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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覺醒來跟影後協議結婚了 作者:公子幸川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長的好看, 性格好, 各方麵都很不錯的一位。
這種性格脾氣好的人, 夾在中間挺受氣的。
丁穆的大男子主義很明顯,老婆溫柔他隻覺得是應該的,有什麽火氣, 不敢發給別人,據說跟於曼吵了一架。
怪不得第二天早上,於曼的眼睛都是腫的。
這種事情外人沒法說,最多是大家聊天的時候,幾個女性暗戳戳的說丁穆不適合做伴侶, 脾氣太壞。
而夫妻倆的事情,最終還是要於曼自己堅強起來。
樂以秋把丁穆的事情忘的一幹二淨,實在是這件事沒什麽值得她上心的。
上次差點兒被氣死的是丁穆又不是她。
隻要丁穆不再舞到她麵前,她可以當作沒有這個人。
嘉賓加上導遊十幾個人,不跟誰互動, 看起來不是很明顯。
然而, 樂以秋沒有把那天的事情放在心裏, 可有的人偏偏不肯放過。
第二個國家的天氣適中, 初秋的天,溫度剛剛好。
樂以秋跟林夏寧穿著同款風衣站在梧桐路邊,拍攝出一組又一組的照片。
因為不用下海,樂以秋是把相機背在身上的,看到喜歡的,好看的,隨時拍拍拍。
她的相機裏麵有很多林夏寧的照片,她等著回家,親手把這些照片一張一張的洗出來。
......
新的國家,新的,他們到了一家,網上好評很多的餐廳。
吃飯時候,樂以秋是把相機放在桌子上的,她跟丁穆也沒有坐一起,兩人中間還隔著文光亮那桌呢。
可是他特意走過來,故意的非常明顯,把她的攝影機碰到了地上。
碰到地上就算了,他還一腳踢飛了相機,飛躍過程中,相機保護套被甩開,相機重重的撞在了牆上,四分五裂。
樂以秋猛地站起來,怒氣一下子直衝頭頂。
她向來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之前跟丁穆隻是言語上的幾句爭執,沒有鬧太僵的程度。
但是丁穆把她的相機弄破了,她著急去撿起相機,檢查有沒有哪裏出問題,沒有立馬找丁穆算帳。
最好的情況是裏麵的照片沒有丟失,她給林夏寧拍攝了太多照片,丟失一張都是會遺憾的程度。
她去撿相機的同時,林夏寧跟著她起身,拿起桌子上裝了酒的高腳杯,一杯酒潑到了丁穆的臉上。
酒水順著他的臉往下流,在這麽多人麵前丟臉,他直接炸了。
他上去就要去推林夏寧,樂以秋快步上前,在他的腿上踢了一腳,他直接跪在了地上,沒能碰到林夏寧。
這時節目組的人也反應過來,把他們分開。
丁穆嚷嚷著要報警,這是在國外,對節目的影響很不好,畢竟也沒有對他造成實質性傷害,導演方圖就讓他算了。
可他完全聽不進去,一定要當地警方介入。
節目組很無奈,異國他鄉,節目組不想惹事,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丁穆的錯,結果樂以秋那邊還沒說什麽呢,他非要抓住不放。
方圖還想再勸,沒想到丁穆直接讓助理報警了。
當地警方來了,他才知道。
這一下他更看丁穆不順眼了。
結果,丁穆惡意損壞樂以秋相機的事情,整個過程都被拍攝下來了,被警方認定他是故意的。
林夏寧潑酒這件事,可以理解為他惡意損壞別人私有物品的反抗,後麵他還要動手打人,樂以秋的行為完全算的上是自我防衛。
林夏寧是她的老婆,保護自己的老婆有什麽錯?
最後丁穆不僅要賠償相機,還要繳納足夠的罰金,如果樂以秋不接受賠償,他還要在當地的蹲牢獄蹲到開庭。
要是樂以秋故意拖下去,還不一定什麽時候能出來呢。
節目組當然不像讓這種事情發生。
所以方圖帶著在當地剛買的,當時店裏最貴最好的相機,找到了樂以秋。
樂以秋正在擺弄相機裏麵的內存卡,還好,裏麵的照片都還在,沒有丟失。
要是照片丟失了,她真的要考慮讓丁穆在牢裏多待幾天了。
林夏寧也很心疼相機,那是她的心血,更反感丁穆,表示她想怎麽做都行。
如果是她自己,她倒是可以整一整丁穆,考慮到節目的進度,還有她們的計劃。
要是這件事傳出去,搞不好會引起更大的事端。
主要是照片都還在,她倒是可以饒了丁穆,不讓節目組為難。
隻是,有些人她不想再看到了。
樂以秋看著方圖走進來,笑嗬嗬的把相機放到她的麵前。
「樂導,這是我剛買的,不知道你喜歡什麽牌子,就隨便買了一台。」
樂以秋瞄了相機一眼,心裏大致有數,她拿起自己剛拚湊好的相機道:「方導,你知道我的相機多少錢嗎?」
「我沒有要讓節目組賠償的意思,隻是說一下這個價格。」
「方導,你這款相機,市麵價格是七千m幣,我的這款是你這款的十倍。」
「等定損結果出來,算丁穆惡意毀壞的話,隻要我不接受賠償,他就算交了賠償金,沒個十天半月也出不來。」
雖然已經想好,暫時放過丁穆,但自己的損失得講清楚,她才是受害者。
「是是是。」方圖連連點頭陪笑。
樂以秋不想多說,直接講出了自己的打算,「方導,我可以放過丁穆,但是有一個條件。」
這種性格脾氣好的人, 夾在中間挺受氣的。
丁穆的大男子主義很明顯,老婆溫柔他隻覺得是應該的,有什麽火氣, 不敢發給別人,據說跟於曼吵了一架。
怪不得第二天早上,於曼的眼睛都是腫的。
這種事情外人沒法說,最多是大家聊天的時候,幾個女性暗戳戳的說丁穆不適合做伴侶, 脾氣太壞。
而夫妻倆的事情,最終還是要於曼自己堅強起來。
樂以秋把丁穆的事情忘的一幹二淨,實在是這件事沒什麽值得她上心的。
上次差點兒被氣死的是丁穆又不是她。
隻要丁穆不再舞到她麵前,她可以當作沒有這個人。
嘉賓加上導遊十幾個人,不跟誰互動, 看起來不是很明顯。
然而, 樂以秋沒有把那天的事情放在心裏, 可有的人偏偏不肯放過。
第二個國家的天氣適中, 初秋的天,溫度剛剛好。
樂以秋跟林夏寧穿著同款風衣站在梧桐路邊,拍攝出一組又一組的照片。
因為不用下海,樂以秋是把相機背在身上的,看到喜歡的,好看的,隨時拍拍拍。
她的相機裏麵有很多林夏寧的照片,她等著回家,親手把這些照片一張一張的洗出來。
......
