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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李正榮和衛鐵梁接到消息,已經是黃昏時分,兩個人都被這突然到來的消息打傻了!看看那個勞什子律師給他們轉交的信,是盧利所寫,內容有三,第一:千萬不能因為自己的事情而連累了李挺,他們三個人到香港來,終究是經過官方途徑,這件事一旦鬧大,對於李挺的前途沒有任何好處;第二,不但李挺不能知道,隨團而來的任何人也不能知道此事,這件事現在不提,日後也很可能是個把柄,因此要求李正榮兩個,這幾天盡量不要離開酒店,等到李挺那邊的事情結束,即刻隨團返回羊城,香港這邊的事情,就權當不知道,沒有發生過!


    第三則是他自己的事情,具體的說,是天(津)那邊。(eng。レ盧利在信中拜托李正榮,能瞞一時是一時,能躲一會兒是一會兒,實在隱瞞不下去了,再把情況告訴他們,但一定要告誡曹迅幾個,萬萬不要做蠢事――他的情況他自己能料理清楚,即便是最惡劣的情況發生,也不過在監獄中呆上一段時間,到時候,弟兄們還有再見的時候。要是不聽話的話,即便自己出去了,也斷斷不會饒了他們。


    李正榮心亂如麻,捧著盧利寫的信不知道該怎麽辦,他是這樣,衛鐵梁就更加不堪了,急得滿頭是汗,問張大東,“那,細粒真的會坐監獄嗎?”


    張大東不知道盧利為什麽在他口中變成了細粒,想想可能是對方的昵稱吧?“應該就不會。他畢竟是出手阻止了一場惡性案件,雖然失手打死了人,但律政司那邊還是會酌情考慮的。”


    “要是他們不考慮呢?”


    “如果情況真的那麽不幸,我想,還有陪審團在,嗯,你們可能不明白,陪審團的存在是司法公正的最後也是最堅強的壁壘,隻要有一絲一毫的問題,他們也不會放過的――你們放心,我會盡全力幫助盧先生的。”


    李、衛兩個方寸已亂,連最起碼的思考能力都喪失了,聞言隻是點頭,“那,我們呢?”


    張大東也覺得有些傷神,他並不是真正的庭審律師,而是一個師爺,這種身份正式的工作重心是兩個,首先是提供一些必要的法律谘詢和法律援助;第二則是作為律師樓的合夥人,負責為大律師接案子。


    說起來這是很麻煩的,香港的大律師身份非常尊貴,他們是不會直接接受來自律政署或者客戶的案件的,而是要經過張大東這種人的存在,轉嫁一番,再從中選擇的。


    張大東是著名的歐裴琳穎大律師的律師樓合夥人,後者是周秉成先生的律師。1,這一次發生的案子,周秉成固然想表示一番對盧利的感激,卻也沒有想到情況會這麽複雜和惡劣!若是走正式的途徑,不要說是這種情況,就是盧利真的當街打死了人,有外交隨行人員之一這樣的身份,也可以萬事大吉,不料這個年輕人根本不聽這一套?他到底是不懂,還是有意充好漢?


    在周家位於半山區的遊泳池旁邊,周秉成穿著絲質的浴袍,喝著冰凍的龍舌蘭酒,手指間夾著粗大的雪茄,聽張大東匯報了一番,“那,艾倫你看呢?”這是張大東的英文名。


    “我想,問題不會很大,即便律政司那邊不能通融,上了法庭,也不會遇到太大的阻力――漢斯不會不考慮這一點的。”


    “漢斯?”


    “他是律政署的地檢官。”


    “裴大狀,你看呢?”


    裴大狀就是歐裴琳穎,今年48歲,1972年考中大律師牌,在尖沙咀、銅鑼灣等最最繁華的地段都有她的律師樓,是港九司法界響當當的人物,但這樣一個大人物,偏偏運途多舛,考中大律師牌的當天,她和丈夫在酒店慶祝,然後駕車回家,半路就出了車禍,乃夫歐子傑喪命了,她卻毫發無損!時隔半年,唯一的兒子歐家駒和朋友駕遊艇出海遭遇風暴,連人帶船一同沉入銀州和深水角之間的海域,一直到今天,屍體也沒有打撈上來。


    這樣兩件逆事接二連三的發生,成為香港各家報紙的頭條,有好事者認為是歐家風水不對,也有一些人認為是裴氏麵相克夫、克子,更有一些人認為她在1973年的時候,為蕭遠辯護,終於使這個家夥免除了被引渡到馬來西亞接受絞刑的懲罰,因此暗中傷了陰鷙,才有今日之報!但在明智者看來,這實在是無稽之談,她的丈夫和孩子死於變故在前,她為蕭遠辯護在後,又有什麽聯係了?


