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子妹依舊不看明霞,帶著幾粒雀斑的小鼻子噴了一口氣,穿著皮靴的腳狠狠地踹了地上斷氣的小野豬一下,然後一聲不吭撒腿跑開,鑽進一個山洞裏,消失不見。
「老嚴,既然來了,是客人,總要先吃頓飯吧,」阿狼拍了拍瞪眼氣急得阿虎肩膀,嘴角上揚,眼裏卻不帶笑得說道,「阿虎,把獵物扒皮上火,烤肉燉湯,讓警官們和這位阿姐,嚐一嚐我們平日的夥食。」
在石桌旁坐下,聞著炭火燃燒的煙火,嚴興和程奇數次要提到關於孩子的問題,但都被阿狼左右言它,應付過去。
反倒是明霞,在孩子跑走之後,一直沒有說話,聽著阿狼和嚴興程奇聊天的內容,看著篝火上跳動的火焰,靜靜地思索著。
雖然沒有直說,但孩子的兩個扶養人態度非常明確。
他們不願意讓孩子離開。
而孩子自己的想法也很堅定,顯然因為他們尋找來,打破她的平靜生活,這孩子滿眼都是怒氣。
那如何才能有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呢?
尷尬的氣氛,持續了一個小時左右。
埋頭做飯的阿虎,把那隻小野豬的兩大片肋排烤了,放在一片寬大油綠的葉子裏,擺在石桌上。
至於豬頭,豬蹄子,以及其他的骨頭部分,全被他扔進一個大陶缸子裏,架在火上,不斷加料翻滾煮著。
雖說設備簡陋,烹飪方式簡單,但野味十足,不一會兒,這片天井就滿是肉香。
年輕的小夥子程奇聞道肉香,悄悄地咽了一下口水。
他們中午就吃了點幹糧,真是有點餓了。
阿狼阿虎不待見他們來尋豹子,但食物款待上卻沒失禮。
阿狼在烤肋排上桌之後,抽出一把黑沉沉的鐵製短刀,利落把骨頭很細的排骨肉分成一條一條,遞給嚴興三人。
他隻切了一片野豬肋排,剩下一大片,始終沒有動。
而豬雜骨頭湯,也被阿虎端上來,湯麵飄著不多的油脂,熱氣騰騰,香氣撲鼻。
現代社會喜歡酒桌談事,觥籌應酬,換到如今荒野之地,似乎也不例外。
邊吃邊聊,話題漸漸打開,明霞幾人從言談之中,慢慢得知這兩位兄弟的身世。
他們兩個年歲相差不大,四十五歲左右。
幼年時,家鄉遭遇連年旱澇,接連之後是瘟疫饑荒,半鄉人都死絕了。
他們兩人是同村,全村人都沒了,他們好在命硬,奄奄一息的時候,被四處遊蕩的老爹救了。
老爹上過私塾,會些吐納的本事,走過江湖,當過兵,後來部隊潰敗,逃散到山林裏,靠著小時候家傳的狩獵技巧,成為一個居無定所的獵人。
他們老爹沒有後代,看到兩個男娃子就撿回去。在他的觀念裏,好歹算個後繼有人。
他們跟著老爹,打野物,挖野菜,打野果,偶爾一兩個月去一趟少數民族的寨子或者偏遠的山集交換點山裏弄不到的物資。
老爹在二十多年前就病死了,他們兩人的日子也沒有任何變化。
