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初來乍到的畢梓雲來說,倒時差實在是太痛苦了。
來到英國的第三天,畢梓雲的時差終於調整過來了一些,起碼坐上巴士以後,不會再靠著方南的肩膀睡到不省人事了。
今天的行程安排得滿滿當當,兩人早上去了趟劍橋鎮,方南帶著畢梓雲親眼見到了那群聒噪又嘴饞的大鵝。下午在中國城吃了火鍋,還和街邊的魔術師合影留念。晚上聽完歌劇,他們手拉手踏著夜色回家。
回到住所已經接近晚上十點,畢梓雲在沙發上困成葛優躺:「話說……我們明天去哪逛?」
方南蹲在壁爐前添火,搖曳火光映襯著他的臉龐:「明天帶你去個地方。」
畢梓雲高舉起手臂,在半空中伸展了幾下:「什麽地方啊,這麽神秘?」
他想在狹窄的沙發上換個睡姿,結果因為動作太大,一個不小心,直接從沙發滾到了地毯上。
「——砰。」
沒等壁爐前的方南轉過身,畢梓雲已經麵朝地板,在他背後摔了個狗吃屎。
方南:……
他想了想,還是收回了原本想對畢梓雲說的話,起身走進廚房,給畢梓雲弄冰袋敷鼻子去了。
他本來還想對畢梓雲透露一些明天的行程安排,好讓畢梓雲能提前有個準備。但看著麵前捂緊口鼻,蹲在茶幾前滿臉生不如死的人,他又覺得現在開口說這個,氣氛好像有點不太合適。
因為方南沒說第二天的具體安排,畢梓雲舒舒服服地一覺睡到了大中午。從床上坐起來,他聽到樓下廚房傳出叮叮噹噹做飯的聲音。
畢梓雲踩上拖鞋,頂著淩亂的雞窩頭,準備先下樓洗個澡。
他剛走到樓梯口,方南也正好端著飯菜從廚房裏走了出來。
看到方南今天的著裝,畢梓雲瞬間眼睛都直了。
家裏以前都是他穿著西裝上下班,畢梓雲還從來沒有見過方南穿西裝的樣子。
一個字,帥,能掰彎人的那種帥。
如果當初拉著方南一起去參加兔子的婚禮,恐怕姐妹局就沒他畢梓雲的什麽事了。
「今天是要去什麽正式的場合嗎?」一邊吃著方南做好的飯,畢梓雲一邊問他,「那我穿什麽合適?」
方南給他夾了隻奶油牡蠣:「穿你想穿的就行。」
最後等到兩人吃完了飯,收拾收拾準備出門,方南還是沒說清楚今天到底要去哪。
方南穿得人模狗樣,畢梓雲也沒好意思打扮得太寒磣。他從行李箱裏翻出一件老媽送的男士大衣,正式場合下可以穿的那種,顏色也偏深灰係,和方南的穿著還挺搭。
出了門,方南帶著他去了西區一條非常熱鬧的商業街。
方南沒說最終目的地是哪裏,兩人就這麽有的沒的沿著商業街逛了一圈,半路還進了幾家紀念品店,給同事和朋友們買了禮物。
購完物,畢梓雲跟著方南離開主路,繞進了商業街背後一條充滿濃厚人文氣息的小道。
遠遠地,畢梓雲聽到不遠處傳來一陣若有若無的小提琴聲。
朝著四周張望了一會,他發現百米外的一個巷子口前有個金髮碧眼的街頭藝人,正站在路邊演奏小提琴。巷口的牆邊立著一塊木牌,木牌上沒有寫字,隻畫著一束鮮花和一個大大的愛心。
街頭藝人的腳邊放置著一個空琴盒,路過的人站在一旁駐足聽了一段時間,都會朝琴盒裏扔幾枚硬幣。
悅耳動聽的旋律從遠處飄來,畢梓雲若有所思地眯起了眼睛。
「他拉的是《csardas》,」站在原地仔細聽了一會,他轉過頭看著方南,「你記不記得,我以前也拉過這首,就在高中校慶的時候。」