    歐家是香港著名的大財閥之一,生意橫跨幾乎所有的行業,從建築到航空,從機械到日用,總資產超過20億港幣,歐子傑和歐家駒死後,歐裴琳穎、歐子豪(是其小叔子)和歐晨麗分別是第一、二、三的順位繼承人。但歐裴琳穎忙於自己的律師樓,歐晨麗年紀尚幼,生意完全交給歐子豪搭理――他同時也是歐式企業的總經理。


    歐裴琳穎空自擁有萬貫家財,偏偏是財全人不全,有人暗中打趣說,要是有人能娶到這樣的女人,無疑是連她帶歐式的萬貫家財一起娶到了手,這樣一筆天大的嫁妝,真是足以讓人打破了狗頭!但後來聽人說,歐裴琳穎根本無意再嫁,而且即便她紅鸞星動,按照歐子傑的遺囑,妻子要是執意再蘸的話,也根本帶不走歐家一個銅板!


    這樣的消息很快打消了一些心懷不軌的混賬的鬼念頭,目標開始轉變,對準了正在茁壯成長的歐晨麗,但她在1976年之後就出國留學去了,人們對她的印象還停留在她是個小丫頭的時候,至於現在長成什麽樣,根本無人知曉。


    歐裴琳穎長得算不上很美,但極有煞氣!她生了一雙女人中極少見的劍眉,微高的顴骨,配上濃黑得仿佛帶著一股無可名狀的狠煞的眉毛,真有生人勿進的威力!她在法庭上常常是口若懸河,滔滔不絕,但在法庭之外,卻是惜字如金,別人都說,她的話都在法庭上說完了,所以在外麵就和個啞巴似的。


    她一直靜悄悄的坐著,等到張大東說完,也不發表意見,還是周秉成問到的時候,才勉強點點頭,“他很堅持嗎?”


    “是,大狀,我幾次勸他,他都不聽。”


    “再去勸,無謂浪費彼此的時間和金錢。”


    張大東表示明白,歐裴琳穎的意思是讓盧利接受己方提出的條件,一旦卷宗轉到律政署,走上司法途徑,經年累月的審案問情,終究是耗時耗力的――眼下他有這樣的特殊身份和特殊條件,為什麽不用呢?“裴大狀,我可以看得出來,他這個人的性子很執拗……”


    歐裴琳穎帶著不滿的神色瞥了他一眼,張大東和她共事多年,太知道她的脾氣的怎麽樣的了,苦笑點頭,“我明白的,裴大狀,我明天就再去一次。總之一定說服他。”


    歐裴琳穎片刻也不多呆,起身告辭。


    ***********************************************


    盧利的態度正如張大東所預料的那樣,即便最後的結果是坐監獄,也絕對不允許利用他的身份作為開脫的借口,若是情況惡劣,就交由法庭決斷。


    張大東歎了口氣,合上筆記本,經由林振強的翻譯對他說道:“盧先生,我想我必須提醒您,您的這種決定是很危險的。因為案件的前後非常清楚,律政司很快就會介入,所以,我想請您慎重考慮。”


    “我不會再考慮了。”盧利說道:“我的態度不會改變,就這樣定下來吧。”


    “那好吧。我會把您的態度轉告周先生和裴大狀,然後排期上庭。”


    盧利叫住了他,問道:“要是真的讓我坐監獄的話,得坐幾年?”


    “你放心,即便誤殺罪名成立,也不會多餘五年,扣除一些年節和假期,四年有餘,您就可以出來了。”


    盧利心中暗暗打鼓,四年啊!世界會發生什麽樣的變化了?這個念頭一起,又覺得以自己的身份開脫未必是壞主意?但轉念一想,自己或者可以無事,但李挺呢?出了這樣的大事,他一定會受到牽累,不行,絕對不行!不提李正榮和自己是朋友,就是為了老人本身,自己也絕對不能做出這樣的事情來!


    張大東看出他神色異常,以為他有些害怕了,“盧先生,您還有什麽話要說嗎?”


    “沒有。”


    張大東失望極了!對盧利無端的生出恨意!要是他乖乖聽話該有多好,現在還得連累自己受辛苦!活該判你有罪!


    他回到律師樓,把盧利的態度告訴歐裴琳穎,“裴大狀,您看呢?要不要準備排期上庭?”


    “律政司那邊是什麽態度?”


    “我現在還不知道。不過我想,有劉東尼等人的證詞,他們也應該知道,這樣的案子即便上了庭,也很難打得下來的。”


    “我不要你的揣測,去問。”


    張大東無奈點頭,又到律政司去問,打聽到的結果讓他大感意外,對方執意要告訴盧利,其理由是,盧利能夠在一記之下將劫匪之二的徐亮和趙浩打成腦震蕩和窒息性休克,便應該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有著相當高明的武功,在這種情況下,對死者連續使用重武力,蓄意傷人的意圖相當明顯,所以一定要告!


    而且,在律政司轉交語訴人方麵的卷宗中,還提到一個很麻煩的證人,就是當時在店中購物的那個馬臉漢子,他叫韓應傑,是邵氏公司的一名龍虎武師,他在證詞中說,盧利在和死者進行最後的搏鬥時,死者分明已經失去了戰鬥力和戰鬥意誌,盧利卻依舊采用重手法傷人――這個人也成為原訴人方麵的最有力證人,要是拿不下他的話,對於案情的進展相當不利。


    歐裴琳穎認真的看過卷宗,半晌無言,“裴大狀,您看?”


    “我去看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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