用顯了。」他嬉皮笑臉地說,「我覺得你的腿露的有點太多了,到時候肯定冷,嗯,讓我幫你挑挑。」
他也蹲下來相當認真地看著我鞋櫃裏那一堆鞋,拿出來一雙長筒靴,「這個吧。」
「這能行嗎。」我対他的審美水平相當質疑,「我還是覺得搭普通的馬丁靴比較好看。」
「你不相信我?」
「有點。」我毫不猶豫地說,脫下其中一隻短靴,拿著他遞過來的長筒靴卻沒急著往腳上套,「不是我損你,我真覺得你審美水平一般。」
「親愛的,我可是覺得你長得非常好看的。」看我在那單腿站著,老傢夥難得好心地過來扶了我一把。
我剛想問他什麽意思,卻一下子明白了過來,老實地閉上了嘴,默默把靴子穿上了。
心裏卻不住地吐槽這人真是太損了,他說我好看,我要是再說他審美有問題,那不就讓我變相承認自己長得醜嗎?
我承認自己長得肯定不如老太婆她們,可是總說自己醜,換誰都是說不出口的。
收拾完之後我又跑到鏡子旁邊照了照,別說,這麽搭配起來還可以,就是總感覺沒有穿馬丁靴顯得精神,有這腿不露還真是可惜了啊,我拍拍自己的腿,嘆了一口氣。
「不錯,黑色多顯瘦。」老傢夥也竄到我身後,站在那就開始吹彩虹屁,後來他大概腦子抽了,居然又像個八爪魚似的粘了過來,我斜了他一眼,警告他,「你別給我想什麽奇怪的事啊,我還要出去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