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清慕仰頭,可委屈地說:「哥哥我不疼,主要是,哥哥在我眼裏,就是無所不能的。她不可以說她哥哥比我哥哥厲害,她也不可以罵我哥哥。」


    那時在她眼裏,她哥哥就是全世界最厲害的哥哥,誰都不可以罵她哥哥。


    紀硯北安靜地望著她。


    無人知曉,麵前的他陪著一起長大的妹妹,也陪著他一起長大的妹妹,這麽多年來,給了他多少力量與溫暖。


    這事過後,紀硯北帶她,以及那個女生的哥哥帶那個女生,到籃球場上互相道歉。


    恰好是夏天,許清慕盯著那女生她哥的胳膊上的文身看了很久,越看越覺得嚇人,好像那隻老鷹會飛會啄人,還是她哥哥的白淨胳膊好看。


    她哥哥連胳膊都長得特別好看。


    許清慕想,她哥哥連手臂都是全世界最好看的。


    六年級時,許清慕常常在周末時去三樓找紀硯北,霸占紀硯北的學習桌聽哥哥給她講題。


    「懂了嗎?」紀硯北問。


    許清慕聽懂了,但聽不夠他給她講題時好聽的聲音,她搖頭:「哥哥再講一遍唄。」


    哥哥的聲音都是最好聽的。


    她特別喜歡在紀硯北給她講題後,趴在他桌子上小睡一會兒。


    醒來後,她聽著窗外的蟬鳴鳥叫,突然湊近正在看書的紀硯北的臉,仔細看他,然後得出結論:「哥哥是我見過的最好看的人。」


    哥哥的臉也是最好看的。


    在她眼裏,她說的話,真的都不是吹牛逼,她剛剛就是無所不能的宇宙全能哥哥。


    哥哥不僅哪兒哪兒都長得好看,哥哥還學習好,會打籃球,會打架子鼓,畫畫也好厲害。


    許清慕趴在紀硯北的床上,盪著腳丫翻看紀硯北畫的一組架子鼓的素描,感慨說:「我就說我家哥哥無所不能是世界上最厲害的嘛。」


    紀硯北倚著旁邊的桌子站著,手上漂亮地轉著鼓槌,懶洋洋地歪頭對她笑。


    隔日,她突然看到紀硯北畫了一幅關於她的素描,她驚喜地蹲在床邊問:「哥哥,你以後可以畫滿這一本子的我,送給我嗎?」


    紀硯北躺在床上,單手放在腦後枕著,側眸看她,翹著眼尾輕笑著說「好啊」。


    六年級的許清慕,抬頭看初三的好看的紀硯北,忽然失神。


    心裏漸漸生長出了一些她自己還未意識到的細膩小秘密。


    也是這一年,許清慕認識了林郗,見到了林郗。


    任星遠在小郗姐的爸爸、林老師那兒學書法,經常和許清慕提起小郗姐有多漂亮,有多厲害。


    在任星遠的洗腦下,許清慕完全相信小郗姐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小姐姐。


    那一天,她想看看小郗姐有多漂亮,正好紀硯北有空,就騎車送她去林老師那兒找任星遠。


    她順利地看到了小郗姐,果然是好美的小姐姐,但她沒想到紀硯北和小郗姐是同學。


    小郗姐那天穿的是黑色的中間帶細帶的公主鞋,梳的頭髮是公主發,穿著好漂亮的裙子,她站在小教室門口,笑著對紀硯北打招呼:「北哥,原來這就是你妹妹呀,好漂亮。」


    可許清慕覺得自己一點都不漂亮。


    她那天也穿公主鞋,也梳公主發,也穿裙子,可是她就是覺得自己哪兒哪兒都沒有小郗姐漂亮,小郗姐才是真正的漂亮。


    那天,她乖乖跟小郗姐問好後,側坐在紀硯北的自行車後座,摟著他的腰,慢悠悠蕩著鞋,對他說:「哥哥,其實我不喜歡皮鞋,有點點磨腳。」


    「哥哥,你下次從南陽回來,送我雙運動鞋唄?」


    「以後,我就穿你送我的運動鞋,天天在樂陽溜達,你陪我一起溜達。」


    紀硯北一如既往地答應她:「好。」


    可是,就是這個「下次」,他去了南陽後再沒回來。


    她那時心血來潮一樣想要一雙運動鞋,其實她自己都還沒意識到,她是在發一種與醋意有關的小情緒。


    從那時起,她就不喜歡穿小皮鞋,不喜歡穿漂亮裙子,不喜歡梳公主發。


    運動鞋,運動褲,馬尾辮,成了她的標配。


    她不想和小郗姐比誰的公主鞋好看,她想要成為紀硯北的獨一無二,她想要紀硯北的特別對待。


    可是,什麽都沒有了。


    在她六年級畢業的這個暑假,陪伴了她十三年的全能的哥哥,陪伴著她從出生伊始到快樂長大的全世界最好的哥哥,在他初三中考後的這個暑假,離開後,再沒有回來過。


    他食言了。


    許清慕在無聊的夏季裏徒然地等了他兩個月,等了他三個月,四個月。


    每天每刻都在盼著小北哥哥回來,盼啊盼啊,盼得沉默寡言,盼得筋疲力盡。


    最後她等到的結果是,欣姨給她媽媽打來電話嘆息著說:「小北在南陽上高中了,在這邊高考,不回去了。」


    四個月,在她等他的第十八次時,他食言了。


    食言未歸。


    甚至,他都沒有親自打電話,沒有親口告訴她,這個消息。


    她失去了那個全世界最好的無所不能的哥哥。


    許清慕哭啊哭啊,在一個個不眠的夜裏哭著,哭得鬱鬱寡歡。


    撕了很多很多頁的日曆,不許任何人提起他,拒絕關於聽到他的任何事。


    僅僅一年,小姑娘胖到了一百三十斤,從快樂的小野丫頭漸漸變得安安靜靜,漸漸陷入久久的緘默不語中,漸漸明白自己於紀硯北並沒有她想像的那麽重要,漸漸認清這個事實,漸漸變得乖巧懂事。<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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