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說。


    那女子笑笑,「既然如此,就請你們先將你們的親人安置好,你們各自回家迴避,半夜不得踏入街道。【規則之神】自會前來討伐盤踞在這裏的詭異之物,帶回你們的親人。」


    說完,她原地消失不見。


    人群先是一愣,隨即爆發出一陣尖叫。


    「真的有神!」


    「規則之神!規則之神!規則之神!」


    他們開始呼喊。


    *


    半夜,商業街。


    徐知帶著福厄之兔、李婷婷、阿珍和一團白煙形態的傳說詭祟,走進了一間棚戶房。這是商家們臨時搭建的,專門放置因為安裝招牌而死去的人。


    徐知來到一副擔架前,揭開白布。


    「沒有呼吸,沒有心跳,可是卻還活著。」自從李婷婷告訴她這些人沒有死之後,她就覺得很奇怪。但是她知道,李婷婷是屍體類的詭祟,不會分不清活人和死人。


    徐知看了一陣這些「死者」,沒有在他們身上感受到精神力或是詭祟的氣息,心中的怪異感更甚。


    照理說,如果這裏的詭祟是她之前所猜測的生命係詭祟的話,應該會留下某些氣息殘留,但是她卻沒有探測到一絲一毫。


    於是她離開了棚戶房,又往商業街而去。


    她來到一個已經換好招牌的店鋪麵前,駐足觀看。這個招牌方方正正,白底黑字,字跡端正中帶著一絲悲涼,加上一個木質古樸的邊框,看上去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靈牌靈位靈堂。


    「哪個蠢貨要求這樣做的。」她在心裏吐槽了一句,隨即啟動精神力,開始感應招牌。但再次出乎她意料的是,她沒有從招牌中感受到任何詭異之處。


    這就奇怪了。難道是物質係的詭祟?更不可能。物質係比起生命係更為粗糙。遺留的能量應該更加明顯才是。


    徐知不由得在心裏問紅字,「你的權柄,《隱秘之書》可以給我嗎?」


    雖然在上次的4路末班車的任務中,她的特性有了新的發展,可以看到詭祟活動的上層規則。但這種特性的發揮需要三個前提條件。首先必須是給眷屬類詭祟,其次她要和這個詭祟有一定時間的接觸,最重要的是她必須要先判斷出詭祟特性的大係和亞係。


    可是在這次的任務中,她連詭祟的影子都沒看到,更別提判斷了。


    而有了《隱秘之書》,則不必這麽麻煩。


    紅字:「吾不能給你,因為權柄無法在現世交接,隻能在詭界中吾的領域進行。」


    徐知:好吧。


    雖然她不清楚詭界的具體情況,但眼下看來依然要靠自己分析推理了。


    她開始在商業街到處走動,尋找詭祟的氣息。但當她將麵積龐大的商業街全部逛完,她也沒有找到任何詭祟,途中也沒有任何怪異的事發生。


    但她卻留意到了一個有意思的現象:那就是商業街內,並非所有的招牌都換上了新的,還有不少店鋪是原有老舊的招牌。並且,這些店鋪中並不包括明天將要更換的那些。


    徐知略一思索,便讓李婷婷將她帶到最高商鋪的屋頂上,開始俯瞰整個街區。她發現,換新招牌的商鋪,無論是今天換好的,還是明天即將換的,所有商鋪連起來,形成了一個外圍圓形,內部五芒星的圖案。


    「是陣法!」她終於明白了過來。


    看來神跡財團不僅是想通過招牌殺死徐聰對自己報復,還想建立一個陣法。


    「或許我之前猜錯了,這不是生命係的詭祟,更不是物質係的。而是空間係的,是排列組合亞係。『它』通過不同的排列組合形成構成不同的陣法,結合相應的儀式通往其他的區域或是召喚出某個存在,比如很厲害的詭祟、邪神。」徐知喃喃自語道。


    她剛一說完,紅光閃現。


    【『幽冥道』:散則為奪魂之質,聚則為通幽之道。】


    從字體和字號色彩來看,這是更高級的,詭祟活動的規則。


    果然,自己分析對了。這是空間係的詭祟。『它』的存在有兩種方式,如果一個個單獨啟動,便會奪走人的魂魄,讓人看上去如同死去一般。哥哥徐聰監督的時候,因為招牌是一個個單獨先後安裝的,所以出現了好幾個死者。


    如果一定數量的同時啟動,便會形成一個通道。所以後麵的監督政務員同時安裝十幾個招牌,卻沒有任何人死亡。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樣做就沒有危險。畢竟從幽冥二字可以看出,『它』通向的,絕對不是什麽好地方。


    但徐知有些好奇,因為這次紅字的措辭有點偏古風,不是這個世界的古風,是她原本世界的古風。幽冥一詞也更是如此。


    「這個詭祟和其他的詭祟不一樣啊。看起來更古老。」她在心裏問紅字。


    「這是秩序之前的遺留,等你成神就知道了。」紅字說。


    徐知點點頭,算了,先不管這個詭祟的來歷,將『它』解決才是正事。現在可以肯定,詭祟就藏在招牌裏或者是招牌本身。『它』們要麽已經奪取了靈魂,要麽還沒完全構成陣法形成通道,所以之前感受不到『它』的精神力。


    徐知走到一家售賣鮮花和情侶用品的商鋪前,讓李婷婷扯下招牌。


    她又來到了棚戶房,走到一副擔架前,也就是這間商鋪的男主人前,揭開蓋在他身上的白布。


    將招牌放在男主人身上。<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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