山林一座座地翻,獵物一隻隻地趕,一直到幾年前,在山上撿到被丟在野林子裏的豹子,生活才發生了一些改變。
「阿虎小時候有個阿妹,剛出生的那年,村子裏遭災,沒活幾個月就走了,阿虎看到豹子不忍心,把她撿回來養。」阿狼看了一眼旁邊的一處山洞,說道。
「哼,丟豹子的人心太狠了,那麽冷的山林子,連件布衣都捨不得給她穿,若我們撿到她的時候,心口都發涼了,若是再遲點,救不回來了!」
阿虎的反應比阿狼更大,他狠狠一口咬斷細排骨,嘎嘣嘎嘣嚼成碎片,咽了下去。
他銅鈴大眼瞪著明霞,忿忿地說道:
「從小小的娃兒,連骨頭都是軟的,養到這麽好樣的一個姑娘,現在都能逮野豬崽了,憑什麽說親娘把娃兒說要走就要走,這是把我們心口的肉剮了。」
程奇看了看心事重重的明霞,又看了一眼沉默不語的嚴興,隻能盡力解釋說道:「當年把孩子丟掉的是明霞姐的婆婆,後來她被抓到農場,勞動改造了好幾年,明霞姐也離婚了,這幾年孩子都是她在扶養,而且從她離婚之後,一直都在尋找孩子的蹤跡。」
阿狼和阿虎對程奇的解釋,沒有太大的觸動。其實他講得很多東西,他們也聽不太懂,也不願意多問。
一頓飯,肉食美味,但明霞並沒有吃過多少。
午飯之後,阿狼和阿虎似乎覺得盡到主任義務,讓他們在附近活動,自己扛著半隻完全沒有動過的烤豬肋排,不知道跑哪兒去了。
嚴興,明霞和程奇坐在那處天井的石桌旁邊,啃著阿狼送給他們吃得酸野果。
程奇啃了一口酸唧唧的果實,眼睛鼻子皺成一團。
嚴興沒有動桌子上的東西,他一直話都不多,等了一小會兒,才看著明霞說道:「此地深山老林,來一趟不容易,阿狼阿虎和豹子態度很難改變,我們盡量說服他們,但這件事到這裏,主要還是靠你自己了。」
不是嚴興不願意幫忙,而是對阿狼阿虎這樣的人來說,法律約等於無,他們民警的身份未必好使,一旦把他們逼急了,往老林子一鑽,幾年不出來,想找到就難了。
所以,如何怎麽安排豹子的生活,都必須與她如今的兩位扶養人好好商量。<hr>
「老嚴,既然來了,是客人,總要先吃頓飯吧,」阿狼拍了拍瞪眼氣急得阿虎肩膀,嘴角上揚,眼裏卻不帶笑得說道,「阿虎,把獵物扒皮上火,烤肉燉湯,讓警官們和這位阿姐,嚐一嚐我們平日的夥食。」
在石桌旁坐下,聞著炭火燃燒的煙火,嚴興和程奇數次要提到關於孩子的問題,但都被阿狼左右言它,應付過去。
反倒是明霞,在孩子跑走之後,一直沒有說話,聽著阿狼和嚴興程奇聊天的內容,看著篝火上跳動的火焰,靜靜地思索著。
雖然沒有直說,但孩子的兩個扶養人態度非常明確。
他們不願意讓孩子離開。
而孩子自己的想法也很堅定,顯然因為他們尋找來,打破她的平靜生活,這孩子滿眼都是怒氣。
那如何才能有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辦法呢?
