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遇行說:「這是有人昨天晚上拍到的。」


    秦風不可思議地問:「昨天晚上?怎麽可能?曉希已經走了兩年了。」


    程遇行問:「曉希的手機還在一直用嗎?」


    秦風說:「嗯,雖然沒人用,但我一直交著費。


    也算是對我妻子的一份哀思。」


    程遇行說:「手機在哪裏呢?」


    秦風拉開電視櫃抽屜,將一個白色手機遞給程遇行:「給您。但是好久沒充電了,可能沒電了。」


    程遇行把手機放進證物袋,「這個手機我可能要拿回去做個鑑定。」


    秦風點頭說,「好。」


    技術分析科。


    小劉對程遇行說:「隊長,這個手機已經好久沒開機了。


    通過對數據的恢復,這個手機兩年前就沒有再打出去過電話了。」


    程遇行問:「那麽手機卡呢?」


    小劉說:「卡也沒有,這個手機號很長時間沒有撥打過電話了。」


    程遇行給通訊公司打電話核實,確實這個手機號最近沒有撥出過號碼。


    那為什麽武常亮那邊的電話顯示的是曉希的電話號碼,而曉希這邊從來沒有撥過武常亮的電話?


    真是太詭異了。


    程遇行詢問了和秦風一起加班的同事,同事說自己和秦風一起加班到半夜,後來很困自己就在辦公室沙發上睡了。


    秦風回家了。


    程遇行問同事加班到幾點。


    同事說不記得具體幾點,應該到後半夜了。


    同事說:「哦。好像我拍的照片上有時間。」


    說著他拿出手機,劃出幾張照片給程遇行看,「這是我和秦風昨天半夜加班時候,我拍的幾張ppt中需要整改的地方。」


    程遇行看到照片中,秦風在幕布旁邊站著。


    ppt幕布後麵就是會議室的鍾表,顯示的時間是三點十分。


    「那時候你們還在會議室加班嗎?」


    同事說:「嗯,還在加班。」


    結合武常亮的聊天記錄,他在路邊碰到「曉希」的時間是兩點多,而同事能證明秦風三點十分還在單位加班,那麽秦風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


    程遇行接到了林姐的電話,「遇行,武常亮的屍檢報告發給你了。


    熱作用導致神經元性休克產生的快速死亡。


    武常亮屬於生前燒死,而非死後焚屍。


    主要依據就是生活反應。


    比如呼吸道的碳末沉著,呼吸道有無灼傷,心髒和血管中的血紅蛋白濃度等。


    顱骨的骨折是我懷疑的重點部位,因為這個直接關係到案件性質。


    因為被人用鈍器擊打和高溫都能導致顱骨的骨折硬膜腦外血腫的形成。


    但我最後排查了人為暴力擊打造成的顱骨骨折。


    在高溫中死者顱骨中的水分全部蒸發,氣體受熱膨脹之後內外的壓力,使變脆後的顱骨裂了口子,燒焦的腦漿從裏麵流了出來。


    這樣的形態是顱骨外板骨折,如果是人為暴力骨折則是全層骨折。」


    程遇行問:「那就是沒有人擊打過死者的頭部了?」


    林姐說:「是的,顱骨骨折不是暴力擊打,是高溫所致。」


    程遇行說:「能看出來死者是從哪開始燃燒的嗎?」


    林姐說:「這個看不出來,但是從他右胳膊已經被燒得掉落,比左胳膊要嚴重地多,而且幾乎已經碳化的程度。


    可以大概判斷是死者的右麵先起的火。」


    程遇行重複,「右麵,右麵,那就是副駕駛座或者是斜後方。


    難道當時副駕駛座上還有別人嗎?


    這個人是誰呢?」


    林姐說:「對了,值得注意的是,我在死者的心肺血中發現了□□,但是由於屍體燒毀嚴重,隻能確定死者體內有□□,不能確定是不是達到昏迷的量。」


    程遇行給江喻白打電話,「江喻白,可以確定起火原因和起火位置了嗎?」


    江喻白說:「隊長,我正要給你打電話呢,你一定想不到起火位置在哪兒。在汽車的點菸器位置!


    我朋友說,是點菸器的電熱絲異常,又接觸了易燃物導致的瞬間火勢蔓延。」


    程遇行問:「你朋友的意思是點菸器被動過手腳?」


    江喻白說:「嗯,他說有這種可能性。」


    程遇行說:「確實,現在點菸器的使用率低,幾乎被人忽略了,有很多不抽菸的人甚至不知道點菸器怎麽用。誰也不會將注意力放在這麽一個小小的孔上。」


    掛掉江喻白電話,程遇行思忖,「點菸器......


    點菸器......


    點菸器......


    點菸器即使電熱絲被改過,但如果不使用它,不會那麽巧偏偏那時候發生自燃。


    會不會是武常亮接到乘客之後,還沒啟動出發。


    乘客問武常亮用點菸器借火,然後點菸器引發火災?


    那麽,這個乘客大概率上是男性,而不是照片上的女性!


    對了!」程遇行想到林姐說的,生前燒死會有掙紮的痕跡,武常亮明明是活活被燒死的,但為什麽他沒有掙紮。


    即使是高溫引發休克,也需要三十秒的時間。


    這三十秒足夠有時間讓他逃離駕駛座。


    除了□□,沒有別的解釋了。


    如果是兇手給自己點了一根煙,又給司機武常亮遞了一根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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