新的國家,新的,他們到了一家,網上好評很多的餐廳。
吃飯時候,樂以秋是把相機放在桌子上的,她跟丁穆也沒有坐一起,兩人中間還隔著文光亮那桌呢。
可是他特意走過來,故意的非常明顯,把她的攝影機碰到了地上。
碰到地上就算了,他還一腳踢飛了相機,飛躍過程中,相機保護套被甩開,相機重重的撞在了牆上,四分五裂。
樂以秋猛地站起來,怒氣一下子直衝頭頂。
她向來都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之前跟丁穆隻是言語上的幾句爭執,沒有鬧太僵的程度。
但是丁穆把她的相機弄破了,她著急去撿起相機,檢查有沒有哪裏出問題,沒有立馬找丁穆算帳。
最好的情況是裏麵的照片沒有丟失,她給林夏寧拍攝了太多照片,丟失一張都是會遺憾的程度。
她去撿相機的同時,林夏寧跟著她起身,拿起桌子上裝了酒的高腳杯,一杯酒潑到了丁穆的臉上。
酒水順著他的臉往下流,在這麽多人麵前丟臉,他直接炸了。
他上去就要去推林夏寧,樂以秋快步上前,在他的腿上踢了一腳,他直接跪在了地上,沒能碰到林夏寧。
這時節目組的人也反應過來,把他們分開。
丁穆嚷嚷著要報警,這是在國外,對節目的影響很不好,畢竟也沒有對他造成實質性傷害,導演方圖就讓他算了。
可他完全聽不進去,一定要當地警方介入。
節目組很無奈,異國他鄉,節目組不想惹事,這件事情本身就是丁穆的錯,結果樂以秋那邊還沒說什麽呢,他非要抓住不放。
方圖還想再勸,沒想到丁穆直接讓助理報警了。
當地警方來了,他才知道。
這一下他更看丁穆不順眼了。
結果,丁穆惡意損壞樂以秋相機的事情,整個過程都被拍攝下來了,被警方認定他是故意的。
林夏寧潑酒這件事,可以理解為他惡意損壞別人私有物品的反抗,後麵他還要動手打人,樂以秋的行為完全算的上是自我防衛。
林夏寧是她的老婆,保護自己的老婆有什麽錯?
最後丁穆不僅要賠償相機,還要繳納足夠的罰金,如果樂以秋不接受賠償,他還要在當地的蹲牢獄蹲到開庭。
要是樂以秋故意拖下去,還不一定什麽時候能出來呢。
節目組當然不像讓這種事情發生。
所以方圖帶著在當地剛買的,當時店裏最貴最好的相機,找到了樂以秋。
樂以秋正在擺弄相機裏麵的內存卡,還好,裏麵的照片都還在,沒有丟失。
要是照片丟失了,她真的要考慮讓丁穆在牢裏多待幾天了。
林夏寧也很心疼相機,那是她的心血,更反感丁穆,表示她想怎麽做都行。
如果是她自己,她倒是可以整一整丁穆,考慮到節目的進度,還有她們的計劃。
要是這件事傳出去,搞不好會引起更大的事端。
主要是照片都還在,她倒是可以饒了丁穆,不讓節目組為難。
隻是,有些人她不想再看到了。
樂以秋看著方圖走進來,笑嗬嗬的把相機放到她的麵前。
「樂導,這是我剛買的,不知道你喜歡什麽牌子,就隨便買了一台。」
樂以秋瞄了相機一眼,心裏大致有數,她拿起自己剛拚湊好的相機道:「方導,你知道我的相機多少錢嗎?」
「我沒有要讓節目組賠償的意思,隻是說一下這個價格。」
「方導,你這款相機,市麵價格是七千m幣,我的這款是你這款的十倍。」
「等定損結果出來,算丁穆惡意毀壞的話,隻要我不接受賠償,他就算交了賠償金,沒個十天半月也出不來。」
雖然已經想好,暫時放過丁穆,但自己的損失得講清楚,她才是受害者。
「是是是。」方圖連連點頭陪笑。
樂以秋不想多說,直接講出了自己的打算,「方導,我可以放過丁穆,但是有一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