「嗯。」方南說,「想過去看看嗎?」
方南的話音還未落,畢梓雲已經一把抓過他的手,帶著方南興致勃勃地往前走了。
有才華的人總是惺惺相惜,畢梓雲也不例外。他想不到,倫敦的街頭會這麽藏龍臥虎。隨便一個小巷子裏的街頭藝人,都能拉出那麽一手好琴。
這演奏技巧,拿去參加業界專業的提琴比賽都算拔尖的。
因為演奏的曲子旋律優美娓娓動聽,街頭藝人的周圍已經聚集了不少路人,老老少少都在駐足聆聽他的表演,時不時還往他的琴盒裏投擲幾枚硬幣。
畢梓雲完全沒想到,他會在異國他鄉聽到這首熟悉的曲子。站在人群外圍認真地聽完一遍,他轉過頭,低聲問方南:「你有多餘的硬幣嗎,我也想支持他一下。」
方南從兜裏拿出幾枚硬幣,遞給了他。
拔開人群走上前,畢梓雲將方南給的所有硬幣都放進了街頭藝人的琴盒裏,用英語誠懇地對他說:「謝謝你的表演,你演奏的很棒。」
街頭藝人對他報以微笑,接著放下琴弓,禮貌地對畢梓雲說:「先生,如果您不介意的話,我還想為您演奏另外一首曲子。」
沒等畢梓雲起身,那人又舉起小提琴,閉上雙眼,拉響了下一段旋律。
聽到這段前奏,剛從琴盒前站起來,準備回到方南身邊的畢梓雲,突然頓住了腳步。
這人演奏的不是別的曲子,正是《插conne》。
畢梓雲回過頭,難以置信地盯著眼前沉浸在演奏中的街頭藝人。
如果這真的是巧合,那未免也太巧了。在街頭藝人成群的倫敦西區,為什麽會有一名小提琴演奏者,恰好就被他和方南撞上,還剛好演奏出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兩提琴曲。
來到英國的第三天,畢梓雲的時差終於調整過來了一些,起碼坐上巴士以後,不會再靠著方南的肩膀睡到不省人事了。
今天的行程安排得滿滿當當,兩人早上去了趟劍橋鎮,方南帶著畢梓雲親眼見到了那群聒噪又嘴饞的大鵝。下午在中國城吃了火鍋,還和街邊的魔術師合影留念。晚上聽完歌劇,他們手拉手踏著夜色回家。
回到住所已經接近晚上十點,畢梓雲在沙發上困成葛優躺:「話說……我們明天去哪逛?」
方南蹲在壁爐前添火,搖曳火光映襯著他的臉龐:「明天帶你去個地方。」
畢梓雲高舉起手臂,在半空中伸展了幾下:「什麽地方啊,這麽神秘?」
他想在狹窄的沙發上換個睡姿,結果因為動作太大,一個不小心,直接從沙發滾到了地毯上。
「——砰。」
沒等壁爐前的方南轉過身,畢梓雲已經麵朝地板,在他背後摔了個狗吃屎。
方南:……
他想了想,還是收回了原本想對畢梓雲說的話,起身走進廚房,給畢梓雲弄冰袋敷鼻子去了。
他本來還想對畢梓雲透露一些明天的行程安排,好讓畢梓雲能提前有個準備。但看著麵前捂緊口鼻,蹲在茶幾前滿臉生不如死的人,他又覺得現在開口說這個,氣氛好像有點不太合適。
因為方南沒說第二天的具體安排,畢梓雲舒舒服服地一覺睡到了大中午。從床上坐起來,他聽到樓下廚房傳出叮叮噹噹做飯的聲音。
畢梓雲踩上拖鞋,頂著淩亂的雞窩頭,準備先下樓洗個澡。
他剛走到樓梯口,方南也正好端著飯菜從廚房裏走了出來。
看到方南今天的著裝,畢梓雲瞬間眼睛都直了。