尷尬的氣氛,持續了一個小時左右。
埋頭做飯的阿虎,把那隻小野豬的兩大片肋排烤了,放在一片寬大油綠的葉子裏,擺在石桌上。
至於豬頭,豬蹄子,以及其他的骨頭部分,全被他扔進一個大陶缸子裏,架在火上,不斷加料翻滾煮著。
雖說設備簡陋,烹飪方式簡單,但野味十足,不一會兒,這片天井就滿是肉香。
年輕的小夥子程奇聞道肉香,悄悄地咽了一下口水。
他們中午就吃了點幹糧,真是有點餓了。
阿狼阿虎不待見他們來尋豹子,但食物款待上卻沒失禮。
阿狼在烤肋排上桌之後,抽出一把黑沉沉的鐵製短刀,利落把骨頭很細的排骨肉分成一條一條,遞給嚴興三人。
他隻切了一片野豬肋排,剩下一大片,始終沒有動。
而豬雜骨頭湯,也被阿虎端上來,湯麵飄著不多的油脂,熱氣騰騰,香氣撲鼻。
現代社會喜歡酒桌談事,觥籌應酬,換到如今荒野之地,似乎也不例外。
邊吃邊聊,話題漸漸打開,明霞幾人從言談之中,慢慢得知這兩位兄弟的身世。
他們兩個年歲相差不大,四十五歲左右。
幼年時,家鄉遭遇連年旱澇,接連之後是瘟疫饑荒,半鄉人都死絕了。
他們兩人是同村,全村人都沒了,他們好在命硬,奄奄一息的時候,被四處遊蕩的老爹救了。
老爹上過私塾,會些吐納的本事,走過江湖,當過兵,後來部隊潰敗,逃散到山林裏,靠著小時候家傳的狩獵技巧,成為一個居無定所的獵人。
他們老爹沒有後代,看到兩個男娃子就撿回去。在他的觀念裏,好歹算個後繼有人。
他們跟著老爹,打野物,挖野菜,打野果,偶爾一兩個月去一趟少數民族的寨子或者偏遠的山集交換點山裏弄不到的物資。
老爹在二十多年前就病死了,他們兩人的日子也沒有任何變化。
山林一座座地翻,獵物一隻隻地趕,一直到幾年前,在山上撿到被丟在野林子裏的豹子,生活才發生了一些改變。
「阿虎小時候有個阿妹,剛出生的那年,村子裏遭災,沒活幾個月就走了,阿虎看到豹子不忍心,把她撿回來養。」阿狼看了一眼旁邊的一處山洞,說道。
「哼,丟豹子的人心太狠了,那麽冷的山林子,連件布衣都捨不得給她穿,若我們撿到她的時候,心口都發涼了,若是再遲點,救不回來了!」
阿虎的反應比阿狼更大,他狠狠一口咬斷細排骨,嘎嘣嘎嘣嚼成碎片,咽了下去。
他銅鈴大眼瞪著明霞,忿忿地說道:
「從小小的娃兒,連骨頭都是軟的,養到這麽好樣的一個姑娘,現在都能逮野豬崽了,憑什麽說親娘把娃兒說要走就要走,這是把我們心口的肉剮了。」
程奇看了看心事重重的明霞,又看了一眼沉默不語的嚴興,隻能盡力解釋說道:「當年把孩子丟掉的是明霞姐的婆婆,後來她被抓到農場,勞動改造了好幾年,明霞姐也離婚了,這幾年孩子都是她在扶養,而且從她離婚之後,一直都在尋找孩子的蹤跡。」
阿狼和阿虎對程奇的解釋,沒有太大的觸動。其實他講得很多東西,他們也聽不太懂,也不願意多問。
一頓飯,肉食美味,但明霞並沒有吃過多少。
午飯之後,阿狼和阿虎似乎覺得盡到主任義務,讓他們在附近活動,自己扛著半隻完全沒有動過的烤豬肋排,不知道跑哪兒去了。
嚴興,明霞和程奇坐在那處天井的石桌旁邊,啃著阿狼送給他們吃得酸野果。
程奇啃了一口酸唧唧的果實,眼睛鼻子皺成一團。
嚴興沒有動桌子上的東西,他一直話都不多,等了一小會兒,才看著明霞說道:「此地深山老林,來一趟不容易,阿狼阿虎和豹子態度很難改變,我們盡量說服他們,但這件事到這裏,主要還是靠你自己了。」
不是嚴興不願意幫忙,而是對阿狼阿虎這樣的人來說,法律約等於無,他們民警的身份未必好使,一旦把他們逼急了,往老林子一鑽,幾年不出來,想找到就難了。
所以,如何怎麽安排豹子的生活,都必須與她如今的兩位扶養人好好商量。<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