家裏以前都是他穿著西裝上下班,畢梓雲還從來沒有見過方南穿西裝的樣子。
一個字,帥,能掰彎人的那種帥。
如果當初拉著方南一起去參加兔子的婚禮,恐怕姐妹局就沒他畢梓雲的什麽事了。
「今天是要去什麽正式的場合嗎?」一邊吃著方南做好的飯,畢梓雲一邊問他,「那我穿什麽合適?」
方南給他夾了隻奶油牡蠣:「穿你想穿的就行。」
最後等到兩人吃完了飯,收拾收拾準備出門,方南還是沒說清楚今天到底要去哪。
方南穿得人模狗樣,畢梓雲也沒好意思打扮得太寒磣。他從行李箱裏翻出一件老媽送的男士大衣,正式場合下可以穿的那種,顏色也偏深灰係,和方南的穿著還挺搭。
出了門,方南帶著他去了西區一條非常熱鬧的商業街。
方南沒說最終目的地是哪裏,兩人就這麽有的沒的沿著商業街逛了一圈,半路還進了幾家紀念品店,給同事和朋友們買了禮物。
購完物,畢梓雲跟著方南離開主路,繞進了商業街背後一條充滿濃厚人文氣息的小道。
遠遠地,畢梓雲聽到不遠處傳來一陣若有若無的小提琴聲。
朝著四周張望了一會,他發現百米外的一個巷子口前有個金髮碧眼的街頭藝人,正站在路邊演奏小提琴。巷口的牆邊立著一塊木牌,木牌上沒有寫字,隻畫著一束鮮花和一個大大的愛心。
街頭藝人的腳邊放置著一個空琴盒,路過的人站在一旁駐足聽了一段時間,都會朝琴盒裏扔幾枚硬幣。
悅耳動聽的旋律從遠處飄來,畢梓雲若有所思地眯起了眼睛。
「他拉的是《csardas》,」站在原地仔細聽了一會,他轉過頭看著方南,「你記不記得,我以前也拉過這首,就在高中校慶的時候。」
「嗯。」方南說,「想過去看看嗎?」
方南的話音還未落,畢梓雲已經一把抓過他的手,帶著方南興致勃勃地往前走了。
有才華的人總是惺惺相惜,畢梓雲也不例外。他想不到,倫敦的街頭會這麽藏龍臥虎。隨便一個小巷子裏的街頭藝人,都能拉出那麽一手好琴。
這演奏技巧,拿去參加業界專業的提琴比賽都算拔尖的。
因為演奏的曲子旋律優美娓娓動聽,街頭藝人的周圍已經聚集了不少路人,老老少少都在駐足聆聽他的表演,時不時還往他的琴盒裏投擲幾枚硬幣。
畢梓雲完全沒想到,他會在異國他鄉聽到這首熟悉的曲子。站在人群外圍認真地聽完一遍,他轉過頭,低聲問方南:「你有多餘的硬幣嗎,我也想支持他一下。」
方南從兜裏拿出幾枚硬幣,遞給了他。
拔開人群走上前,畢梓雲將方南給的所有硬幣都放進了街頭藝人的琴盒裏,用英語誠懇地對他說:「謝謝你的表演,你演奏的很棒。」
街頭藝人對他報以微笑,接著放下琴弓,禮貌地對畢梓雲說:「先生,如果您不介意的話,我還想為您演奏另外一首曲子。」
沒等畢梓雲起身,那人又舉起小提琴,閉上雙眼,拉響了下一段旋律。
聽到這段前奏,剛從琴盒前站起來,準備回到方南身邊的畢梓雲,突然頓住了腳步。
這人演奏的不是別的曲子,正是《插conne》。
畢梓雲回過頭,難以置信地盯著眼前沉浸在演奏中的街頭藝人。
如果這真的是巧合,那未免也太巧了。在街頭藝人成群的倫敦西區,為什麽會有一名小提琴演奏者,恰好就被他和方南撞上,還剛好演奏出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兩提琴曲。